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濉溪县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3-2025年)》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残疾预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实施残疾预防工作计划”。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对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发展作出新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家要求,依据《安徽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皖政办秘〔2022〕3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残疾预防工作高质量发展,县残联草拟了《濉溪县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3—2025年)》(送审稿)。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自2017年7月《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5号)实施以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动残疾预防工作,全县孕前健康检查率达93%以上,产前筛查率达85%以上,新生儿残疾筛查率达95%以上,干预率达8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76%以上,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95%以上,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率达96%以上,全县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和防控网络更加完善,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与能力显著增强,残疾发生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当前,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遗传性、先天性残疾尚未有效控制,慢性病、精神障碍、意外伤害等导致残疾的风险在不断增加,同时全民健康素养不高、基层专业技术资源匮乏等还制约着残疾预防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制定实施新一期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对于进一步强化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有效指导在新发展阶段高质量做好残疾预防工作,维护、促进全民健康,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具有重要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5月5日至6月4日,通过网站发布公众意见征集通知,未收到意见反馈。
6月11日,我单位通过政务平台征求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委、县民政局等40家单位意见,均反馈无意见。
6月15日,我单位组织专家组在县残联三楼会议室对《濉溪县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3—2025年)》(送审稿)的合法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了评审论证,专家组同意通过论证,并同意《行动计划》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结论。6月15日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代表等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议,广泛征求意见,并对意见进行了充分吸收。
6月26日,濉溪县委政法委予以社会风险评估备案。
6月28日,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公平竞争审查。
6月28日,我单位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濉溪县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3—2025年)》(送审稿)的制定主体适格、依据明确、职权行使正当,在制定程序上符合法律规定,方案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6月30日,经县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四、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面落实残疾预防各项目标任务,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能得到有效防控,不断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持续提高残疾康复服务能力,逐渐提高全民残疾预防意识,实现残疾预防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政策体系全覆盖,残疾预防主要指标能处于全市前列。
五、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立足县情,在结构上参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结构。共分“总体要求、主要目标、主要举措、保障措施”四大部分,包含5大行动,20项工作任务,26个量化工作指标,明确28个县直部门、11个镇和2个园区的工作职责,对未来3年我县残疾预防工作进行谋篇布局。
一是加强残疾预防知识宣传。发挥国家残疾预防科普知识资源库专业化优势和利用爱耳日、爱眼日、世界噪音日等重要节点,向儿童、青少年、新婚夫妇、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和残疾预防各类相关从业人员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残疾预防意识。
二是突出早期干预。积极推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优生咨询指导“一站式”服务,侧重对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的检查并提出医学意见。推进产前筛查,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全面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听力筛查,实施好国家0—3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试点工作,大力推进0—6岁儿童致残性疾病筛查,建立和完善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
三是强化疾病预防。提高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规范管理水平,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深入开展脑卒中等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项目。针对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孤独症等主要致残性精神疾病要加强筛查、识别和治疗,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水平。保障国家免疫规划落地落细,做好传染病报告及患者医疗救治。
四是全力减少伤害。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交通安全治理,严惩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推行“四安全”儿童伤害综合干预模式,建设老年友好环境,指导老年人科学预防跌倒和健康生活。及时排查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开展群众性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灾害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防范化解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护水源和水质,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加强柴油货车和噪声污染治理。
五是推进康复服务。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教育培养康复医疗人才和残疾预防领域学科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发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全面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联系点和残疾人“康复之家”建设试点工作,探索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实施办法。推进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继续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推广信息无障碍。
六、创新举措
《行动计划》强调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系统推进的工作原则。强调县残联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凝聚工作合力。倡导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号召人人尽责、共建共享。
《行动计划》注重与《濉溪县“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深入分析本县残疾预防工作现状,对致残因素复杂变化、残疾发生风险仍然较高、全民健康素养有待提高、康复专业技术资源匮乏等主要瓶颈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力求集中反映、聚焦解决。
《行动计划》主要指标设定充分考虑我县残疾预防工作定位和现有基础,与《安徽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设有相同26项指标,有7项与省政府标准一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产前筛查率等19项高于省政府标准,进一步强化我县残疾预防工作力度,推动残疾预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统筹调度,明确职责分工,完成任务目标。
二是推动完善政策体系,完善以基层为重点的残疾预防服务网络。
三是强化舆论引导,为推进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加大监测评估和督导检查力度,督促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完成相关任务指标。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科室:县残联康复股股长
解读人:刘杰
咨询方式:0561-6888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