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濉溪县委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濉溪县司法局发布时间:2023-02-23 15:55文字大小:[    ]背景色:       

市委、市政府: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县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有序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稳步提升综合执法能力,不断提高人民满意度,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1.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上级部署,积极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纳入全年学习计划。认真执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必学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八五”普法规划,通过举办“举旗帜·送理论”专题宣讲活动、党支部学习会、跟班轮训、视频讲堂、年轻干部共享课堂等方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学习研究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成果征集活动,优选12篇理论成果上报市委依法治市办。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法治建设网络培训班,全县党政机关、法治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50余人参训,进一步提升了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2.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充分发挥县委县政府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县“十四五”规划与2035年远景目标,并列为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要点。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持续推进述法全覆盖和专题集中述法工作。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讲专题法治课活动,定期组织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与干部选任奖惩挂钩。

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主持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委员会办公室第四、第五次会议、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迎检动员部署会等,研究2022年依法治县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部署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审议并通过“两方案一规划”等重要法治文件,明确了全县法治建设工作具体内容和要求,发挥了牵头抓总的作用。各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梳理本地本单位法治建设重难点问题,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进行研究解决。

健全法治建设督察制度,围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要点在全县开展专项法治督察,进一步强化各镇各单位“一把手”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完善法治建设机制体制,出台《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季报制度》《重点工作调度机制》《濉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定和公开工作办法》,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

3.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发布《关于印发濉溪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濉溪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濉溪县人民政府2022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等文件,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工作部署会,成立濉溪县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组,提高法制审核人员数量,组织执法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组建法制审核小组,进一步推深做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1.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持续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制度。一是建立乡镇权责清单。根据省委编办文件要求,充分运用“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成果,开展优化镇权责清单、厘清县镇职责边界工作。通过建立“两单一图四机制”,即:镇权责清单和镇配合事项清单、事项运行流程图、清单之外事项准入机制、县镇联动机制、双向考评机制、依单监管机制,推动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二是建立经济发达镇赋权清单。为扩大改革试点镇经济社会管理服务权限,理顺县直单位和经济发达镇的关系,根据上级部署,对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部分管理服务权限,如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等行政权力事项,以及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事项,按规定要求和程序,9家县直单位为临涣镇、双堆集镇赋权事项182个事项,形成了两镇赋权事项清单。三是动态调整濉溪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按照“依法合规、应放尽放、权责一致、承接有序”的原则,根据开发区实际承接能力和新增、保留赋权事项,形成濉溪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19项。四是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县36家单位编制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47项,34家政府工作部门编制完成县级政府权责清单事项3278项,68家单位编制完成县级公共服务清单事项1300项,18家政府工作部门编制完成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事项98项,调整优化了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五是制定小微服务清单。按照依法依据、管用有效和不增加村级负担的原则,开展村(社区)小微服务试点工作,多角度分析制定小微服务清单编制范围和口径,共形成清单40项。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一是简政放权,创造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实行“非禁即入”市场准入管理模式,大幅放宽准入门槛,对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允许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真正让企业“法无禁止即可为”。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入开展典型案例排查工作,全面清理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准入环节、隐性门槛,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大力压减企业登记后置审批事项,让更多市场主体“照后能营、持照即营”,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截至2022年底,全县在业市场主体总量达78000余户,2022年新增市场主体12402户,较2021年增长13.29%。发起部门随机联查活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探索建立部门随机联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检查事项清单339项,检查对象名录库104638户,执法人员名录库1156人,完成抽查任务217项。二是精简流程,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网办。将营业执照、印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服务等纳入一网通办,企业备案申请审核网上办理,实现“零原件,不见面审批”。审批事项及申请材料全面审查和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90%以上,实现“零滞留,高效率审批”。采取集中上门、预审、协调会等服务方式指导企业立项申报,实现“零距离,转服务理念”。目前,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线上办结率达90%以上。三是强化服务,提升满意度。围绕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工作目标,持续压减行政审批事项,精简申报材料,降低群众和企业的办事成本。在濉溪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设立注册登记窗口,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利的服务;在县数据局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满足办事群众“随时办”的业务办理需求,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建立长效机制体制。发布《关于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收集解决现实问题。积极开展“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优环境、稳经济”现场集中办公等活动,与企业面对面交流,广泛收集企业反映问题。全年共接待企业457家,收集项目建设、融资、劳动用工等问题17类979个。对收集的问题及时梳理,形成清单、建立台账,第一时间转交责任部门,安排专人督促快转快办、限期办结。建立回访机制,以“回头看”形式跟踪问题办理,提升企业满意度。目前已办结问题973个,办结率99.39%。三是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对已出台的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凡是有悖于公平竞争,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内容及时废止或修改完善。坚决杜绝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壁垒、企业垄断等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歧视性条款,建立健全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全年共清理各类政策措施性文件387份。四是强化涉企司法服务。制发《关于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关于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增强部门工作合力。创建企业“法治体检”机制,设立安商护航中心,成立全市首个“法律服务诊所”,排查出企业经营风险病灶18处,提高企业抗风险“免疫力”。举办“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家代表走进县法院,为创优营商环境工作建言献策。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开展营商环境金点子评选活动,打造涉企执行专属快车道,助力营商环境工作提质提优。打通“执转破”通道,综合运用破产清算、和解、重组等方式审结破产案件,清理债务1.58亿元,盘活资产0.74亿元,推动潜力企业脱困重生、“僵尸企业”有序出清。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加强统筹管理,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实行统一登记编号、报送备案、定期清理、异议审查,实现内容相近的行政管理事项,归并制定;内容重复或者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不予制定。

