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回应】免试包过?警方提醒!

来源: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5-10 16:03文字大小:[    ]背景色:       

近日

在某社交平台

有不法分子假冒驾校“教练”

以“驾考包过”的名义

骗取学员钱财


目前

相关驾校已

第一时间报警

公安机关将严打此类犯罪


随着驾考规则调整

个别驾考人员

想走“捷径”


一些不法分子摸准了

他们急于拿到驾照

打着“有渠道”、“包过”

等旗号布设骗局

骗取钱财

一起来识破骗术!

图片


套路一:撒网钓鱼

诈骗分子在网络上发布各种能“无忧代考驾照”的广告或者通过朋友“杀熟”推荐诈骗分子微信,等待“猎物”。

套路二:伪造图片

当“猎物”上钩后,骗子用伪造的报名表、考试成绩单、考场代考照片等诱骗受害人转账。

套路三:伪造协议

当时机成熟,骗子通知受害人考试均已通过,但还需缴纳保密协议费用,并伪造一份公安机关“内部代考保密协议”截图,表示签订后便会退还该笔费用,只收取60元的服务费,从而进一步骗取钱款。

套路四:逃之夭夭

待骗子认为已经无法再从受害人身上骗取钱款或发觉骗术被发现后,立即拉黑受害人,卷款消失。

请切记

驾考有严格流程

任何“驾考包过”

均不可信!

法律链接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办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组织、参与实施前三款行为之一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十万元。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办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校车驾驶资格,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校车驾驶资格。


 警方提醒 

考驾驶证没有“捷径”

一定要高度警惕

切勿以身试法

如遇此类人员

请第一时间

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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