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
濉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
编制主体:濉溪县环委会办公室
编制日期:2022年 10月
目录
第一章 “十三五”环保成效回顾与发展背景 6
第一节 濉溪县概况 6
第二节 “十三五”环保成效回顾 6
1、 环境质量稳中有进 6
2、污染减排取得成效 14
3、环保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16
4、环境保护能力得以提升 16
5、环保执法能力增强 17
6、环境监测能力提高 17
7、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成效 18
第三节 环保发展趋势背景分析 19
1、面临的主要机遇和挑战 19
2、“十四五”时期需要解决的主要环境问题 20
3、环保发展趋势分析 22
第二章 “十四五”环境保护总体战略 24
第一节 指导思想 24
第二节 基本原则 24
第三节 总体规划、目标 25
第四节 规划的指标体系 26
第三章 环境保护具体规划 28
第 1 节 水环境保护规划 28
1、水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28
2、水环境质量保护主要任务及措施 29
第 2 节 大气环境保护规划 33
1、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目标 33
2、大气环境质量保护主要任务及措施 33
第 3 节 声环境保护规划 36
1、声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36
2、声环境保护规划主要任务及措施 36
第 4 节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规划 37
1、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目标 37
2、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主要任务及措施 37
第 5 节 土壤污染防治规划 40
1、土壤污染防治目标 40
2、土壤污染防治主要任务及措施 40
第 6 节 改善区域生态,维护生态系统功能 42
1、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42
2、生态环境建设主要任务及措施 42
第 7 节 污染减排规划 44
1、 污染减排的目标 44
2、 污染减排的主要任务及措施 44
第 8 节 辐射环境保护规划 48
1、辐射环境保护目标 48
3、 2、辐射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及措施 48
第 9 节 城区环境建设 48
1、城区环境建设目标 48
2、城区环境建设主要任务及措施 48
3、优化园区布置、优先发展绿色高质量经济 50
第 10 节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与建设 51
1、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 51
2、加大农村污水治理主要任务及措施 51
3、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52
4、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52
5、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 54
6、加强农村环境监测和监管 54
7、加大宣传力度 鼓励公众参与 55
第 11 节 环境风险防范规划 55
1、环境风险防范目标 55
2、严格项目环保审批 56
3、健全环境治理监督体系 57
4、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57
5、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 58
6、健全环境治理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59
7、健全环境污染防治财政支出责任制度 59
8、健全目标评价考核机制 60
9、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 60
第四章 重点工程及项目 61
第一节 重点工程 61
1、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61
2、水污染治理工程 61
3、地下饮用水保护工程 61
4、自然生态保护工程及生态文化建设 62
5、增加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62
6、资源循环利用建设 62
第二节 投资来源 62
第三节 环境效益和规划目标可达性分析 63
第五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64
第一节 强化法制监督 切实履行职责 64
第二节 严格考核评估 落实环保责任 65
第三节 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和能力建设 66
第四节 加大环境保护融资力度 66
第五节 鼓励环境科技创新 强化环境科技支撑作用 67
第六节 重视环保宣传教育 提高公众环保素质 68
第七节 加强机构设置 强化能力建设 68
前 言
“十四五”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濉溪县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 进一步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 2035 年建设美好濉溪打下坚实基础。
“十四五”期间,濉溪县要在“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上, 再接再厉,努力做到“十四五”时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 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提高,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监管机制等生态环保制度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进一步推进濉溪县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根据濉溪县委、县政府提出未来濉溪县发展的总体目标,制定并实施《濉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于抢抓机遇,应对挑战,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实现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本规划年限为 2021~2025 年,规划基准年为 2020 年,涵盖濉溪县全域,总面积 1987.5 平方公里。
第一章 “十三五”环保成效回顾与发展背景
第一节 濉溪县概况
濉溪县位于安徽省北部,东临宿州市,南接蒙城县、怀远县,西连涡阳县,是淮北市唯一的辖县,全县由 11 个乡镇(四铺镇、双堆集镇、刘桥镇、五沟镇、孙疃镇、濉溪镇、韩村镇、临涣镇、百善镇、南坪镇、铁佛镇)、2 个省经济开发区(临涣工业园、濉溪芜湖产业园)组成,是淮海经济区和徐州都市圈的重要组成部分。濉溪县总占地面积 1987.5 平方公里,总人口 111 万,是淮北市主要的经济和农业县。
濉溪县境内沟渠纵横,水资源较为丰富,全县境内共 9 条河流(萧濉新河、王引河、南沱河、包河、浍河、北淝河、老濉河、澥河、巴河),均属于淮河流域,总河道全长 222.9 公里,是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重点区域;濉溪县矿产资源丰富(非金属矿产以煤为主,金属矿产以铁为主),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淮北煤田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节 “十三五”环保成效回顾
1、环境质量稳中有进
“十三五”以来,在濉溪县政府的带领下,全县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攻坚克难,不惧艰险,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对比“十三五”时期的环境质量数据可知,濉溪县环境质量在逐步改善。
(1) 环境空气质量
2019 年,濉溪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36 天,优良率为64.7%; 轻度污染天数 109 天,占比 29.9%;中度污染 17 天,占比 4.5%;重度污染 3 天,占比 0.9%。相比较于“十三五”初,濉溪县大气环境质量污染天气所占比例逐年降低,尤其是重污染天气,由 5.5%降至0.9%,优良天气占比明显提高,由 59.8%提高至 64.7%。
图 1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
2019 年,濉溪县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是臭氧,占(149 天)40.8%, 其次是颗粒物(110 天)占 30.1%,可吸入颗粒物(80 天)占 21.9%。“十三五”期间,淮北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呈逐年改善趋势,均稳定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臭氧(O3)8 小时平均浓度呈逐年上升趋势,但仍控制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
级标准限值内;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呈逐年递减趋势, 但是仍不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十三五”期间,濉溪县未出现酸性降雨。
图 2 2017 年-2019 年濉溪县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变化趋势
表 1 污染物排放浓度
污染物(年平均浓度) |
单位 |
2017 年 |
2018 年 |
2019 年 |
达标情况 |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
μg/m³ |
115.3 |
97.2 |
92.7 |
未达标 |
细颗粒物 PM2.5 |
μg/m³ |
77.1 |
55.4 |
48.9 |
未达标 |
SO2 |
μg/m³ |
33.0 |
21.6 |
11.8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
NO2 |
μg/m³ |
50.0 |
31.0 |
29.9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
CO |
mg/m³ |
0.997 |
0.738 |
0.654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
O3 8 小时平均浓度 |
μg/m³ |
95.5 |
95.6 |
109.8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
“十三五”期间,为推进濉溪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濉溪县淘汰了 10t 以下燃煤锅炉,完成 10t 以上锅炉改造,加强对加油站、油库、产生或使用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管理,采取油气回收、吸附等环保措施进行挥发有机物治理,扩大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发展生物质电厂、生物质燃料生产等环保产业,淘汰 2005 年以前注册的黄标车,开展 2020 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为全面推进全县大气污染治理,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该县将 41 家单位纳入 2020 年工业炉窑特排提标改造治理任务实施,9 月底前完成安徽巨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 14 家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和淮北金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等 3 家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严防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搬迁、死灰复燃,全面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持续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镇级散煤治理,加强镇级散煤加工、销售点取缔工作,清理取缔散煤加工、销售点 9 家。建立城市扬尘治理工作机制,城区道路采取洒水车和人工清扫、保洁相结合,洒水车实行三班制作业的形式,实现了城市道路基本机械化作业全覆盖路段 31 条。
同时,濉溪县探索建立覆盖全县乡镇、园区、职能部门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机制,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绩实效。建立全县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同时,加大车辆查处, 县公安局强化执法执勤,依法处罚进入限行区域的高污染车辆,累计出动警员 224 人次,查处老旧、冒黑烟和农用等高污染运输车辆 37 辆。强化秸秆禁烧监管,加强禁烧执法问责力度,制定县政府领导秸秆禁烧督查排班表,每天由县领导带队,开展全县域禁烧巡查,午季禁烧以来全县未出现一处火点。
(2) 水环境质量
2016 年至 2019 年,濉溪县水环境质量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主要表现为地表水水质有所好转,地下饮用水水质达标率稳定在 100%, 全县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相比较于“十三五”初期,2019 年濉溪县地表水水质有明显改善:Ⅲ类水质时有显现,主要是澥河李大桥断面水质;Ⅳ类水体占比总体提高,由 25%提高至 66.7%,是浍河、沱河、澥河、王引河断面水质;劣Ⅴ类水体比例明显下降,仅剩萧濉新河黄桥闸断面时有检出; Ⅴ类水体是孟沟、巴河,预计到 2020 年年底劣Ⅴ类水质基本消除, 地表水断面基本为Ⅳ类。
2016 年地表水水质占比构成图
2019 年地表水水质大占比构成图
图 3 2016 年、2019 年地表水水质构成情况
濉溪县严格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 以保护水环境质量为目的,在全县建立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将跨镇(园区)界面、跨县区界断面和国家、省、市考核断面列入考核补偿范围,实行“双向补偿”,即断面水质超标时,责任镇(园区) 将支付污染赔付金;当断面水质优于目标水质一个类别以上时,责任镇(园区)将获得生态补偿金。
2019 年濉溪县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Ⅲ类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 100%。濉溪县建成区黑臭水体主要是城西沟,是由于城区雨污不分,部分污水进入城西沟,致使水体发黑发臭,为此,濉溪县制定了《濉溪县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2019 年 7 月,在濉溪县城西沟西支流五里郢桥处建设日处理量 2000m3 集成式超磁分离净化污水处理站,在城西沟东支流中瑞农产品批发市场南建设日处理 2000 吨超磁分流黑臭水体治理站,濉溪县黑臭水体现状出现明显改善,截至 2018 年, 全县黑臭水体均控制在 10%以内,截至 2020 年年底,全县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为提高濉溪县水环境质量,“十三五”期间,濉溪县启动了县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工程,新建 2.5 万吨/日的濉溪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扩建后县污水处理厂达到日处理 5 万吨规模,从源头上做到对县城的污水应收尽收,全县污水全部纳入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铺设 40 公里污水管网,收集城区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提高濉溪县各镇污水处理能力,建设 1 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及 25 公里配套管网,收集百善镇和百善工业集中区的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建设四铺镇、刘桥镇、铁佛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提高全县中水回用率,再生水用于平山电厂工业用水,建立县开发区中水回用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
(3) 县城噪声环境质量
濉溪县噪声来源主要为交通、建筑施工及机械加工,通过加强对城区车辆鸣笛的管制和施工区机械噪声管理,昼夜噪声排放基本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二类区 4a 类区标准, 区域噪声均能满足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4) 土壤环境治理
“十三五”期间,濉溪县在土壤污染防治中取得了一定成效,未发生因土壤环境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事件,全县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0%以上,建设用地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十三五”期间,濉溪县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对全县重要粮油棉生产区、蔬菜种植区域、饮用水源地、畜禽养殖场周边土壤开展了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各类区域土壤总体处于清洁或尚清洁等级,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为保护土壤环境,濉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立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协调和推进;先后出台了《濉溪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濉溪县土壤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建立健全了《农药废弃物回收管理办法》,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政策支撑;完善制度机制,建立了覆盖各部门、各镇(园区)的县、镇、村三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责任网格,完善调度、联动执法制度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无遗漏、无盲区、无死角。
