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县政府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
一、确保完成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
牵头负责领导:黎秀川
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5.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8%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黎秀川
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国家统计局濉溪调查队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国家统计局濉溪调查队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9.节能减排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0.生态环境指标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奋力抓好产业升级,提升高质量发展的“承重力”
(一)稳定农业发展“压舱石”。
11.深入落实“两强一增”行动计划,推动濉溪由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转变。推进50万亩标准化良种基地和100万亩专用粮食基地建设,创优“濉溪良种”“濉溪粮食”两大品牌。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2.实施国家级制种大县、粮食安全示范园等项目,争创省级种业现代农业产业园。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3.落实“158”行动计划,建成“158”基地2个,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4.实施8万亩高标准农田和耕地改造提升(旱改水)项目建设,提高土地亩均效益。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5.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20个,建成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工供应基地2家。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6.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新增产值超亿元企业1家,实现产值增长8%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7.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复查认证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夯实工业经济“定盘星”。
18.深入实施“扩量提质增效”行动计划,紧盯英科医疗、理士电源等重点企业,突出亩均效益评价,加强政策激励,力争规模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增长10%以上,全年新增规模工业企业30家以上,实现工业产值835亿元。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9.落实纾困解难政策,鼓励工业和技改投资,力争全年工业投资增长15%、技改投资增长15%,新开工制造业投资增长60%。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0.加快帝象新材料、宝路钢构等优质企业培育,扩大专精特新企业数量,培育更多“单打冠军”“配套专家”。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1.强化政策扶持,支持弘昌新材料、力幕科技等企业上市。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2.落实企业加速成长“千里马计划”,加快培育口子酒业、中基电池箔等5家百亿潜力的“千里马”企业,打造工业经济更强动力源。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三)做优现代服务“助推器”。
23.深入推进三产“锻长补短”行动计划,增加高品质产品和服务供给。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4.依托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试点政策,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改造乡镇商贸中心,升级乡村消费环境。
牵头负责领导:黎秀川
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5.加快二关路商业综合体开业运营,推动爱琴海购物公园和濉溪双墨阁大酒店开工建设,丰富濉溪古城“一城三街”业态,升级城市消费环境。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黎秀川
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投资促进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6.成立“数字濉溪”研究院,加快数字产业园和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升级电商产业。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黎秀川
牵头责任单位: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7.加快中瑞农产品冷链物流园建设,推进开发区智慧物流园、孙疃港建材物流园等项目落地,升级物流服务。
牵头负责领导:黎秀川
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8.深挖红色、运河等文化资源,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升级文旅产业。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9.积极拓展外贸市场,新增外贸实绩企业2家,完成进出口总额9亿美元。
牵头负责领导:黎秀川
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30.推动老城石板街创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
协同责任单位:濉溪镇,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三、奋力抓好重点项目,提升高质量发展的“牵引力”
(四)推动项目建设“提速”。
31.聚焦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集中观摩、集中开工等活动,强化“赛马”机制,提速建设一批有带动力和支撑性强的重大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32.重点推进中基动力及储能电池铝箔、海胜新材料、长源生物等项目开工,加快友河铜业、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包浍河治理等项目建设,推进华润南坪风电、洪基压力容器、应急安全城等项目投运,全年实施重点项目271个,总投资1559.8亿元,完成年度投资223.2亿元,力争在省级“赛马”中再获佳绩。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五)推动项目谋划“提质”。
33.聚焦交通水利能源等网络型基础设施、信息科技物流等产业升级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把握国家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地方专项债加快发行等政策机遇,精准谋划一批示范带动项目,力争全年谋划重点项目200个,申报中央预算资金项目、专项债项目,为扩大投资奠定坚实基础。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六)推动项目保障“提效”。
34.坚持土地、用能、环境容量、铸造产能、资金等要素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全力争取省级指标,保障徐淮阜高速、S410、韩村港码头等重大项目用地。
牵头负责领导:张磊、姜哲荣
牵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35.开展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收储闲置用地,清理低效用地,盘活和储备土地1500亩。
牵头负责领导:张磊、姜哲荣
牵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36.依法推进房屋征收,全年完成房屋征收面积6万平方米。
牵头负责领导:陆松平
牵头责任单位:县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37.鼓励用能企业节能技改,深化烧结砖瓦企业转型发展三年提升行动,优化能耗指标配置,优先支持产出效益高、支撑作用强的重大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38.深化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合作,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贷款等资金支持,强化资金保障。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四、奋力抓好双招双引,提升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
(七)用真诚招引企业。
39.发挥品牌优势,办好濉溪铝产业论坛,形成铝基产业集聚效应。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协同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40.发挥上海市安徽濉溪商会、杭州市淮北商会等商协会优势,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动机制,鼓励濉溪籍人士回乡创业兴业。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41.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全力兑现政府承诺,树立以诚招商的良好口碑。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42.紧盯重点招商信息,落实重大项目顶格推进机制,力争全年引进亿元以上项目75个,利用省外资金150亿元。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43.利用外资2600万美元。
牵头负责领导:黎秀川
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八)用真招留住企业。
44.结合园区产业规划,科学制定入园评价体系,做实亩均效益评价,促进优质资源向优质企业集聚。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45.加快开发区公共服务平台、智能快递物流中心等配套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基础设施项目和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4条220千伏高压和2条35千伏线路迁改工程,增强生产经营保障能力。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46.提升濉芜产业园景观绿化,推进标准化厂房、供电设施、危废处置等生产配套建设,完善人才公寓、酒店、商场等生活服务配套,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濉芜产业园管委会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九)用真情服务企业。
