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濉溪县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濉溪县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
2023年6月21日
濉溪县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1〕1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城市更新行动取得重要进展,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城镇体系不断完善,城市结构、功能布局逐步调整优化,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加快转变,城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市治理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到2035年,城市更新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城镇体系更加健全,城市结构、功能、布局进一步优化,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全面转型,城市品质显著提升,“城市病”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城市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城市体检工作。按照“体检先行、示范引路、统筹推进”原则,开展城市体检。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常态化体检评估机制,聚焦短板弱项,以评估治理效果为导向,针对存在的“城市病”提出“诊疗”方案。加快建设我县城市体检评估信息平台,并与市级、省级、国家级城市体检评估信息平台做好对接。(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县卫健委、县应急局、县城管局、县数据局、县建投集团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优化区域功能布局,有序推进综合交通、城市基础设施、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等专项规划编制。邀请规划设计专家、本土人文学者,结合人文、自然禀赋与城市特点,提炼特色,围绕道路、河道、绿化开展城市更新设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水务局、县文旅体局、县卫健委、县城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持续推进全县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科学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年度实施计划,优先实施建成时间较早、设施严重落后、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筹资有保障的小区。治理脏乱差,整治私搭乱建、违章建筑,保护小区古树名木,完善小区标识,改造外墙保温、楼梯间公共区域,畅通消防通道。改造提升供水、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垃圾分类、绿化、照明、安防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积极推进架空线规整(入地)。因地制宜补增适老、无障碍停车、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体育健身、文化休闲等配套设施。合理利用小区闲置存量资源,建设社区教育、养老、托幼、休闲、便民等公共服务设施。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实行全覆盖。(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文旅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做到精准识别、安全监管,持续深入推进棚户区改造。切实做好县城危房搬离整治,通过拆除修缮加固及改扩建等方式,因地制宜地对棚户区实施改造提升,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完善房屋功能配套,提升房屋居住品质,切实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环境。(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县城危旧房及老旧厂房改造提升工作。推动各镇政府对辖区危旧厂房及老旧厂房的本底情况展开摸排调查,掌握老旧厂房用地类型、产权归属等信息。加强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完善老旧厂房文化保护利用、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产业升级等系列配套政策。落实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力争打造一批老旧工业片区更新典型示范项目。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等项目,分类开展县城危房治理改造和修缮加固,确保居住使用安全。(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旅体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因地制宜实施河道治理、清淤疏浚、打通阻隔、生态修复,打造安全型、生态型河流水系。构建布局合理、生态良好、引排得当、循环通畅,蓄泄兼筹、调控自如的河湖水系连通体系。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压实“河长”责任,建设生态安全缓冲区,实现长制久清。提高水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实现水环境逐步改善,主要河流、湖泊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增加城市绿地总量,坚持主城区公共绿地补绿,加强城市周边绿化,推进绿道建设,构建城乡绿道网络体系;改造提升存量绿地,健全绿地配套设施,提高绿地整体品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城市功能完善工程。开展居住社区设施补短板行动,因地制宜对居住社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进行建设和改造。统筹安排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休闲娱乐、商业配套、市政公用、公共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更新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服务能力,补充社区管理和服务缺口,将居住社区建设成为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的完整单元。(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卫健委、县城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提升工程。打通片区内主次干道的各类断点、阻点,畅通“微循环”。结合市政设施提质改造,完成主次干道“白改黑”路面改造,并实施城市步行、自行车等慢行系统建设。完善城市路网布局,优化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级配,提高路网密度,优化道路功能,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在医院、学校等车流量大、容易拥堵的节点有针对性地对道路、通道、道口进行改造。(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停车设施建设。积极拓展城市停车空间,重点解决老城区、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加强停车资源供给和管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见缝插针”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盘活存量停车资源,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停车泊位对外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商业、办公、人防工程等建筑共享利用停车泊位。开展停车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选择问题突出路段示范整治,逐步推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建投集团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完善垃圾收运系统,提升环卫装备水平。完善城市日常保洁系统,提高道路机械化保洁水平。坚持因地制宜、技术可行、设备可靠、适度规模、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及垃圾资源化利用。(县城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城市安全韧性建设工程。建立完善“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滞削峰、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重点实施源头减排、管渠畅排、泵站强排、河湖蓄排、信息控排等五项任务,总体消除城市内涝隐患。当发生内涝防治标准以内降雨时,不发生内涝灾害;当发生超标准降雨时,不发生人员伤亡事件,确保城市安全运行。(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气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雨季积涝点排查,做到应查尽查无遗漏;进一步推进立交泵站与排涝泵站建设,持续开展城区治涝干沟和调蓄综合整治。加强各终端雨水调蓄与利用设施建设,保护水资源,缓解城市缺水状况。建立有效防汛工程体系,形成以河堤、区域除涝、城镇排水为骨干的“三道防线”雨水防涝工程体系。(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排”等措施,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新区建设以目标为导向,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城市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等,通过新建调蓄池、利用周边绿地湖泊有效控制雨水地表径流。(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集中力量提高城市供水系统管理能力,提高城市供水系统安全标准水平。加强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高水质监测水平,提高输配水系统安全性。(县住建局、县水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城市供气安全保障。强化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制订和完善预案,提高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用气安全宣传,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加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县住建局、县应急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实施新城建提升工程。搭建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城市管理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逐步建立沟通快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和监督长效机制。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推广钢结构装配式等新型建造方式。(县数据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应急局、县建投集团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实施城市风貌塑造和历史文化保护工程。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全域普查工作,全面制定保护措施,加大保护工作力度,积极申报国家、省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在城区持续打造业态先进、个性鲜明、集聚效应显著、拉动作用突出的特色商业街区。(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旅体局、县商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市更新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检查、督促和推进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加强工作,确保城市更新行动各项任务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保障。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要求,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增建、搬迁。探索建立符合濉溪县情的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机制。(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旅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新融资机制。坚持市场主导作用,广泛汇聚社会力量参与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充分利用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等政策性资金,探索通过专项债等方式将更多的国家政策性贷款用于城市更新项目。创新融资渠道和方式,引导金融机构根据改造项目具体情况,探索贷款投放和担保新模式,优先保障符合条件更新改造项目的信贷资金需求。(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项目统筹。充分考虑不同类型项目的特点联动开发,以片区为单元策划更新项目。协调各区开展项目策划,避免出现同质竞争与重复建设,合理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完善城市片区功能,形成整体连片的城市空间更新改造。加大城市更新科技项目支持力度,通过科研课题探索各项城市更新措施的适用性及其实施效果,为相关标准和规范形成提供技术支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做好宣传引导。及时向社会公开城市更新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注重总结典型经验,拓展群众参与和监督渠道。积极开展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学术交流合作、技术研讨等活动,不断提高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有关部门要制定城市更新行动宣传方案,加大对国家、省、市及我县城市更新有关政策宣传力度,推动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濉溪县城市更新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濉溪县城市更新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孙 进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王永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陆松平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张亚斌 县政府办主任
钱敏冕 县发改委主任
周 鹏 县教育局局长
鲁德明 县经信局局长
李 勇 县公安局副政委
杨晓红 县民政局局长
程振华 县财政局局长
徐亚军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朱光玉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谢东升 县住建局局长
朱航军 县交通局局长
单晓华 县水务局局长
程 浩 县商务局局长
陈龙远 县文旅体局局长
伯广宝 县卫健委主任
闫成法 县应急局党委书记
孙孔明 县城管局局长
刘 溪 县数据局局长
吕森林 县气象局局长
宋 勇 县税务局局长
王廷友 县建投集团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谢东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职务调整,由新任领导接任,不另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