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濉溪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濉溪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3月14日
濉溪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产粮大县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补齐我县公共服务短板,推动公共服务能力稳步提升,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发改社会〔2023〕147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四五”以来,全县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基本民生底线不断筑牢兜实,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持续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
——幼有所育。托育供给能力不断增强,“医育结合”工作深入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发展进一步规范,妇幼保健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截至2023年,全县共有独立托育机构3家,医疗机构托育点1家,托幼一体化托班69家,托位2220个。
——学有所教。全学段教育融通发展,截至2023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9.4%,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0.26%;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不断改善,大班额逐步化解,中小学校智慧学校建成比例达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92%以上;建有校企合作实训基地19个、省级示范实训基地建设项目3个。
——病有所医。“十四五”以来,完成41家村卫生室、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县医院、县中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2个,全县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5.23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2.52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115.96%,“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濉溪经验得到全国推广。
——老有所养。养老服务三级体系基本构建,建成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个、镇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1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26个、村级养老服务站90个,新增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88个,促进18家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培育智慧养老机构2家。
——劳有所得。“2+N”招聘会常态化开展,“三公里”就业圈不断延伸,2023年城镇新增就业26876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1926人,申报“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14个,县域就业服务平台累计注册用工企业1659家。
——住有所居。群众住房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17个,新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1个,完成货币安置811套,现房安置565套,开工新建安置房616套。公租房运营管理规范发展,累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331650元。
——弱有所扶。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救助服务更加精准,“物质+服务”“互联网+社会救助”等救助模式大力推行,截至2023年,全县239个村(居)全部建成社会救助服务站,共将14742户、27930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分别提高每人每月5-10元不等。
(二)形势分析
我县近三分之二的中心镇常住人口超过10万,伴随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三孩生育政策实施,濉溪县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实际需求持续增加,民生支出需求进一步加大,公共服务资源调整、多元化发展面临更大压力。随着城乡居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增长,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质量不高、结构不优、设施不足等现象日益突出,筑牢粮食安全民生基底的迫切性不断增强。同时,国家对产粮大县公共服务提升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信息领域新兴技术与公共服务的加速融合,我县将进入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公共服务提质增效期,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迎来重大机遇。
未来三年,需围绕国家支持产粮大县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契机,加快补齐教育、医疗、养老、托育、住房、就业、文体等公共服务短板,真正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病有良医、老有颐养、劳有厚得、住有宜居、弱有众扶。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优先解决基础教育、医疗卫生、“一老一小”等公共服务短板弱项,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加强公共服务供给,稳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社会公共服务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作用,筑牢粮食安全的民生基底,不断增强全县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谋划,稳步有序推进实施。综合考虑全县粮食生产基础和增产潜力,合理把握总体实施安排,实事求是确定建设目标,避免大拆大建,不搞“形象工程”。
坚持供需联动,优化服务设施布局。以需定供、以供引需,根据人口流动趋势和群众需求,重点加强县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适当考虑中心镇的建设需求,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利用效率。
坚持软硬联动,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引领,统筹人员、经费、土地等要素资源投入,确保项目建成一个,用好一个,持续发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的作用。
坚持资金联动,提高资金使用效能。优化资金安排结构,坚持“一钱多用”“多钱一用”,加强财政、金融等各方面资金的配合衔接,形成帮扶合力。
坚持政策联动,建立稳定长效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压实各方责任,细化实化支持举措,推动形成稳定的长效支持机制,切实提高种粮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6年,以县城为核心、辐射城乡的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公共服务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关键设施无缺项、供给质量有保障,高频服务就近享、基本医教不出县”的公共服务格局基本形成,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更加密实牢靠。
展望到2030年,公共服务设施网络更加完善,服务资源配置和供给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需求相契合,公共服务提质扩容取得明显进展,力争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濉溪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主要指标表
类别 |
指标 |
2023年基期值 |
2024年 目标值 |
2025年 目标值 |
2026年 目标值 |
属性 |
幼有善育 |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2.4 |
3.5 |
4.6 |
4.6 |