47.坚持以企业满意为核心,落实企业诉求闭环办理、企业联系包保等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银企对接、人才招聘等服务活动,定期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督查,提高企业诉求办结率和市场主体满意度。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濉芜产业园管委会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48.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缓解中小企业压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49.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用好“科创贷”“园区贷”等融资方式,帮助企业融资贷款。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50.对标先进地区,创优营商环境指标,着力创建一流营商环境。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五、奋力抓好改革开放,提升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力”
(十)坚持以改革促实效。
51.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压减行政审批时限,激发市场活力。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市场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52.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启动铁佛镇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53.深化“小田变大田”改革村级试点,扩大改革成效。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54.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
牵头负责领导:钱程
牵头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55.扎实开展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保障创新省级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医保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56.做好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统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57.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做优做强。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58.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十一)坚持以开放增活力。
59.推进濉溪与徐州市贾汪区结对,打造省际结对合作帮扶新样板。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60.发挥省际产业合作园区排头兵作用,加强皖北承接产业转移“6+2”试验区能级建设,确保开发区在省级开发区30强考核中争先进位,全力争创国家级开发区。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协同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61.深化濉芜产业园与上海市浦江镇、徐州新沂开发区合作,实施濉芜产业园承载能力提升项目,提高合作共建实效。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濉芜产业园管委会
协同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62.推进淮宿蚌高铁、淮阜高铁、徐淮阜高速、S410等交通干线工程建设,打造更加高效便捷的对外交通网络。
牵头负责领导:张磊、姜哲荣
牵头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十二)坚持以创新提动能。
63.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技术交易,力争实现交易额13亿元。
牵头负责领导:黎秀川
牵头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64.加快创新主体培育,力争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100家,净增高新技术企业12家。
牵头负责领导:黎秀川
牵头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65.加快创新平台建设,争创市级以上创新平台5家,争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
牵头负责领导:黎秀川
牵头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66.加大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力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1个。
牵头负责领导:黎秀川
牵头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67.落实“百万大学生兴皖”行动,加强全方位政策保障,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来濉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68.聚焦政策导向,全力争取科技计划及政策奖励项目,新增产学研项目30个,提升创新能力。
牵头负责领导:黎秀川
牵头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六、奋力抓好城市建设,提升高质量发展的“承载力”
(十三)盘活空间拓宽城市外延。
69.聚焦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用好开发性金融支持“整县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试点政策,按照“东进、西拓、南融、北连”思路,完善基础配套,盘活城市空间。
牵头负责领导:陆松平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70.重点改造沱河东路、北环城路、乾隆湖路、龙脊山路,新建金沙路老濉河桥,拓宽溪河路涉铁立交,激活东部发展活力;推进女贞路东延,新建女贞路跨濉临沟桥、沱河西路跨王引河桥,完善河西区路网,拓展西向发展空间;推进S238城市段改造和濉芜大道东延西伸,启动王桥改建,打通园区与县城融合通道;实施海棠路、合欢北路、紫薇北路、国槐北路等城市干道贯通工程,无缝连接高铁新区,实现协同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陆松平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十四)改革试点优化城市功能。
71.落实人口较大县城设置街道改革试点,优化城市功能布局。依托“口子”历史文化,营造以濉溪古城、乾隆湖景区为主的观光区,打造休闲、娱乐、康养于一体的旅游胜地。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濉溪镇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72.以高铁新区为依托,形成以商贸物流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特色产业,打造服务规模化、商业特色化的高品质街区。优化镇、园区管理职责,实现产镇深度融合,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濉芜产业园管委会、濉溪镇
协同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十五)精细管理提升城市品质。
73.以城市更新为抓手,突出文明城市创建目标,推进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国槐路生态停车场等工程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打造宜居城市。
牵头负责领导:陆松平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74.升级改造碱河路、闸河路、沱河路、浍河路等涉铁立交排水设施,提升城区防汛排涝能力,打造韧性城市。
牵头负责领导:陆松平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75.结合数字濉溪建设,探索“智慧园林”管理模式,利用街角零星地块见缝插“绿”,实施顺达嘉园游园、合欢路绿带等绿化工程,加快溪河公园、凤栖湖公园、雁栖公园等公园建设,创优城市园林景观,打造品质城市。
牵头负责领导:陆松平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七、奋力抓好乡村振兴,提升高质量发展的“融合力”
(十六)扎实推进乡村建设。
76.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规划管理,实现行政村规划编制全覆盖。
牵头负责领导:张磊、姜哲荣
牵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77.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提高农村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委农办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78.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提质改造农村公路112公里,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牵头负责领导:张磊、姜哲荣
牵头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79.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高质量实施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全年改厕8641户,完成11个村环境整治和16个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建设美丽宜居自然庄150个、美丽乡村中心村29个,打造濉溪乡村建设新样板。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十七)扎实推进乡村发展。
