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濉溪县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濉溪县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4年1月11日濉溪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上
濉溪县人民政府
各位代表:
现将县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县政府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84件。2023年4月7日,县政府联合县人大有关委室召开建议办理工作会议,对29家承办单位进行安排部署。截至目前,84件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答复。从办理结果看,已落实或正在落实的63件,占比75%;列入计划逐步落实的21件,占比25%。
(一)已经落实或正在落实的建议
关于解决南大街商户集体反馈问题的建议(1号)。2022年至今累计给予商户消费券抵冲减免9个月租金费用,帮扶约50家商户,减免金额约213万元。
关于设置“夜间车位”的建议(19号)。组织人员对县城夜间停车需求较多的道路进行排查,制定夜间临时停车泊位设置方案;在闸河路北侧、中瑞批发市场北门、濉河东路北侧等路段施画夜间临时停车泊位,缓解买菜、就餐等人员停车难问题。
关于推进社区便民生活圈建设的建议(32号)。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推广便民生活圈。现已形成恒大便民生活圈、城北农贸市场便民生活圈以及二关路便民生活圈。
关于给予村干部工伤意外险及养老保险的建议(37号)。2016年起为全县村(社区)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标准为100元/人/年。根据年度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村干部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关于加强智慧校园建设的建议(50号)。投入财政资金5031.87万元,建成智慧课堂教学班735个,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智慧课堂建成率达100%,实现全县中小学智慧课堂全覆盖,并全部纳入省智慧监管平台。
关于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的建议(62号)。投资37522万元建设濉溪县乡村医养结合PPP项目,改扩建医疗机构18个。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活动,通过示范带动,促进医养结合机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烈山南路社区卫生服务站、五沟镇卫生院创成优质医养结合示范中心。
关于放宽子女购房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建议(75号)。淮北市公积金中心已于2023年7月17日取消按房产份额提取公积金的限制,房屋产权共有人(仅限于子女和父母关系)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关于集中对大中河流进行清淤治理的建议(83号)。已对沱河、王引河、萧濉新河、包浍河开展治理,“十四五”期间将对澥河、巴河、常沟等重要干流支流进行治理。
其他办理较好的还有:关于加强老年食堂管理的建议(8号)。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众犇简餐、国营惠民餐饮、城北三餐里智选餐厅等餐饮企业可提供10至20种菜品供老年人自主选择。关于开展定期组织村干部体检的建议(38号)。全县13个镇(园区)均已落实村干部体检工作。关于韩村镇红色资源提升改造的建议(55号)。积极谋划和申报韩村镇红色文旅专项债,开发小李家红色资源。为小李家争取30万元经费用于日常管理和活动开展。
(二)列入计划逐步落实建议
关于设立801蒙村终点站和杜庙途经站站亭的建议(9号)。该路段路面较窄,且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前期没有预留公交站亭建设用地,下一步逐步完善。关于加快建设“刘桥镇小城小学”的建议(12号)。已谋划新建刘桥镇小城小学,目前项目清单和控制价编制完成,总价约5500万元,正在逐步推进。关于加宽徐楼村余楼沟桥的建议(18号)。已对桥梁进行修复,后续邀请专业桥梁检测机构对该桥进行鉴定,目前正在申报危桥改造建设计划。关于宿蒙大沟南坪镇区段综合治理的建议(43号)。宿蒙大沟已纳入怀洪新河洼地治理结余资金项目,待省市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实施。关于澥河清淤治理的建议(59号)。已将澥河纳入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计划2024年上半年实施。关于修建五沟镇五友路的建议(60号)。五友路已列入濉溪县2024年县乡道升级改造项目建设,计划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待批复后进行设计、招标,预计2024年底建成通车。关于在孙疃镇政府所在地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建议(70号)。孙疃污水处理厂设计污水处理能力2000立方米/天,初步计划建设DN500污水管网1360米、DN400污水管网6345米,目前正在融资,待资金到位后建设,等等(84件建议办理详细情况附后)。
三、主要做法
总结2023年的办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做法:
(一)坚持高位推进,压实办理责任。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建议的办理作为推动和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手段。主要领导同志对重要建议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跟踪协调调度,保障办理工作顺利推进。县政府与县人大联合召开建议办理工作会议,对办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承办单位严格落实办理职责,把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系贯穿到办理工作全过程,邀请人大代表调研座谈,当面听取意见,着力解决问题,提高代表满意度。其中,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等承办量大的单位,通过分类梳理,精准研判,保障办理时效和质量。县教育局、县住建局等办理单位,以按期办结率、面商率、满意率三个100%为目标,提升办理效果。县水务局、县文旅体局等办理单位,优化内部办理工作流程,确保件件有专人办理、事事有专人落实。
(二)坚持合力推进,促进办理精准。牢固树立建议办理“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积极协作,做到办前联系、办中见面、办后回访,将全方位、多层次、多样化的沟通作为办好人大建议的重要环节。针对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建议,主办单位主动牵头、靠前作为,协办单位积极配合、共同推进,特别是对一些代表们长期关注的议题,相关单位还建立了联合办理工作机制,共同谋划、定期协商、合力推进。各单位将建议办理同我县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保持同步调度、同步落实,不断提高办理精度。
(三)坚持以督促进,提升办理实效。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办理任务,是对政府各部门履职能力的重要检验。县政府坚持把加强督促检查作为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的重要手段,采取集中督办、重点督办、严格把关、严格考核等方式,保证办理工作不断提质增效。联合县人大人选工委对承办单位进行集中督查调度,召开督办协调会,集中解决办理难题,保障办理质量。针对重点建议,开展现场督查,及时掌握办理进度,跟进调度。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规范化方面加强指导,对不规范的答复件退回重新办理,提高答复件质量;对未能征求代表意见或未提供征求意见表的,拒收答复件,提高沟通交流见面率。把建议办理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有效保证办理工作的落实。
2023年人大建议办理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建议受客观条件制约,落实较慢,需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二是部分建议虽列入计划,但落实力度依然不够,与代表的期望和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建议办理力度,围绕提高建议采纳率、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开展延伸办理和“回头看”活动,尽职尽力办好每一件建议,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办理水平,奋力推进现代化美好濉溪建设。
附件:濉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
附件:
濉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
关于解决南大街商户集体反馈问题的建议(1号)一是按照国家规定,2022年濉溪古城给予街区商户租金减免、消费券抵冲(2022年2月-6月、11月-12月)共7个月费用的经营扶持,且于2023年(1月-2月)持续给予商户消费券抵冲减免2个月租金费用,共计减免9个月租金费用,合计帮扶约50家商户,涉及减免金额约213万元。二是不断引进多业态商户、填补空铺,招商重点在特色餐饮(烤肉、酒馆、海鲜、碳锅、烧烤、烤鱼、湘菜及异域菜等)、精品零售(银楼、饰品、零食)、水吧(瑞幸、coco)、民宿等业态丰富,提升在铺率,稳定现有商户经营、提升多经收入,做好精细化运营。三是持续导入客流、突出新鲜新颖活动主题、引领淮北企划潮流及趋势,提升在营商户及潜在商户信心,是企划活动工作重中之重。一方面提升活动频次、利用好国企项目优势,借助国企平台,全方位对接异业资源。另一方面,提升项目内部空地利用效率,引入社会资源租赁场地、举办活动,提升收益。(承办单位:县建投集团)
关于提升老城区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议(2号)结合实际及群众的期盼,按照轻重缓急率先启动老城乾隆湖路、北环路、小区区间路等道路建设。目前,北环路完成第一层沥青摊铺、人行道铺装,完成工程量的90%。乾隆湖路北段、南段完成水稳摊铺,中段第一层沥青摊铺、人行道铺装,完成工程量的80%。北环路游园建设完成工程量的30%。九香美城规划道路完成第一层沥青摊铺、人行道铺装。濉河新时代北区道路完成第一层沥青摊铺、人行道铺装。西城人家区间路、南大街、濉河新时代南区两条支路完成雨污水管道和部分水稳施工。沱河路完成施工围挡,迁改苗木、路灯、供水、供电、弱电等管线施工。下一步,将围绕片区开发总体部署安排,细化工作方案,列出阶段性目标,推动各项工作提速、提质、提效,坚持问题导向,补齐设施短板,让老城区焕发活力,打造宜居、韧性、人文城市。(承办单位:县住建局)
关于及时处置棚户区改造遗留问题的建议(3号)一是统筹推进项目建设。针对已开工项目,继续加强行业管理,进一步督促管理责任单位做好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履行合同工期约定,确保项目工程如期交付。二是规范安置房源使用管理。制定房源使用处置管理流程,建立审核审批监督机制,科学规范使用管理安置房源。建立房源统计管理系统,全面实现数据化、系统化管理。制定科学的管理方案,杜绝资产闲置流失,保障居民安心入住。针对建议提出的棚改中涉及的土地拆迁、宅基地纠纷、土地性质认定等遗留问题,县住建局将及时向县领导汇报,棚改办将统筹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收中心、信访局和属地政府濉溪镇、刘桥镇、开发区等,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承办单位:县住建局)
关于解决城区部分路段路灯不亮问题的建议(4号)该建议主要涉及南大街路(榕树路--龙脊山路)、南大街西侧路(后大街路--浍河路)、榕树路(浍河路--沱河路)三条路段路灯照明,上述道路路灯由濉溪建投集团建设,于2023年2月22日移交给县住建局管理。濉溪古城为我县重点打造的旅游景点,对周边配套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县住建局高度重视,为加强日常统一管理,纳入了路灯监控系统管理,目前路灯照明正常运行。在今后使用中,县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强路灯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亮灯率,保障市民、游客夜间安全出行。(承办单位:县住建局)
关于园区企业职工宿舍申请分配的建议(5号)一是积极对接县住房保障局、民政局、车管所等相关部门,定期对已配租安置住户进行联审。一旦发现住房保障期内有在县、区内购房的住户,及时对房屋进行清退;对有车辆的住户,核实工资收入,如超出标准,则按照差异化租金进行管理。二是通过供电、供水、供气部门,对群众反映不常住、闲置、改变公租房用途的进行核实。如属实,立即进行房屋腾退工作,所腾退房屋进行二次配租安置。三是多举并措进行动态监管,保障公共租赁住房的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不定期随机上门抽查、不定期进行走访、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对发现出租、转借、转租、改变公租房用途或者在公租房内进行违法活动的,限期清退,收回其公租房使用权,情节严重的移交至公安部门处理。(承办单位:县开发区)