2.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等会议制度,明确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等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决策流程。健全以政府法制机构公职律师为主体,吸收相关部门专家、法律顾问律师团队组成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并积极发挥其作用。在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前,充分听取其意见建议,确保决策的合法合规性。

3.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均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2022年县政府常务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听取了县城管局关于单一来源采购县公共自行车运营服务方案、县应急局关于《濉溪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情况等汇报,并收集意见建议,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设立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明确职责任务,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二是细化医疗、医保、医药综合改革。成立县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和县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统筹推进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继续深化紧密型医供体建设。三是优化政务服务便民措施。设立县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督办中心,搭建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的桥梁。设立公安、交管、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出入境服务、企业开办、工程项目建设审批、税务服务、不动产登记等9个“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及涉企服务窗口,畅通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形成评价、回访、处理、整改、反馈闭环机制。2022年,“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及涉企服务窗口收到诉求72件,已全部办结。

2.推进落实“双减”工作。将“双减”工作作为政治工作和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议程,组织召开教育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双减”工作。一是多措并举探索先进教育教学方法。制定教师培训计划,组织教师技能大赛,开展中小学生诗词诵读展演,探索家校社联合机制,试点开展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度”。二是联合执法整治校外培训机构。成立3个督查小组,开展联合执法“拉网式”全面排查30余次,在节假日等关键时间点开展全覆盖摸排、流动督查检查。针对一址多照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求其安装“互联网+监管”平台,查处变相违规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三是平稳有序做好“营转非”工作。清零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审核关停培训机构17 家,转型高中学科非营利性培训机构4家,各机构“营转非”工作顺利完成。

3.推进调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是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行政处罚案件审核若干暂行规定》《濉溪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的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按照规定做好法制审核工作。二是开展重点执法部门案件评查工作。依据《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市场监督、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进行执法监督,抽查、评查执法案卷58卷,严把案卷质量关口,规范法律文书内容,将“处罚是否适当”列为案件审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处罚适当、适用法律法规准确、材料完整、卷宗整洁,提高了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三是用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完成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平台报名91人次,做好执法人员换领执法证照片、信息录入、新证发放以及旧证回收工作,切实为规范执法提供有力保证。