预期性 |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覆盖率(%) |
应保 尽保 |
应保 尽保 |
应保 尽保 |
应保 尽保 |
约束性 |
|
学有优教 |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
96.85 |
96.88 |
96.89 |
96.9 |
预期性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9.8 |
99.8 |
99.8 |
99.8 |
约束性 |
|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94.1 |
94.1 |
94.2 |
94.3 |
预期性 |
|
劳有厚得 |
参加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万人次) |
2 |
3.5 |
5 |
6 |
预期性 |
病有良医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9 |
79.5 |
80 |
80 |
预期性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52 |
2.56 |
2.58 |
2.61 |
预期性 |
|
每千人口拥有注册护士数(人) |
2.5 |
2.59 |
2.68 |
2.72 |
预期性 |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102 |
100 |
100 |
100 |
预期性 |
|
老有颐养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62 |
63 |
64 |
65 |
约束性 |
新建城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 |
≥95 |
≥95 |
≥95 |
预期性 |
|
养老服务床位总量(万张) |
0.66 |
0.67 |
0.67 |
0.67 |
预期性 |
|
住有宜居 |
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的保障率(%) |
应保 尽保 |
应保 尽保 |
应保 尽保 |
应保 尽保 |
约束性 |
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率(%) |
应保 尽保 |
应保 尽保 |
应保 尽保 |
应保 尽保 |
预期性 |
|
弱有众扶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文体服务提升 |
每万人接受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次数(次) |
10500 |
12000 |
13500 |
15000 |
预期性 |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
2.83 |
2.9 |
2.95 |
3.0 |
预期性 |
(备注:1.新建城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规定,各地在制定相关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凡新建城区和居住(小)区,要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2.公共文化设施包括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和艺术演出场所。3.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体育场地内可供开展训练、比赛和健身活动的有效面积与人口的比值。)
三三、重点任务
((一)幼有善育。聚焦托育服务普惠多元、方便可及、优质安全目标,持续扩大托育服务供给,加强优生优育服务保障,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着力缓解群众“入托难”“入托贵”等问题。
11.统筹托育服务设施布局。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现有托育资源服务半径、人口分布以及变动等情况,对托育服务设施建设进行科学测算和按需规划,将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与建设,持续优化托育服务设施布局,形成结构科学、功能完备、布局合理、配置高效的托育服务设施网络。完善居民社区托育配套设施,将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的居家托育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新建城镇住宅小区按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的标准建设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改造工程中,盘活各类闲置资源,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的标准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在社区层面建立嵌入式家庭托育点,推动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文化等设施共建共享。(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园区)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健全托育服务供给体系。推进托育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成以家庭为中心,政府主导、市场扩面和社会补充的托育服务格局。充分发挥公办托育机构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强公办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鼓励现有公立幼儿园开办托班。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各类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通过土地优先保障、专项补助、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国有企业等带头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探索发展社区托育服务,支持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层次、多元化、多形式的托育服务。到2026年,全县新增托育服务机构14家,总托位数不少于4200个。(县教育局、县卫健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3.提升托育服务质量。推进托育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托育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评选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优质托育服务机构。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探索政、医、企、校“四方协同”的人才培养模式,依托市、县职业技术学校,鼓励有意愿的初高中毕业生到开设有婴幼儿护理辅修等专业的职业院校就读,培育一批普惠托育服务领域的高素质专业化应用人才。加强保育员、育婴师、婴幼儿发展引导员等技能人才培训,精准对接行业发展和婴幼儿照护岗位需求,加快配齐合格从业人员,根据国家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定期开展入职后培训,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安全教育,提高服务意识和能力水平。强化部门协同综合监管,建立以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目标执行情况等为主要指标的考核评估体系,明确早教、托育师培训等机构的监管主体部门责任,加强各监管主体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确保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社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4.加强婴幼儿照护指导。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依托县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婴幼儿照护机构,开展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为家庭提供婴幼儿保健、安全防护、照护技能与儿童早期发展指导等服务。健全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推动县、镇、村三级妇幼保健服务全覆盖。扎实开展国家免费婚检和免费孕优检查工作,建立涵盖婚前、孕前、孕期、出生后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提升出生缺陷儿童保障水平,到2026年,全县产前筛查率达到90%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率达到99%以上。(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妇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学有优教。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率先实现县域教育协调可持续发展。
