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7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濉溪县公安局发布时间:2023-10-19 17:42文字大小:[    ]背景色:       
王崇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主干道路交通管理治理农村电动车乱象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协调相关部门,深入开展电动车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压实乡镇党委主体责任。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充分发挥县安委会和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和《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解,推动县政府把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美化乡村建设考核,压实乡镇党委政府交通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
    二、加强乡镇主干道交通安全管理。各镇建立交管站,配备交管员,各行政村建设劝导站,配备劝导员,派出所全员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管理规范。经费由县镇两级财政保障,各项机制制定健全。
    三、深化交通安全宣传。联合县文明办、宣传部、司法、广播电视、乡镇、教育等部门和乡镇(园区),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夏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电动车专项整治及“一盔一带”“一老一小”等主题宣传活动,掀起交通安全宣传高潮。组织民警深入运输企业、学校、社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面对面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典型事故案例,通过家长会、学生家长微信群等方式,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无证驾驶、酒驾醉驾、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多人骑乘等违法行为。活动以来,全县共出动警力280人次,宣传车180辆次,制作展板100块,悬挂标语120幅,印发宣传单5万份,播放宣传片80余次,各级刊台采用稿件26篇,完善农村宣传阵地220处,学校宣传栏249处。
    感谢王崇亮委员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提出更多宝贵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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