关于支持濉溪镇乡村振兴工作的建议(6号)一是加大财政衔接资金对濉溪镇的支持力度。2023年共安排濉溪镇财政衔接资金125.99万元,安排项目3个,包括濉溪镇2023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建设项目、濉溪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以及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二是加大项目谋划力度。为加大对濉溪镇的支持力度,县乡村振兴局强化对濉溪镇项目谋划的指导力度,截至目前,濉溪镇2024年已入库项目16个,涉及资金7641.37万元。三是加大专项债的支持力度。县乡村振兴局强化专项债对濉溪镇的支持力度,积极谋划高铁西站片区现代农业开发项目,项目计划建设100000平方米温室大棚,民俗体验基地6000平方米,农产品加工基地5000平方米,打造100亩农耕研学基地,沟渠治理600亩,设置停车位850个,充电桩255个,对王引河进行生态治理,配套建设道路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2970.00万元。(承办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加快建设农业强县的建议(7号)一是强力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围绕小麦“延链条”,夯实农业产业根基。保障粮食安全,延长小麦产业链条。围绕乡村“土特产”,提高农业产业效益,培育特色产业。围绕三产“促融合”,丰富农业产业业态,大力发展休闲农旅,拓展网络销售渠道。二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突出“和”,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移风易俗。强化平安乡村建设;突出“美”,农村环境更加美丽宜居。扎实推进农村改厕和美丽乡村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推进“小田并大田”和农业“大托管”改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四是推进乡村组织和人才振兴。持续抓好镇村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培训。(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加强老年食堂管理的建议(8号)为贯彻落实省、市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我县在组织老年人助餐需求调查的基础上,起草了《濉溪县老年助餐行动方案》。我县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如众犇简餐、国营惠民餐饮、城北三餐里智选餐厅等餐饮企业可提供10-20种菜品供老年人自主选择,既有适合年轻人口味,也有符合老年人口味的菜品。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推深做实老年助餐服务这项“暖民心行动”,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加强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监管,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让老年助餐服务“暖心”又“暖胃”。(承办单位:县民政局)
关于设立801蒙村终点站和杜庙途经站站亭的建议(9号)经实地考察发现,路面较窄,并且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前期没有预留公交站亭建设用地,其次建设补助资金需要财政大力支持。我县公交事业起步较晚,发展完善需要逐步开展,县交通局会逐步完善候车站亭建设。(承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增设电瓶车共享充电桩的建议(10号)一是定期组织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检查指导小区内电动车充电桩建设情况,实地查看集中充电点的建设情况和规划区域,细致了解当前充电桩安装及使用情况,并就充电桩建设、宣传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二是自2019年1月开展该项工作以来,小区建设覆盖率已达到90%,在全县城区68个小区建成电动自行车充电位1572组,充电桩插孔共计约17530个。三是关于在郭小路建议新建充电桩的问题,县城管局与建设公司多处进行了现场勘查,因受场地、用电的限制,最终在郭小路蒙村小学广场建设一处10孔充电桩,先期解决此路段电动车充电问题,下一步,如果条件允许,将继续建设。(承办单位:县城管局)
关于贯通玉兰大道至303省道的建议(11号)县住建局与濉溪经济开发区、刘桥镇对接,目前开发区东西主干道玉兰大道向西已建设至利民路,利民路至303省道包含玉兰西路(利民路-云集路)、(云集路-303省道)两段。其中玉兰西路(利民路-云集路),全长约1.199km,红线宽度48m,设计时速为60km/h,投资概算为3460万元,开发区已完成方案设计,暂未实施主要是涉及土地报批、道路红线内地上附属物的征迁、资金紧张等问题。玉兰西路(云集路-303省道)为刘桥镇范围,全长约1.171 km,红线宽度48m,投资概算3379万元。暂未实施主要是涉及土地报批、道路红线内地上附属物的征迁,需明确建设单位及资金来源、建设单位与303省道权属单位对接道路交叉接入事宜等问题。下一步,县住建局将及时跟进,做好服务,争取尽快贯通玉兰大道向西延伸解决路网连通问题。(承办单位:县住建局)
关于加快建设刘桥镇小城小学的建议(12号)濉溪县刘桥中心学校现有初中1所、小学8所、教学点3所,在校生4908人,其中初中部1750人、小学3158人。现已谋划新建刘桥镇小城小学,该校位于刘桥新区南部,主要覆盖刘桥五期和王堰棚改区,目前居住人口约18000人,未来随着刘桥南部的综合可发,南部区域常住人口可以达到25000人,小学适龄人口约1600人。目前小城小学规划设置24个小学班,并预留了部分机动教室,按学校的建筑规模最大可以设置30-36班。基本可以满足周边居民入学需求。目前该项目清单和控制价编制完成,总价约5500万元,预计2024年度能够实施。(承办单位:县教育局)
关于加快沱河西路向西延伸的建议(13号)沱河西路向西延伸工程纳入河西片区和乾隆湖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片区综合开发项目采用新型“ABO”模式建设运营,实施主体为淮北市乡村振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标单位为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联合安徽建工皖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概算64.88亿元。目前,率先启动城市更新片区北环路、乾隆湖路、沱河路及小区区间路等道路建设,完成投资约7500万元。下一步,将积极协调,加强行业指导,细化年度建设计划,分步有序推进项目设计、施工,打通断头路,做好向东与旧城区、向西跨王引河、向北与高铁西站、向南与开发区的连接贯通,加快完善河西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城市发展活力和综合承载能力,推动濉溪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承办单位:县住建局)
关于继续加大文化园基础设施及周边环境项目建设资金投入,提升我县文旅项目影响力的建议(14号)一是将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文化园、荷塘月色、黄新庄3A景区中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修复损毁路面、打通断头路,做好向周边的连通。二是积极开展文化园景区内景观绿化建设,建成公共绿地面积约2000亩。包含沱河西路、闸河西路、紫薇路、合欢路等道路绿地及溪河公园部分区域(国槐路东侧、国槐路-紫薇路段北岸、合欢路桥东侧、沱河路西入口等)、翡翠公园等公园绿地。三是大力推进小溪河景观施工建设(原计划2022年5月全面竣工,因征迁等原因,造成建设进度滞后);王引河、刘河沟景观绿化建设,计划同河西新区其他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谋划建设(现已完成刘河沟河道景观方案设计)。四是积极摸排、处理河西新区市政雨污管网存在问题,系统性完善雨污管网建设。五是依托柳孜码头遗址资源,推出柳江口萌宠园、“濉溪号”观光小火车等文旅项目。五一黄金周期间,在柳江口景区推出麦田音乐季、“寻梦古运河 醉美柳江口”大型文艺演出、“郁金香”杯广场舞大赛、戏曲表演、美食文化节等活动;端午节期间,推出柳孜文化园奇妙夜活动,濉溪首个凤凰飞天秀、非遗打铁花等在柳孜文化园震撼上演,促进濉溪县文旅消费复苏升级,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承办单位:县文旅体局)
关于加大对我县农副产品深加工企业扶持力度的建议(15号)一是以优势资源为基础,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立足农业资源优势,通过外引内强,支持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开展农产品加工和精深加工,增加产品附加值。二是以争创名牌为抓手,支持鼓励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创建农业品牌。同时积极培育新品牌,引导企业进行生产工艺创新,新开发科技含量高的产品,广泛宣传,提升产品内涵。三是以招商引资为手段,借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结合我县产业优势,因地制宜,引进一批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技术条件成熟、绿色环保、适合我县农业产业发展现状的生产、加工企业,推动我县农业产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升级。四是以金融创新为支撑,助推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不断加大对农业产业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协调力度,落实好支持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各项货币信贷政策,有效缓解经济薄弱环节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五是以科技研发为动力,增强农产品加工企业竞争力。以农产品加工关键环节和制约瓶颈为重点,推进加工技术创新,组织农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与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带头成立科技创新联盟,推进“产学研推用”一体化发展。(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疏通隋堤沟的建议(16号)一是建议以镇政府名义书面向县政府申请资金实施。二是县水务局正在谋划“沱浍现代化灌区项目”,灌区北起新沱河,南至澥河,覆盖国土面积1200km²。灌区建成后,灌溉面积达105万亩,新增灌溉面积60万亩。通过新改建灌溉渠道、疏浚灌溉引水、新建大沟蓄水节制闸等骨干工程建设及灌区田间配套工程建设,改变濉溪县农业灌溉用水以地下水为主的现状,提高地表水源利用率,对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促进地区发展有重要作用。(承办单位:县水务局)
关于“引热入园”的建议(17号)一是进行前期工作调研。百善镇联合浦发电厂对园区内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并对此项目投资可行性进行综合分析。百善镇食品工业园区内用热需求大的企业共4家(淮北骆驼神华饲料有限公司、淮北华大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淮北华阳食品有限公司、淮北正兴生物饲料有限责任公司),预计总用热量69.6吨/天,而浦发电厂热供应量可达2400吨/天。自浦发电厂铺设供热管道至食品工业园区内各企业,预计投资金额约2000万元,资金回拢时间过长。各企业用热时间不固定、不统一,只能采取分时段供热的方式,且热量传输距离长,会增加供热成本。二是多途径谋划供热保障。针对企业用热需求和保障可持续供热能力,百善镇积极开展外出招商活动。多次邀请客商实地考察百善镇食品工业园区,组织多次洽谈协商,充分交换了关于企业供热的意见。(承办单位:百善镇)
关于加宽徐楼村余楼沟桥的建议(18号)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组织专家现场勘察。徐楼村余楼沟桥,桥梁长度15米,桥面净宽4米,单跨桁架结构,现桥面有损坏,护栏缺失。目前,百善镇政府已对栏杆进行修复。后期将邀请专业桥梁检测机构,对该桥进行鉴定,列入年报库,并积极将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危桥改造建设计划,积极筹措资金,尽快组织实施。(承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设置“夜间车位”的建议(19号)交管大队高度重视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人员对县城夜间停车需求较多的道路进行排查,制定夜间临时停车泊位设置方案,在闸河路北侧非机动车道内、中瑞批发市场北门浍河东路非机动车道内、濉河东路北侧等路段施画夜间临时停车泊位,缓解买菜、就餐等人员停车难问题。(承办单位:县公安局)
关于打造彩绘文化墙,助理文明县城创建的建议(20号)近年来,濉溪县结合文明县城创建、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积极开展背街小巷、单位家属院等区域美化亮化工作。但彩绘文化墙建设与维护存在设计简单雷同、内容更新缓慢、维护不及时、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下一步,县文明办将加大对文化墙建设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打造有品位、具有濉溪特色风貌和历史文化底蕴的文化墙;联合住建等部门,对淮海路等主次干道的配电箱,进行美化;同时充分发挥网格化的作用,对在巡查中发现有关文化墙的问题,及时转办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共同保持文化墙良好效果。(承办单位:县委宣传部)