80.深入推进“五大帮扶”工作,抓牢防返贫动态监测,用好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81.科学谋划产业布局,力争申报投资500万元以上农业产业项目20个,培育有影响力农产品品牌20个,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82.加快沱浍现代化灌区项目建设,强化农村防汛抗旱能力。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83.做实乡村特色产业,打造一批特色农业产业集群,推进村集体经济和农民稳定增收。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84.推行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引导金融活水助力乡村振兴。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85.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牵头负责领导:张磊、李影、姜哲荣
牵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十八)扎实推进乡村治理。
86.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推行网格化管理服务,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87.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严打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
牵头负责领导:钱程
牵头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88.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完善文化广场、非遗传习场所等公共文化设施,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89.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健全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等机制,治理高价彩礼、人情攀比等不良风气,营造文明新风。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民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八、奋力抓好生态保护,提升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力”
(十九)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90.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高质量完成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决扛稳污染治理责任。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91.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严格落实“五控”措施,全力消除重污染天气,确保完成“两降一增”目标;推深做实沱河、王引河等重点水体治理,持续开展“清四乱”、水质提升等专项行动,提高断面水质,确保稳定达标;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升固体废物监管能力,稳定土壤环境质量。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92.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强化污染物总量减排,推进美丽濉溪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十)精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93.实施五沟镇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建投集团
协同责任单位:五沟镇、百善镇、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94.扎实推进林长制改革,全年完成成片造林1500亩,新建及完善农田林网控制面积5万亩,完成森林抚育1万亩,修复退化林5000亩,创建省级森林村庄10个。
牵头负责领导:张磊、姜哲荣
牵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95.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一轴三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形成“一廊引领”“三区协同”“六点联动”“九脉汇聚”的水生态新格局。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96.抓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新建标准化收储中心及“五化”利用项目,推动秸秆产业化利用量突破50万吨,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93%。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97.申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力争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保持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5%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十一)科学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98.全面落实省政府“碳达峰十二大行动”要求,加快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等结构调整,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99.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大力发展循环产业。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00.加快工业低碳转型,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主导产业融合,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01.实施重点用能企业“一企一策”,支持鸿源煤化、力普拉斯等重点企业节能技改,推动煤焦化、新型建材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
牵头负责领导:鲍锐
牵头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02.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抓好整县推进屋顶式光伏开发试点,推进大唐风电、临涣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促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03.加大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等推广力度,促进建筑领域节能减排。
牵头负责领导:陆松平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九、奋力抓好民生改善,提升高质量发展的“凝聚力”
(二十二)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104.加大民生投入,办好民生实事,优先保障民生支出。深入推进10项暖民心行动,新增老年食堂(助餐点)25个以上,让老年人就餐更加便利;新增技能人才3000人,提高技能人才供给;改造提升存量菜市场,确保全部达标;开展家政培训,新增家政服务人员1050人;优化资源管理,新增停车泊位2000个;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新增徽菜连锁企业1家、连锁店4家;新建托育托位940个、公办幼儿园学位800个;新增老年学习人口8000人;完善健康口腔医疗资源,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80%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医师;推进健身设施配建改造,基本实现城乡居民身边健身设施全覆盖。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县文旅体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十三)持续完善保障体系。
105.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突出位置,新增城镇就业9500人。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06.强化住房保障,加快民主新村棚改项目建设,完成55个老旧小区改造。
牵头负责领导:陆松平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07.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扩大参保覆盖面。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08.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做到困难人员救助“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09.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新建村(社区)养老服务站25个,完善15分钟养老服务圈。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10.全面落实医保政策,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障、医疗救助三重保障。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医保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11.优化人口生育政策,落实全面三孩政策。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12.持续开展“银龄安康”行动,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13.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完成儿童康复省民生工程考核任务225名,落实无障碍改造167户,完成24528名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完成居家托养200名,集中托养30名;培育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户5名、辅助性就业机构1家,完成实用技术培训240人、职业技能培训280人,落实个人创业补贴53人;教育救助义务教育1173名、高中305名、中职23名、研究生8名。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残联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十四)持续发展社会事业。
114.推进国家基层卫生健康综合实验区建设,完成8家卫生院改建和84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推动县医院达到三级甲等医院标准、6个医疗服务区卫生院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标准。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15.健全公共卫生体系,遏制重大传染性疾病传播。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16.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新城第二实验学校、城关第三小学等秋季顺利招生。