55.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完善城乡幼儿园规划布局,按照300—500米服务半径标准,在新增人口、流动人口聚集区、工业园区等区域,加密规划布局一批幼儿园,满足就近入园需要。加大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加大“托幼一体化”建设力度,发挥公办幼儿园在推动托幼一体化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确保有条件的幼儿园100%提供托育服务。严格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强化幼儿园教师配备补充和工资待遇保障。加强幼儿园管理与监督,实现幼儿园监管全覆盖。到2026年,全县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不低于99.5%,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75%。(县教育局、各镇(园区)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6.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实施义务教育学校薄弱能力提升工程。精准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发展,逐步提升“强校+弱校”“强校+新校”集团化办学水平,逐步化解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问题。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通过国家级评估。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政策措施。持续推进“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国家级实验区建设及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创建省、市级语言文字示范学校。加快智慧学校、“互联网+教育”云网一体化建设,建立教育“智脑系统”。推动优质师资队伍建设,落实“县管校聘”和无校籍管理制度,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和人才引进,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效,加快创新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衔接形式。到2026年,全县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8%。(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7.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水平。贯彻落实《濉溪县“十四五”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深入开展县中托管帮扶,持续做好淮北师范大学对孙疃高中、淮北实验高中对临涣高中的对接帮扶工作。落实国家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要求,持续实施高中标准化建设工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推进优秀教学成果应用,完善选课走班、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发展指导,开展探究式、体验式等课堂教学创新模式。深化智慧学校建设与应用,建设线上课程教学资源,加快提升普通高中教育信息化水平。完善县、校级分级培训制度,实施高中校长和教师全员培训。强化普通高中教师补充激励机制,持续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到2026年,全县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4.3%。(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8.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向社会广泛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的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资源互通,推进区域中高职一体化办学,继续扩大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3+2五年一贯制”培养规模。调整和优化专业设置,加快构建面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专业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广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打造省级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不断拓展濉溪职业技术学校“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加快南部次中心濉溪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建设。加大“双师型”教师培育力度,推进“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县教育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99.提升特殊教育保障能力。贯彻落实《濉溪县“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补齐特殊教育短板。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努力达到特殊教育学校省级标准。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开展残疾儿童受教育情况定期核查工作,完善随班就读资源支持体系,压实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鼓励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幼儿班,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干预服务。支持濉溪职业技术学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鼓励濉溪职业技术学校增设特教班。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资源教室配备满足残疾学生需求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和图书。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标准。(县教育局、县残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病有良医。以国家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迭代升级,提升全民健康素质水平,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
110.推动国家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全面提升县域医疗综合服务能力,稳步推进健康管理单元建设,激活县镇村三级服务网络,着力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发挥县级医院牵引作用,完善县级医院二级诊疗科目建设,推动县医院完成三级甲等医院创建,六个县域医疗服务中心提升到二级医院标准,建制镇卫生院全部达到推荐标准,卫生院分院全部达到基本标准。推动村级卫生健康服务升级,在实现村卫生室服务全覆盖基础上,分级分类推进示范标准村卫生室建设,打造一批村卫生室示范建设典型。到2026年,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1.深化“健康濉溪”建设。强化全民健康促进,持续推进“安徽省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安徽省健康促进县”建设,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持续推进重点人群开展消化道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白内障等筛查干预等项目,深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积极争创全国健康促进县及全国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县疾控中心建设,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巩固提升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争创国家卫生县。提升中医药事业继承创新水平,持续加强基层中医馆、人才队伍和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常见病等病种的调理作用,探索利用新媒体手段,多方位、多渠道宣传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等。(县卫健委、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2.