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征集】关于公开征求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意见的公告

来源:濉溪县公安局发布时间:2022-05-16 09:13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为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淮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拟将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本市市区东外环路以西,北外环路以南,S238省道以东,五宋路以北区域,以及濉溪县濉溪镇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扩大至“相山区、杜集区(段园镇除外)全域,濉溪县濉溪镇、刘桥镇全域,烈山区烈山镇、杨庄街道全域以及宋疃镇五宋路以北东外环路以西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6月12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在此期间,公众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有关意见:

1、电子邮件:hbzazd3398131@163.com

2、传真:0561-3398135

3、信函:安徽省淮北市人民中路282号淮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邮编235000

淮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淮北市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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