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党组书记、主任钱敏冕解读《濉溪县2022年服务业发展工作意见》

来源: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2-04-22 16:54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现代服务业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力量。近年来,我县服务业有较大提升,“十三五”以来,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6%,快与同期GDP增速1.1个百分点,占比较“十二五”末提升9.5个百分点。2021年,2021年,全县服务业增加值217.1亿元,占GDP的比重40.2%。服务业日益成为拉动全县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但我县服务业规模偏小、结构不优、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制约了我县服务业发展后劲。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发展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着力培育服务业发展新动能,推动全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了指导全县做好2022年服务业发展工作,县发改委起草该工作意见。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在《工作意见》起草和修改过程中,着重把握了以下5个方面。一是项目为王,强化招商和项目推进力度。完善服务业专项招商,积极招引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大力引进现代物流、商贸综合体、金融业、生态旅游、科技研发等重点领域的服务业企业和项目。同时继续实施全县服务业重大项目工程。二是瞄准重点,推动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有机整合现有物流快递资源,优化配送渠道,有效减低物流快递成本。三是能级提升,培育服务业集聚载体。进一步牵头中瑞新型专业市场能级提升,加强对淮海商贸城、城北农贸市场、老城石板街、柳孜文化园的专业化培育。四是突出主体,培植壮大服务业企业。今年要继续加大企业培育扶持力度,尤其要重点加强规上、限上新开业企业的培育力度。五是两业共生,推进产业融合发展。组织开发区及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全省“两业”深度融合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县两业融合发展工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进一步营造更好的服务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县服务业发展壮大,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助力2022年我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县发改委牵头起草了《濉溪县2022年服务业发展工作意见》初稿,《濉溪县2022年服务业发展工作意见》初稿形成后,县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2月11日印发通知征求各镇、园区和县统计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县直相关单位意见,各单位无意见。目前已通过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本次上会稿。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营造更好的服务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县服务业发展壮大,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任务

全年完成服务业增加值增速8.5%以上。各镇、园区,县直相关单位完成2022年濉溪县服务业分解任务。

六、创新举措

《工作意见》除了在推进服务业项目建设,加强纳统培育企业方面有具体的指导意见,在针对物流业发展,服务业集聚发展等方面也提出具体可行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全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切实履行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的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建立综合管理体制。县发改、统计、商务、财政、市场、住建、交通、文旅体等部门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协作,及时解决服务业发展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以高效工作机制推动服务业稳步发展。县委督查考核办要把各镇(园区)、部门服务业发展工作列入全县目标考核,每月通报新增企业培育入统以及服务业发展考核情况,全力推动服务业发展。

八、政策咨询渠道

县发改委服务业发展股 任婷婷

九、咨询电话

0561-6072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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