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吴绍征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吴绍征同志任县百善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管委会(淮北南部次中心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兼);
吕扩军同志任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聘期三年);
蒋阳光同志任县临涣古镇保护利用中心(县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中心)主任(聘期三年);
梁硕东同志任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聘期三年);
盛 彤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县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兼);
赵海涛同志任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聘期三年);
王 峰同志任县百善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管委会(淮北南部次中心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聘期三年);
化苏民同志任县百善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管委会(淮北南部次中心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聘期三年);
马 明同志任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聘期三年)。
免去:
蒋阳光同志的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吕扩军同志的淮北南部次中心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梁硕东同志的县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职务;
周 军同志的县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葛贤贤同志的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代 远同志的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海涛同志的县百善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王 峰同志的县百善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化苏民同志的县百善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马 明同志的淮北南部次中心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心红同志的县临涣古镇保护利用中心(县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中心)主任职务。
濉溪县人民政府县长: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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