对各类涉及土地利用的规划和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严格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控制土壤污染项目建设, 认真贯彻执行“环评法”、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所有新建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严格不批,不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严格不批,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不准生产,切实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从源头上做好土壤污染预防的工作。
与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签订土壤保护责任书,夯实企业的土壤环境保护第一责任。对涉重金属企业周边 5 公里范围内的农用地,进行了采样监测,根据监测重金属均在管控值范围内。严厉打击违法倾倒危险废物行为,对刘桥、南坪、双堆集、四铺等镇违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建立了环保、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联动工作机制。
濉溪县曾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疑似污染地块共计 6 个。目前,已对 5 个疑似污染地块开展场地初步调查,5 个地块均满足第一类用地的环境质量要求,剩余 1 个地块正在开展初步调查。加强地下油罐改造,严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对正在营运的 66 座加油站,完成地下油罐改造 60 座,其中更新改造双层罐51 座,更新改造防渗池 9 座。
(5) 生态建设
“十三五”期间,濉溪县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现有生态村 12 个,生态乡镇 1 个,建成省级森林城镇 3 个、森林村庄 40 个,采煤沉陷地复垦率达到 78%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 100%。
“十三五”期间,在政府的带领下,濉溪县实施了对石桥、凤栖湖等塌陷区进行搬迁改造,建设生态湿地公园,建立生态村、生态乡镇等;对沱河河道进行改造、防洪、绿化;建立了柳孜运河遗址景区AAAAA 级综合开发项目,对柳孜运河遗址进行保护,建立了柳孜运河遗址薰衣草庄园,建设薰衣草基地及其他园艺植物基地及附属设施; 建设老濉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对老濉河河道水体调活、生态净化;开启了乾隆湖生态修复及环境整治工程,对乾隆湖河道进行整治、水体调活、生态净化,建设滨河景观,实施河道防洪排涝。
2、污染减排取得成效
“十三五”期间,濉溪县采取一系列措施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 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将节能环保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开会研究节能环保工作,提出针对性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大气和水土污染防治、污染减排、秸秆禁烧等重点环保工作履职尽责落实到位;大力宣传, 切实增强工业企业节能减排意识,组织重点耗能企业参加全市工业绿色制造培训班以及全省工业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技术装备专项推介会, 使企业进一步了解国家、省关于绿色制造的最新扶持政策以及先进节能技术发展情况,为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改造打下基础;加大对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审核力度,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节能技改项目建设,同时, 严格实施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从源头控制能源消费不合理增长,对申请备案的节能项目加大申报材料审查力度,规范备案流程,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相关资料;深入推进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强节能管理,开展锅炉更新和技术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绿色照明等节能工作,组织实施濉溪鸿源煤化有限公司锅炉燃气循环电站建设工程、国光纸业锅炉改造工程以及恒坤铝业天然气改造建设工程并先后竣工投入运行,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开展节能技术推广应用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业节能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工业企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活动以及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抽查活动,配合市节能监察中心全面核查水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水平和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对全县 7 家水泥企业实施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以及界沟煤矿锅炉使用进行专项监察,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环保法律法规,淘汰落后生产设备,提升能源利用效率,2017 年以来,对年综合能耗 1000 吨标煤以上用能单位实行重点监控,指导重点耗能企业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落实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人员,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对建材企业的整治,对全县 146 家窑厂按要求关停拆除 95 家,规范提升 51 家,全县粘土砖瓦窑厂已基本完成治理。
3、环保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新增污水处理设施。“十三五”期间,濉溪县污水管网三期工程建设,铺设 40 公里污水管网,收集城区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百善镇建设 1 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及 25 公里配套管网,收集百善镇和百善工业集中区的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濉溪县经济开发区新建日处理 4 万吨污水处理厂一座及其管网工程,再生水用于平山电厂工业用水;濉溪县平山电厂新建日处理 5 万吨污水处理厂一座及其管网工程,再生水用于平山电厂工业用水;建设四铺镇、刘桥镇、铁佛镇污水处理厂、县开发区中水回用及配套管网工程。
固废收集处理。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厂 1 座,集中处置病死牲畜。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投入 825.678 万元完成了大气环境网格化管理系统建设,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体系,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提供可靠、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建立空气监测站,监测全县城区域空气中PM2.5,保障全县范围内大气环境质量。
4、环境保护能力得以提升
加强风险管控,增加环保投资,增强环保意识,开展全县环保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基本框架和工作网络,“十三五”期间,濉溪县新增在线监测系统,做到对环境质量的实时监控预警,建立了县、镇、村的网格化监管系统,实现责任制,加强全县环境信访工作,全县的环境保护能力显著增强。
5、环保执法能力增强
“十三五”期间,濉溪县完善了环境执法体系,认真贯彻实施新《环保法》,深化环境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深入实施环境执法“网格化”监管模式,建立区域执法联动机制,打造“全覆盖”的环境执法网络,严格落实“双随机”检查制度,先后出台了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环保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等 80 多个环保方面重要文件,为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撑;其次是线上线下双管,开展环境大检查,优先解决突出环保问题,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问题,通过挂牌督办、联合查办等方式重点查处畜禽养殖和“散乱污”企业等问题,运用行政处罚、行政命令,并联合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处罚等手段,集中力量查办未批先建, 非法收集、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生态环境破坏等典型违法犯罪案件,以网格化工作为抓手,强化落实环境监管职能;强化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严惩环境违法行为,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办理,全力提升环境保护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6、环境监测能力提高
扩大监测范围。濉溪县定期对县级饮用水源地下水、出厂水、龙头水水质监测情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公布;定期组织人员对县域境内的澥河、浍河、沱河、萧濉新河等主要河流进行取样监测,并依据各类水污染物监测浓度,对各镇(园区)水环境承载力进行评价;要求各企业及施工场所定期对周围环境进行声环境监测和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确保施工场所的噪声污染和大气污染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提高检测频率。地表水监测由每年平水期、丰水期、枯水期 3 次取样监测调整为每月 1 次,主要针对的是流经各镇(园区)的主河段的出、入境断面,为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也为河流水质评价、断面考核提供依据;督促企业尤其是重污染企业安装在线监测,提高濉溪县全域范围内的监测覆盖面。
提高检测水平。投入 825.678 万元完成了大气环境网格化管理系统建设,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体系,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提供可靠、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有效提高了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为政府救援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对污染排放企业严格要求线上线下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公布,为评估全县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依据。
7、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成效
“十三五”期间,在政府的带领下,编印新《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发放到企业和群众,同时做好“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发放环保宣传单、环保宣传手册、环保购物袋,同时利用濉溪县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和科普宣传活动,及时更新环保信息,营造良好生态环境保护氛围,经过五年的努力,全县人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为建设生态文明和探索环保新道路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节 环保发展趋势背景分析
1、面临的主要机遇和挑战
面临的挑战分析。国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经济发展外部环境更是复杂严峻,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经济下行压力加大, 一些企业和部门对保护与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高;我国全面进入小康社会以后,经济迅速发展,科技力量不断壮大,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必然会对生态环境保护有新定位、新需求、新使命。工业是濉溪经济的重要支柱,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随着全县经济发展的持续增长,生态环境问题也将日益突出;新农村建设和城镇人口的增加,人们对生活环境的要求也将随之提高,这与落后的陈旧的基础环保设施相冲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到 2035 年,要达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的目标,然而,当前濉溪县发展质量和发展效益仍然不高、发展与环保的矛盾尚未完全解决、发展不足与发展过度导致的环境破坏等问题,生态文明建设仍然任重道远,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非常艰巨。
面临的机遇分析。随着人类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矛盾逐渐加剧,许多学者在关注社会文明的同时,也在时刻关注物质文明与环境的和 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把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着力点,把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作为两型社会建设的目标;虽然经济的发展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但同时也可以促进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较好的经济基础可以为生态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资金支持和技术保障;濉溪县坚持用新发展理念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全县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始终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政治高度。
2、“十四五”时期需要解决的主要环境问题
加强城乡环境建设。着力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农村厕改继续实行, 争取全县旱厕全部改造完成,并保障后续使用和维护工作;实现全县垃圾分类,回收有用垃圾,合理处置有害垃圾,做到垃圾不落地,不产生二次污染;需进一步增加全县的绿化面积,改善人居环境等。
污染物处置合理化。随着经济高速发展人口不断增加,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量也将不断增加,要进一步加强全县的垃圾和污染物处置能力,提高废物的回收利用率,确保垃圾的无害化处理。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引进高技术人才,增加环保投入。老旧环保设施不但达不到处理污染物的能力,还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督促企业和市政环保更换新的设备和工艺,提高处理能力和处理量;进一步加强全县雨污分离工作和污水处理基础建设,实现对县城全部污水和初期雨水全面收集处理;规范全县范围内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提高收集率及处理效率。提高大气污染物的监测能力和监测水平,减少排入大气中的污染物量。垃圾收集储运系统仍然有待完善,尤其是农村地区,覆盖面仍有很大提升空间,提高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处理能力, 确保固体废弃物的合理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置。引进高技术人才,为濉溪县的环保工作注入新力量。增加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防治污染的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环保投资渠道。
深化塌陷区生态修复工作。妥善进行塌陷区生态治理修复工作, 设计理想的恢复性生态系统,使之既能与本地自然生态系统相协调, 又能把更多的物质财富带给社会。
清洁能源改造。严格执行“宜气则气 、宜电则电”原则,加强对濉溪县现有设备改造,淘汰高污染高能耗设备,改用清洁能源, 平衡发展、资源和污染的关系,在濉溪县建立绿色、高效、低碳的经济体系、能源体系和资源利用体系。
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管理监察体系。进一步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坚持保护与修复并重,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 统筹力量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按重点时段、重点问题开展环境执法监测,保时刻持执法高压态势。
