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9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濉溪县公安局发布时间:2023-10-19 17:44文字大小:[    ]背景色:       
蔡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养犬、遛犬行为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文明养犬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淮北市养犬管理办法》,成立文明养犬专组,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持续推进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市民文明养犬行为,提升文明养犬意识,全面助力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打造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积极组织辖区派出所开展文明养犬规范活动,联合社区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居民小区、沿街路段、广场公园等地,通过开展文明养犬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入户走访等方式,向社区居民群众详细讲解文明养犬的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号召养犬人及时为爱犬办理养犬登记、定期注射疫苗。科学安排日常巡逻警车路线进行巡逻劝导、车载喇叭宣传。今年以来,共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单1910余份,收教育群众2000余人。对无证养狗居民下达责令整改告知书并告知其办理犬证。
    二是加强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淮北市养犬管理办法》落实,联合县镇多部门深入辖区公园、文化广场等区域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对遛狗不牵绳、未戴犬只识别牌等不文明养犬行为,采取劝导教育、捕捉收容、行政处罚等举措,全面规范居民群众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同时,加强流浪犬只收容管理,针对发现的流浪犬集中进行捕捉,统一送往动物保护协会,有效防止了犬只扰民、伤人事件的发生。今年以来,共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400余次,捕捉流浪犬18只,对所捕获流浪犬移交小动物保护中心统一救助。
    感谢蔡莽委员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提出更多宝贵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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