关于规范我县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21号)一是关于物业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问题,分别按照《关于明确淮北市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及其他物业相关问题的通知》(淮发改价格〔2015〕394号)和安徽省《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DB34/5000-2013)执行。二是关于物业企业资质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房〔2017〕75号)文件已明确,不再受理物业服务资质核定申请和资质变更、更换、补证申请,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将原核定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作为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条件。三是关于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机制问题,明确要求物业企业退出前提前填表上报,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在新物业服务企业入驻后,向业主委员会(或社区)移交相关资料,或在其监督下与新物业企业完成交接,方可退出管理区域。四是关于物业管理信用问题,我县目前使用由淮北市统一建立的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及时更新备案物业相关数据。(承办单位:县住建局)
关于促进县域消费的建议(22号)一是用好优惠措施活跃市场。2023年以来,濉溪县已开展二轮电子消费卷发放工作,累计核销49.88万元,带动消费339.1万元,开展6月9日-8月30日第三轮“徽动消费·乐享濉溪”2023年迎端午购物季消费券发放消费券发放工作,发放汽车消费券7.2万元,百货零售、电器、餐饮类12.91万元。累计发放电子消费卷66.9万元,拉动消费620.47万元。二是开展系列活动聚集人气。积极开展系列促销费活动,组织引导龙升商贸、好易购超市、真棒超市等商超利用五一、十一、中秋、店庆等节日、开展了“桃李芬芳,致谢恩师。”、“情满中秋,利于国庆。”、“花好月圆”等促消费活动,吸引外地游客促进消费。三是坚持品牌引领,开拓消费空间。大力推广县内“耘读”牌大米、“幸运”牌方便面、“顶大”牌牛肉酱、“顺军”牌黑糯玉米等特色品牌,持续在网上进行推广,努力形成网货畅销品牌。四是坚持政策保障,提振消费信心。认真落实省、市关于促进文旅消费的政策措施,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办法》《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濉溪县农村电商奖补政策(试行)实施细则》等政策性文件,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持续为文旅消费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承办单位:县商务局)
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23号)一是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推动小微企业集群式成长,从块状经济向产业集群提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小微企业技术改造,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二是引导小微企业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拓展中高端市场,不断提高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附加值。支持企业引进技术、人才,研发核心技术,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引导企业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开发、技术入股、共建实体等战略合作关系,全面提高企业的核心竞力。三是加大创业扶持力度。积极发挥企业服务平台作用,建设资源共享、服务协同的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网络;重点加强对创业政策宣传、项目推介及创业扶持,积极培育催生更多的优质小微企业。四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重点扶持培育一批经济发展结构明显优化、管理和技术水平显著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持续增强、吸纳就业人员能力不断增强的规模性小微企业,推进企业做专做优做强,逐步实现生产专业化、管理精细化、产品特色化、技术高新化,充分发挥“小升规”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承办单位:县经信局)
关于规范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的建议(24号)2018年8月2日淮北市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淮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并于2018年9月20日起施行。2018年8月31日,濉溪县委、县政府联合印发《濉溪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禁放区域为:濉溪县主城区、县经济开发区、濉芜产业园。县政府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领导小组及烟花爆竹稽查大队,公安局、市场局、商务局、应急局等相关部门抽调专业人员联合执法,加大节日期间的巡查力度及宣传力度,出动宣传车辆300台次,执法人员630人次,发放禁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县直相关单位利用电子屏幕宣传烟花爆竹禁放标语及相关燃放的安全知识。(承办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建议(25号)一是土地整合方面。全县11个镇累计完成“小田变大田”17.77万亩,其中:“一村一块田”0.945万亩,“一庄一块田”5.08万亩,“一户一块田”11.74万亩。下一步将着力探索扩大“小田变大田”规模,破除种植难、经营难、发展难的问题。复制经验、扩大规模,夯实基础,拓展成果。二是产业发展方面。打造小麦、生猪全产业链发展模式。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长三角绿色农产品供应能力。打造农产品品牌,提升绿色食品质量效益。扩大名优特色产业规模。三是稳粮提产方面。聚焦“稳产量、提品质、增效益”,推行“按图索粮”和订单化生产。推广良种良法。下一步,将对流转300亩以上的大户进行补助,调动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四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建设了集中连片、旱涝报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形成一批“一季千斤、两季吨粮”的口粮田。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过程中,我县积极与省厅提出的“四个结合”相衔接,坚持“宜业+宜居”的总目标,重点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和农业产业发展,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和创业环境。以高标准农田项目为平台,结合五沟镇庙前村“一户一块田”试点改革工作,探索建设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示范区。(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建议(26号)一是注重宣传,形成舆论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宣传引导贯穿于节地生态安葬工作的始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深入宣传节地生态安葬的重要意义。利用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使殡葬管理和公益性公墓建设政策法规家喻户晓,引导人民群众转变丧葬观念,提高参与节地生态安葬的自觉性。二是严格标准,加快建设进度。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城乡整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结合“十四五”空间规划合理调整布局,遵循节约土地资源、扩大绿色空间、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基本需求、方便惠民的原则,督促各镇(园区)谋划建设花园式公益性公墓1座,占地面积原则上不超过50亩。村级可采取村建或村村联建等方式建设,利用废弃土地、建设用地等非耕地,科学选址、统一规划、规范建设。三是强化措施,整治散埋乱葬。每年定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清理整治丧葬用品市场和散埋乱葬行动。对封建迷信用品及土葬用品生产经营户依法依规予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流动销售封建迷信及丧葬用品的行为。加强骨灰跟踪管理,严格落实骨灰去向制度,坚决杜绝遗体直接土葬和骨灰装棺二次再葬现象。四是建章立制,做好建后管养。制定《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建立公墓管理制度,规范安葬、祭祀、收费、监督等事宜。设立县、镇、村三级公墓管理机构,采取自筹、补助、公益性岗位等形式,做到人员、工资、职能三落实,确保公墓建后管理有序、环境整洁。(承办单位:县民政局)
关于加强濉溪县古迹古碑保护及文化挖掘的建议(27号)一是做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2007年至2012年,国家开展了历时5年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濉溪县在此次普查中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586处,其中新发现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点446处,进一步摸清了濉溪县文物家底。国家将启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濉溪县旨在通过此次普查的开展,进一步梳理不可移动文物保存现状,并有更多的不可移动文物新发现。二是开展古碑、石刻等流散文物的专项普查和征集工作。为加强淮北市古碑刻、古石刻等流散文物的保护和研究,2014年,由淮北市文物局主导开展了三区一县历时8年的古代碑刻专项调查工作。2022年该项工作全面完成,并付梓出版了《淮北历代碑刻》专著,书中收录了濉溪县馆藏和新发现的唐代至民国时期碑刻35通。下一步我们将对收录的碑刻文字进行释读,同时对流散在民间、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研究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古碑刻、石刻进行征集,切实把这些文化遗产保护好、利用好。(承办单位:县文旅体局)
关于加强我县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28号) 交管大队高度重视,召开党总支会议,研究制定了加强全县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持续加强交通事故预防、交通秩序整治、交通安全宣传和源头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全县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交通畅通安全。(承办单位:县公安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的建议(29号)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多角度地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熏陶。同时加大维护青少年学生权益的力度,打击黄赌毒,净化未成年学生成长环境。此外,积极强化心理健康阵地建设,按要求开齐开足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规范建设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室。目前,全县现有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 283名,县级心理健康辅导站1所,心理咨询(辅导)室189个。 二是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2023年5月组织全县心理健康教师及学校分管领导开展了集中培训,邀请省内专家进行现场教学指导,不断提升我县心理健康教师的专业素养。同时,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每年教育系统继续教育培训、岗前培训的内容,全面提升所有任课教师应对心理健康问题的能力。三是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我县成立濉溪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濉溪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考核细则》,成立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统筹指导全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中小学生(三年级以上)心理健康测评工作,逐步完善“一生一策”的心理健康成长档案。四是创新心理健康辅导。开设心理咨询热线,为全县青少年学生提供咨询服务。全县各中小学心理咨询室也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心理咨询活动。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志愿者团队,深入推进家校协同育人,充分利用家长学校或家长委员会,对家长进行培训,引导和帮助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积极向家长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承办单位:县教育局)
