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实录】濉溪县税务局“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濉溪县税务局发布时间:2022-04-20 17:25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发布时间:2022年4月20日上午9:00

二、发布地点:濉溪县税务局八楼会议室

三、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濉溪县税务局

四、发布主题:办实事 优营商 全面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获得感

五、参加人员:濉溪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谦娜、濉溪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副股长  张晓乐、濉溪县税务局税政股副股长 毛前进 

六、主持人:濉溪县税务局办公室主任  吴健

七、新闻媒体:淮北市传媒中心、濉溪县融媒体中心、濉溪新闻网

八、发布内容:

主持人(吴健):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通报2022年濉溪县税务局“办实事 优营商  全面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便民办税服务举措。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媒体有:淮北市传媒中心、濉溪县融媒体中心、濉溪新闻网,让我们以热烈掌声欢迎各位记者朋友的到来。

下面请濉溪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谦娜介绍税务系统2022年税收宣传月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总体情况。

发言人(刘谦娜):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好!首先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濉溪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22年是中国共产党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的关键一年,下半年将迎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这一重要时间节点,濉溪县税务局将紧扣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税收优惠促发展惠企利民向未来”主题,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税收宣传活动。深化宣传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全力服务“六稳” “六保”大局,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营造浓厚的税收宣传氛围。

2022年全国税务系统以“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为主题,连续第9年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是税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服务纳税人、缴费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每年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县税务局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从智慧便捷办税、服务效能提升、及时响应诉求等方面推出6类25项65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

一是着眼于便民利民,大力推进办税提速增效。比如持续提升“非接触式”办税服务体验,增强线上业务专家团队力量,优化“e税360”远程办税辅导系统功能,按需增设咨询电话线路。又如,精简内部流转环节,最大限度提升退税办理时长。

二是着眼于难点堵点,大力推进“三精”服务。比如,建立完善纳税人标签,实现税费政策精准推送。又如,收集培训诉求,定制培训内容,精确回应培训需求。再如,精心为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服务。

三是着眼于服务发展,大力推进企业精准帮扶。比如,依托纳税信用提醒服务系统,做好纳税信用修复提醒工作。又如,分级分类开展包保服务,精准辅导纳税人享受税收红利。

春天孕育着希望,孕育着生机。濉溪税务部门将把“春风行动”各项举措抓实抓细、抓住成效,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贡献税务力量,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以及关心支持税收工作的朋友们一起,共同迎接春暖花开后生机盎然、欣欣向荣的美好时光!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主持人(吴健):谢谢刘局长的介绍,下面请媒体朋友们开始提问。

记者:通过刘局长的介绍,我们大体了解了税务部门今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有关情况。请问:能否详细介绍下我县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谢谢。

吴健: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请纳服股副股长张晓乐回答。

张晓乐:县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市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诉求响应更及时。加快推动咨询服务向以24小时智能咨询为主转变,对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焦点问题进行类别、热度、难度等多维度分析,明确岗责制度、注重跟踪反馈、规范资料留存,进一步畅通工单流转路径、提速诉求业务响应。优化“e税360”远程办税辅导系统,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办问协同”。建立健全精准推送工作机制,精准定位纳税人,实现税费政策精准推送、精准直达。开展个性化服务,通过预约服务、代办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特殊群体纳税缴费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二是智慧办理更便捷。税务部门将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同时做好网上办事项的宣传和培训。将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以及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等4个事项,由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在办理过程中,纳税人不再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相关文书资料,优化电子税务局相关功能,简化事项办理程序。将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由事前备案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依托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一户式”管理机制,为纳税人免费提供7×24小时的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简化退税办理流程,压缩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

三是分类服务更精细。主动调研掌握大企业办税偏好,精准提醒规避涉税风险、优化办税方式、享受应享政策。开展税务系统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征集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解决纳税人缴费人难题。规范“银税互动”合作,协同本地金融机构探索更多金融产品,安全高效助力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完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提示提醒,对重点纳税人实行“点对点”精准汇算提醒。

四是执法监管更公正。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制度,规范使用执法文书,统一执法口径,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和执法公信力,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和信息化技术,加强精准监管。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建立事前评估、事中审核、事后跟踪问效的闭环管理机制,更好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五是税收共治更聚力。支持规范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秩序,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依托纳税信用提醒服务系统,做好纳税信用修复提醒工作。筛选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逐户进行辅导,引导开展信用修复。拓展信用应用,进一步优化守信激励措施,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为守信纳税人在事项办理时给予更多便利,营造优质高效税收营商环境。

六是服务效能更优质。建齐建强纳税人培训辅导师资队伍,分类梳理纳税人培训辅导需求,定制培训内容,提升宣传咨询实效。优化税费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加快优惠政策兑现。明确简事易办、号前预审内容和流程,推行规范统一的综合号前服务,减少等候时间,优化线下办事体验。依托网格化包保服务模式,提升包保服务水平,加强对税企直联互动平台的推广与应用,引导纳税人和包保责任人使用平台进行征纳沟通,通过线上做到精准筛选推送、精准开展辅导、精准答疑解惑。谢谢!

二、记者:纳税信用在税收治理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也提到拓展信用应用,能否简要介绍一下纳税信用复核的相关内容?

吴健: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请纳服股副股长张晓乐回答。

张晓乐:好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文件增加了纳税信用指标评价情况的复核机制。在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之前,纳税人对指标评价情况有异议的,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份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核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在开展年度评价时审核调整,并随评价结果向纳税人提供复核情况的自我查询服务。目前2021年度纳税信用预评结果已经出炉,纳税人可在安徽省电子税务局查询自身纳税信用预评结果,对评价指标情况有异议的,在2022年3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复核,主管税务机关将在4月份确定评价结果时一并审核调整,并按时发布评价结果和提供纳税人复核情况的自我查询服务。 谢谢!

三、记者:疫情发生以来,“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在减少人员聚集、缓解防疫压力、降低办税成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请问今年,税务部门在“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方面将采取哪些举措?

吴健: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请纳服股副股长张晓乐回答。

张晓乐:疫情发生以来,税务部门按照“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的要求,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着力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安全便捷的办税缴费服务。今年,在持续做好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还将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拓展业务范围。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持续拓展办税缴费网上办事项清单。二是优化“e税360”远程办税辅导系统,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办问协同”,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办问协同”。三是政策智能推送。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完善税费政策宣传辅导标签体系,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的系统集成、精准定位、智能推送,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便捷了解政策。四是文书线上送达。进一步推动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逐步实现“无接触”送达。“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人是税务部门大力推广和提倡的办税缴费方式,今后,我们将持续推出更多举措,不断拓展业务范围、优化系统操作、强化数据安全,努力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业务更广泛、操作更简便、数据更安全的“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谢谢

四、记者: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请介绍一下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包含哪些?

吴健: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请税政股毛前进副股长回答。

毛前进: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减税与退税并举。主要政策有:

(1)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0号)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

(2)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4)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5)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6)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2022年4月1日施行,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7)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以上政策详细公告和解读,大家可以通过税务部门网站、税企直联互动平台等途径进行查看。谢谢!

吴健:今天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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