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先审再批程序,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项目坚决不批。
3、环保发展趋势分析
(1) 大气污染趋势分析。现阶段,濉溪县大气环境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臭氧及挥发性有机废气等,随着监督力度的增加、监测力度的提高,已建企业污染排放基本能够达到下达标准,但是随着人口的迁移、工业区的扩展,污染物排放总量呈递增趋势。“十四五”期间,要保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省市下达的指标范围内,依然要把开发新能源、增添新的污染物处理工艺作为重点。
(2) 水污染趋势分析。濉溪县废水污染主要来自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随着科技的发展,废水处理工艺逐步成熟,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排放基本能够达到规定标准,但是,污水排放总量大,污染物排放总量高,受纳水体负荷重依然是现阶段面临的难题。因此,十四五期间把清理河床河道作为重点,提高受纳水体承载负荷,同时,提高废水处理回收利用率,提倡废水二次使用,降低废水排放总量。“十四五”期间,濉溪县将建设南部次中心,随着污染物的迁移,受纳水体转变为浍河、澥河,因此,要科学判定收纳水体的承载力,确保水体水质不会因为污染物的增加而改变。
(3) 声环境变化趋势分析。噪声污染主要来自建筑施工、工厂运营、汽车鸣笛等,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对噪声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噪声治理主要是源头控制,加强交通管制,实行车辆错峰行驶,降低城区噪声污染,施工区和工业区定期开展厂界噪声监测, 把噪声控制在区域范围以内。
(4) 固体废物污染趋势。濉溪县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工业固体废弃物、农业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随着工业的发展和新城区的建设,工业固体废物的产量和分布也将随之改变,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依靠综合利用和循环使用等方式降低排放量;农业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农业生产养殖,农业固废主要依靠源头控制,从源头上控制农业固废的排放量;生活垃圾主要是无害化处置。
(5) 生态环境发展趋势。随着环保技术的提高,濉溪县提出了符合濉溪县经济发展和实地状况的复垦模式,通过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搞好塌陷区的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机制,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促进县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生态环境良性循环,未来五年,濉溪县的生态环境将会有进一步的提高。
(6) 核与辐射污染趋势分析。通过加强对濉溪县全域内的辐射设备的管理监督,对运行中存在风险的情况,必须有严格的质量保障措施,将设备设施带来的核与辐射环境风险控制到最低水平,把核与辐射污染状况控制在天然本底范围之内。
第二章 “十四五”环境保护总体战略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新发展理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加快建立健全生态文化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目标责任体系、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安全体系;全面优化全县空间开发布局,调整产业布局,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强化问责机制,达到全县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设美丽濉溪的目标。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推进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原则。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加快构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产业体系。
坚持着力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的原则。将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作为重要内容来抓,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大城乡环卫投资力度,增加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区功能,不断提升城市品位,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坚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保制度,保护和修复并重的原则。科学划定自然资源保护的“底线”和“红线”,确保不碰“底线”、不触“红线”,科学严谨、保质保量完成好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优化、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的保护和治理,坚决落实森林防火各项制度,加强地下水的监测、监控及污染防治,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精心守护好濉溪的绿水青山。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原则。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树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关系,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坚持改革创新全面完善制度体系的原则。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落实各类主体责任,提高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不断完善环境法律法规,改善环境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第三节 总体规划、目标
濉溪县旨在构建以主体功能为导向的生态空间体系,以循环高效为特征的生态产业体系,以防治结合为重点的环境保护体系,以人与自然和谐为基础的生态生活体系,以多元共治为目标的生态制度体系,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到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监管机制和行政执法体制等生态环保制度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最终在“十四五”结束时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为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设美丽濉溪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第四节 规划的指标体系
环境保护规划指标的确定依据是濉溪县具体情况和环境基础,同时参考国家和省市相关环境指标,具体情况参见表 2。
表 2 环境保护指标体系
指标类别 |
序号 |
名 称 |
单位 |
2025 年 |
指标性质 |
水环境 |
1 |
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 |
% |
0 |
约束性 |
2 |
主要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 |
控制在省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内 |
约束性 |
|
3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 |
100 |
约束性 |
|
大气环境 |
4 |
细颗粒物(PM2.5)浓度 |
μg/m3 |
控制在省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内 |
参考性 |
5 |
县城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 |
% |
参考性 |
||
污染物排放总量 |
6 |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
吨 |
控制在省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内 |
约束性 |
7 |
氨氮排放量 |
吨 |
约束性 |
||
8 |
二氧化硫排放量 |
吨 |
控制在省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内 |
约束性 |
|
9 |
氮氧化物排放量 |
吨 |
约束性 |
||
10 |
挥发性有机物 |
吨 |
约束性 |
||
生态建设 |
11 |
森林覆盖率 |
% |
约束性 |
|
12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 |
|
约束性 |
污染综合防治 |
13 |
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 |
≥95 |
约束性 |
14 |
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95 |
参考性 |
|
15 |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
% |
≥98 |
参考性 |
|
16 |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 |
% |
100 |
约束性 |
|
17 |
交通干线噪声排放限值(LAeq) |
dB(A |
) ≤70 |
约束性 |
|
18 |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LAeq) |
dB(A |
)达到各功能区标准 要求 |
约束性 |
|
19 |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
% |
≥80 |
参考性 |
|
20 |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
% |
≥96 |
约束性 |
|
21 |
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 |
% |
≥95 |
约束性 |
|
环保能力建设 |
22 |
环境监测、监察、应急、宣传及信息能力建设 |
|
达到相应区域及级别标准要求 |
预期性 |
23 |
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控制率 |
% |
100 |
约束性 |
|
24 |
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率 |
% |
100 |
约束性 |
|
25 |
辐射工作单位安全许可证发放率 |
% |
100 |
约束性 |
第三章 环境保护具体规划
濉溪县继续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战略为统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绿色发展理念始终贯穿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进一步加严高污染、高能耗产业的能耗与排放标准,加大落后产能、工艺和设备的淘汰力度;依据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产业和企业科学布局谋划,防止污染产业的梯度转移;加强“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加强企业绿色化升级改造,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工作,增加城镇绿化面积,改善人居环境,努力把濉溪县变成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街道更干净的美好县城。
第 1 节 水环境保护规划
1、水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到 2025 年濉溪县受污染水体得到有效控制,地表水环境治理再上一个新台阶,消除全县境内劣Ⅴ类水体,现阶段劣Ⅴ类水体仅剩萧濉新河黄桥闸断面时有检出,进一步提高Ⅳ类水体占比, 孟河、巴河地表水水质再上一个新台阶,保持澥河、沱河、浍河、王引河的水质现状,确保在“十四五”期间,濉溪县境内地表水出境水质普遍优于入境水质;加强对城西沟浍河路立交桥至乾南路段、黄桥沟符夹线至黄桥闸段黑臭水体治理,确保到“十四五”末期,要基本消除全县境内黑臭水体。
合理开采利用地下水,严防地下水水质受到污染;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保证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稳在 100%。
延伸生活污水管网,做到城镇区域生活污水应收尽收,确保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95%以上,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效率达到90%以上;提高工业废水的收集处理效率,确保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 96%以上。
2、水环境质量保护主要任务及措施
依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濉溪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濉溪县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实施濉溪县重点水域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
加强地表水保护及治理。对澥河李大桥断面水质水体给与保护, 确保良好水体水质不降低,对萧濉新河黄桥闸断面加大整治力度,以水质改善为核心目标,着重削减排放总量,增加生态流量,不断健全全县地表水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南部次新城建成以后,会加大对浍河、澥河的污染,加强对排入浍河、澥河污水的监管力度,对浍河、澥河进行清污,提高其污染物容纳力,开展生态修复工程,保证“十四五” 期间浍河、澥河水质状况不降低;2021 年开始,开展王引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新建顶管施工污水管网 14 公里,提升泵站 4 座,引王引河水进中心沟,中水回用管网 10 公里,实施对浍河 12km、大沟73km 生态河沟治理,开展浍河蓝带的治理修工程,对积於不畅的河段进行清淤疏浚,使水系流畅,对浍河河道进行护坡检修,保障浍河面面宽度及安全,合理的选择绿化植物对护坡及河岸进行覆盖,减少水土流失,同时美化环境,净化水域。2021 年开始,实施对全县采煤沉陷区综合整治,开展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水产养殖、采煤沉陷区水域治理等。“十四五”期间,把地表水河道清污作为重点,2022 年开始,实施对丁沟河、任李沟、直河、小漕沟、王郢沟等境内河道进行清淤。
完善濉溪县全域范围内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立新型的适应城、镇、村发展的污水处理系统,筛选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污水处理设备,建立一套适宜濉溪县城、镇、村实际的科学减排指标和监测体系, 加大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工作,2021年开始实施刘桥、四铺、韩村、铁佛、南坪、孙疃、五沟、临涣等乡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项目,新建韩村镇祁集街区新增日处理污水400立方米污水处理站;新增濉溪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配套管网工程,争取做到城镇生活污水应收尽 收,建立南部次中心污水处理厂,收集处理新城区污水。“十四五” 末期,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置率达到95%以上。
提高工业区污水处理能力,推行循环工艺。全县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加大对老旧重污染企业改造力度,提倡中水回用,提高废水回收利用率,降低污染物的排放率;紧抓污水应收尽收关键环节,积极实施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工程,从源头上做到对县城的污水应收尽收, 把全县污水全部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十四五”期间,开展濉溪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项目,主要分成两部分,提标改造6万m³/d及扩建4万m³/d(含化工废水预处理1.5万m³/d,土建按1.5万m³/d规模实施,设备按0.75万m³/d·期,分期安装)。规划工期为2022年至2023年。
继续开展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扩大雨污分流的覆盖面。在城区继续实施雨污分流工程,2021 年至 2023 年,实施对韩村镇区、孙疃街街区等乡镇地区实施雨污分流,铺设雨水管网 6 千米。
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对全县黑臭水体的治理能力。公布黑臭水体名单、治理责任人及达标期限,争取在十四五期间,消除全县地表黑臭水体。