关于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保障和激励政策的建议(30号)一是保障乡村医生收入待遇情况。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2020年8月,县卫生健康委、发改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濉溪县村卫生室管理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在落实相应社会保障待遇的基础上,我县已经全面落实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补助、一般诊疗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运行经费及每年新增人均5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等补偿政策。另外,村医还可领取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每季度县外住院病人下降、年终分享10%医共体医保资金等相关补助。二是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2016年6月,濉溪县按照省级有关文件精神,开始兑现到龄退出村医生活补助。初步建立起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2021年2月,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切实消除了村医的后顾之忧,为乡村医生成功搭建“留得住,能发展,有保障”的舞台,也让农村居民获得便捷、实惠、安全的基本医疗服务。三是落实编制情况。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定向生培养情况:我县积极实施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计划。2020年录取12名定向生;2021年录取9名定向生;2022年录取31名定向生,3个年度共录取52人。2020级的定向生已在7月份陆续进入工作岗位。2023年,濉溪县继续实施定向培养计划,23人通过报名审核,17人最终通过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并完成了网上确认,其中临床医学专业15人、中医学专业2人。按照规定,对于以上定向生,乡镇卫生院或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至于村卫生室人员编制的建议,目前,正在等待国家层面出台有关文件。(承办单位:县卫健委)
关于提高农村户改厕补贴资金的建议(31号)一是围绕“高质量”,扎实推进“厕所革命”。落实首厕验收制。2023年以来,巡回对各镇开展“首厕验收制”现场培训班。抓好户改厕的指导和督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和群众满意,常态化开展农村改厕工作的明察暗访,绷劲各镇深刻认识问题厕所带来的严重性、严肃性和危害性,真正惊醒、警醒、觉醒,并引以为戒,真正把户改厕工作做实做细,高质量推进。二是围绕“群众满意”,统筹推进厕所管护。提升管护补助力度。继续对全县11个镇级厕所后续管护服务站进行提质增效,积极落实各镇每年15万元管护资金(市级10万元、县级5万元),保障管护服务有效开展。规范利用过程监管,加强管护服务考核。三是围绕“多元利用”,提升厕所管护水平农户自用为主、大户利用为辅,粪污处理一体化、有机垃圾一体化处理。(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推进社区便民生活圈建设的建议(32号)县商务局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推广,通过加强规划布局、分类建设改造、优化商业业态、提升运营水平、引导创新发展、增强服务能力,加快建设生活品质高端、消费快捷便利、服务细致高效、场景智慧创新的便民生活圈,将便民生活圈打造成品质化消费的重要场所、高质量商业资源下沉的重要渠道。现已形成恒大便民生活圈、城北农贸市场便民生活圈、二关路便民生活圈。(承办单位:县商务局)
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的建议(33号)一是规划引领,分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全县乡村振兴两类推进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濉溪发展实际,集中力量、攻坚克难,重点解决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最为突出、最为迫切的问题。二是加强领导,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化“三大行动”攻坚战。打响村庄清洁行动全民战。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全面提升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高质量推进“三大革命”。推进“厕所革命”,垃圾处理,开展污水治理。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围绕生态宜居,继续开展“森林进村庄、经果林进庭院”活动。推进村庄亮化,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加强乡村风貌引导。补齐当前农村建筑皖北特色。大力推进村庄整治和庭院整治。弘扬优秀农耕文化。盘活农村宅基地。加强“后续管护”。三是三治融合,营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良好氛围。以村民自治助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基层善治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社会共治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加强乡村文化基础建设,助力乡村文化振兴的建议(34号)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框架基本形成。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濉溪县创建安徽省体育强县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及《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实施办法》等部门文件,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政策框架体系。二是加强硬件建设,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建设和提升县文化体育中心、淮海战役总前委旧址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统筹推进城乡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不断夯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根基,实现了“县有文化活动中心、镇有综合文化站、村有农家书屋”的网络化覆盖。三是实施惠民工程,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总量持续增加。坚持把文化惠民工程作为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抓手,以基层为重点扎实推进。目前全县体育场地总面积229.764万平方,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46平方米,形成了以县体育场馆为支撑,以镇村基层体育设施为重点,以学校、绿地、广场和公园等设施为补充的“15分钟健身圈”。四拓宽服务途径,公共文化服务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围绕我县中心工作,通过系列文化惠民活动,引导、培育和创作一批文化艺术产品。原创歌曲《大爱中国》《大地芬芳》发表在《中国大众音乐》杂志,深受读者喜爱。创作编排淮北大鼓《田与甜》、淮北梆子戏《为了这一天》等4部文艺精品五丰富文体活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日益增强。举办“送戏进万村”“乡村春晚”等群众文化活动400余场次,节目近300个,观众达20万人次。下一步,逐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效率。(承办单位:县文旅体局)
关于加强用药指导宣传的建议(35号)一是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我县2021年统计年鉴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数125679人,经数据比对和全面摸排,目前我县常住老年人122289人;已全面完成新冠重点人群健康状况调查工作,所有65岁老年人全部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现系统签约109373人。坚持分类分级、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一般人群(低风险,绿色标记)提供一级服务;对次重点人群(中风险,黄色标记)提供一级和二级服务;对重点人群(高风险,红色标记)有紧急医疗需求的重点人群提供二级和三级服务。将健康监测纳入签约服务范围,分类建立台账,做好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实现合并基础疾病的老年人签约服务全覆盖。对次重点人员一周随访2次、对重点人群一周随访3次,最大限度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二是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引导。县卫健委利用每年春季、秋季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活动在全县范围11个镇22个村(居)开展宣传,创新宣讲方式,将以往在人流集中的区域开展宣传与入村宣讲的形式相结合,把卫生健康政策、用药健康指导知识送进寻常百姓家。参加活动的有县卫生计生宣教培训中心、120指挥中心、县医院、县中医院等多家单位,活动采取发放卫生计生政策、合理用药、健康素养知识宣传单、宣传品、常见慢性病专题宣讲、专家义诊、测血压等多种形式开展。同时充分利用《健康濉溪》微信公众号粉丝量大,关注度高的特点,定期推送相关内容,为群众普及正确的药品知识,传递科学的用药知识指导,分享大家关注的合理用药信息。(承办单位:县卫健委)
关于关停煤矿和洗煤厂周边附属产品加工点的建议(36号)一是安排执法人员加强对辖区涉气企业的日常监管,对存在环境问题企业要求立行立改,确保涉气企业污染设施正常运行,消除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二是继续开展辖区煤炭附属品加工点排查 ,一旦发现无手续加工点,将以环委办名义函告属地政府作为“散乱污”企业进行清理。县生态环境分局针对煤矸石为原料烧结砖企业开展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县范围内共62家砖瓦企业中正常生产的48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40多车次,出动执法人员100多人次,检查企业48家,上传现场执法检查笔录40多条。(承办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关于给予村干部工伤意外险及养老保险的建议(37号)根据淮北市委组织部《淮北市农村基层党建保障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淮组字〔2015〕20号)、《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实施方案》(淮组办字〔2016〕45号)“以县(区)为单位,于2016年底前建立村干部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制度”的要求,县委组织部从2016年开始,每年均为全县村(社区)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标准为100元/人/年,同时落实濉溪县村干部医疗保险补助制度。2023年3月,县委组织部根据2022年度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了村干部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后的缴费标准为:村正职干部5612.5元,副职干部为5412.5元,其他村“两委”成员为5212.5元。资金由县财政补贴40%,镇财政补贴30%,个人缴纳30%,从2023年1月起执行。我们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继续探索提升村干部养老保险、意外伤害险标准,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的关心关爱,着力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承办单位:县委组织部)
关于开展定期组织村干部体检的建议(38号)根据《濉溪县推进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濉农工组〔2022〕37号)文件要求,要加强对基层乡村干部生活上的关怀,每年组织健康体检。据统计,全县13个镇(园区)均已经开展了此项工作,县委组织部将继续督促各镇(园区)落实村干部体检。(承办单位:县委组织部)
关于提高农村“五保”老人生活与养老保障的建议(39号)一是加强对分散供养农村“五保”老人的护理。我县从完善“物质类救助+服务类救助”的方向逐步实现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护理的加强。1.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并确保资金全部及时、准确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2.全面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明确委托照料服务内容,强化照料服务资源链接,进一步规范委托照料服务行为,委托镇(园区)人民政府督促照料服务人按照协议规定认真履行照料服务;3.加强委托照料服务监督管理,指导镇(园区)建立定期探访制度,及时了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际生活状况和委托照料服务落实情况。二是加大对养老机构的软硬件设施的投入。每年都会根据养老机构改造提升支出情况,给予养老机构建设奖补资金。三是加大对乡镇养老机构的财政投入。每年都会根据养老机构实际入住老人数和自理能力情况发放运营补贴、根据养老机构实际改造提升情况拨付建设奖补资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费和护理补贴全额拨付给养老机构,以上资金均可用于改善伙食、居住环境、医疗等方面,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承办单位:县民政局)
