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县住建局局长谢东升对《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来源: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濉溪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4-07 10:27文字大小:[    ]背景色:       

濉溪县住建局联合县财政局、县市场局下发《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濉政〔2021〕37号)(以下简称《意见》),于2021年4月7日正式下发。《意见》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抢抓新机遇,建筑业转型升级再出发,具有重要意义。

一、《意见》起草背景和依据

统计信息显示,全市建筑业在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在国民经济核算中,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近年来,我市建筑业一直保持较高速度增长,对拉动全市GDP增长起到重要支撑作用。2021年,全市在统建筑业企业共计41家,其中濉溪县11家,从县区增速看,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和市高新区分别同比增长16.2%、36.6%、132.7%和17.8%,濉溪县同比下降19.2%,建筑业增速相对其他区降速过大,所以提高我县建筑业发展刻不容缓,为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壮大建筑业,增强我县建筑业企业竞争力,推动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6部门《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的若干意见》(建市〔2019〕93号),制定了该《意见》。

二、《意见》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该《意见》为全县建筑业未来几年发展的提供指南。明确了接下来一段时期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其各项措施的落地,将营造更有利于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明确发展路径和具体举措,提升重大工程建设对濉溪国民经济的整体贡献度。

三、《意见》起草过程

濉溪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我县建筑业发展的总体情况需求,于2022年初提出促进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并派遣工作人员到淮北市住建局学习讨论相关的经验做法。其后住建局认真学习省、市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初步形成《意见》的起草架构。2021年3月住建局起草了《意见》初稿,并征求了濉溪县财政局、濉溪县市场局等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文件初稿(征求意见稿),严格按照征求意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公正审核、合法性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根据各相关部门反馈的意见建议,再次对文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文件。2022年4月7日《意见》正式出台。

四、《意见》工作目标

该《意见》主要是为进一步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深化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推动科技创新,优化市场发展环境,推进装配式建筑及绿色建筑的发展,加快全市建筑业转型升级。形成一批有竞争力的建筑企业,培养有较高素养的工程建设人才队伍,打造一批绿色节能环保的示范工程项目,建筑业企业实力明显增强,建筑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五、《意见》主要任务

《意见》共分为七个部分内容进行任务落实,主要是通过政策奖励措施,形成一批有竞争力的建筑企业,培养有较高素养的工程建设人才队伍,打造一批绿色节能环保的示范工程项目,提高对建筑业发展的认识,加强对建筑业企业扶持力度,建筑业企业实力明显增强,建筑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六、《意见》创新举措

(一)实行奖励政策。对申报奖励、奖补的建筑业企业应向濉溪县统计局申报并纳入统计,无拖欠税费、社保费、农民工工资,无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建筑企业,提供政策奖励。

(二)全力支持建筑业科技创新。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的建筑业企业和个人,县、区科技、住建、财政、税务等部门进一步加大靠前培育辅导力度,推动一批建筑业企业尽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建筑业企业组建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对创建创新平台、科技研发活动符合“三重一创”政策标准的,依规予以奖励。

七、《意见》保障措施和下一步打算

(一)优化资质审批管理

以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为契机,开展建筑业企业高等级资质提升行动。鼓励综合资质(特、一级资质)建筑业企业与国资国企进行合作,成立混合所有制建筑业企业或进行股权改革。对地方就业和经济发展贡献大、综合实力较强、具有良好信用的“走出去”企业,在资质申报中给予支持。

(二)加大对统计局库内建筑业企业的扶持力度

2022年度继续开展对库内的建筑业企业评优评先,以市级层面对优质建筑业企业进行表彰,鼓励更多优质建筑业企业主动申请入库;将纳入统计范围的建筑业企业列入“四送一服”联系包保重点企业范围,收集、梳理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帮助解决;与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联动,联合开展月度、季度对区域内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摸排,及时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并挖掘优质建筑业企业入库。

咨询部门:濉溪县住建局办公室唐雪

咨询电话:0561—6077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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