4.推进免罚清单制度。拓宽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领域,认真落实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制定县《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以说服劝导为主,实现执法从单纯的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提升了执法水平,提高了群众满意度。2022年,县市场局下达36份《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282起案件只予以责令改正、警告处罚或没收涉案违法产品及违法所得,而免于罚款。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1.依法处置突发事件。一是抓实抓细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压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责任,认真对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跟踪问效,将责任环环落实到岗、层层落实到人。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风险点分析研判,精准确定内容、等级、产生原因、化解措施等,从源头上遏制风险的产生。二是构建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组建急救网络。按照“提级管控、属地处置”原则处置“6·27”和“11·7”较大规模疫情工作,印发《关于调整应对11·7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的通知》,设立市县联合办公现场指挥部,市级统筹、市县区联动,快速、有序、高效开展疫情处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持续落实《濉溪县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修订完善各类卫生应急预案、技术方案、处置流程。调整充实濉溪县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各类卫生应急组织,全面开展培训和演练,加强卫生应急队伍的装备建设,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坚持应急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紧急医学救援,积极及时处置各类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22年,县120急救中心救治人员9160人,转运疫情防控风险人员1567人次。

2.积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努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镇(园区)法律服务工作站12个,村(社区)公共法律联络点239个,形成县镇村三级法律援助网络,真正把法律服务延伸到基层一线。积极完善县镇村三大实体平台,优化便民利民惠民服务举措,推行实体平台“一窗多办”,实现“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引入“全科医生”接听热线,及时将复杂疑难问题转介至实体平台进行深度服务。充分利用新媒体快捷优势,着力加强热线平台同政府等相关公共服务衔接联动,搭建网上服务平台,畅通7×24小时全年无休的高水平法律咨询服务。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向“数字法援 智慧法援”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均满意率达95%以上。二是持续推进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积极建立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联系渠道。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实现超额拨付,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做到应援尽援。目前,全县共有执业律师45名,2022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93件,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365件,2篇法律援助案例入选中国法律服务网案例库。三是深入开展法律顾问工作。严格法律顾问遴选条件,优选职业道德好、社会责任感强、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进入法律顾问队伍。目前,已有32个县直机关、11个镇政府及1个园区聘请了法律顾问,全县239个行政村(居)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四是严格规范公证案件办理。提供公证“跨省通办”服务,将对一般性证明事项的执业区域放宽至省一级,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给予免费公证,保持了零投诉、零错证,法院不予采信率低于万分之一。2022年度办理公证案件2499件,为企业办理减免公证62件。

3.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开展“人民调解为人民 全力护航二十大”“金秋调解夜话”等专项活动,重点做好家事类、乡村振兴类、城市生活类、营商环境类“四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力维护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大力加强调解队伍建设,目前县共有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14个、镇村及各类特色调解组织287个、“百姓说事点”255处。2022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9813件,调解成功9691件,成功率98.8%。持续打造“一杯茶调解法”特色品牌,成功举办第十届全国人民调解理论与实务研讨会,邀请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临涣镇茶馆调解中心主任王士宏作主旨发言,提升了茶馆调解的影响力。二是强力推动信访工作。完善县镇村三级联动机制,突出“清单+闭环”工作机制,坚持初信初访“即接即办”,实行县级领导带头接访下访、包案化解,落实“五包”要求。完善“12345热线”、便民信箱等网上信访受理渠道,打造汇集民情民意的“直通车”和解决群众诉求的“快车道”,强力推动了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和一大批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2022年,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接访走访、带案下访108批143人次,阅批群众来信915件,县级其他领导带案下访336批485人次。全县网上信访占比85.73,网上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均为100%,全县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93.06%。三是积极推深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实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推动落实《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意见》,充分发挥行政诉讼倒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作用,执行行政违法行为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和约谈制度,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低于20%,“负责人出庭又出声”成为常态。2022年度全县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244件,接收行政复议申请96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督纠错率16.4%。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1.及时公开政务网站信息。明确“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动政府信息依法公开。打造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栏目,方便群众知晓信息。2022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713条;共收到县长信箱、部门信箱520件,微信微博留言办件204件。有序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现已建成县政务服务大厅、刘桥镇政务公开专区示范点并正式运行。依法回应群众关切,2022年共受理平台热线34660件。