关于加快实施“小田并大田”的建议(40号)一是依法依规开展“小田”并“大田”。结合我县各镇探索的实践经验上,我县“小田”并“大田”按照程序实施。二是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和整治。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8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4万亩,改造提升4万亩,项目计划总投资额2.18亿元。三是完善“小田并大田”配套措施。强化顶层设计,做好试点推广。广泛征求民意,全力服务群众。严把质监关口,保障工程质量。(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目前医务人员老龄化,应培养、引进年轻医务专业技术人员的建议(41号)一是实施分类招聘。县级医院结合实际,采取公开集中招聘(形式集中、时间集中)、委托医学院校代理人、专业人员推荐、特需人才特批等分散招聘(形式分散、时间分散)和人才引进形式拓宽招聘渠道。2022年县级公立医院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11人;乡镇卫生院综合运用“三支一扶”招聘、“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医学订单生培养等形式充实乡镇人员医疗队伍。二是实施紧缺人才引进。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濉溪县卫生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濉政办秘〔2021〕9号),明确引进人才的条件和类别、引进待遇、引进人才程序等。县妇幼保健院分别于2020和2022年从县外2次引进5名副高级职称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充实了全县妇幼人才队伍,发挥“传帮带”的重要作用,为医院的业务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证。三是实施柔性引才。推行“星期六医师”制度,县政府、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共同出资350万,用于引进知名专家会诊、讲座、手术指导、设立名医工作室等,实现“病人不跑专家跑”“花小钱办大事”的目标。(承办单位:县卫健委)
关于加快南坪镇集中区新规划小学建设的建议(42号)濉溪县南坪镇因塌陷搬迁安置集中居住区,因需配套教育教学设施,现拟规划建设小学1所、幼儿园1所,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2022年5月19日下发了《关于濉溪县南坪镇第二小学及附设幼儿园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计划建设位置于南坪镇街西村,为南坪镇塌陷搬迁安置集中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计划建设一所36班小学和一所12班幼儿园。目前正在调整土地性质,规划方案尚未设计。待土地性质变更为教育用地后,教育将会尽快推荐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工作,力争2024年度能够开工建设。(承办单位:县教育局)
关于宿蒙大沟南坪镇区段综合治理的建议(43号)宿蒙大沟已纳入怀洪新河洼地治理结余资金项目,待省市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实施。(承办单位:县水务局)
关于濉溪县农村村庄内干道铺设水泥路的建议(44号)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抓好乡村道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优化乡域内公路网布局,不断改善路域环境提升管理养护水平,道路通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目标基本实现。(承办单位:南坪镇)
关于推动南坪镇党支部引领专业合作社发展,赋能乡村振兴的建议(45号)一是充分宣传动员。多次组织召开党支部引领合作社发展座谈会和工作推进会,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一名联络员对接试点工作。同时深入宣传办社宗旨、运营模式及入社农户的权利、义务,引导群众算好入社前后的对比账,提高入社积极性。二是加强业务指导。由镇农综站和镇组织部门牵头,对路东等11个覆盖村和第二批9个村的村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成员代表村集体,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党支部组织村集体和群众分别以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土地、资金、劳动力入股。镇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每月入村对党支部引领合作社的村开展“一对一”指导,协助谋划一批可行性强、风险低、市场前景好的项目进入项目库。三是注册挂牌运营。我镇20个覆盖村共计注册2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已正式挂牌运营。合作社实现营收81.7778万元,集体收入有增长。各村充分利用资源发展本村特色产业,路东利用靠近306省道区位优势,大力发展草莓产业,整合散户,以合作社牵头抱团发展,实现顾客现场采摘和订单销售双循环;浍北村以保成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牵头,利用靠近汉世伟养殖场、光明乳业智慧牧场的优势,利用养殖场废弃的沼渣沼液,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合作社生产的大棚黄瓜在周边农贸市场供不应求。(承办单位:南坪镇)
关于我县增设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与考评机构的建议(46号)按《安徽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暂行规定》(皖应急〔2021〕155 号)要求,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应当满足《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T8011-2016)要求,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机构应当具备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的基本条件,实际操作培训建设和设备配备应当符合《安徽省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点验收暂行标准》要求。按照《安徽省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及考评程序》(T/AHPAWS01—2021)规定,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考评由安徽省安全生产协会安全培训机构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考评严格按照自愿申请报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照《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考评细则》(附录 A)逐项进行评分。申请参加行业自律管理的安全培训机构应按照《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考评细则》(附录A)进行自评,自评合格后,填写《安全培训基本条件考评申请表》提交安徽省安全培训机构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承办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有效盘活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建议(47号)一是高质量填报资产月报和年报。我县按照省财政厅要求有序完成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及年报填报工作。国有资产月报和年报包含详尽的资产、债务和现金流等财务信息,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全面的基础信息,实现对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为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家底夯实了基础。二是开展多次对重点领域国有资产摸排。为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率,有效助力县域经济发展,我县多次开展县域内经营性资产清查、公路资产清查、公共基础设施调研等,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梳理,真实、完整的掌握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并摸排出县域内重点领域低效闲置国有资产,为下一步资产盘活夯实基础。三是建立低效闲置资产台账。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将摸排出的低效闲置资产按照不同症结分类建立基础台账,将闲置资产进行分级管理。坚持重点重抓,采取有力有效举措,实现对各级各类国有资产的全口径全生命周期管理。四是有效利用现有平台盘活资产。依靠财政部搭建的统一报表系统进行低效闲置资产盘活动态监管,2022年共盘活房屋5190平方米,土地157938平方米,盘活收入916万元,大多为其他应收款;推进预算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块中公物仓运用,实现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资产集中调配,充分做到国有闲置资产不流失,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承办单位:县财政局)
关于治理社区内非法小广告的建议(48号)一是治理源头,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入商铺,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引导群众主动劝阻制止张贴、喷涂、书写小广告行为,动员沿街商铺主动清除橱窗上的各类小广告,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二是实地清理,及时净化城市容貌。通过车巡与步巡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路段巡查力度,本着发现一处清理一处的原则,纸质小广告用广告铲清除,电线杆等较高处的纸质小广告动用小高压冲洗车冲洗。地面印章小广告采用喷漆、涂涂料及角磨机打磨等方式清理。三是合理疏导,引导群众理性发布信息。为达到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效果,在对违法小广告严厉打击的同时,选取合适地点设置便民信息栏,方便广大群众发布各类合法信息,引导群众自觉爱护市容环境。下一步县城管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坚决杜绝治后反弹现象,力争彻底改变户外广告设置“脏、乱、差”面貌,形成“设置有序、设计精美、科学布局、发布规范”的户外广告新格局,不断提升城市品位,树立良好新区形象。(承办单位:县城管局)
关于重视“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建议(49号)一是依法保障儿童权利,明确家长责任。引导和鼓励父母返乡创业;督促加强委托监护,保障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和家庭关爱。二是加强政府主导职能,强化部门联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网络。三是动员全民积极参与,优化关爱环境。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事业,。四是健全协同工作机制,实现标本兼治。创新完善帮扶体制机制,着力解决留守儿童监护缺失等突出问题;教育主管部门成立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形成系统化的关爱工作机制。五是加强关爱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成立组织协调机构,建立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协调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六是提升工作组织能力,夯实工作基础。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切实加强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之家等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机构和阵地建设。七是强化工作问责制度,全面落实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以及责任追究机制,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政府对有关部门社会综合治理和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实行奖优罚劣。八是加强舆论宣传工作,优化育人环境。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承办单位:县教育局)
