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来源: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4-29 10:32文字大小:[    ]背景色: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新一届政府履职的开局之年,贯彻好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做好政府各项工作,实现良好开局具有重大意义。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2年目标任务,结合市政府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县政府确定了10类31方面123项重点工作,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责任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同配合单位,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责任分解,聚焦目标、强化责任,定期督查调度,狠抓任务落实,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濉溪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 :2022年县政府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

2022年4月7日

附件

2022年县政府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

一、确保完成全年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3.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长15.5%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投资促进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5.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国家统计局濉溪调查队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国家统计局濉溪调查队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8.能耗指标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9.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县环委会成员单位

二、聚力转型发展,狠抓产业升级、园区建设,坚定不移推进新型工业化

(一)智能化改造传统产业。

10.坚定不移实施工业强县战略,推进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推动理士电源、中色研达等企业技术升级,支持力幕科技、家园铝业创建绿色工厂,着力打造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冠军企业2个,实现技改投资增长10.5%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11.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行动,培育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平台2家。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12.加强企业培育,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0家以上,工业投资增长10%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协同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二)集群化发展新兴产业。

13.以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三年倍增为目标,深化“三重一创”建设,推进主导产业集群化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14.依托省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开展铝基产业补链强链延链专项行动,推进哈东盛等重点项目建设,力争实现铝产业产值180亿元。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协同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15.加快双创(氢能)产业园建设,支持伯华等氢能企业发展,力争开工氢能产业项目2个,积极打造高水平氢能产业基地。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濉芜产业园管委会

协同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16.推进以英科医疗为龙头的医疗防护用品产业园和以松菱电器为龙头的智能家电产业园建设,提升产业集群化发展优势。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濉芜产业园管委会

协同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三)集约化推动园区建设。

17.发挥“亩均论英雄”改革引领作用,聚焦关键指标,节约集约利用要素资源。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18.实施“标准地”制度,开展闲置建设用地、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全年处置僵尸企业15家,释放土地1300亩。

牵头负责领导:张磊、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19.发挥省际产业合作园区和“6+2+N”产业承接平台优势,深化濉溪-海门合作园区建设,推动濉溪经济开发区争创国家级开发区。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濉芜产业园管委会

协同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20.依托南北结对共建优势,加快智能化、标准化厂房等配套建设,将濉芜产业园打造成南北合作示范园区。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濉芜产业园管委会

协同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21.加快百善农业示范区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百善农业示范区申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百善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管委会

协同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三、聚力协调发展,狠抓城市建设、全域提升,坚定不移推进新型城镇化

(四)增强城区综合功能。

22.按照“一城三区”空间布局,加快东部城区更新、中部城区完善、河西新区建设,拓展城市空间。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张磊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建投集团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23.东部城区重点推进乾隆湖片区高标准开发,加快濉溪古城建设,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打造高品质商贸居住区。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张磊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建投集团

协同责任单位:濉溪镇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24.中部城区重点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和虎山北路、溪河路涉铁立交工程,完成武店广场等街头游园项目,实施城北菜市场搬迁,打造配套完善的功能服务区。

牵头负责领导:张磊、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投资促进局)

协同责任单位:濉溪镇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25.河西新区重点实施片区开发。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建投集团

协同责任单位:濉溪镇政府、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26.推进溪河生态修复。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张磊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建投集团

协同责任单位:濉溪镇政府、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27.加快八里、溪河等棚户区改造。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保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濉溪镇政府、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28.完成沱河西路延伸和王引河断头路连通,加快海棠路、紫薇路、国槐路和高铁西站建设,打造贯通南北的魅力城区。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张磊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住建局

协同责任单位:濉溪镇政府、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五)推进南部次中心建设。

29.按照城市标准建设南部次中心,高质量推进道路、管网、公园、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建设,推动安置小区建成交付,完善商业、物业服务,有序启动种业大厦等成熟项目,加快推进对外互联互通工程,力争把南部次中心起步区建成城乡融合的实验区、绿色发展的示范区、产业发展的集聚区、村庄搬迁的安置区。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张磊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南部次中心管理服务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六)打造特色镇域经济。

30.坚持“镇当城建”,提高规划水平,完善基础配套,加强镇域管理,重点支持双堆集打造区域中心镇,刘桥、临涣、南坪、五沟打造高品质街区,孙疃、铁佛、四铺提升镇区环境。

牵头负责领导:张磊

牵头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

协同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31.坚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镇域特色发展路径,支持刘桥聚焦“体育”、百善聚焦“运河”、临涣聚焦“古镇”、南坪聚焦“光明”、韩村聚焦“三彩”、五沟聚焦“光伏”、孙疃聚焦“临港”、双堆集聚焦“红色”、铁佛聚焦“生态文旅”、四铺聚焦“菊花”打造微型产业集聚区。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四、聚力振兴发展,狠抓农业增效、涉农改革,坚定不移推进农业现代化