加强管理能力,严防地下水及饮用水源污染。加强饮用水源区的监测和保护,严格控制影响饮用水水源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区严禁堆放化工原料和危险物品,严禁违法取土、乱耕乱种等行为;强化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开展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加强全县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加强对农村现有简易水厂和供水设施的改造,落实各项净水措施,因地制宜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定期调查评估地下水饮用水水质状况,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做好城市和农村生活垃圾防渗处理,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地下水质稳定。加强农村面源和生活污染治理,加快低毒低残留无公害农药的开发应用,从源头抓好农药对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的影响;完善农村改厕和垃圾收集、中转及处理系统,完善农村污水管网收集率和处理能力,避免农村面源和生活污染直接污染到地下水水质安全。在城区建设环卫综合基地,修建维修车间、车辆清洗站、垃圾渗滤液处理车间及管理用房等主体设施,确保废水的合理处置,谨防发生地下水污染事件。
加强湿地生态系统水源保护。依据濉溪县实际情况,科学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大塌陷区的生态修复和环境建设。2021 年开始,濉溪县开展采煤沉陷区水域治理项目,“十四五”期间实施对丁合沟、任李沟、直河、小漕沟、王郢沟 5 条大沟清淤,提高凤栖湖水系生态环境质量;开展韩村镇浍河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对滩涂地进行治理,建设河堤公园; 开展生态河沟治理工程,对浍河 12km、大沟 73km 进行生态治理;巴河、杨楼沟、利民沟、濉临沟、幸福沟、老溪河、小溪沟等水生态环境修复提升、给排水管网新建提升等。
第 2 节 大气环境保护规划
1、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目标
2、大气环境质量保护主要任务及措施
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淮北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濉溪经济开发区扩区的批复》(皖政秘[2013]19 号)等制定十四五期间大气污染物减排战略路线。
进一步推进重点项目实施,加快工业炉窑治理特排提标任务实施。“十四五”期间,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全面执行锅炉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特别排放限值。推进“散尘”治理,狠抓“散乱污” 综合整治,对“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处置,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对违规违法企业进行实名制曝光、批评、处罚,责令其停产改造,甚至是查封。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2020 年至 2021 年,重点做好超标排放处罚,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重点检查高污染企业的自行监测,确保企业监测报告符合规定具有参考性。进一步调整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煤炭及煤炭制品等高污染燃料,加强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和整治,建设焦炉煤气深度脱氨项目新增硫铵工程,在原有脱硫工段后增加硫铵装置,利用煤气中的氨生产硫酸铵产品;“十四五”期间,要求对剩余工业企业、工业锅炉进行改造,要求其必须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未完成排放限值改造的停产治理;已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严格执行排放标准要求,确保达标排放,暂未制定行业排放标准的,参照相关行业已出台的标准,全面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全流程,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 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提高废气收集率;建设砖瓦窑炉示范企业,实行典型带动,完成全县砖瓦窑厂达标改造。
按照《淮北市关于开展 VOCs 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重点企业VOCs 治理。2020 年至 2021 年,督查医药、
包装印刷等VOCs 重点排放企业,鼓励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提高废气收集能力,安装高效治理设施,完成重点企业 VOCs 的监控体系建设,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加大VOCs 的回收利用力度, 对无法回收利用的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选择末端治理工艺,确保VOCs 的达标排放,对重点企业实行VOCs 排放总量控制,安装厂区VOCs 在线监测系统,做到重点排放企业厂内 VOCs 实时监测。到“十四五” 末期,全县VOCs 排放总量较“十三五”时期有所下降,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合理规划餐饮服务业布点。合理划定管理露天烧烤区域,严格把关新建餐饮服务业项目的审批,确保油烟稳定达标排放。
加强濉溪县全域范围内扬尘污染防治,源头控制扬尘的产生。增加城区洒水力度,尤其在干燥大风时节;规范各类施工工地日常作业, 混凝土搅拌站、物料堆场、物料运输等增加遮盖布和洒水力度。
继续推广绿色出行,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增加公共自行车及公共电动车的覆盖面,继续推广使用新能源公交车和出租车,新增电动车充电桩及充电车位公用充电设施,鼓励绿色出行。
继续抓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农忙时节,由县政府领导带队, 对全县范围内秸秆禁烧巡查,确保“十四五”期间全县范围内不发生私自焚烧农作物秸秆事件。引进新技术,推进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使用,积极探索秸秆发电、饲料化、肥料化等渠道,提高秸秆能源利用率。
加强全域范围内燃油管理。严把车用成品油生产和流通准入审查关,排查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系统使用状况。
第 3 节 声环境保护规划
1、声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十四五”期间,声环境质量保护的重点继续放在削减交通干线噪声上,等效连续A 声级平均值控制在 70 分贝以内,进一步扩大城区禁鸣范围,全县区域声环境分别达到功能区划标准要求。
2、声环境保护规划主要任务及措施
噪声主要来源于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及工业区,“十四五”期间,濉溪县将继续加强噪声管理,尽量从源头控制噪声。
强化城区噪声区域的建设和管制。对于南部次等新建城区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声功能区和建设布局,科学设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噪声防护距离,增加减噪路面的覆盖率,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设置声屏障,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划定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的标准,确保新城区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 100%;对于已建城区,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各类声功能区域噪声标准进行管制,确保各类功能区环境噪声达标排放。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管力度。加大有关防治建筑施工噪声的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监督检查施工机械的减震降噪装置及使用率, 施工期间噪声值是否符合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对超标区域进行整治和惩罚,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及周围居民的影响。
强化工业区噪声污染控制。对产噪的新、改、扩建项目,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合理规划厂区产噪区域的布局,增加配套降噪设施, 扩大绿化面积,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工业区和居住区之间设置合理的噪声安全距离,建立绿化隔离带,降低工业区噪声对居住区的影响。
第 4 节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规划
1、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目标
到 2025 年濉溪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处置利用率进一步提高,达到 98%以上,危险废物处置率率达到 100%,不发生二次污染事件,县城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
2、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主要任务及措施
加强城区生活垃圾的收集和管理。增加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生活垃圾从分类、运输、无害化处理的安全通道。“十四五”期间,规划在城区改建生活垃圾分类站 8 座,新增生活垃圾运输专业车辆 40 辆,建设大件垃圾分拣中心 1 座,规划年限为 2021 年至 2023年;在全县范围内设置垃圾分类装置,投入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桶 2 万个,回收可循环使用垃圾,合理处置有毒有害垃圾,提高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置率,建设环卫综合基地,把县城内两座坑槽式垃圾中转站改建成压缩式中转站,在河西新区新增垃圾中转站一座,提高生活垃圾的收集率处置效率,“十四五”期间,确保城区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95%以上。
大力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加强乡村环卫管理。按“户分类、村收集、镇办运输、市县处理”的模式进行管理,按照“谁生产、谁付费”的原则建立市场化运作经费保障机制,增加全县范围内农村垃圾收集基础设施,建立农村垃圾运输处理管理制度,提高农村垃圾处置效率,确保“十四五”期间,各建制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不低于9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保持在 70%以上。
加强对危险废弃物及危险化学品循环使用和排放企业的监管。对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制度全程监督,强化危险废物的管理, 要求危险废弃物排放企业建立日监测制,加强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要求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采取有效预防和应急措施。制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运作程序及具体方案,积极落实部门责任制,严格规范医疗废物的运输及处置,严格禁止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由专用的运输工具运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统一焚烧。
推行清洁生产,实现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固体废物的回收使用率,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免烧空心砖项目; 建立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实现年破碎建筑垃圾量 60 万吨,建立韩村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吸引循环经济投资者进园;实施 20 万吨/年废旧锂电池清洁回收及再生铅循环综合利用项目,对全县锂电池和再生铅进行回收利用;引进绿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设固废资源智能化回收基地;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率。确保到2025 年,工业固废资源化处置率达到 90%以上。落实全县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大力发展低耗能产业,对濉溪县产生高风险污染物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最大限度的减少工业废弃物堆放带来的环境污染。对全县产废经营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全县范围内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和管理,加强固体废弃物处置的管理管控,建立固体废物的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实施全过程监督,确保在“十四五”期间,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率达到 98%以上。
加强农业固废管理。建立农业废弃物回收管理机制,加强农业固废的监督检查,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加强农药废弃物回收无害化处理工作;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大力推广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和高效低排户用秸秆炉具,积极引进秸秆发电、秸秆造纸、秸秆粉碎回田等新技术。
第 5 节 土壤污染防治规划
1、土壤污染防治目标
加强对受污染土壤的治理,对未受污染土地的保护,保证受污染土壤面积通过治理逐年减小,到 2025 年,濉溪县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2、土壤污染防治主要任务及措施
依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淮北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淮北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濉溪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濉政[2016]60 号、《濉溪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濉政办秘[2017]203 号等落实十四五濉溪县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和任务。
合理规划修复土壤,提高土壤利用率。2021 年开始,对韩村镇、孙疃镇、双堆集镇等采煤沉陷区实施土地复垦,规划建设农用地及景观用地,规划年限为 2021 至 2025 年;“十四五”期间,对全县范围内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类型进行登记确定,实施濉溪县 20000 亩土地综合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及田间道路,对老旧村庄进行搬迁,对工矿废弃地进行治理,建立农业产业示范园,落实各项建设用地符合国家要求,对划定好的“绿色”、“黄色”“红色”农用地范围进行差异化管理,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严禁重污染企业的建设, 严格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制,防范人居环境风险。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对土壤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估,保证新建居住、商业、学校、医疗等公共设施的企业用地安全。
加强化肥农药的控制及使用,严防农用土地受到污染。“十四五” 期间,建立并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抵押金制度和收集处理系统进行管理,降低农药废物对土壤的污染;全县范围内禁止使用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对化肥包装袋进行回收;禁止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含重金属、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污水进行灌溉,不定期组织对农田灌溉水质进行检测,提高检测频次,确保灌溉土壤的安全;强化废弃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的监管力度,因地制宜建立回收站点,形成回收网络,降低农业固废对土壤的影响。登记受污染农用地面积、分布及污染现状,进行科学的分析和治理,严防控制农用地污染面积扩散的现象。到 2025 年,完成省政府下达濉溪县的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指标。
根据淮北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合理制定濉溪县土 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十四五”期间,要定期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重点对土壤中的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进行监测,提高检测频次,扩大监测范围,确保受污染土壤面积不再扩大。
对全县涉及重金属冶炼、重金属排放等污染物单位进行重点监督管理。“十四五”期间,加强对各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制定检查计划,明确责任负责人,加强区域范围内涉污企业土壤自行监测的监督检查,查看企业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保障区域范围内土壤环境的安全。
第 6 节 改善区域生态,维护生态系统功能