关于加强智慧校园建设的建议(50号)根据《安徽省智慧学校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2年)》(皖政办〔2019〕8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智慧学校建设前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1〕58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智慧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市教电〔2021〕1号)文件精神,我县从2019年开始开展智慧课堂的建设工作,到2022年已实现全县中小学智慧课堂全覆盖。我县严格按照安徽省智慧学校建设总体规划推进智慧学校建设,认真落实“五统一”原则,根据工作部署,县教育局协同县大数据资源局共同参与,拟定了濉溪县智慧教育建设方案,用四年的时间开展智慧课堂建设工作。到2022年,我县共投入财政资金5031.87万元,为全县中小学校建成智慧课堂教学班735个,符合建设条件的中小学校智慧课堂建成率达到100%,各项目学校教学系统已按要求与省平台互联互通,已建成智慧学校全部纳入省智慧监管平台,按照考核要求,所有学校已完成本学期智慧课堂教学任务。今后,县政府将继续加大财政投入,积极推进智慧教育管理平台、三个课堂教学系统、人工智能、智慧校园安防等项目建设,逐步提升智慧校园整体建设水平;县教育局将继续加大各级各类业务培训力度,强化过程管理,加大考核力度,提高使用效率,着力提升信息化运用能力。(承办单位:县教育局)
关于扩充乡镇卫生院医编的建议(51号)一是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项目。2018年至2019年共培训临床医师14人、护士36人、管理人员38人,2020年至2022年共培训骨干人员16人、骨干全科2人。二是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暨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项目。2021年,卫生院有2名医师参加了住院医师全科专业规培,培训专业是地点在市人民医院。三是实施儿科医师转岗培训。2018年至2022年,借助该项目培训卫生院儿科人才4人,培训合格后,及时加注了儿科专业。四是精神科转岗培训项目。借助该项目培训卫生院人员3人。五是实施普通专科学历教育工作。我县2019年至2021年,实施了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接受普通专科学历教育工作。2019至2021年分别录取161人、88人、34人。六是开展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自2020年开始,我县争创县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在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方面,依托2家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生进行了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2020年二期303人,2021年培训3期118人)。2021年12月,我县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县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七是开展中医骨干人员培训。2021年至2022年借助该项目培训5人。八是开展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考核。2018年至今,通过该途径出师1人,通过确有专长考试3人。通过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新专长)8人。九是建立县级层面乡镇卫生院医师培训资金统筹制度。主要用于卫生院人员进修学习,上级专家下沉带教指导或者下沉驻点帮扶的各项补助。十是加大镇卫生院人才招聘力度。建立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2023年卫健委继续招聘三支一扶人员15名临床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10名。卫健委每年都积极争取人才政策以逐步解决卫生人才短缺问题。(承办单位:县卫健委)
关于提高辅警待遇的建议(52号)一是关于提高辅警基础工资的问题。2023年以来,经县政府同意,县公安局辅警工资薪酬已按照不低于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工资为4.74万元的1.3倍(6.25万元)纳入财政预算,把2023年度辅警经费保障提升至人均6.7万元,辅警人均每月增资810元。同时,印发《关于规范全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的通知》(濉公通〔2023〕17号),建立了辅警薪酬待遇动态调整长效机制,每年依据淮北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及时调整辅警工资薪酬。二是关于提高公积金待遇的问题。2021年3月,县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同意,县公安局辅警按照上一年度辅警人均月平均工资的5%缴存住房公积金。随着辅警工资薪酬的增长,辅警公积金也会随之上涨。三是关于每年发放13个月工资的问题。经梳理核查,向辅警发放13个月工作缺少上级部门文件依据。县公安局将积极向上级反映,一旦上级出台指导文件,将及时贯彻落实到位。四是重视辅警群体利益县公安局已建立辅警年度职业保障经费,将辅警培训、服装、装备等经费按人均每年4040元纳入财政保障,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建立辅警伤亡抚恤、伤残慰问制度,加大扶贫帮困力度,鼓励辅警加入工会,享受工会会员福利,推动暖警爱警措施更充分、更广泛惠及广大辅警。(承办单位:县公安局)
关于疫情放开后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建议(53号)一是印发实施《濉溪县新冠病毒感染者分级分类诊疗工作方案》,成立分级分类工作专班,下设6个工作组、4个工作小组。二是村(社区)及基层组织广泛开展动员宣传,对于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的高风险人群,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及时指导抗原检测和居家治疗观察,密切监测健康状况,必要时指导协助转诊。落实“三级”包保责任制,加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监测。三是建立互补机制,全县各村(社区)储备3台车辆,对有转诊需求村民落实交通保障机制。四是全力组织好医疗救治工作,备足备齐医疗救治资源,千方百计增加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加强医疗资源统筹,确保“应收尽收、应治尽治”。五是认真落实“三级”书记一起抓的要求,加快补齐医疗资源短板,确保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3粒退烧药和健康保障到位,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的应急救治药物配送到位,推动医疗资源下沉,进一步做好村级医疗卫生巡诊、转诊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农村独居老人和留守儿童的关注和保护,确保农村地区顺利渡峰。六是注重中医药参与新冠疫情防治。针对新冠病毒感染的预防,新冠疫情流行期间,我县安排所有隔离点的隔离人员及工作人员使用中药汤剂。(承办单位:县卫健委)
关于提高“小田并大田”实施补助经费的建议(54号)一是尊重民意,稳慎推进。在推进“小田变大田”过程中深入开展情况摸底,广泛征求农民意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把是否并田、迁坟、并村,以及怎么并的选择权交给农民,根据农民的意见和建议,科学稳慎推进小田变大田改革。二是复制经验,扩大规模。借鉴五沟镇推行“小田变大田”改革经验,探索推进全县“小田变大田”改革,通过试点推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让群众看到改革成效,享受改革红利,示范引领周边群众。三是筹措资金,保障经费。建议省市部门加大资金支持和投入,划拨专项资金,制定适度奖补政策,专项资金用于互换地块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奖补资金用于奖励“小田变大田”推进工作完成较好的镇村。四是夯实基础,拓展成果。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林网、渠网、路网、电网“四网”同建,机械化、规模化、自动化、标准化“四化”并进,农田灌排、农机作业、农技推广、农村环境整治“四农”联动,为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五是上下联动,稳步推进。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在流转规模上适度引导,逐步引导由单户向大户流转,由集体组织农户统一向合作组织流转等。鼓励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主导产业,初步形成“一村一业、一村一品、一社一品”,同时保证基本粮田,确保全县农业粮食生产安全。(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韩村镇红色资源提升改造的建议(55号)一是加大投入,增强红色旅游产业发展后劲。采取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方式,整合项目资金,强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谋划和申报韩村镇红色文旅专项债,争取上级项目资金,重点开发小李家红色景区项目。牵头组织解放战争三大战役主战场所在政府,申请国家记忆纪念地称号,争取国家政策性资金投入。已经为小李家争取免开经费30万元用于日常管理和开展活动。二是打造品牌,挖掘红色旅游优势资源潜力。围绕淮海战役为代表的红色文化,积极厚植红色基因,打造红色精品景区。征集红色文物,挖掘红色故事,推动红色研学发展。围绕“淮海战役”主线,主打“小推车”品牌,加大红色旅游产业投入,着力优化红色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全力打造全省乃至全国著名红色旅游产业和红色文化传承基地。三是加强推介,拓展红色旅游发展客源市场。持续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加强区域合作,积极参加长三角地区各类文化和旅游博览会,主动融入长三角旅游经济圈,实现资源互补,客源互流,互动发展。开展系列节庆活动,开发革命老区特色旅游商品、纪念品等,不断宣传推介韩村镇丰富的红色旅游资源。(承办单位:县文旅体局)
关于五沟镇肖店村凤凰沟楼后王桥重新修建的建议(56号)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组织专家现场勘察。肖店村凤凰沟楼后王桥,桥梁长度36米,桥面净宽4.5米,单跨桁架结构,现桥面有损坏,护栏缺失。目前该桥不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年报库,暂时无法修建。下一步,县交通运输局将积极申请入库,并申报危桥改造建设计划,尽快组织实施。(承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五沟镇魏庙村凤凰沟于连肖桥重新修建的建议(57号)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组织专家现场勘察。于连肖家西桥(Y016340321L0100),桥梁长度36米,桥面净宽4米,单跨桁架结构,现桥面有损坏,护栏缺失。目前该桥不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年报库,暂时无法修建。下一步,县交通运输局将积极申请入库,并申报危桥改造建设计划,尽快组织实施。(承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调整G237淮北五沟收费站通行政策的建议(58号)G237(S203淮六路)一级公路建设项目,线路全长51.322Km,总投资23.1亿元。该项目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S203淮六路淮北段一级公路项目建成后设站收费的批复》(皖政秘〔2016〕263号)同意S203淮六路淮北段一级公路项目建成后设站收费。G237(S203淮六路)淮北收费站位于濉溪县与蒙城交界往北2590米侯庙村庄南侧,项目于2022年6月1日经市交通局审批开工建设,目前项目已建设完成,正在申报省交通厅审批收费权。因收费权尚未审批,县交控公司无权限制定通行优惠政策。(承办单位:县交控公司)
关于澥河清淤治理的建议(59号)根据《关于印发全市中小河流治理及前期工作部署安排的通知》(淮水规〔2023〕1号)文件,已将澥河纳入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计划2024年开始实施。(承办单位:县水务局)
