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蔡奇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来源: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10-19 11:03文字大小:[    ]背景色: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奇同志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梁硕东同志任县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聘期三年);

 同志任县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聘期三年)。

免去:

 浩同志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奇同志的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梁硕东同志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

 梅同志的县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事业副科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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