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持续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院长年薪制,抓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综合改革效果评价。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积极落实省、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强化药品使用管理和供应保障,缓解价格突出矛盾。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结余留用、超支分担激励约束机制,逐步提升县域医保基金支出占比。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与DRG付费衔接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对县域医共体实行按人头总额预付管理,合理确定市域内住院医疗服务DRG预算额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应用,推进区域全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四级甲等测评申报,加快全民健康APP功能拓展和迭代升级,全面开放居民健康档案,推动区域影像、区域心电、区域检验、区域公卫、智能辅助诊疗等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加强医院内部绩效管理,强化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分配挂钩。推深做实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使用,完善“县管乡用”机制,加大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强化村医队伍建设,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待遇。(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数据资源局、县人社局、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老有颐养。持续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养老服务质量显著改善。
113.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水平。持续加大地方财政投入,通过政府直接提供、购买服务、委托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通过新增优质、提升存量,推动养老机构标准化、专业化建设,重点加强养老床位建设,到2026年,全县养老服务床位总量达0.67万张以上。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针对不同年龄、不同经济状况的老年人,分类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依托社区养老服务站等开展居家高龄、独居、不能自理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社区探访,到2026年,周探访率实现100%。持续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标准规范,每年培训养老护理员不低于450人次。(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4.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完善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运营,重点加强镇(园区)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照护服务水平。引导专业化机构进社区、进家庭,构建县级、镇(园区)级、社区级“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格局,重点发展老年助餐、助浴、助洁服务,基本建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到2026年,新增老年食堂(助餐点)10个,新建城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100%。支持物业、家政公司因地制宜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对达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和要求的,依法依规予以政策补贴。推进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培育发展以普惠型养老服务为主责主业的国有企业,支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普惠养老。引导养老机构将专业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对社会办养老机构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的,按规定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5.着力推进适老化改造。加快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依托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等项目,常态化把握全县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鼓励和引导社会、金融机构、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共同参与适老化改造,到2026年,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不少于300户。鼓励有条件和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自主付费改造。引导市场主体优化适老化产品供给机制,进一步明确细化改造项目的规格性能、技术指标、质量标准、产品信息,优化方案设计与资源配置,丰富适老化改造产品与服务的市场供给。推动社区环境、公共交通等场所无障碍改造与城市改造相结合,加快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提高社会适老化水平。(县民政局、县住建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6.加快智慧养老体系建设。加强全县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建设并逐步完善全县老年人信息数据库,推进老年人口基本信息、健康管理、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数据信息互联互通、深度分析和按需使用。优化提升刘桥镇敬老院和濉溪县城南托老服务中心等智慧化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新建一批智慧化养老机构,加强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与养老机构的对接,打造“线上+线下”15分钟养老应急服务圈。推进智能化设备与适老化改造相结合,依托“适老化改造+智能设备”,为居家养老家庭分批次安装“老年人安全保护智能系统”设备。鼓励企业开发与人工智能、5G等技术融合的“互联网+居家养老”终端和产品。(县民政局、县数据资源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7.深入推进医养结合。以医养签约合作、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养老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等多种模式发展医养结合服务。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提供嵌入式医疗卫生服务。在摸清失能等老年人底数的基础上,结合入住需求和意愿,采取差异化补助等多种措施,推动养老机构改造增加护理型床位和设施,到2026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65%。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等方式,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和安宁疗护机构建设,支持医疗资源丰富的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扎实推进医养结合专项债项目,规范发展医养结合PPP项目。(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各镇(园区)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劳有厚得。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优化职业技能培训方式,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打造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
