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濉溪县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3-2025年)》政策解读

来源: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6-30 16:31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残疾预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实施残疾预防工作计划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对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发展作出新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家要求,依据《安徽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皖政办秘〔20223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残疾预防工作高质量发展,县残联草拟了《濉溪县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3—2025年)》(送审稿)。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20177月《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5号)实施以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动残疾预防工作,全县孕前健康检查率达93%以上,产前筛查率达85%以上,新生儿残疾筛查率达95%以上,干预率达8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76%以上,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95%以上,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率达96%以上,全县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和防控网络更加完善,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与能力显著增强,残疾发生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当前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遗传性、先天性残疾尚未有效控制慢性病、精神障碍、意外伤害等导致残疾的风险在不断增加,同时全民健康素养不高、基层专业技术资源匮乏等还制约着残疾预防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制定实施新一期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对于进一步强化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有效指导在新发展阶段高质量做好残疾预防工作维护、促进全民健康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具有重要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55日至64日,通过网站发布公众意见征集通知,未收到意见反馈。

611日,我单位通过政务平台征求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委、县民政局等40家单位意见,均反馈无意见。

615日,我单位组织专家组在县残联三楼会议室对《濉溪县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3—2025年)》(送审稿)的合法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了评审论证,专家组同意通过论证,并同意《行动计划》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结论。615日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代表等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议,广泛征求意见,并对意见进行了充分吸收。

626日,濉溪县委政法委予以社会风险评估备案。

628日,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公平竞争审查。

628日,我单位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濉溪县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3—2025年)》(送审稿)的制定主体适格、依据明确、职权行使正当,在制定程序上符合法律规定,方案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630日,经县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四、目标任务

2025年,全面落实残疾预防各项目标任务,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能得到有效防控,不断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持续提高残疾康复服务能力,逐渐提高全民残疾预防意识,实现残疾预防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政策体系全覆盖,残疾预防主要指标能处于全市前列。

五、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立足县情,在结构上参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结构。共分总体要求、主要目标、主要举措、保障措施四大部分,包含5大行动,20项工作任务,26个量化工作指标,明确28个县直部门、11个镇和2个园区的工作职责,对未来3年我县残疾预防工作进行谋篇布局。

一是加强残疾预防知识宣传。发挥国家残疾预防科普知识资源库专业化优势和利用爱耳日、爱眼日、世界噪音日等重要节点,向儿童、青少年、新婚夫妇、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和残疾预防各类相关从业人员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残疾预防意识。

二是突出早期干预。积极推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优生咨询指导一站式服务,侧重对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的检查并提出医学意见。推进产前筛查,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全面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听力筛查,实施好国家0—3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试点工作,大力推进0—6岁儿童致残性疾病筛查,建立和完善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

三是强化疾病预防。提高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规范管理水平,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深入开展脑卒中等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项目。针对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孤独症等主要致残性精神疾病要加强筛查、识别和治疗,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水平。保障国家免疫规划落地落细,做好传染病报告及患者医疗救治。

四是全力减少伤害。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交通安全治理,严惩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推行四安全儿童伤害综合干预模式,建设老年友好环境,指导老年人科学预防跌倒和健康生活。及时排查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开展群众性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灾害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防范化解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护水源和水质,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加强柴油货车和噪声污染治理。

五是推进康复服务。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教育培养康复医疗人才和残疾预防领域学科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发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全面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联系点和残疾人康复之家建设试点工作,探索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实施办法。推进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继续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推广信息无障碍。

六、创新举措

《行动计划》强调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系统推进的工作原则。强调县残联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凝聚工作合力。倡导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号召人人尽责、共建共享。

《行动计划》注重与《濉溪县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深入分析本县残疾预防工作现状,对致残因素复杂变化、残疾发生风险仍然较高、全民健康素养有待提高、康复专业技术资源匮乏等主要瓶颈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力求集中反映、聚焦解决。

《行动计划》主要指标设定充分考虑我县残疾预防工作定位和现有基础,与《安徽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设有相同26项指标,7项与省政府标准一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产前筛查率等19项高于省政府标准进一步强化我县残疾预防工作力度推动残疾预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统筹调度,明确职责分工,完成任务目标。

二是推动完善政策体系,完善以基层为重点的残疾预防服务网络。

三是强化舆论引导,为推进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加大监测评估和督导检查力度,督促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完成相关任务指标。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科室:县残联康复股股长

解读人:刘杰

咨询方式:05616888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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