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实录】濉溪县土壤污染防治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

来源: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发布时间:2023-12-27 15:58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3:00

二、发布地点

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五楼会议室

三、发布单位

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四、发布主题

濉溪县土壤污染防治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

五、参加人员

朱光玉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陈令杰  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

祖  峰  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六、主持人

祖  峰  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七、新闻媒体

淮北市传媒中心、濉溪新闻网、濉溪县融媒体中心

八、发布内容

1、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朱光玉介绍濉溪县2023年土壤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2、媒体记者就濉溪县土壤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提问

 

主持人(祖  峰):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好!感谢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向大家介绍濉溪县2023年土壤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媒体有:淮北市传媒中心、濉溪新闻网、濉溪县融媒体中心,欢迎各位媒体朋友们的到来。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各部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按照控源头、防新增、重监管、保安全的思路,牢牢守住让全县人民“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这个底线,将土壤污染防治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与大气、水污染防治统筹部署、综合施策、整体推进。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了基本保障,固废常态化有效管理。

下面请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朱光玉同志介绍濉溪县2023年土壤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朱光玉: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下午好!首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濉溪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下面我向大家介绍我县2023年土壤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根据《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县12家单位列为2023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动态更新,同时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执法、严格管控。一是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矿山等重要污染源的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二是督促重点单位按规定报送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报告,制定并实施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三是依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之规定,涉铬、铅等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的115家企业,全部纳入2023年大气、水、土壤等重点排污单位管理名录。四是加强建设用地的监管。为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及时转发《淮北市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细则(试行)》。继续完善横向部门间的联动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解决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2023年,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22个地块,均已纳入全国污染地块系统,完成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三、全面排查,确保土壤安全。一是按照《淮北市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工作方案》,我县持续开展排查整治涉重金属企业及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等专项工作。共排查7家,其中涉重金属企业3家,铁矿采选也4家,并填报了整治清单。同时对“十三五”期间排查的重点区域和污染源清单等开展了“回头看”,切实巩固提升农用地安全利用水平,强化粮食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全链条保障“吃得放心”。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条,对化学品生产企业、矿山开采区、工业园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57家单位,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条情况进行了排查,并填报了污染企业(区域)地下水水质监测信息调查表。

四、强化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将102家工业企业(5家经营单位)、35家医疗机构纳入固废管理系统,实现固废常态化有效管理。刘桥彭楼村S101道路两侧危废倾倒地块已于9月底全面完成土壤污染调查、风险评估与修复工作;濉溪经济开发区博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库存废活性炭已于10月底处置完毕。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助力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

我就先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主持人(祖  峰):

刚才,听取了朱局长详细介绍了我县土壤污染防治和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下面,欢迎各位记者朋友们提问。

1.记者(淮北市传媒中心):根据朱局长的介绍,我们对濉溪县土壤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有了初步的认识。请问土壤污染是指什么?

陈令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条第二款“本法所称土壤污染是指因人为因素导致某种污染物进入陆地表层土壤,引起土壤化学、物理、生物等方面特性的改变,影响土壤的功能和有效利用,危害公众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

2.记者(濉溪新闻网):哪些单位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他们有哪些义务?

陈令杰:依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第十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需要、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等因素确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列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一)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行业规模以上企业;

(二)位于土壤污染潜在风险高的地块,且生产、使用、贮存、处置或者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

(三)位于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突出地区的涉镉排放企业。”

2023年我局依据该规定,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12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

(二)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

(三)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3.记者(濉溪县融媒体中心):我县将采取哪些措施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祖  峰: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固废法》的宣传培训,配合做好《固废法》的执法检查,积极推进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

2、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固体废物管理水平。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固体废物管理的业务培训,力争在全县范围内建设一支业务精熟的专业固体废物管理队伍。加强对固体废物相关企业的业务培训,灵活多样的开展各种形式的固体废物政策法规宣传,针对不同企业类型,注重培训针对性和培训效果,切实提高企业环境守法意识和固体废物管理水准。

3、进一步加强业务部门之间的协作。按照《安徽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试行)》(皖环函〔2018〕1389号)、《安徽省网格化环境监管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皖环函〔2018〕1328号),要求公安、检察院、法院、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经济和信息化、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合,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问题。

4、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探索对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利用、处置等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推动落实工业固体废物信息报告制度。

主持人(祖  峰):

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现场提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听了各位同志的介绍,相信大家对濉溪县土壤污染防治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都有了详细的了解。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活环境,不仅是生态环境保护的标准,更是大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期盼。在此,也请媒体朋友们能够利用媒体的资源,更多更好地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讲好环保故事,普及环保知识,倡导低碳理念,齐心协力建设我们的美好家园。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进行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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