关于修建五沟镇五友路的建议(60号)近年来,县交通运输局大力实施农村公路建设,2020年全县实施扩面延伸道路建设249.921公里,2021年实施提质改造项目建设147.324公里,2022年提质改造项目计划79.802公里,2023年提质改造项目计划112.134公里。五沟镇镇境内大部分道路已修建完成,且已联网。五友路现名为小张路(Y074340621)全长4.987公里, 现已列入濉溪县2024年县乡道升级改造项目建设计划,计划设计为6.5米沥青路面,6月底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待省厅批复后进行设计,设计完成后,进行施工招标,预计2024年底建成通车。(承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61号)一是充实基层农技推广队伍,补充新鲜血液。对本县乡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现状和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需求,以及我县乡镇承担农技推广工作的机构编制岗位使用情况进行了摸查。上报濉溪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生意向性招生计划14人,其中本科4人,专科10人。纳入2023年高校招生提前批次录取计划。二是依托项目持续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人员队伍素质素养提升。强化顶层设计,加强培训规划制定、课程模块设置和师资库建设等方面组织管理,按照省级重点班、县级培训班二个层次,对农技人员开展分层分类分批培训。创新工作思路,加强与省内外农业院校合作,依托农业院校优质教育资源,先后组织农技人员赴安徽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脱产研修。三是强化对农技推广队伍管理,提升基层农技服务能力。组织农业科技专家、农技推广人员通过下田、进户、入社、到场等方式深入生产一线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和培训,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中国农技推广APP等媒介,扎实农业生产技术线上指导、培训和咨询服务等工作。(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的建议(62号)一是加大政策倾斜力度。2022年12月,县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等四部门印发《濉溪县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整体发展和下一阶段目标、签约队伍建设、强化签约服务内涵、完善保障机制提出了要求。二是加快医养结合项目建设。濉溪县乡村医养结合PPP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即将开工建设。本项目总投资37522万元,建设改扩建18个医疗机构。项目采用“医养结合”,把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三是落实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护理等服务。四是实施机构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五是开展安宁疗护试点。按照淮北市统一部署,我县积极组织18家卫生院开展第二批市级安宁疗护试点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卫生院类别医疗机构临终关怀科需配备1名科主任和1名护士长,至少设立5张床位,安宁疗护病区分为服务区、管理区、生活辅助区。目前,该县18家卫生院正在按照标准设置临终关怀科。六是开展系列创建活动。2016年9月,刘桥镇举行医养结合签约仪式,开始探索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2016年11月,县政府办印发《濉溪县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积极会同民政部门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活动,通过示范带动,促进医养结合机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烈山南路社区卫生服务站、五沟镇卫生院创成优质医养结合示范中心。(承办单位:县卫健委)
关于春节期间打击赌博的建议(63号)一是严厉打击不手软。2023年1月份以来,全县共受理赌博类治安案件30余起,行政处罚80余人;受理赌博类刑事案件20余起,刑事处罚40余人,打击孙疃镇地下流动赌场2起、网络赌博1起,破获“来来麻将”网络赌博案,达到打击一批惩处一批教育一批的目的,社会面黄赌警情明显减少。二是正面宣传强教育。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加强打击赌博宣传,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反对赌博、抵制赌博的良好风气。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开展反诈骗、打击黄赌毒、预防噪音扰民宣传,拍摄反电诈、打击黄赌等原创宣传视频5部,群众阅读量约3.5万。同时加强入户宣传。先后走进城关一小、五铺中心校等开展“为你说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2次,受益群众200余人。三是文娱活动强引导。2023年春节以来,全县村镇两委积极组织开展大型娱乐活动,丰富各地的文化生活的同时,一定程度减少了赌博等不文明行为的发生。如临涣镇“迎新春”活动,从临涣文化广场出发到临涣文昌宫,沿途开展舞龙狮等节目,吸引群众的同时还宣传了临涣的悠久历史文化。元宵节时,临涣“烟花”秀万人空巷,十里八乡的群众赶赴临涣街一睹盛况。临涣镇政府充分发挥茶馆的作用,利用调解室和乡村大舞台调解纠纷和普法宣传,群众闲暇之余在茶馆内喝茶时接受各种新思想新事物,得到当地群众高度认可。下一步,县公安局将积极加强同文旅体委及村镇两委的沟通联系,积极促进当地健康文娱活动的发展,推动我县群众精神文化更上一层楼。(承办单位:县公安局)
关于加快孙疃镇域内尤沟和燕头沟治理的建议(64号)尤沟和燕头沟已纳入怀洪新河洼地治理结余资金项目,待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实施。(承办单位:县水务局)
关于追加孙疃中心学校实验小学建设资金的建议(65号)濉溪县孙疃中心学校现有初中1所、小学9所、教学点3所,在校生5716人,其中初中部1735人、小学3981人。为解决孙疃中心学校辖区内大班额问题,濉溪县在2019年规划新建孙疃实验小学,建成后拟开设24-30个教学班,建筑总面积19098.10平方米,其中食堂框架二层4238.14平方米、教学科研楼框架五层3205.01平方米、教学综合楼框架四层8527.45平方米、门卫室65.58平方米,配套绿化、市政道路、运动场等附属工程,目前校园围墙已建好,学校图纸设计等招投标前期工作完成,待县级资金许可下,预计2024年能给予开工建设。(承办单位:县教育局)
关于提高辞退民师生活补助标准的建议(66号)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的《安徽省农村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皖教师〔2013〕19号)精神,我县“对农村原民办教师发放教龄补助,教龄补助标准为每个教龄每月20元”,满60岁的次月执行。按《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农村原民办教师发放教龄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8〕54号)文件精神,2019年1月开始“对农村原民办教师教龄补助月标准在现有的基础上提高30%,即每个教龄补助每月增加6元,从20元/月提高到26元/月。”不是28元!此项政策由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制定,市、县(区)按省级政策执行。随着我省经济状况的好转,教龄补助标准将会逐步提高。(承办单位:县教育局)
关于临杨路东段加装护栏的建议(67号)杨临路已列入2023年养护提升计划。濉溪县2023年杨临路中修工程,位于孙疃镇和韩村镇境内,路线为东西走向。起点位于孙疃镇杨柳村境内与宿马路相交处,向西途王楼坊、孟口村、刘沟涯,下穿淮六路连接线后继续向西经和谐村,终于韩村镇与 S203 交叉处,终点桩号为 K13+491,全长 13.491 公里。按照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等规范进行设计,路面网状裂缝、重度龟裂、坑槽等损坏严重路段进行挖除修补,加铺沥青面层,增设、更换部分安防设施,部分未设置波形梁护栏临沟塘路段已补充设计。(承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在农村村庄建设公共厕所的建议(68号)一是坚持规划引领,摸清需求底数。将联合县城管局对全县农村公厕需求进行摸排。二是坚持分类指导,规范建设标准。在推进公厕新建改造过程中,要以镇村实际需要为导向,重点对中心村、自然村、集贸市场、中小学、卫生室、乡村旅游景点等不同类型场所,按照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要求,分类明确建设标准规范。各类公厕均要以方便实用为原则,突出环境整洁、干净卫生、简单实用等功能,不搞面子工程,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奢华浪费。三是坚持建管并重,明确管护职责。充分发挥县级农村公厕绩效管护资金激励作用。会商县城管局,统筹用好农村公厕绩效激励资金,保障全县公厕运行正常。要积极发挥镇村农村改厕管护服务站点功能,有条件的镇村,可将农村公厕绩效激励补助纳入农村户厕管护体系管理。要建立健全完备的考核办法和细则,对日常管护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奖惩。各镇对已建成通过验收的各类农村公共厕所,要有明确的产权归属、主体责任等意见,制定易操作可实施的管理办法。具备条件的,可实施确权登记,录入相应的资产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动态化管理,确保权责明确、管理到位。(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将美丽乡村日常管护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的建议(69号)一是政策落地实处。县农业农村局将向县委县政府建议出台《濉溪县美丽乡村长效管护意见(试行)》和《濉溪县美丽乡村长效管护考评办法》,从县本级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美丽乡村管护考核奖补。二是落实责任主体。按照“权属清晰、分级管理”和“谁受益、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做好设施产权登记和移交,明确各项管护内容具体落实主体。三是明确管护内容。根据各村具体情况,全面梳理管护项目,细化到每项内容和每个单位设施设备,编制管护清单,依据清单开展管护。四是建立管护机制。坚持以“县指导、镇主导、村主责、民主体”为原则,增加各镇在美丽乡村管护上的考核分值权重,考核结果作为各镇绩效考评、管护资金奖补的依据。五是加大宣传力度。群众是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的受益主体,也要成为参与主体,镇村要加强对群众爱护公共设施、自觉维护村容村貌的宣传教育力度,发动群众共同维护美丽乡村建成成果。(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在孙疃镇政府所在地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建议(70号)孙疃镇污水处理站现有分散式双膜法污水处理设备两个,日处理生活污水能力600立方米,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运维服务。针对孙疃镇政府所在地污水排放问题,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县政府已谋划在全县各镇新建污水处理厂,其中孙疃污水处理厂设计污水处理能力2000立方米/天,初步计划建设DN500污水管网1360米、DN400污水管网6345米。待资金到位后即开展招投标,尽快施工建设,建成后将有效解决孙疃镇政府所在地污水排放问题。(承办单位:县住建局)
关于采用科技手段定位农村承包地边界的建议(71号)2014年,为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濉溪县通过招投标,确定测绘单位,严格按调查摸底、农户申请、现场调查指界、制作宗地图、建立登记簿、建立数据库、资料归档等工作流程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测绘单位采用卫片(航片)影像数据、GPS-RTK、全站仪测量等方式相结合,测量每个地块的空间位置、形状、面积,绘制成图,形成调查工作底图,结合对地块权属、界线、面积、土地类型等信息进行现场调查,填写相关表格,最终形成确权成果数据。因确权成果数据属于涉密数据,所以纸质版档案成果中无相关坐标信息。电子版成果含所有地块本身以及四至的坐标信息,根据坐标信息及测量仪器可将每个地块实际位置放样在实地。电子版数据库已建成并通过省、部级质检。如农户因地界不清产生争议,确需查询坐标,可持相关手续由县农业农村局安排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实地放样,解决争议问题。(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巩固提升隋堤沟水生态环境的建议(72号)一是建议以镇政府名义书面向县政府申请资金实施。二是县水务局正在谋划“沱浍现代化灌区项目”,灌区北起新沱河,南至澥河,覆盖国土面积1200km²。灌区建成后,灌溉面积达105万亩,新增灌溉面积60万亩。通过新改建灌溉渠道、疏浚灌溉引水、新建大沟蓄水节制闸等骨干工程建设及灌区田间配套工程建设,改变濉溪县农业灌溉用水以地下水为主的现状,提高地表水源利用率,对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促进地区发展有重要作用。(承办单位:县水务局)
关于铁佛镇古城村文化遗址保护利用的建议(73号)一是开展孙楼汉墓抢救性考古发掘工作。县文物局对其进行了抢救性考古发掘,出土了一座东汉时期的多室墓以及青铜环首刀、石灯、铜钱等文物。为便于保护和研究,县文旅体局又出资搭建了临时性保护大棚和围栏,使孙楼汉墓得到有效保护。二是主动开展考古调查、历史文献收集研究工作。县文物局对古城村开展了一次全面的文物调查工作,发现一批汉至清代的石雕、碑刻等文物,收集整理数篇关于古城历史的研究资料;对古城汉墓周边区域进行考古勘探,发现6座汉代墓葬,基本弄清了古城汉墓群的分布情况,为下一步深入的研究古城的人文历史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三是积极做好古城汉墓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2017年县文物局委托科研机构编制《古城汉墓保护规划》。保护规划于2021年2月通过国家文物局评审,使古城汉墓及周边汉墓群在今后的保护及开发利用中做到了有据可依。四是做好古城汉墓本体的保护工作。县文物局积极作为,从编制申报项目计划书、编制保护修缮工程方案、方案评审、申报项目资金到897万元资金到位,3年的过程仅用1年的时间全部完成,创文物项目申报速度历史之先河。2022年古城汉墓防渗治理工程已全面完成。五是做好古墓的安全防范工作。墓内的画像石刻是古城汉墓的精华所在,是不可多得的珍贵文物。为确保古城汉墓及周边已探明尚未发掘古墓的安全,防止被盗,县文物局积极争取古城汉墓安防项目,并于2022年初获拨国家专项补助资金133万元。(承办单位:县文旅体局)
