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的政策解读

来源:濉溪县司法局发布时间:2023-02-23 16:00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背景依据

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明确要求,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为统筹做好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濉溪县人民政府起草了《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从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3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汇报,并予以公布。

二、起草过程

2023年1月,中共濉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在梳理各镇(园区)各单位年度报告基础上,形成了《中共濉溪县委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征求意见稿)》初稿,组织机关领导和专业人员对初稿进行了充分讨论,1月22日将《中共濉溪县委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征求意见稿)》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征集公众意见。1月22日—2月22日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及各有关单位反馈意见。按规范流程对报告进行合法性审查,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征求意见稿)》内容形式符合相关文件规定,与法律、法规不相抵触。

三、目标任务

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深入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四、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报告》主要包括三个部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报告》从七个方面对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进一步推深做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二是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持续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三是通过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等措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四是通过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落实“双减”工作,推进调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进免罚清单制度等各项措施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依法处置突发事件,积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六是通过及时公开政务网站信息、大力强化内部监督、深入开展违法行政行为整治、依法兑现政府公共政策等措施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七是通过强化财政、科技保障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报告》从三个方面分析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一是法治队伍建设尚待加强。政府法制部门,尤其镇级政府法治专业人员不足,导致工作推进得不够深入系统。二是部门作用发挥不够。各部门领导重视程度不一,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的效果参差不齐。三是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有待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过程中,行政复议应诉案件集中,重大复杂案件增多,人员配备、硬件设施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

《报告》从五个方面对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一是继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职责落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法治述职形成常态化。持续推进法治建设重点项目,建立重点工作清单,定期开展督办,并将督办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二是稳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将镇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启动镇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稳妥推进疾控体制改革;继续推进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三是着力提升法治建设队伍专业素养。加强法治队伍培训,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四是持续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标为企优环境工作考核指标,加强创优营商环境工作调度,打造优质要素环境、法治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和创新环境。五是积极健全纠纷化解机制。推动“八五”普法活动,树立全民法治意识,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矛盾中的权威。

五、范围期限

濉溪县人民政府2022年1月至12月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濉溪县司法局联系。电话:0561-6077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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