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于红卫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来源: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5-15 10:42文字大小:[    ]背景色: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于红卫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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