关于增加双堆集镇建设用地的建议(74号)本次双堆集镇划定城镇开边边界面积232.74公顷,与现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略有增加。目前对已划定的“三区三线”成果能否进行优化调整,国家没有任何文件规定。建设用地包括城镇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截止目前,上级未下达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但从国家目前的政策看,建设用地管理以管制为主,采用盘活存量,内部挖潜,节约集约利用。基于双堆集镇未来发展的定位,建议双堆集镇人民政府在双堆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在城镇开发边界内,根据实际发展诉求,合理统筹、优化安排各项建设用地(包含工业用地)的空间布局;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合理安排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以满足双堆集镇未来发展对土地要素保障的需求。(承办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放宽子女购房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建议(75号)因濉溪县未单独设立住房公积金相关职责部门,特委托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答复。《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 51353-2019)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是购买自住住房。“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所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产权归职工所有。淮北市公积金中心已于2023年7月17日取消按房产份额提取公积金的限制,房屋产权共有人(仅限于子女和父母关系)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承办单位:县住建局)
关于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建议(76号)一是印发实施《濉溪县新冠病毒感染者分级分类诊疗工作方案》,成立分级分类工作专班,下设6个工作组、4个工作小组。二是村(社区)及基层组织广泛开展动员宣传,对于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的高风险人群,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及时指导抗原检测和居家治疗观察,密切监测健康状况,必要时指导协助转诊。落实“三级”包保责任制,加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监测,确保高龄合并基础性疾病等重症风险较高的感染者得到及时发现、及时救治,明确和畅通转诊“绿色通道”,提高转诊效率。三是建立互补机制,全县各村(社区)储备3台车辆,对有转诊需求村民落实交通保障机制,原则上通过自驾车或120急救车等进行点对点转运,当120急救车辆满负荷运行时,乡镇和村统筹调度储备车辆,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等协助就医转诊。四是全力组织好医疗救治工作,备足备齐医疗救治资源,千方百计增加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加强医疗资源统筹,确保“应收尽收、应治尽治”。五是认真落实“三级”书记一起抓的要求,加快补齐医疗资源短板,确保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3粒退烧药和健康保障到位,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的应急救治药物配送到位,推动医疗资源下沉,进一步做好村级医疗卫生巡诊、转诊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农村独居老人和留守儿童的关注和保护,确保农村地区顺利渡峰。(承办单位:县卫健委)
关于调整教师坐班考勤机制的建议(77号)一是实施参加课后服务教师弹性上下班的原则:关爱原则、公平原则、效率原则。二是实施参加课后服务教师弹性上下班的工作要求。参加课后服务教师弹性上下班工作按“一校一策”实施,各校应根据本校实际制订弹性上下班工作方案。上报教育局备案。1.课后服务工作中,可以打破班级界限,灵活组班,在保证服务安全与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减少课后服务“教师劳务用量”。同时积极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课后服务。2.明确学校作息时间,进一步量化各类教师的工作时间。课后服务安排表应做到每天每节“到人到点”。需要实施弹性上下班的人员、时间在一个服务周期内做到相对固定。3.参加课后服务教师弹性上下班应实施教师申请、学校统筹、日常记录、期末核算的流程。各学校可以尝试通过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与记录教师弹性上下班工作。4.弹性上下班一般分提前下班与推迟上班两种情况。有条件的学校可尝试课间或午间调休。教师在弹性工作时间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承办单位:县教育局)
关于加强双堆集镇街区建设的建议(78号)双堆集镇于2018年将镇区集中停车点规划至政府大道以及商贸一路,路面停车线均已画,目前因年久磨损可能存在模糊不清的现象,双堆集镇正积极研究街道科学规划的方案。目前已加强对街道的管理,针对重点时段及街道增强巡逻力度,严禁群众各类车辆乱停乱放,确保街道秩序良好。双堆集镇初步规划商业集中区为新城医院以及沈湖新村两个位置,后续会通过有效的引导方式,将商户吸引至上述两个区域内经营。(承办单位:双堆集镇)
关于加快推进双堆集镇红色旅游项目建设的建议(79号)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红色旅游知名度。整合县区和旅游企业积极策划举办一系列特色文化旅游节庆活动。结合市场需求,策划、包装、推出系列包含融合红色景区、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产品;开展红色旅游宣传营销,整合各方优势广泛开展群众性红色文化活动,进一步提升双堆红色旅游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二是整合各方优势,加快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对接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我县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便捷的旅游交通体系;推进建设旅游服务区、服务中心,完善旅游服务功能;精心打造特色旅游产品,开发旅游商品,发展旅游民宿。三是抓好服务质量,提升红色旅游接待水平。开展旅游行业管理人员培训;组织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和旅游局负责人“走出去”开展实地考察学习;开展形式多样的旅游行业全员培训,全面提升我县旅游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管理水平、服务技能,以促进我县红色旅游业良性、快速发展。(承办单位:县文旅体局)
关于同步推进双堆集G3高速出口及境内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议(80号)2020年全县实施扩面延伸道路建设249.921公里, 2021年实施提质改造项目建设147.324公里,2022年提质改造项目计划79.802公里,2023年提质改造项目计划112.134公里。双堆集镇境内大部分道路已修建完成,且已联网。双堆集镇北外环路为2023年提质改造建设项目,设计宽度为7米沥青路面。沈湖村建制村通双车道项目已列入2024年建设计划并上报省厅,同步规划了双堆集镇其他村道并录入到十四五建设项目库;双堆集镇对全镇交通路网建设进行规划,县交通运输局积极协调推进,坚持群众参与,尊重民意,充分发挥农民作为农村公路直接受益主体的作用,重点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问题,设计更加合理的线型,让农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的交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承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完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托底救治的建议(81号)濉溪县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执行淮北市统一的医疗救助政策。根据《淮北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办法》(濉医保〔2021〕20号)文件精神,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执行医疗救助政策。医保局对肇事肇祸类精神病人患者暂无专项救助文件。县司法局定期召开重点人群工作组工作会议,协商讨论包括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的管理工作,就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县公安局及县卫健委严格落实《加强和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救治管理工作方案》,定期通报相关数据,形成工作合力。(承办单位:县司法局)
关于对规模水厂进行治理的建议(82号)为贯彻落实2021年5月17日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积极实施皖北地区群众‘喝好水’工程,确保“十四五”时期皖北人民喝上干净水、基本不喝地下水”的要求以及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我县积极推进“濉溪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的实施,2022年开工以来工程进展顺利。按照省水利厅的要求,2023年底,我县要实现部分镇农村居民饮用水水源替换,其中包括张圩水厂和四铺水厂。过渡期内,濉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将加强运行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通过发放供水服务卡,走村入户收缴水费的同时,进行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的节水意识,营造良好节约用水氛围。不断提升供水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承办单位:县水务局)
关于集中对大中河流进行清淤治理的建议(83号)近年来,县水务局已对沱河、王引河、萧濉新河、包浍河相继治理,“十四五”期间将对澥河、巴河、常沟、等重要干流、支流进行治理。将进一步满足我县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涵养地下水源,同时,加强河长制工作,督促辖区政府做好日常维护。(承办单位:县水务局)
关于建立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84号)一是建立养老服务工作领导机制。濉溪县政府建立由县民政局牵头的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动国家、省和市养老服务工作重大决策贯彻落实。同时将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县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二是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相关政策。制定《濉溪县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濉溪县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的通知》《濉溪县关于加强独居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濉溪县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濉溪县加快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着力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三是健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截至目前,濉溪县已建成1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1个镇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65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实现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全覆盖,居家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完备、运营状况良好。四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对直接参与养老服务的机构,给予其建设与运营专项补贴,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共投入资金 3495万元,惠及老人3.68万人,全县农村敬老院集中照料特困对象420人。五是在农村养老服务改革方面已取得的成效。1.智慧养老初现成效,2022年,濉溪县建成刘桥镇敬老院和濉溪镇城南托老服务中心2家智慧养老机构。2.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明显提升。3.养老机构监管制度得到落实。4.适老化改造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稳步推进。5.农村敬老院养老服务能力提升明显。6.农村老年人三项制度进一步落实。7.农村老年助餐服务有序推进。2023年我县被省民政厅确定为农村养老服务改革示范县,下一步将加大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承办单位: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