1、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建立与濉溪县发展相适应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制,提出符合濉溪县经济发展和实地状况的复垦模式,在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基础上,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机制,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促进县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努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确保未来五年,濉溪县的生态环境将会有进一步的提高,构建起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县城。
2、生态环境建设主要任务及措施
划定生态红线,明晰重点生态保护区域和功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重在开发与治理,明确濉溪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推进分类分区管控,将生态红线作为项目审批和布局的约束依据,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禁一切与污染相关的产业活动,禁止建设与破坏生态有关的任何项目,禁止改变区域生态用地,保证生态功能不降低。“十四五”期间,加大对运河、柳孜等生态保护区的资金支持和政策保护,在重点保护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开发建设活动的生态监管,建立大运河文化带,复建柳孜千年古村,新建隋堤沟运河景观带,开展柳孜运河遗址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修复柳孜运河遗址生态环境 6400 平方米,着手四铺镇大运河生态文化项目建设,建设 17.5 千米的生态绿水休闲步行长廊及旅游景点建设,提升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状况,规划年限为 2021 年至 2025 年。坚持资源有序开发,优先保护生态环境原则,杜绝产生新的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建立资源开发监管体系,提高矿产、水等重要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能力, 2021 年至 2023 年,开展乾隆湖及周边工业集中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加强景观建设,开展乾隆湖湿地修复与保护工程,并对乾隆湖周边工业集中区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改善乾隆湖的生态系统。
加强区域绿化,推广绿色产业。“十四五”期间,开展实施濉溪县生态廊道、农田林网、林产品基地建设工程以及森林增长工程等, 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城中村改造、弃置地生态修复等,推动绿色城市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县人均绿地面积和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到2025 年,全县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m2。充分发挥淮水北调配水工程作用,加快建设河湖贯通工程,打造一批柳孜、浍河、乾隆湖景观带,发展水文景观。提高绿化覆盖率,实施主干道两侧、沿河两岸等绿化,构建城市生态绿色廊道,打造立体生态景观。
加强对矿产资源的开采活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和矿区地质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改变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推广绿色矿区建设,继续实施煤矿塌陷区复垦工程,建立健全矿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加大对塌陷区的治理和生态修复,实施四铺镇张圩村、韩村镇采煤沉陷区祁集村胜利村、孙疃镇陈楼村代庙村、凤栖湖、铁佛镇等采煤沉陷区的搬迁和生态建设,开展海孜矿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及环境整治工程建设,对采煤沉陷区水域进行综合治理,到 2025 年,濉溪县复垦复绿比例高于78%。
第 7 节 污染减排规划
1、污染减排的目标
到 2025 年濉溪县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等指标控制在省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严格监督控制工业区污染物排放,通过更换清洁能源、增加环保设备、提倡循环工艺等措施,保证“十四五”期间的工业排放量不超过“十三五”时期;生活污染物减排主要是源头控制和无害化处理,调整能源结构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确保“十四五”时期的环境质量和生态保护目标能够实现预期值。
2、污染减排的主要任务及措施
发展循环经济,降低污染物排放。“十四五”期间,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重点来抓,2021 年至 2023 年,规划建设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韩村镇循环经济产业园,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实行土地整改,吸引投资者进园,带动当地经济的同时发展循环经济。2021 年规划建设淮北绿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提高固废资源回收利用率;2021 年至2022 年,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免烧空心砖项目,提高濉溪县的一般工业固废利用率;规划 2021 年至 20204 年,建设 20 万吨/年废旧电池清洁回收及再生铅循环综合利用项目,解决濉溪县部分危废处理难题。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的调查研究,统筹安排节能、节水、工业垃圾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等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建立符合濉溪县实际的循环经济发展体系。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产业转型,促进产业布局合理调整。要依靠科技,加快创新, 加快引进、开发和推广先进适用的生态循环型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加速改造传统生产工艺,开发生产再循环型产品,推进企业生产经营的生态转型。要完善政策,整合资源,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政府投资的重点领域,通过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对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进行投资。
以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核心,大力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十四五”期间,加强节能管理,继续开展锅炉更新和技术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绿色照明等节能工作,2021 年至 2025 年期间, 规划建设储能电站、濉溪县开发区电网升级改造、壹念风能科技垂直轴风力发电等项目,继续实施宜点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对企业污染物特征开展排查筛选,重点对涉重的化工企业进行提标改造;全县禁燃区内燃煤锅炉全部整治,不断加强大气污染重点企业运行管理,不断提高脱硫脱硝效率;涉重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把全县污染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完善市政污水管网,增强污水收集能力,提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加强“三废” 管理力度,对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不断完善;加强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能力,改善污染治理水平,在保证经济发展的同时,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农村污染物排放管理,对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农业秸秆进行集中处置,严禁私自倾倒、掩埋或焚烧;引进新技术, 实施精准施肥,推广配方肥和有机肥,优化氮磷钾配方,促进大量元素与中微量元素配合,减少化肥使用量;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提倡使用新型高效植保机械,减少农药使用量;回收利用农业废弃塑料薄膜,减少白色污染;要求各污染企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执行污染物排放,对偷排、漏排、设立暗井的行为进行从重处罚;工业污染企业必须安装在线检测仪,并定期进行第三方手动监测,及时将监测数据联网公布,做到全民监督;特殊污染物要执行特别限值标准;对全县年耗能量 1000 吨标煤以上的重点能耗企业能源消费情况监测分析,推进电力、化工、铝加工、建材等行业节能管理,明确目标任务, 加强行业指导,推动技术进步,强化对重点能耗企业的监督管理,配合开展节能监察,督促企业能耗达标;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及备案管理制度,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鼓励企业开展电力需求侧平台建设,加快实施节能改造,提高能源管理水平;组织开展污染减排核查工作,加强预警督查,公开曝光违法违规事件;加大检查、监测力度,更新处理工艺,阻止工业企业重金属排放,加强大气、水体、土壤中重金属的净化工作,保证在不发生重金属污染事故的前提下降低重金属的排;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技术,结合濉溪县现行环境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从污染物削减角度推动企业产业升级。进一步完善节能政策,严格实施节能评估审查和节能项目备案,从源头上控制能源消费不合理增长,在节能项目备案过程中严控高耗能行业新上项目,严格实施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备案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率达100%。加大节能减排投资,以县政府为主体,加大对节能减排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节能减排项目,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节能减排、提标改造的信贷支持,采取市场机制法解决节能减排资金问题。加强重点企业能源消费监督管理,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和节能装备。要全面实施重点污染防治工程,加大濉溪县重点领域的节能减排工作,努力优化能源结构,大力搞好煤炭清洗等能源清洁利用工作, 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加快开发利用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资源,从源头控制能源消费不合理增长,要全面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着重抓好节约和替代石油、燃煤锅炉改造、热电联产、电极节能、余热利用等重点节能工程,加大对重点企业与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对标活动,推动企业加大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节能减排管理水平。
第 8 节 辐射环境保护规划
1、辐射环境保护目标
到 2025 年环境辐射水平及各种环境介质中的放射性核素浓度水平均保持在天然本底波动范围之内,确保十四五期间不会出现辐射污染及危险品泄漏等安全事故发生。
2、辐射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及措施
加强核安全利用安全管理,构建全县核安全利用安全动态管理体系,防止和减少辐射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安全和社会安定。
第 9 节 城区环境建设
1、城区环境建设目标
“十四五”期间加大县城环境保护力度,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制,统筹协调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使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各项指标比“十三五”时期有所提高,县城环境质量有进一步改善,创建省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县城。
2、城区环境建设主要任务及措施
到“十三五”末期,濉溪县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功能、城市品位、人居环境均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升,相继获得“安徽省园林县城”、“安徽省文明县城”和“国家园林县城”荣誉称号,但是仍很多问题有待解决,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推进不平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协调不到位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十四五”期间,继续按照“改造老城区, 优化提升旧城区,加快建设河西新区”的总体思路,结合目前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综合管廊或管沟、管道, 合理规划新城区。“十四五”期间,规划柳孜运河遗址、淮海战役总前委旧址红色旅游建设项目、淮海文化产业园、铁佛镇古城汉墓旅游项目、铁佛镇邹楼前年银杏园旅游项目等基础建设,提高全县文化环境及生活环境;规范建设城市污水管网,在现有条件下,能够纳入综合管道改造建设的,应做到应纳尽纳,应改尽改,避免各类管网重复建设造成的浪费,真正实现县城管网标准化建设,不断增强县城的综合承载能力;加大雨污分流覆盖面,进一步加大城区雨污分流工程, 提高污水处理效率,节约污水处理成本;建设污染物处理基础工程, 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增设新的污水处理站,更新老旧工艺, 更换污水处理设备,确保县城废水得到有效处理和处置。
进一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十四五”期间,要求各排污企业严格执行特殊污染特别限值标准,淘汰燃煤小锅炉,提高企业准入门槛,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柴油货车污染、城市餐饮油烟等,加强城市建筑工地、道路扬尘管理等方面,努力提高优良天气占比。
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储运和处理系统。确保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逐步实现垃圾分类;加强对危险废物监督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工业废弃物堆放带来的环境污染。
加强全县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管理。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维修保养和淘汰更新工作,对机动车实施错峰出行,避免居民区噪声污染。
3、优化园区布置、优先发展绿色高质量经济
工业园区是濉溪县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产业集聚发展的主要载 体,必须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上发挥示范作用,自觉用新发展理念规划、引领和推动工业园区发展,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下大力气调整优化工业园区布局,坚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快形成布局合理、错位发展、功能协调的园区发展格局,要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方针,调整园区产业结构,让园区成为提升产业链水平、培育壮大产业集群的重要载体。
加大对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推进绿色工厂建设,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创新摆在核心位置,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创新平台,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把工业园区真正建设成为创新高地。
加快园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亲清政商关系,把工业园区建成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
第 10 节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与建设
1、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
把保障饮用水安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依法科学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测和监管, 坚决依法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严禁直接或者间接向水源地排放超标的工业污水。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2、加大农村污水治理主要任务及措施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现阶段濉溪县农村污水治理仍存在一些问题,污水设施建成情况与验收标准尚有差距,管网配套不健全、收不来水、标识标牌不规范以及档案不健全等现象,污水处理设施的规范性建设、运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提高农村污水治理能力和治理效率,濉溪县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县住建局进一步加强各镇污水管网规划建设,加大污水收集率,对处理能力不足的镇尽快增加污水处理设备;二是由专业人员负责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站)运维工作,提高运行效率,确保达标排放, 改善水环境质量;三是县生态环境分局做好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
