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专项自查报告

来源:濉溪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11-30 17:15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基层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村(居)务公开工作,提升村(居)务公开的透明度,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11月10日-24日,濉溪县政务公开办组织开展村(居)务公开工作检查评估专项工作,安排各镇到村摸底核查,全面排查各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公示及存档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全各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发放和公示情况的监管,确保惠民惠农政策更好落地见效。

一、总体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走访群众、实地验收等形式对全县各村(居)推进村(居)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共排查全县213个村、26个居委会村(居)务公开工作情况总体上看,各村(居)均能根据《濉溪县村(居)务公开事项清单目录》及时在公开栏公示相关信息,按标准完成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发放、公示和存档。

二、存在问题

(一)公开内容方面。

1、部分村(居)缺少公开事项清单或目录;

2、特殊人群未保护隐私。主要表现为针对孤儿、低保、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补助名单未隐藏姓名及证件号码。

3、部分项目补贴资金未公示。主要表现为政务公开栏公示项目较少,困难群众临时救助、产业奖补项目等其他涉农资金未进行公示。

4、纸质留存材料不全。主要表现多数村为未对留存数据按月分类,未整合当月数据进行统一存档,未留存当月资金公示图片。

(二)公开形式方面。公开方式比较单一,多数村(居)只通过村(居)委会公开栏或者广播公示公开相关内容,不便于群众观听观看。

三、整改要求

(一)要求各镇切实提高重视程度,落实专人,明确职责,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要按照村(居)务公开要求,健全镇级、村级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机构,加强指导,抓好查漏补缺工作。

(二)完善制度,规范公开。要求各村补充完善村务公开栏内容,做到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严格按照村(居)务公开事项清单目录公开惠农惠民信息,树立保护个人隐私的意识,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流程,促进基层信息公开不断规范。

(三)完善村(居)务公开档案资料,按时间、补贴项目进行整理归档,注意公开材料原件备份留存以及公开照片留存。完善信息查阅点,方便群众查阅监督,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

排查结果形成问题清单反馈至各村(居),现涉及到的村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下一步计划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以《濉溪县村(居)务公开事项清单目录》为指引,以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等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村(居)务公开工作力度。督促各镇结合前期督查情况和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就规范村(居)务公开时间内容、程序形式、档案管理、群众满意度等重点工作对各村(居)进行详细的业务指导。

二、丰富平台载体,拓宽宣传渠道。积极发挥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发布等平台作用,充分利用基层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采取惠农补贴二维码、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广播、便民服务群、信息查询点等多种载体,及时公开公示惠民惠农补贴信息,扩大政策宣传面,提升群众知晓率。

三、强化督促指导,认真监督检查。县政务公开办联合镇相关部门对相关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指导,各镇定期开展自查,对村(居)务公开的--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对村(居)务公开困难大、问题多的地方,要深入实际,找准问题,帮助其解决,确保村(居)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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