118.保障高质量充分就业。稳步推广“三公里”就业圈建设,在全县范围加快遴选一批试点工作成效好、示范性强的社区,打造“三公里”就业圈特色品牌。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行动,积极搭建校企平台,丰富拓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扎实推进就业见习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广泛开展区域间、省际间劳务协作,设立皖籍农民工服务站,有序组织送岗返岗服务。扎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提供全方位、针对性强的就业服务,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措施。持续推进“小老板”培育工程,围绕重点群体创业需求,开展好“小老板”系列创业活动,培育一批创业新生力量。到2026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达2.8万人。(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9.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持续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力实施精准技能培训计划,持续为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包含徽菜师傅在内的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广泛开展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职业技能竞赛。劳务机构定点开展技能培训,实现“培训、输转、就业”一体化。全面推行“直补个人”补贴方式和“职业培训券”电子化管理模式,劳动者根据自身意愿选择培训时间、培训工种、培训机构。建立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实施网络创业培训计划,加强创业培训机构和师资力量建设。到2026年,全县参加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数达6万人次。(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20.提高社会保障服务水平。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持续做好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参保政策。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推进经办管理服务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全民参保登记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和完善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创业就业配套优惠政策。全力推进劳动保障监管工作,充分利用“淮北市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监管预警作用,保障农民工工资。健全完善劳动关系调解仲裁多部门联动机制,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处理效能。(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司法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住有宜居。优化保障性住房布局,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渠道,创新住房保障方式,以更实的举措做好基本住房保障,着力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全面提高居民住房质量。
221.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加强住房困难群体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坚持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并举,合理确定实物公租房保有量,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依申请应保尽保。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推进公租房市场租金价格标准制定,完善轮候规则和退出机制,常态化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复核工作,确保公租房资源公平善用。谋划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探索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因地制宜采取新建、改造、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增加房源供应。(县住建局、县财政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22.推动住房条件改善提升。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调控目标落到实处,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把老旧小区改造与城市有序更新、文明城市创建、基层治理能力提升有机结合,抓好项目谋划,高标准、高质量制定改造实施方案。对照“皖美红色物业”建设目标,扎实推进住宅物业管理“三大攻坚”行动,个性化打造“红色物业”濉溪品牌项目,力争到2026年,全县业主委员会(含物业管理委员会)覆盖率达100%,小区党组织覆盖率100%。(县住建局、县发改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弱有众扶。围绕“兜底线、织密网、救急难、可持续”要求,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实现弱有众扶、难有所帮、困有所助、应助尽助。
223.完善社会救助服务。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动态掌握低收入人口就业状况、家庭支出、困难情形等变化情况,建立“一户一档一方案”,确保易返贫致贫风险点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按照低收入人口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及时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易致贫返贫人口等低收入人口,按程序纳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等范围,做到“应帮尽帮、应救尽救”。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有效衔接,充分发挥镇(园区)、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重要作用,及时做好突发困难的家庭和个人救助工作。引导慈善组织依据章程、业务范围和自身专长优势,针对困难群众实际需求设立慈善项目,加大物质帮扶力度,鼓励提供访视照料、心理慰藉、康复训练、能力提升等服务。(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各镇(园区)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24.加强重点人群关爱服务。精准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合理扩大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范围,生活补贴覆盖范围可向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延伸,护理补贴覆盖范围可向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延伸。按标准分层分类落实重度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培育残疾人社会服务组织,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集中或社会化的照料护理服务。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推广社区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提高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率。深入推进“五个一”残疾人文化进家庭活动。健全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和儿童之家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大力培育孵化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组织。到2026年,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11个以上,实现乡镇全覆盖。(县残联、县民政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优军服务。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提升优军优抚服务能力与水平,更好满足退役军人及军属生活、就业等方面的需求。