(七)争创农业强县。

32.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新建高标准农田16万亩,稳定粮食产量。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33.落实“两强一增”行动计划,实施“1221”工程,培育壮大优质良种、生态养殖、精深加工、特色种植、休闲农业五大支柱产业。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34.用好国家制种大县奖励资金,推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示范区、五铺农场良种繁育区等项目建设,扩大高油酸花生、宿半夏等种植面积,申报“淮北灰驴”“铁佛西瓜”等地理标志商标。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35.提升国家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水平,争创国家级小麦种业产业集群。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36.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新增加工企业4家、产值超10亿元企业1家,建成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2个,力争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160亿元,推动濉溪由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转变。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八)改善农村环境。

37.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接续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三大行动”,力争完成改厕8375户,建成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17个。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38.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高标准建设农村公路85公里,争创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牵头负责领导:张磊

牵头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39.持续推进“喝上更好水工程”,启动地表水厂建设,促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九)推进涉农改革。

40.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41.推广五沟镇“一户一块田”改革经验。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42.建成土地承包经营权县级信息管理平台,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全年流转土地10万亩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43.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扩大农村“三变”改革范围,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五、聚力融合发展,狠抓基础配套、数字赋能,坚定不移推进信息化建设

(十)强化信息化基础配套。

44.推进数字新基建,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加强宽带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扩大5G网络覆盖范围。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45.谋划成立濉溪数投公司和数字濉溪研究院,加强与数据头部企业合作,积极引入国家级智库、长三角区域智库等,组成技术创新协同体系,加快数据资源采集,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十一)信息化赋能工业化。

46.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加大工业互联网运用,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实施“皖企登云”和智能制造工程,推动巨成化工、安徽中基等20家企业上云,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20台以上,培育省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2家。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十二)信息化赋能城镇化。

47.聚焦智慧养老、智慧教育等领域,加强信息化应用,提升服务的便捷化、精准化。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钱程

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教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48.加快应急救援城建设,推进应急管理数据共享,提升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49.整合“雪亮工程”、治安监控、智慧城管、智慧交通等资源,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深化平安濉溪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张磊、钱程、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50.依托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拓展“智医助理”功能,完善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实现远程会诊、远程手术,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十三)信息化赋能农业现代化。

51.推进农村电商综合示范县建设,鼓励优质特色农产品开拓网销市场,培育特色农产品网货品牌。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52.推广农业智慧化生产、网络化经营,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定制农业、生鲜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引导镇村发展智慧休闲农业。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53.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监管数字化,打造美丽乡村。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六、聚力跨越发展,狠抓项目建设、瓶颈破解,坚定不移重塑经济发展新优势

(十四)做实项目支撑。

54.充分发挥重点项目支撑作用,开展重点项目争先创优活动,形成项目赛马、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全力推动长源生物乙醇、东博新材料等重点项目开工,加快G3高速双堆集出口、G344改建、孙疃码头等重点工程建设,初步实施重点项目273个,完成投资233.7亿元。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55.深入研究长三角一体化、徐州结对帮扶淮北等政策导向,加大项目谋划力度,推动一批项目列入省市重点项目支持。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十五)破解要素制约。

56.按照“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要求,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完成耕地补充和批而未供土地清理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张磊

牵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57.依法依规推进房屋征收,全年完成房屋征收面积10万平方米。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58.加强政银企合作,提升金融服务质量。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59.发挥产业基金作用,推动力幕科技等企业上市挂牌,拓展融资渠道。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建投集团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60.加强资金集约管理和绩效考核,提升平台融资能力,破解资金制约。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61.加强工业节能技改、资源循环利用,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强化能源保障。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十六)加快服务业发展。

62.落实“锻长补短”行动计划,推进二关路商贸综合体、中瑞物流园等项目建设,推动老城石板街水街、四铺菊花产业园开放,围绕乾隆湖谋划中高端商务酒店、儿童乐园等服务业项目,加快河西商业综合体项目落地,改善消费环境。加强企业培育,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8.5%,新增服务业企业5家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商务局等县政府相关部门

63.推进临涣古镇保护与展示、铁佛镇文化旅游、柳孜运河遗址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等特色旅游,打响濉溪旅游品牌。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64.加快淮海中瑞农产品物流中心项目建设进度。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协同责任单位:县商务局等县政府相关部门

65.依托航运码头、公铁联运,培育现代物流企业,争创省级服务业集聚区。

牵头负责领导:张磊

牵头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七、聚力创新发展,狠抓改革开放、科技引领,坚定不移提升经济发展源动力

(十七)落实重点改革任务。

66.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民营经济上台阶行动计划,全年新增市场主体1万个,其中私营企业2000家。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市场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67.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市场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68.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69.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提高预算保障能力。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70.扎实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完善国资国企监管机制,提升国有资本运营能力。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县建投集团、县交投公司、县农投公司

(十八)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71.强化政策支持,吸引人才集聚,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全年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70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72.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扶持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1个。加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示范应用和政府采购力度,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全年谋划省级重大专项5个,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15个,吸纳技术合同交易额5亿元。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十九)提升开放发展成效。

73.深化与长三角区域、省级毗邻地区、淮海经济区协同互动,推进淮宿蚌和淮阜城际铁路、徐淮阜高速、浍河航道整治等重大交通工程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开放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张磊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交通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74.抢抓徐州结对帮扶淮北政策机遇,推动我县与徐州贾汪区结对共建,濉溪经济开发区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合作共建,濉芜产业园与新沂经济开发区合作共建,深度融入徐州都市圈。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濉芜产业园管委会