(站)的水质监测工作。
下一步濉溪县将进一步加强督导,规范运营管理,科学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技术,精准指导农村生活生产污水治理,解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问题;进一步强化考核,加强督查指导,按中央、省环保督察及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要求,加大督导力度,督促污水处理开工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已竣工项目加快验收,加强调度与现场督导,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3、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科学划定禁养、限养区域,改变人畜混居现象,改善农民生活环境,2020 年至 2021 年,建设淮北市濉溪县和谐现代化生猪养殖,建设各类猪舍 30690 平方米,生产配套用房 4680 平方米,建设消毒池、氧化塘、生态塘、初沉池、调节池、集粪池、污泥地、无害化处理池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2021 年至 2022 年,规划建设童亭养猪场, 预计年产生猪 10 万头;根据水质要求和水体承载能力,确定水产养殖的种类、数量,合理控制水库、湖泊网箱养殖规模,禁止化肥养鱼, 2021 年至 2022 年,规划建设韩村镇千亩水产养殖项目;鼓励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等综合利用方式, 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依据土地消纳能力,进行畜禽粪便还田;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4、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发展循环型农业。以“无害化、低排放、零破坏、高效益、可持续”为原则指导农业生产,2021 年至 2023 年, 规划建设五铺农场农业科普示范园,发展传统农业的同时开展旅游景点项目建设,规划建设濉溪县乡村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拟对全县11 乡镇2020 年-2023 年计划实施的20000 亩土地进行综合整治, 项目主要分为:高标准农田及田间道路建设工程、老旧村庄搬迁、工矿废弃地治理、农业产业示范园等项目,总投资 10 亿元。
提高农业资源的循环利用, 减少农业废弃物排放。 有效提高农业资源保护, 降低对农业生态环境的破坏,提倡绿色农业、生态农业, 遏制过量使用化肥农药与机械作业,避免耕地污染、土壤肥力下降, 2021 年至 20205 年,规划建设濉溪县南坪镇农业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扩建节能温室大棚 50 栋,黑木耳大棚 100 栋,配套采摘接待设施、道路硬化、下水管网等,建设 1000 户沼气入户管网及灶具、脱硫设备等、辐射 1000 亩农田沼液管网及农业物联网监控系统;建设辐射整个园区食用菌及豆制品生产加工余热供应管网,建设占地 50亩标准化仓储加工中心及冷链物流配套,建设占地 200 亩的秸秆收储加工场及配套消防、加工设备,提升改造 3 个自然庄,打造 3 处“旅游+文化”的文化游、“旅游+产业”的采摘游、“旅游+生态”的观光游等乡村旅游绿色景区,建设建筑面积 1500 ㎡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占地 20 亩的民俗文化广场。
采取综合措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指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 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 推行秸秆还田,鼓励使用农家肥和新型有机肥,鼓励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作物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和生物防治,鼓励农膜和农药固废回收再利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发展生物质能源,推行秸秆气化工程、沼气工程等,禁止在禁烧区内露天焚烧秸秆。
5、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
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优先保护天然植被,坚持因地制宜, 重视自然恢复,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严格控制土地退化;保护和整治乡村现有水体,努力恢复河沟池塘生态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加强对塌陷区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 2020 年至 2024 年, 开展韩村镇全镇域环境治理项目,实施淮海村、祁集村、桃园村、双沟村、和谐村重点提升人居环境、道路硬化、污水管网建造,通过上级资金补助与本级自筹意将淮海村打造成宜居宜游村庄、祁集村和谐村打造为宜居宜业村庄、双沟村、桃园村打造为宜居村庄。
6、加强农村环境监测和监管
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重要农产品产地的环境监测;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防止产生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7、加大宣传力度 鼓励公众参与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在农民, 只有让农民明白其科学道理和经济效益, 才可能让环保变为自觉行动, 所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是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普及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科学、法律知识,增强农民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责任感; 建立保护生态环境的示范点, 以点带面,通过示范点的示范作用带动其他地区农民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推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和普及农村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环境意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尊重农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涉及农民群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应当听取当地农民群众的意见。
要把农村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作为一个整体考虑, 同步推进生态建设和污染防治, 形成农村生态环境良性优化机制, 使农村生态环境逐步向良性循环发展。
第 11 节 环境风险防范规划
1、环境风险防范目标
建立濉溪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方案,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加强日常环境监测, 加强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收集、分析和研判能力,力争把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几率降至最低。
建立健全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及重大环境应急预案制度,确保在“十四五”时期不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2、严格项目环保审批
加强环保准入审查、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项目。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阀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对于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或淘汰类的建设项目,不符合环保审批要求的建设项,各级环保部门不得批复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中,将项目环境风险评价作为必要条件。无 环境风险评价专章的,不予受理;整改措施不能按期完成的,暂缓审批其新的建设项目,不批准其试生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不落实的,不予验收;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现有化工园区、基地和建设项目,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价。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建立环评审批责任制度。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建立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审批行为评议制度,查处环评审批的不作为、乱作为、乱审乱批、越权审批、规避法定审批权限、将单个建设项目拆分审批等执法犯法的行为,让那些违反环评审批规定,无视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人员受到处分。
3、健全环境治理监督体系
完善落实工作机制,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 宣传教育等工作。完善监管体制,整合相关污染防治部门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统一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行动;加强司法保障,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力度,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起诉力度,加快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实行“谁考核、谁监测”,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推动实现环境质量预报预警,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
4、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规范市场秩序,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治理环境;强化环保产业支撑,加快提高环保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培育专业化骨干企业,扶持专特优精中小企业,鼓励企业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创新环境治理模式,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开展濉溪县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强化系统治理,实行按效付费。对工业污染地块,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健全价格收费机制,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的政策导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
加快推进濉溪县环保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应积极制定、完善相关机制:
一是对园区所有企业环保问题实施包保责任制,落实包保人和包保领导。
二是建立濉溪县环保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各包保企业人和村基层环境保护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三是联合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园区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 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于群众反馈的问题, 深入调查,并采取强效措施,进行边督边改,尤其对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案件,要多次联动环保局、第三方专业技术人员等开展突击检查、夜间巡查等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有效减少投诉事件。
四是针对重污染天气发布的预警,开发区认真落实企业限停产措施,开发区多次联合环保局对企业进行定时巡查、突击检查,对于发现的非法行为进行严厉惩治。
5、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将各级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归集至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信用中国”等网站依法依规逐步公开;
健全企业信用建设,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将其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6、健全环境治理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依据中央和省市制定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企业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赔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立足国情实际和生态环境状况,制定修订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以及环境监测标准等,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标准与产业政策的衔接配套,健全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鼓励建立各类涉及环境治理的绿色认证制度。
7、健全环境污染防治财政支出责任制度
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改革中统筹考虑地方环境治理的财政需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制定出台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的相关政策,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促进企业降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贯彻落实好现行促进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在环境高风险领域研究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8、健全目标评价考核机制
着眼环境质量改善,合理设定约束性和预期性目标,制定符合濉溪县实际、体现特色的目标,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 对相关专项考核进行精简整合,促进环境治理。
9、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
结合濉溪县发展实际,进一步细化落实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工作模式,强化监督帮扶,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第四章 重点工程及项目
第一节 重点工程
1、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濉溪县的大气污染治理主要来源于工业废气排放、锅炉燃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生态秸秆燃烧、扬尘等。大气污染治理主要是建立城市绿色交通、开发绿色能源、治理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及颗粒物等污染物质。
2、水污染治理工程
濉溪县水污染治理主要包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地表水治理。“十四五”期间的重点放在河道清污,对濉溪县域范围内的河道进行清污疏通,增加废水处理基础设施,继续实施开展雨污分流工程,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整治全县范围内的黑臭水体,开展中水回用工程,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3、地下饮用水保护工程
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保障地下水安全,开展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引用水安全。
4、自然生态保护工程及生态文化建设
开展全县范围内的生态修复,对重点领域内的水生态系统进行修复;提升城区绿化,建立生态文化带,发展旅游项目;对采煤沉陷区进行生态修复和治理;建设生态村生态镇,进行土地复垦,发展水上游乐项目和观光场所。
5、增加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污水处理厂,增加污水处理设备,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 增加在线监测系统,提升监测能力;增加垃圾处理装置,提高垃圾处理效率和收集能力。
6、资源循环利用建设
建立循环经济产业园,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新型建材项目, 对废旧资源进行回收循环利用。
第二节 投资来源
