【负责人解读】濉溪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智涛解读《濉溪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来源: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3-28 13:55文字大小:[    ]背景色:       

王智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社会建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对法治社会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

一、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根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安徽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淮北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濉溪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濉溪建设各项工作,结合濉溪实际,起草制定了濉溪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濉溪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两次征求各单位意见,共收到修改意见3条,经研究讨论,采纳1条、未采纳2条。采纳建议情况已与相关单位沟通协商一致。2022年2月11日,召开《濉溪方案(送审稿)》专家论证会和风险评估会,专家组认为《濉溪方案(送审稿)》总体要求设计合理,具体实施内容符合濉溪实际,具有可行性。评估组认为《濉溪方案(送审稿)》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可行,风险较低。2月10日,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濉溪方案(送审稿)》未违反《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规定的审查标准。2月15日,《濉溪方案(送审稿)》经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无意见。2月24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明月主持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第四次会议,进行讨论,会议对《濉溪方案(送审稿)》无修改意见。

四、工作目标

2025年,“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全民法治宣传教育覆盖率达到85%以上,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成效显著,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形成符合濉溪县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

五、主要任务

(一)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二)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三)加强权利保护。(四)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五)依法治理网络空间。(六)加强组织保障。

 

六、创新举措

(一)增加了深入挖掘“茶馆普法” 等濉溪法治品牌建设;提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及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等具体要求。

(二)增加了“持续推进濉溪县‘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善‘百姓说事点’”;开展“送法进校园”“护校安园”“守护平安”等行动,开创平安濉溪建设新局面。

(三)增加了“建设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组建政法系统网军队伍”等内容。

(四)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多种形式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特别是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明确了法治社会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和衡量标准。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党委要落实推进本区域法治社会建设的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推动解决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二)加强统筹协调。坚持法治社会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相协调,坚持法治社会建设与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适应。(三)健全责任落实和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对法治社会建设的督促落实机制,确保党中央关于法治社会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四)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引导。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为法治社会建设提供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

八、咨询部门及电话

中共濉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咨询电话:0561—6078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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