协同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75.高标准办好铝基产业论坛。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协同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76.聚焦十大新兴产业和“五群十链”,加大招引力度,优化考核标准,提升“双招双引”质效,重点推动中方财团、韩上电气等重大项目落地,全年引进亿元以上项目20个,利用省外资金200亿元,利用外资1.55亿美元。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77.依托濉溪经济开发区谋划建设综合保税区,加大外贸发展力度,全年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8亿美元。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八、聚力绿色发展,狠抓减污降碳、环境治理,坚定不移探索生态文明新模式

(二十)擦亮生态底色。

78.严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生态保护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红线,合理确定国土空间开发强度。

牵头负责领导:张磊

牵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79.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实施包浍河治理、引江济淮二期等项目,加快萧濉新河、王引河、凤栖湖等生态岸线建设,创建幸福示范河湖。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80.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完成植树造林3000亩,创建省级森林城镇2个、森林村庄10个。

牵头负责领导:张磊

牵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81.推进濉溪县污水处理厂改造提标。

牵头负责领导:张磊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协同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82.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快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让更多城市“伤口”变为生态“窗口”。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张磊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二十一)强化降碳举措。

83.依托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和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光伏发电、风电、煤层气发电等清洁能源,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支撑。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84.支持节能减排科技项目,加快节能装备研发、建筑节能新产品推广。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张磊、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住建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85.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强化污染物总量减排。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86.倡导绿色简约生活,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二十二)抓好污染防治。

87.全力推进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抓好城西沟等突出环境问题治理。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住建局等县政府相关部门

88.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落实“五控”措施,持续开展“清四乱”等专项行动,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坚决遏制危废倾倒行为,确保PM2.5均值达到省市要求,水体质量全面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89.推深做实环长制,创新落实举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濉溪经验。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九、聚力共享发展,狠抓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坚定不移谱写共同富裕新篇章

(二十三)办好民生实事。

90.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推进疫苗接种,筑牢全民免疫屏障。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91.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帮扶政策,做好动态监测。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92.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兜牢民生底线。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93.深化殡葬改革,推动县殡仪馆搬迁和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钱程

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94.推动曲艺传承发展,全力摘取“中国曲艺之乡”金字招牌,打响濉溪曲艺品牌。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县文联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二十四)完善社会保障。

95.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保障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9500人。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96.深入实施“小老板”培育工程,实现创业带动就业1.5万人。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97.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快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98.加大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关爱力度,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钱程

牵头责任单位:县妇联、县残联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99.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钱程

牵头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二十五)优化公共服务。

100.新建新城第二实验等公办学校,提高县中办学水平,加快职业教育发展,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101.持续落实“双减”政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102.落实三孩生育政策,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教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103.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牵头负责领导:张磊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住保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104.坚持“房住不炒”原则,建立完善多渠道住房保障体系,推进住房市场健康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张磊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住保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105.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引导基层医疗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医保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106.巩固医共体建设成果,创新推进国家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打造基层卫生健康“濉溪模式”。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二十六)加强社会治理。

107.坚持以“五治”融合为抓手,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

牵头负责领导:钱程

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108.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提高乡风文明。

牵头负责领导:钱程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民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109.推进智慧安防小区、警务工作站等安防设施建设,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濉溪。

牵头负责领导:钱程

牵头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110.深化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科协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111.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市场局

协同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112.抓好金融风险防范、安全生产等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十、聚力高效发展,狠抓作风转变、效能提升,坚定不移实现自身建设新作为

(二十七)旗帜鲜明讲政治。

11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牵头负责领导:孙进

牵头责任单位:县委办(督查考核办)、县政府办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二十八)持之以恒重法治。

114.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切实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牵头负责领导:钱程

牵头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15.认真履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全面提升决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孙进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

协同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16.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和舆论监督,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委办(督查考核办)、县政府办

协同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二十九)担当作为强作风。

117.深入开展“深研究、办实事,强督查、真落实”行动,用好政府系统动态展示平台,建立健全“赛马”机制,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极倡导说干就干、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

牵头负责领导:孙进

牵头责任单位:县委办(督查考核办)、县政府办

协同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18.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亲自批阅群众来信制度,全力以赴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

牵头负责领导:孙进

牵头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县政府办

协同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三十)创新管理优服务。

119.聚焦创优服务,狠抓能力提升,坚持从企业、群众角度改进服务和管理方式,为企业和群众创造更多便利。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协同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20.坚持用工业互联网思维改造和优化政府工作流程,打造治理能力强的开放型、服务型、效率型政府。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协同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三十一)严字当头抓廉政。

121.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孙进

牵头责任单位:县委办(督查考核办)、县政府办

协同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22.聚焦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持续健全监管机制,强化审计监督作用,规范行政行为。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审计局、县发改委(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协同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23.持续压减一般性财政预算支出和“三公”经费,以政府运行支出的“减法”,换取民生福祉的“加法”。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期限:2022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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