发挥政府环境保护投资的核心作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积极引进外资,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实行国家、地方、集体、个人共同出资, 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资金。建立实行“谁污染、谁付费、谁治理、谁收费”的排污收费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
第三节 环境效益和规划目标可达性分析
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实施后,可以有效地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 量,辐射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农村环境逐步改善, 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功能得到逐渐恢复;环境监察能力、宣教力度、信息公开度、科研水平、应急等环境监管能力将得到大幅提升,为保证全县社会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发展空间。
第五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法制监督 切实履行职责
强化环境监管,严格执行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充分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保障环保监督渠道畅通。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严格执行“双罚制”,持续开展建设项目类环境执法检查,针对违法排污造成水或大气等污染事故的企业,除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要给出相应的处罚。
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明确随机抽查事项、抽查依据和抽查内容,向社会公布;规范检查计划, 同一监管对象有多项检查事项的,应当进行整合,原则上“一次检查、全面体检”,探索建立政府部门间“随机联查”制度,由同级政府法制机构通过系统,随机集中抽取检查对象和人员,开展联合检查,提高执法效能,降低企业负担。
突出检查重点,合理确定检查比例和频次,充分发挥“双随机” 抽查,制定并公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分时段和适当频次对其进行“全覆盖”检查。
所有检查信息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填报,依托现有政务网络资源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公开率应达到 100%,提高履职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节 严格考核评估 落实环保责任
完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度、考核奖惩制度、检查监督制度,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网格化” 环境监管任务,健全环保组织机构,做到分管领导,有专、兼职工作人员,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要求各辖区环境保护部门认真落实县级环保部门要求,认真及时研究、协调解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认真执行整治目标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目标责任要求,逐一落实目标任务。
提高定性评估技术水平:制定考核范围,包含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环境质量保护目标、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重金属等环境污染事件防范、城乡环境建设、大气环境环境质量、土壤污染防治情况等,实行定期检查通报;对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和主管单位、部门的责任,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保法定职责,以致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工作突出有重大环保贡献的, 给予相应奖励。
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第三节 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和能力建设
“十四五”期间,濉溪县将继续响应市政府关于积极推进环境影响评估工作的号召,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效率,简化项目环评内容,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更好的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助力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
长效监管,按月调度,加强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等环节的过程监管,防止污染扩散和二次污染。对辖区内疑似污染物和污染地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根据环境管理阶段和环境管理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与经济和信息化、国土、规划等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利用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共享, 加强对各类污染物监管,切实保障全县环境安全。
推进落实环保在线检测设备安装工作,建设管理平台对重污染企业实时监督,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依托现有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检测认证机构等资源,推进建设节能环保产业技术共享、检测认证、成果展示等公共服务平台。
第四节 加大环境保护融资力度
政府统筹安排环境污染防治资金,合理安排,用于环境调查、监测评估、监督管理、治理与修复、污染物综合防治等;各地统筹相关财政资金,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财政支持,统筹安排专项建设基金,支持企业对涉重金属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
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制定出台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的相关政策,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促进企业降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贯彻落实好现行促进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税收优惠政策。
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污染防治。
第五节 鼓励环境科技创新 强化环境科技支撑作用
以科技创新带动环保发展,坚持创新驱动,依托科技资源优势, 坚持高端发展,强化产学研用结合,着力突破一批环保领域关键技术, 加快发展环保产业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提高环保产品质量和服务技术水平;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建设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机构,加强环保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产业共性技术研发机构;推动环保产业与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带动相关技术和产品应用,鼓励企业开展智慧能源管理、智慧环境监测和治理。
强化财政和价格政策支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环保领域科技创新及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企业绿色化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第六节 重视环保宣传教育 提高公众环保素质
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逐步转变落后的生活风俗习惯,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组织重点耗能企业参加全市工业绿色制造培训班以及全省工业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技术装备专项推介会,使企业进一步了解国家、省关于绿色制造的最新扶持政策以及先进节能技术发展情况,为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改造打下基础,重视并加强中小学环境教育课程建设。
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在人群密集地点设立防治宣传咨询点,悬挂宣传横幅,向行人发放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与食品安全等相关宣传资料,围绕“环境保护”这一主题,呼吁全社会珍爱环境,抵制污染,自觉践行低碳生活,树立文明绿色风尚。
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环境治理。利用县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和科普宣传活动,定期更新县生态环境局网站信息,及时发布濉溪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新政策、新举措、新要求,解读环境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向社会公布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实行动态更新,定期介绍环境保护知识和政策法规,发布有关环境污染防治的重要新闻。
第七节 加强机构设置 强化能力建设
强化环保部门能力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对环保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的培训与学习,不断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起带头作用,当好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政治领导、有力组织保障;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加强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和监测机构,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指导有关企业建立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指导有关企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企业污染减排计划、环境应急管理制度、环境治理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等制度,重点工业企业要建立完善环境应急事故和应急事故处理设施。
完善濉溪县各个监测站器材人才配置,加强监测能力,定期或不定期对县内污染源进行监测,为环境管理和执法提供数据支持。增加环保预算,将行政、监督执法、监测、信息等环保机构纳入财政预算,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应急体系,加快应急能力建设,建立环境事故应急监控和重大环境突发事件预警体系。
表 3 濉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谋划重大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及建设目的 |
一 |
大气污染治理项目 |
|
1 |
焦炉煤气深度脱氨项目新增硫铵工程 |
建设焦炉煤气深度脱氨项目新增硫铵工程,在原有脱硫工段后增加硫铵装置,利用煤气中的氨生产硫酸铵产品 |
2 |
新增大气污染在线监测装置 |
在各区域要点添加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增加大气污染物监测覆盖面 |
3 |
新增大气除尘洒水车 |
新增大气除尘洒水车及配套设备 |
二 |
水污染治理项目 |
|
4 |
凤栖湖水系生态治理 |
5 条大沟清淤(丁合沟、任李沟、直河、小漕沟、王郢沟) |
5 |
乡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项目 |
新建刘桥、四铺、韩村、铁佛、南坪、孙疃、五沟、临涣等乡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项目 |
6 |
王引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新建顶管施工污水管网 14 公里,提升泵站 4 座,引王引河水进中心沟 1.4 公里;王 引河生态长廊 4 公里;生态护坡 6.5 平方米,濉临沟两岸治理(生态长廊)2 公里, 巴河北岸治理(生态长廊)2 公里,中水回用管网 10 公里 |
7 |
韩村镇祁集街区雨污分流工程 |
日处理污水 400 立方米铺设雨水管网 6 千米,污水管网 6 千米 |
8 |
生态河沟治理 |
浍河 12km、大沟 73km 生态治理 |
9 |
浍河蓝带的治理修复 |
河道疏浚——对积於不畅的河段进行清淤疏浚,使水系流畅; 护坡修筑——对浍河河道进行护坡检修,保障浍河面面宽度及安全; 植被覆盖——根据淮北地区的气候特点,合理的选择绿化植物对护坡及河岸进行覆盖,减少水土流失,同时美化环境。净化水域; 景观设计——在浍河沿岸节选适宜地点进行景观小品搭建,包括凉亭、木栈桥等; 慢行绿道——沿浍河景观观赏区修建慢行绿道,方便游客游览及健身。 公服设施建造——完善浍河沿岸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包括环卫设施及健身设施, 保障游客日常使用。 浍河生态恢复,公园建设、千亩桃园打造、景观风貌的提升等 |
10 |
濉溪县水体生态治理项目 |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配套管网工程 |
11 |
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韩村镇浍河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
主要包括滩涂地治理和河堤公园建设。滩涂地治理有 6 处,约 960 亩,各滩涂地建设固岸林、防浪林、果林、绿化、河堤堤线、灌溉渠系、田间道路、管理用房等, 采取农林、水利措施,治理滩涂地。其中滩涂 5#,由于窑厂的开挖,造成河堤塌陷, 需修复河堤。浍河河堤公园约 180 亩,建设配套设施 |
12 |
韩村镇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新建污水处理厂、镇区雨污分流、公园,绿化及周边生态农业、环境治理等 |
13 |
濉溪经开区水生态环境提升 |
巴河、杨楼沟、利民沟、濉临沟、幸福沟、老溪河、小溪沟等水生态环境修复提升、给排水管网新建提升等 |
14 |
濉溪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项目 |
(1)现状6万m³/d系统提标改造:新建 8.5万m³/d粗格栅及提升泵房一座、6万m³/d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一座、6万m³/d中间提升泵房一座、6万m³/d高效沉淀池一座、6万m³/d反硝化滤池一座、6万m³/d臭氧氧化池(及其配套液氧站、臭氧发生间等设施)一座、变配电间及加药装置一座、6万m³/h风量的除臭系统一套、应急池一座、污泥脱水系统(按照10万m³/d系统配套)一套、机修间一座;拆除原一期、二期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过滤消毒池、脱水机房、配电间及加药装置等;现有管理用房改造。 (2)4万m³/d 扩建污水处理系统:新建 2.5万m³/d 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一 座、4万m³/d水解酸化池一座、4万m³/d组合生化池一座、4万m³/d高效沉淀 池一座、4万m³/d反硝化滤池一座、4万m³/d臭氧氧化池(及其配套液氧站、 臭氧发生间等设施)一座、加药装置一座、7万m³/d回用水池及泵房一座。 (3)1.5万m³/d化工废水预处理系统,主要建设包括:事故池及调节池一座、芬顿流系统一套、水解酸化池一座、加药间及污泥脱水间一套、污泥池一座。 |
三 |
重点水域治理工程 |
|
15 |
城西沟生态治理工程 |
截污控源,治理城西沟黑臭水体水系。针对流入城西沟合流管道进行全面截污,在老管道城西沟入口处截污,同时清淤,修复,利用为污水收集管网,沿城西沟两边健全污水收集管道,连接浍河路污水主通道,实现无污水排入城西沟。 |
16 |
濉溪县包浍河治理工程 |
河道疏浚、堤防加固、配套建筑物等 |
17 |
濉溪县巴河治理工程 |
河道疏浚 5.8 公里,堤防加固 11.6 公里,生态治理,控制闸一座,涵闸 5 座,桥梁 2 座,土方 58.00 万立方 |
18 |
濉溪县澥河治理工程 |
河道疏浚 28.8 公里,堤防加固 51 公里,生态治理,涵闸 4 座,桥梁 9 座,土方 242..4 万立方配套 |
19 |
引江济淮二期工程 |
河道疏浚、堤防加固、配套建筑物等 |
20 |
百善镇大中沟治理 |
戚家沟、濉临沟、龙湖沟、杨林沟、隋堤沟、柳东沟· |
21 |
五沟镇大中沟治理 |
澥河、凤凰沟、白尤沟、团结沟、湖沟、莲花沟、清淤、桥涵、绿化 |
22 |
杨柳沟综合治理项目 |
总长 5.5 公里,打造公园式综合整治,清淤 5.5 公里,新建护坡 11 公里,绿化、亮 化、建设步道 5.5 公里,建设公厕一座 |
23 |
隋堤沟治理项目 |
建设大沟桥 15 座,隋堤沟疏浚,两岸绿化、步道及亮化工程 |
四 |
农林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
|
24 |
濉溪县农村饮用水安全 |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 |
25 |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 目 |
镇域内 120 家中小型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
五 |
自然生态保护 |
|
26 |
县城区生态修复工程 |