225.提高优待抚恤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抚恤补助政策,确保抚恤补助资金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健全抚恤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保障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调整定期抚恤补助标准时,适当向贡献大的优抚对象倾斜。建立优抚对象信息核查长效机制,做好各类优抚对象基础信息数据核查。巩固深化服务阵地“五有”“全覆盖”建设成果,拓展服务机构外延阵地,推动退役军人数量较多、需求较集中的服务站高标准建设。序时推进淮北市光荣院建设项目。(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民政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26.强化退役军人就业安置服务。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加强退役军人帮扶解困和常态化联系工作,持续开展各类褒扬纪念活动和荣誉激励活动。落实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接收安置政策,鼓励和引导退役军人到基层单位安置。支持有意愿和有一定能力的就业困难退役军人从事灵活经营活动,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支持政策。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学历教育和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为退役军人参加高等学历教育提供更多机会。引导金融机构为退役军人设立专属信贷产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增强文体服务。繁荣发展文体事业,丰富公共文体设施供给,打造丰富多彩文体产品,提供高质量文体服务,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227.优化文体设施供给。完善城乡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推动公共文化场馆提档升级,支持县图书馆创建国家一级馆。补齐基层公共文化发展短板,加强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县镇村三级体育设施布局,加快全民健身步道、健身场地、百姓健身房、街头体育公园等建设,推进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现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农村体育设施向自然村延伸。充分整合资源,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多种方式,探索设置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文体设施和场所。(县文旅体局、县住建局、各镇(园区)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28.加强文体产品创新。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纪念馆拓展阵地服务功能,面向不同群体,开展体验式、互动式公共阅读、观影、艺术普及等活动。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小推车”连心服务站等阵地作用,深化拓展理论宣讲、文化服务、志愿帮扶、典型培树等文明实践活动。推进农村基层文化活动“日常化”,持续开展“送戏进万村”“书香九进”“四季村晚”等活动,打造“一镇一品”“一村一品”品牌文化活动。实施文化精品创作工程,创作一批反映濉溪改革发展、经济社会、乡村振兴等系列艺术作品。做好中国·淮北首届嵇康古琴艺术节系列活动,深入挖掘县域古琴文化特色,打造“古琴之乡”品牌。持续开展多元化体育活动,争取承办省、市级体育赛事活动,谋划社区邻里运动会、“村BA”“六球一舞”三级联赛等多项形式新颖的体育活动。在全民健身日、新年、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节假日、农闲等时段,广泛开展全民健身主题活动。(县文旅体局、县委宣传部、各镇(园区)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29.提高文体服务水平。继续实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纪念馆等免费开放,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力度。鼓励公共文化设施延时开放、错时开放、夜间开放,在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健全与公共文化场馆相适应的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向群众提供。推动公共文化场馆数字化建设,加快智慧体育公园建设。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推动全县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全覆盖。围绕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的公共文体服务需求,加大公共文体设施改造提升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文体项目建设和服务,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体设施运营、活动项目打造、服务资源配送等。鼓励社会体育指导员、文体爱好者、非遗传承人、大中专院校学生、离退休文体工作者成为文体工作志愿者,提升公共文体服务社会参与度。到2026年,每万人接受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次数达15000次。(县文旅体局、县住建局、各镇(园区)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规划土地保障
根 根据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调整土地供应机制,合理确定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优先选择贴近群众、交通便利的建设地块,做好公共服务项目土地储备工作,有效保障公共服务用地需求。将公共服务机构和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优先予以保障,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向公共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倾斜。鼓励利用低效土地或闲置土地建设公共服务机构和设施。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增存挂钩、增减挂钩长效机制,探索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弹性土地供应方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财政投入保障
加 加大政府公共财政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支持保障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明确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完善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财政支出保障机制。合理统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具有稳定收益来源且符合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审核发行要求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按规定申请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和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公共服务等领域,促进金融资本、民间投资规范参与相关项目建设,支持金融机构为社会公共服务领域项目融资提供支持。(县财政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人才资源保障
加 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员编制总量管理、合理使用和动态调整,灵活采取购买岗位或购买项目的方式,保障基层服务力量。支持濉溪职业技术学校加强托育、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社会领域紧缺专业建设,扩大专业服务和管理人才培养规模。健全公共服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职业培训和业务轮训,对参加相关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人员按照规定给予补贴。大力培育引进社会领域和公共服务高层次人才,完善工资待遇、职称评定、职业发展等激励政策,逐步建立起以岗位价值为主的薪酬结构,加强长期激励措施,引导志愿者、本地乡贤能人、慈善机构等其他人才资源流入。(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运行机制保障
