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6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濉溪县公安局发布时间:2023-10-19 17:39文字大小:[    ]背景色:       
钱太辉、牛进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农村电动车乱象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您的提案,积极向县政府、县安委会、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汇报,压实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电动车综合治理辖区主体责任,联合交通运输、市场管理、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严查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扎实开展电动车综合整治。常态化开展电动车违法查处活动,今年以来,共查扣违法电动车1380辆,拆棚2470辆,纠正非法载人4547辆次,处罚电动车逆行、违法载人等1356起,劝导电动车非法载人、逆行、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15000辆次。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召开电动车源头监管会议,对电动车销售点进行专项检查,针对超标电动车非法销售、非法加装雨棚等源头管理不到位问题,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发放《致全县电动车经营户和消费者的一封信》宣传引导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引导广大居民自觉抵制非标车辆生产销售。
    二、加强驾驶人安全宣传劝导。乡镇政府加大电动车综合整治的宣传工作,利用镇村宣传栏、农村大喇叭、电影下乡、发放宣传材料、墙体标语、两微一抖等载体,大张旗鼓宣传电动车的危害、驾乘电动车的法律规定和加强管理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电动车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发挥“两站两员”的积极作用,在村头、路口开展电动车违法劝导工作,制止驾驶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和逆行等行为,引导群众安全文明出行。
    感谢钱太辉、牛进军两位委员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提出更多宝贵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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