2.大力强化内部监督。一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严格执行审计工作要求,坚持做到审前公示执法程序、审计纪律、实行“双向”承诺制度,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和被审计单位监督;审中严格执行三级复核把关,采取“审核+复核+审理”形式,在执法程序、质量上严格把关;审后针对存在问题,完成整改任务。二是促进统计责任落实。将统计法治工作作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健全层层负责、上下贯通的责任落实机制。印发《关于建立县委巡视机构与县统计局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持续巩固统计督察成果。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紧盯重点区域重点对象,明确执法检查指标,建立执法检查和信用修复台账并按时上报。2022年全县执法检查企业19户,立案查处企业1户。三是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年初,上线“徽采云”财政平台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时同步政府采购预算指标数据,实现从预算确认到采购意向公开、计划备案、信息公开、合同备案等环节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实现政府采购进口审批、转变采购方式等审批审核事项全程透明办理。

3.深入开展违法行政行为整治。将违法行政行为整治工作常态化,按季度梳理整改。对已经整改到位的要求建章立制,防止同类问题发生;对于尚未整改到位的,要求责任部门列出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整改时限,确保查得彻底、改得到位。经复议、诉讼纠正的32件违法行政行为均整改到位。

4.依法兑现政府公共政策。对照《行政机关履行给付义务情况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项会议,安排推进相关行政单位依法依规履行给付义务情况清查工作。召开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部署会,全面排查清理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合同协议履约中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履约践诺。目前,我县上报的3项清单项目已解决2项,剩余1项正在按计划分步兑现。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1.强化财政保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依法治县、普法及行政复议等法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精准体现法治政府建设经费投入,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物质保障。

2.强化科技保障。一是深化数字濉溪建设。发布《“数字濉溪”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濉溪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化项目建设。积极推行长三角政务服务地图,精准识别企业群众办事需求、智能推荐办理方式和导航办事路线,打通服务惠民“最后一公里”。实现长三角户籍一站式迁移、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跨区域办理、异地就医报销结算等长三角“一网通办”事项87项,全国范围内“跨省通办”事项74项,安徽省内通办事项3260项。二是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一屏通办”改革,持续增强“皖事通办”平台建设。2022年,“皖事通”濉溪分厅共注册法人用户2.51万,个人用户107.84万。政务服务平台上线政务服务事项19560件,全程网办率达99.7%,实现皖事通“掌上办”占比98.8%,实现了“政府一个平台推服务、群众一个平台找政府”。三是搭建“互联网+监管”平台。打造“智慧监管”综合平台,实施监管行为数据实时录入和监管信息实时发布,2022年,全县目录清单认领率和检查实施清单编制率均达到100%,监管行为覆盖率达93.4%,全年监管动态信息219条。

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队伍建设尚待加强。政府法制部门,尤其镇级政府法治专业人员不足,导致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得不够深入系统。二是部门作用发挥不够。各部门领导重视程度不一,个别单位对承担的法治

政府建设职责认识不清,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够,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的效果参差不齐。三是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有待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过程中,行政复议应诉案件集中,重大复杂案件增多,人员配备、硬件设施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部署,持续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继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职责落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法治述职形成常态化。根据“一规划两方案”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法治建设重点项目,建立重点工作清单,定期梳理推进情况,对落实不力、进展迟缓的工作进行督办,并将督办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

(二)稳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持续关注镇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并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启动镇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稳妥推进疾控体制改革,加强疾控预防力量;继续推进行政执法改革试点,规范执法人员编制管理;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促进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

(三)着力提升法治建设队伍专业素养。加强法治队伍培训,持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能力。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四)持续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标为企优环境工作考核指标,加强创优营商环境工作调度,打造优质要素环境、法治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和创新环境。坚持把“访企解难”活动与深化为民办实事、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结合起来,并广泛听取市场主体对涉企政策、服务的意见建议,迅速研究落实,助推访企解难、助企发展活动常态化开展。

(五)积极健全纠纷化解机制。推动“八五”普法活动,树立全民法治意识,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矛盾中的权威。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权利救济渠道,完善信访、调解、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互衔接的纠纷处理制度,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性机制。

特此报告。

中共濉溪县委

濉溪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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