建 建立完善以城带乡、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运行保障机制,重点在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和“一老一小”等方面突破,着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增强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积极利用教共体、医联体等组织形式,增强县城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对农村地区的覆盖水平,推动最优质的公共资源向城郊全方位延伸、向乡村深层次延伸。加强相关服务运行机制、制度标准与县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县卫健委、县教育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五、组织领导
((一)强化统筹协调
加 加强党对公共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探索形成“县级统筹—部门推动—镇级落实”工作推进机制,推动各领域重点任务有效落实,确保重要指标、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落实到位。成立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方案实施中的堵点难点问题,研究推进重点任务、机制改革、建设项目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统筹相关政策资源和资金,细化工作举措,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确保各项任务和举措落实见效。各镇(园区)要建立健全公共服务工作领导机构,把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确保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项目支撑
建 建立健全“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各有关部门要聚焦方案和各领域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领域、任务,加大项目谋划力度,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原则,谋划实施一批具有功能性、支撑性、操作性的重点项目。聚焦公共服务发展重点领域及短板弱项,坚持对标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重点实施好基础教育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在明显位置设置“国家支持产粮大县民生项目”标识,接受群众监督。强化财政预算与项目的衔接,财政性资金和资源要素优先投向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分阶段、分年度做好项目立项审批、资金筹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投入运营等工作,确保项目早日服务人民群众。
((三)强化监测评估
完 完善公共服务监测评估机制、动态调整修订机制、监督考核机制,坚持目标量化、措施实化、制度具体化,突出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持续推进我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建立健全“月通报、季调度、年评估”全链条督查机制,开展面上督查和专项督导,定期通报各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形成比学赶超、力争上游的浓厚氛围。探索建立科学化、体系化行动方案实施评估体系,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定期对本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实施、政策落实、项目进展等情况开展考核评估,推动考评结果与职称晋升、评优选先、绩效考核等挂钩。
((四)加大宣传力度
加 加强宣传和意识形态引导,积极运用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对我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工作成效及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报道,推动发展成果更加真实可感。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良性宣传互动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公共服务的浓厚氛围。结合部门职能和地方特色,发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积极培育公共服务品牌亮点,打造公共服务优质品牌。完善社会舆情跟踪分析和应对机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及时调整工作措施,防范舆情风险。
附件:濉溪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6年)重点项目表
附件
濉溪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6年)重点项目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开工年份 |
建成年份 |
建设内容和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项目进展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濉溪职业技术学校 |
续建 |
百善镇 |
县教育局 |
2022 |
2024 |
新建职业高中一所,计划容纳学生6000人,新建校舍约14.7万㎡及附属设施。 |
55000 |
学生宿舍食堂竣工,其他建筑主体完工 |
县教育局 |
|
2 |
濉溪县新城第二实验学校 |
续建 |
濉溪镇 |
县教育局 |
2022 |
2024 |
新建新城第二实验学校占地约80亩,新建校舍面积2.3万㎡及附属设施; |
8600 |
教学楼综合楼主体完工 |
县教育局 |
|
3 |
濉溪县杨柳中心小学扩建 |
续建 |
孙疃镇 |
县教育局 |
2023 |
2024 |
新建濉溪县杨柳中心幼儿园和中心小学校舍9687㎡,购置教学设备。 |
2500 |
小学教学楼完工,幼儿园主体完工 |
县教育局 |
|
4 |
濉溪县白杨路学校教学楼建设项目 |
新建 |
开发区 |
县教育局 |
2024 |
2026 |
新建小学部教学楼,建筑面积9769㎡,配套建设道路、排水等附属设施。 |
2650 |
前期手续完成 |
县重点工程服务管理中心 |
纳入淮北市社会领域有关专项产粮大县方向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 |
5 |
濉溪县刘桥中心学校小城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
新建 |
刘桥镇 |
县教育局 |
2024 |
2026 |
新建小学教学楼,建筑面积7102㎡,配套建设道路、排水等附属设施。 |
2050 |
前期手续完成 |
县重点工程服务管理中心 |
纳入淮北市社会领域有关专项产粮大县方向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 |
6 |
濉溪县孙疃镇实验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
新建 |
孙疃镇 |
县教育局 |
2024 |
2026 |
新建小学教学楼,建筑面积8527㎡,配套建设道路、排水等附属设施。 |
2350 |
前期手续完成 |
县重点工程服务管理中心 |
纳入淮北市社会领域有关专项产粮大县方向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 |
7 |
濉溪县孙疃中学(高级中学)教学楼及宿舍楼项目 |
储备 |
孙疃镇 |
县教育局 |
2024 |
2025 |
建筑面积9900㎡,其中教学楼7500㎡,宿舍楼2400㎡。 |
2600 |
可研,土地办理完成 |
濉孙疃中学 |
纳入淮北市2024年教育领域中央投资计划建议方案表申请高中建设资金 |
8 |
濉溪县医院设备购置项目 |
新建 |
濉溪县医院 |
|
2024 |
2025 |
设备购置64台(套),其中ICU支持设备 1套、病理诊断设备1台、影像诊断设备 8台、儿童生长发育中心3套、五官科诊断设备1台、妇科手术设备1台、功能检查设备1套、急救车辆 2台、介入诊疗设备6台、康复诊疗设备 2台、临床培训设备 6套、手术设备 9台、神经内科设备 1台、手术室设备 6台、疼痛科诊断设备1台、消化诊疗设备 3台、小儿诊疗设备3台、信息化设备及系统4套、眼科诊疗设备 4台、药学设备 1台。 |
6250 |
已完成可研批复,预计2024年4月挂采购意向 |
县卫健委 |
纳入淮北市社会领域有关专项产粮大县方向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 |
9 |
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乡村医养结合 PPP 项目数字化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采购升级项目 |
续建 |
濉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淮北市濉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2023年 |
2024年 |