牵头负责领导:陆松平
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17.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创新发展,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坚持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扎实做好“双减”工作,构建教育良好生态。
牵头负责领导:陆松平
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18.探索物业管理模式,设立物业企业红黑榜,促进服务提质。
牵头负责领导:陆松平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19.加快县殡仪馆搬迁和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进殡葬移风易俗。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20.扎实做好科普工作,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科协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十、奋力抓好安全稳定,提升高质量发展的“保障力”
(二十五)加强社会治理促和谐。
121.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各类违法犯罪。
牵头负责领导:钱程
牵头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22.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多元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牵头负责领导:钱程
牵头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23.深入推进村级议事协商,指导王堰村完成全国创新试验试点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刘桥镇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24.深入推进信访工作示范县、镇、村三级联创,完善“联合接访+访调对接+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钱程
牵头责任单位:县信访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25.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人民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
牵头负责领导:陆松平
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26.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
牵头负责领导:钱程
牵头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十六)加强安全管理守底线。
127.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织密织牢安全网。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
协同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28.加强建设行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以危大工程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持续推进燃气、自建房等隐患排查整治,守牢安全底线。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陆松平
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住建局
协同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29.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推进“食安安徽”品牌创建,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市场局
协同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30.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坚决消除重大火灾隐患。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协同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31.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持续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
协同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十七)加强风险防范护稳定。
132.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建立“三公”经费常控机制,增强债务化解能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33.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开展地方金融风险处置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34.抓好环境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运体系建设和监管,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
牵头负责领导:李影
牵头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协同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35.抓好社会风险防控,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清理整治,妥善处置房地产遗留问题。
牵头负责领导:陆松平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协同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36.全面落实优化防控措施,做好医疗救治资源准备,推进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疫苗接种,科学精准抓好疫情防控。
牵头负责领导:马明
牵头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协同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十一、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二十八)淬炼绝对忠诚的品格。
137.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牵头负责领导:孙进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协同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39.严格做到对标对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树立忠诚尽职、奋勇争先的鲜明导向。
牵头负责领导:孙进
牵头责任单位:县委办(督查考核办)
协同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二十九)磨砺实干担当的意志。
140.坚持把高效务实作为政府工作的生命线,坚决做到言行一致、信守承诺,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打造诚信政府。
牵头负责领导:孙进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协同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41.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干部担当精神和创新意识,破解发展瓶颈,建设担当型政府。
牵头负责领导:孙进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协同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42.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培养,增强防风险、迎挑战、抗打压能力,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推动全县上下形成比服务、讲奉献、重实干的浓厚氛围。
牵头负责领导:孙进
牵头责任单位:县委办(督查考核办)、县政府办
协同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三十)擦亮清正廉洁的本色。
143.坚持以法治思维推动政府工作,积极推进“八五”普法,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坚决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牵头负责领导:钱程
牵头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44.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统计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
牵头负责领导:孙进
牵头责任单位:县委办(督查考核办)、县政府办
协同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45.加大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力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打造阳光透明政府。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协同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三十一)坚守用权为民的初心。
146.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部署,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牵头负责领导:孙进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协同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47.坚持带头过“紧日子”,坚决反对奢侈浪费、大手大脚,把有限的财力更多用于改善民生、促进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王永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协同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