对县城区绿化进行全面提升,推行现有绿地下凹式改建。 “扩地增绿、见缝插绿、拆违建绿”,推进溪河、王引河、刘河沟滨水绿地建设。积极结合道路绿化,实施亮化美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逐步完善雨水收集体系。 |
27 |
孙疃镇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 |
实施水道治理项目,包括实施幸福沟水道治理工程、幸福沟水道治理工程、尹沟水道治理工程、尤沟水道治理工程、燕头沟水道治理工程、杨柳沟水道治理工程、大兴沟水道治理工程、牛鼻子沟水道治理工程、河堤公园改建工程,共修复改建护岸5000 米、宣传牌 200 块,构建生态围堰,修复改善沿河生态环境,减少河岸水土流失。孙疃镇楼坊村、郭集村最后一公里项目,提高农田标准。 |
28 |
铁佛镇沟渠水生态修复与治理项目 |
隋堤沟、新建沟、和平沟、清沟、风沟、姬沟、莲花沟等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 |
六 |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
|
29 |
南部次中心污水处理厂 |
新建南部次中心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 |
30 |
孙疃镇建成区街区提升改造工程 |
孙疃街道路硬化、沿街绿化、下水道雨污分流器、商铺门头统一制作、污水处理厂建设等 |
31 |
管网铺设及入户安装工程项目 |
管网铺设及入户安装工程 |
32 |
濉溪县生活垃圾综合治理项目 |
在城区规划建设(改建)生活垃圾分类站 8 座,新增生活垃圾运输专业车辆 40 辆, 建设大件垃圾分拣中心 1 座。投入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桶 2 万个。建设环卫综合基地, 包括环卫停车场、停车库、维修车间、车辆清洗站、垃圾渗滤液处理车间及管理用房等主体设施,以及配电房、环卫物资仓库、值班室等附属设施,占地约 20 亩 |
33 |
濉溪县城区管网建设项目 |
包含老城区、东一地块等雨污水管网的清於、修复及新建,城西沟河道治理等工程 |
34 |
濉溪县河西新区防洪排涝工程建 设项目 |
河西新区新建排涝站 4 处、闸 2 处;园区管网清淤检测长度 80km、支管 60 千米,主 管网修复长度约 3 千米,支管 2 千米,新建雨水管网长度主管约 15 公里,支管约 8公里,管网最后绘制成电子影像图;城市排涝设施以及相关应急备用物资,易涝点 在线监控及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
35 |
濉溪县排水泵站改造工程 |
濉溪县城四处立交桥排水泵站改造(二堤口铁路立交桥、六小铁路立交桥、闸河路铁路立交桥、碱河路铁路立交桥)。包含排水泵站管理房、泵房的建设,配套 DN800 管网约 2KM、排污式潜水泵、变压器、配电柜等设备安装。 |
36 |
县城区排涝工程 |
对老旧管网进行全面检测、清淤、修复、连接,并逐步改造、封闭为污水收集管道。 在县城区建设三纵三横雨水主通道。 |
37 |
铁佛街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 |
铺设管道 5 千米 |
38 |
县城内两座坑槽式垃圾中转站改造 |
县城内两座坑槽式垃圾中转站改建成压缩式中转站 |
39 |
河西政务新区新增垃圾中转站一座 |
新增垃圾中转站一座 |
七 |
采煤沉陷区治理 |
|
40 |
濉溪县采煤沉陷区四铺镇张圩村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拟建设总面积 630 亩,涉及搬迁人数 3376 人,计划修建道路及污水管网 13.5 公里, 建设张圩村幼儿园占地约 4.5 亩,新村农民大舞台约 3 亩,新村服务中心约 2 亩, 新村公园约 18 亩,新村大超市约 4 亩 |
41 |
采煤坍陷坑综合治理水产养殖 |
1.2 万亩建标准化精养鱼塘 |
42 |
采煤沉陷区水域治理项目 |
治理水面 504 亩 |
43 |
韩村镇采煤沉陷区祁集村、胜利村生态修复及环境治理综合项目 |
约 1000 亩,土地复垦、环境治理、水产养殖及周边生态农业、梳理水系、景观节点、休闲服务及游憩设施、搬迁新村的道路排水及绿化亮化 |
44 |
韩村镇采煤沉陷区和谐村、光明 村、小湖村生态修复及环境治理 |
约 2000 亩,土地复垦、环境治理、水产养殖及周边生态农业、梳理水系、景观节点、休闲服务及游憩设施、搬迁新村的道路排水及绿化亮 |
45 |
濉溪县采煤沉陷区(海孜矿)生态修复及环境整治工程建设项目 |
拆除采煤沉陷区危房,梳理水系,修整驳岸,建设采煤沉陷区人工绿地、休闲广场、采煤沉陷区绿道和景观节点、布置休闲服务及游憩设施、着力打造成集休闲、健身、旅游为一体的生态绿心 |
46 |
濉溪县采煤沉陷区韩村镇小胡、祁集、陈圩塌陷坑综合治理项目 |
建设水上公园、千亩水产养殖及周边生态农业、环境治理、土地复垦等 |
47 |
安徽省濉溪县重点采煤沉陷区胜利村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
本项目主要对海孜矿采煤沉陷区损毁的道路等基础设施拆除重要。主要内容包括乡村道路 11 公里,桥涵 5 座,排水工程 9 公里,绿化亮化工程等 |
48 |
采煤沉陷区改造提升工程 |
道路建设 12000 米,下水道建设 13000 米,路灯及绿化、塌陷区治理、生态修复 |
49 |
孙疃镇陈楼村、代庙村采煤塌陷区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
项目位于孙疃镇陈楼村压煤村庄塌陷区,占地面积 4000 亩,初期以承包鱼塘农家乐为主,远期打造整体水面景观。初期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综合管理中心一个、地质博物馆一个、农家民宿、特色种植养殖及儿童游乐设施、垂钓中心建设,计划投资 19300 万元。远期建设内容包括花卉种植、生态果园及生态农庄、鱼塘观景台建设等,计划投资 10000 万元 |
50 |
凤栖湖采煤深陷区综合治理项目 |
1、湿地恢复与保护工程总规划用地约 12100 亩(含水体) 2、交通工程(总规划用地约 420 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环湖路、游步道、湿地栈道、码头、桥梁等) 3、 管理设施工程 |
51 |
凤栖湖采煤深陷区综合治理项目(二期) |
项目位于刘桥镇凤栖湖,主要建设内容:1、生态恢复与保护;2、交通工程;3、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4、基础配套设施工程;5、土地征收 |
52 |
采煤沉陷区水域治理项目 |
治理水面 2500 亩,周大庄村、后吕楼村、孟口村、小城村建设标准化精养塘及道路、 绿化、供电线路 |
53 |
铁佛镇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生态 修复及环境治理建设项目 |
塌陷区综合整治 2000 亩 |
54 |
五沟镇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建设 |
五沟镇境内界沟煤矿、五沟煤矿、童亭煤矿、袁店一井煤矿四座煤矿采煤沉陷区约 2 万亩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绿化、休闲步道等 |
55 |
南坪镇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土地 复垦项目 |
沉陷区复垦治理 1500 亩。 |
56 |
孙疃镇采煤沉陷区水域治理项目 |
塌陷区综合整治约 3000 亩 |
57 |
四铺镇张圩村采煤沉陷区水域治 理项目 |
塌陷区综合整治约 1000 亩 |
58 |
濉溪县百善镇人居环境整治生态家园建设工程 |
一,棚改及配套设施完善,包括叶刘湖,青卫,茶安村等预计投资 1.6 亿。二,濉溪县百善镇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是河道治理包括苇菠,丁楼,马乡,鲁甸,茶安, 黄新庄,前营等村,预计投资 0.6 亿,二是道路工程,包括 22 个村全覆盖约投资 0.9 亿元,三是环境整治,土地治理,包括 202.238.303 沿线村约投资 1.2 亿元,总计 2.7 亿元。以上累计投资约 4.3 亿元 |
61 |
濉溪县南坪镇采煤沉陷区澥河治理修复 |
为修复采煤沉陷区生态环境,拟安置 535 户,1790 人,在南坪镇老家村建设安置区道路、下水管网及绿化、亮化;主河道清淤治理 4000 米、河岸护坡 4000 米,桥梁 4 座,公厕 4 座,休闲广场,休闲步道 4000 米,下水道,河岸绿化,亮化工程等.项 目建设地点南坪镇任集村 |
62 |
濉溪县采煤沉陷区五沟小城镇应急避险搬迁安置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项目 |
为修复采煤沉陷区生态环境,拟建设新镇区搬迁安置房搬迁安置房共计90 万平方米, 包含五沟镇新区一期、二期、三期安置房建设;新镇区周边村庄(南湖南村大于家、小于家,藕池村前、中、后藕池村庄)搬迁安置;新镇区污水管网延伸完善、沟渠疏通(其中新镇区及周边搬迁村庄沟渠疏通长度共计约 35 公里)、生态修复(新镇区及周边搬迁村庄胡沟、白尤沟等河岸植被恢复工程建设);文化体育配套设施完善等;搬迁村庄道路修复改造(其中新镇区至周边搬迁村庄主干道道路修复改造 1.1 公里、搬迁村庄普通道路修复改造 15 公里);其他绿化、亮化、给排水、供电、供气工程等设施配套建设 |
63 |
刘桥镇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 |
建设全长 18.3 公里污水管网工程,新建 5 公里道路(恒源路北段、经一路北段、二矿铁路至黄庄工业园、前陈庄西濉永路至 101 省道等路段),S101 与濉永路交叉路西北侧建设失地农民创业厂房 4 栋 3 层 10000 平方米,及丁合沟、任李沟、直河、小漕沟、王颖沟、丁楼沟等清淤工程 |
64 |
濉溪县临涣镇青东煤矿塌陷水面生态修复及开发项目 |
总计占地约 1373 亩,其中水面面积 555 亩,主要利用罗庄及李小庙采煤塌陷水面, 包含蓄水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清淤、表土剥离、挖方、填方、排水等工程;环境景观综合治理工程:道路桥梁工程、驳岸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供电工程,及温泉开发及配套 |
65 |
双堆集镇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工程 |
部分邹庄矿、前营矿采煤沉陷区土地复垦及生态环境修复工程 |
66 |
百善镇采煤沉陷区环境综合治理 |
百善镇丁楼村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等工程 |
67 |
韩村镇采煤沉陷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建设地点韩村镇区,包括污水处理厂、镇区雨污分流、公园,绿化及周边生态农业、环境治理等 |
68 |
临涣镇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 |
临涣镇采煤塌陷区综合整治约 3156 亩 |
八 |
生态文化建设 |
|
69 |
大运河文化带 |
柳孜千年古村复建,隋堤沟运河景观带新建,美好乡村提升,景区配套 |
70 |
柳孜运河遗址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生态修复 6400 平方米(包括绿地铺装、园林整治等),景区与外围连接路 3600 平 方米,建设机房、设备间等配套设施用房建筑面积 600 平方米,建设 200 套标识标牌系统(包括文化展示牌、景观地带分区界柱、景点分布图、指示导向牌、路标指示牌、游览路线图)、2 套讲解导览系统(包括人工讲解系统、电子讲解系统)、参观步道 1500 米、供排水系统(包括生态旅游厕所、雨污分流系统)、供电系统(包括电力系统改造)、40 套安防监控系统,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用房等 |
71 |
四铺镇大运河生态文化项目 |
17.5 千米的生态绿水休闲步行长廊及旅游景点建设;结合新庄菊花产业园建设园艺产业、观光农业等设施建设;绿化及道路硬化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 |
72 |
临涣古镇保护与展示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古镇道路及配套工程、古镇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临涣古城墙保护与环境提升项目、古镇四大名泉保护与利用项目、古镇研学游乐体验项目、古镇游客服务设施 建设项目、古镇遗存保护与展示项目 |
73 |
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柳孜运河遗址区建设项目 |
2.5 平方公里。东西长约 2.5 公里,南北宽约 1 公里。 1、柳孜运河考古遗址现场展示提升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通过景观设计手法,对柳孜运河整体完善标识讲解系统等。 2、柳孜运河遗址保护展示馆、柳孜运河遗址陈列馆、游客管理服务中心、考古研究中心、遗址监测中心等保护展示与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3、遗产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文物风貌改善、周边环境整治、 优化业态布局,完善旅游服务设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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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所需的基础设施和基本接待设施。包括给排水设施、供电、安防监控管线建 设及改造、公厕、生态停车场、内部参观步行道等 |
九 |
资源循环利用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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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阳资源(淮北绿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投资额 6000 万元,其中装修投资额 1000 万元,设备投资 5000 万元,流动 资金 4000 万元,建设周期 6 个月。固废资源智能化回收基地建设。(浩丰实业院内) 建成后实现销售收入 3 亿元,年上缴税收不少于 30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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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韩村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900 亩(合 60 万平方米),围绕园区已建成的濉溪县国光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淮北永顺纸业有限公司两家造纸厂建设。本项目主要建设道路交通系统(包括道路、广场、公共停车场),公共绿地(包括公共绿地、景观小品), 给排水系统(包括给水工程、污水系统、雨水系统),电气系统(包括变配电系统、电气线路管网、电信光缆),燃气工程(包括调压站、燃气工程),卫设施工程(包括垃圾转运站、公厕),土地征迁及平整(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土地平整及回填土方)等基础设施。通过配套完善的基础设施,进行土地整理,用于招商引资, 吸引投资者进园,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
76 |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新型建材项目 |
建设建筑垃圾破碎生产线一条,路面砖及及墙体砖生产线一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一条,水稳生产线一条,并配套相关生产设备和配套建设给排水、环保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破碎建筑垃圾量 60 万吨,年产路面砖 6000 万平方米,墙体砖 30000 立方米,商品混凝土 30 万吨,水稳 10 万吨的生产能力。 |
77 |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免烧空心砖项 目 |
生产符合环保要求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免烧空心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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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万吨/年废旧锂电池清洁回收及再生铅循环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周期 2021-2024。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 400 亩,总建筑面积约 28 万平米, 建设标准化厂房、仓储物流配送、技术研发、综合服务、环境保护及其他公共辅助 工程设施,配套建设道路、供电、给排水管网、绿化亮化等附属设施 |
十 |
农村农业现代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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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
全镇 26 个村环境整治,建设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设备 |
80 |
濉溪县南坪镇农业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 |
扩建节能温室大棚 50 栋,黑木耳大棚 100 栋,配套采摘接待设施、道路硬化、下水 管网等;提升 3 条主干道路、清淤疏浚 2 条大沟、新建一座水闸、2 座桥梁及配套绿 化;建设覆盖 1500 亩农田节水灌溉管网及配套泵房;建设 1000 户沼气入户管网及 灶具、脱硫设备等、辐射 1000 亩农田沼液管网及农业物联网监控系统;建设辐射整 个园区食用菌及豆制品生产加工余热供应管网;建设占地 50 亩标准化仓储加工中心 及冷链物流配套;建设占地 200 亩的秸秆收储加工场及配套消防、加工设备;提升 改造 3 个自然庄,打造 3 处“旅游+文化”的文化游、“旅游+产业”的采摘游、“旅 游+生态”的观光游等乡村旅游绿色景区;建设建筑面积 1500 ㎡公共服务中心;建 设占地 20 亩的民俗文化广场 |
81 |
韩村镇全镇域环境治理 |
淮海村、祁集村、桃园村、双沟村、和谐村重点提升人居环境、道路硬化、污水管网建造。通过上级资金补助与本级自筹意将淮海村打造成宜居宜游村庄、祁集村和 谐村打造为宜居宜业村庄、双沟村、桃园村打造为宜居村庄 |
82 |
沱河滨河风光带及林果基地建设 |
风景林、果园建设;滨河风景带建设、水资源保护项目建设等 |
83 |
连片治理 (彭楼片) |
包括:火神灌溉区、彭楼灌溉区、关帝灌溉区、王堰灌溉区近 2 万亩灌溉区 |
84 |
濉溪县乡村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本项目拟对濉溪县 11 乡镇 2020 年-2023 年计划实施的 20000 亩土地进行综合整治, 项目主要分为:高标准农田及田间道路建设工程、老旧村庄搬迁、工矿废弃地治理、农业产业示范园等项目,总投资 10 亿元。拟发行 15 年期政府专项债 8 亿元。项目主要收益来自于新增耕地指标出让收入、农产品销售收入、高标准农田出租收入、 广告位租赁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