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9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濉溪县公安局发布时间:2023-10-19 17:44文字大小:[    ]背景色:       

蔡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城区道路夜间开大灯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您的提案,制定治理工作方案,通过大队设卡、巡逻检查、监控抓拍等方式,严格查处驾驶员夜间在照明良好的条件下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违法行为。同时,邀请政协委员到现场指导监督,同时邀请县融媒体记者随警参战,做好驾驶员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共查处驾驶员夜间在照明良好的条件下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违法460起。
    下一步交管大队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同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开展随手拍有奖活动,鼓励社会群众举报交通违法。
    感谢蔡莽委员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提出更多宝贵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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