1.医共体资金管理。升级建设医共体资金管理系统,对医共体两包资金的分配进行管理,包含资金的使用、资金的拨付以及对医保结余资金进行分配。2.医共体机构绩效考核系统。依据濉溪县医共体考核政策要求,基于已建成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濉溪县医共体机构绩效考核系统。3.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建设濉溪县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全面推进儿童健康管理、妇女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三网监测管理、出生证医学证明管理、两卡制管理。4.医防融合慢病综合管理。建立医防融合运行保障体系,促进医防协同,实现全流程健康管理。5.深化医卫业务协同。进一步推进临床医疗与基本公卫深度融合,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6.互联网便民服务。对原有全民健康小程序进行升级改造.7.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升级.8.个体诊所一体化收费与记账系统.9.数据深度挖掘与应用。完善药品信息中抗菌药物的 DDD 值的维护和台死因登记数据的统计分析。10.区域全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四级评测.11.相关接口改造。 |
399 |
目前已完成整个项目的80%以上 |
|
信息中心 |
10 |
濉溪县南部次中心新城医院 |
续建 |
百善南部次中心 |
县卫健委 |
2020年 |
2024年 |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81333 m’’(约122亩),总建筑面积 131200 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9200m’拟设置医疗床位 800 张,包括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院内生活用房、配套用房等。 |
71000 |
目前进入装饰施工阶段。 |
县卫健委 |
|
11 |
濉溪县双堆新城医院 |
续建 |
双堆集镇 |
县卫健委 |
2020年 |
2024年 |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33333 m’’(约50亩),总建筑面积43200 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700 m’,设置医疗床位220张,包括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流、行政管理、院内生活用房、配套用房等;地下建筑面积8500 m’,包括地下室、地下停车场、人防等。同时配套室外道路、绿化、围墙、综合管线、环卫设施等。 |
22100 |
室外施工,行政楼、后勤楼、门诊楼管线空调安装,室内装饰装修正在施工。 |
县卫健委 |
|
12 |
濉溪县妇幼保健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 |
续建 |
濉溪镇 |
县卫健委 |
2020年 |
2024年 |
本项目按二级专科医院建设,拟设置住院床位500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80亩,总建筑面积 62000㎡,其中:(1)门诊住院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50000㎡;(2)独立发烧门诊住院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 6000㎡; |
41000 |
住院楼和门诊楼、行政楼结构已封顶,配套的安装工程完成,正在进行内部装修及室外工程。 |
县卫健委 |
|
13 |
濉溪县河西新区医院 |
续建 |
濉溪镇 |
县卫健委 |
2020年 |
2024年 |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23333 ㎡(约35亩),总建筑面积2862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620㎡,设置医疗床位 100 张,包括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院内生活用房、配套用房等;地下建筑面积 5000 ㎡,包括地下室、地下停车场、人防等。同时配套室外道路、绿化、围墙、综合管线、环卫设施等 |
13980 |
急诊、门诊、住院、感染楼门诊及地下室等工程正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及室外工程。 |
县卫健委 |
|
14 |
濉溪县乡村医养结合PPP项目 |
续建 |
乡镇 |
县卫健委 |
2019年 |
2024年 |
濉溪县医疗机构总改扩建建筑面积约 91464.8 ㎡,新增医疗设备约429台 (套),完善医疗机构用房及医疗设备,提升医疗水平;购置各系统所需服务器、县级硬件、卫生院所需设备使用 4U 服务器和超融合软件新增软硬件系统,完善濉溪县数字化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
37522 |
刘桥室内电梯安装,通风管道安装,室内配电箱安装压线,室外工程已经开始施工。目前工程整体完成80%左右。 |
县卫健委 |
|
15 |
濉溪县疾病控制体系补短板能力提升项目建设 |
谋划 |
濉溪县 |
县卫健委 |
|
|
占地20亩,新建15000㎡业务用房(其中,综合实验室5000㎡),新建标准化的理化、微生物、pcr生物安全实验室,完成慢病管理中心、健康教育中心、恒温疫苗冷链中心、流行病学调查处置中心、消杀处置中心、培训中心、指挥中心、仓储中心等建设,配置相应设备 |
11000 |
正在前期谋划 |
县卫健委 |
|
16 |
濉溪县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 |
谋划 |
县中医院 |
县卫健委 |
|
|
改造业务用房1000㎡,对现有中央空调、污水管网进行改造,添置DSA、核磁共振、高端CT、检验生化免疫流水线、康复、腹腔镜等医疗设备,推动医院制剂研发应用,遴选院内30个中医协定方申报完成院内制剂品质备案,以电子病历5级,互联互通4级、智慧医院3级,对现有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升级,提升中医特色医疗资源可及性和整体效率。 |
6000 |
正在前期谋划 |
县卫健委 |
|
17 |
濉溪县城市公益性公墓(殡仪馆)建设项目 |
谋划 |
百善镇丁楼村 |
县建设集团 |
2024 |
2026 |
规划占地159543㎡,其中殡仪馆32847㎡;公墓126667㎡。 |
37681 |
初步设计、可研、项目备案 |
民政局 |
|
18 |
淮北市濉溪县濉溪镇祥赢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项目 |
续建 |
淮海南路社区 |
濉溪县祥赢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2023 |
2024 |
进行室内外装修,增设护理型床位和厨房升级改造及相关功能室,规模997㎡。 |
128 |
|
濉溪县祥赢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
19 |
濉溪县殡仪二馆维修改造及基础设备配套建设项目 |
续建 |
县 |
县民政局 |
2023 |
2024 |
屋面维修、地面硬化、给排水、绿化、亮化及功能设施建设。 |
500 |
初步设计、可研、项目备案 |
民政局 |
|
20 |
淮北市濉溪县濉溪镇王冲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 |
续建 |
王冲社区 |
濉溪镇 |
2023 |
2024 |
濉溪镇王冲社区建设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增加设施设备,增设功能区,面积1000㎡。 |
300 |
|
濉溪镇 |
|
21 |
淮北市濉溪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综合体项目 |
续建 |
开发区星河小区西 |
县民政局 |
2024 |
2024 |
资金用于内部装修,增设护理型床位、休息室、娱乐室、康复室等功能室,规模1900㎡。 |
120 |
|
淮北禾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
22 |
濉溪县敬老院改造提升项目 |
续建 |
各乡镇敬老院 |
县民政局 |
2024 |
2024 |
实施孙疃镇敬老院、南坪镇敬老院、韩村敬老院、五沟镇敬老院、刘桥镇敬老院、百善镇柳孜敬老院、县经济开发区敬老院设施改造提升。 |
386 |
|
县民政局 |
|
23 |
濉溪县残疾人康复中心 |
谋划 |
计划项目落地在南部次中心 |
|
2024 |
|
计划项目落地在南部次中心,建设用地20459㎡,建筑面积1万㎡ |
2651 |
在谈 |
县残联 |
|
24 |
柳孜运河遗址永久性保护大棚建设 |
续建 |
百善镇 |
百善农业示范区管委会 |
2023年 |
2024年 |
在柳孜运河桥梁遗址上方建设建筑面积10000㎡的永久性、封闭式保护大棚,完善现有柳孜运河遗址本体保护设施及遗址展陈。 |
13500 |
目前主体工程四根钢柱已经焊接完成,柱间钢梁正在施工。 |
县文旅体局 |
|
25 |
数字濉溪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谋划 |
濉溪县濉河西路北、合欢路西 |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
2025年 |
2028年 |
项目占地面积12746.35㎡(约19.12亩),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7009.23㎡,地上建筑面积约为27685.23㎡,包含城市运营中心13207.23㎡、城市指挥中心14478.00㎡;地下建筑面积9324㎡。同时进行室外配套工程建设。设置机动车停车位222个,充电桩66个。智慧应用按照“161N”的建设思路构建架构体系,重点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数字化创新场景应用,打造智慧社区治理服务、智慧教育、智慧园区等贴合濉溪发展实际的智慧化行业应用,以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
37000 |
项目已通过财政部第二批需求审核。下一步,等待国家发改委重大项目库开库,录入项目,通过发行资格。 |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