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濉溪县引江济淮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增强地方协调保障能力,全力确保引江济淮工程濉溪段顺利实施,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引江济淮工程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引江济淮工程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 成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 影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钱敏冕 县发改委主任
周庆九 县公安局副局长
程振华 县财政局局长
陆登峰 县人社局局长
徐亚军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朱光玉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朱航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悟林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农安中心主任
单晓华 县水务局局长
陈龙远 县文旅体局局长
伯广宝 县卫健委主任
孙 超 濉溪镇人民政府镇长
梁文龙 百善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彬 四铺镇人民政府镇长
董 光 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县发改委和县水务局,钱敏冕、单晓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广胜、郭清春任办公室副主任。统筹负责全县引江济淮工程工作。
二、县引江济淮工程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
县发改委:负责对接省、市发改委,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上级资金;加强项目稽察、检查;按程序和权限转报、办理相关配套工程前期审查工作等。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和监督使用项目建设资金中的市、县级财政资金。
县人社局:负责指导、协调工程建设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督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根治欠薪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协调、指导工程建设正式用地组卷报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落实等;负责指导、协调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报批,做好工程沿线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环境敏感区保护等。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监督工程环保生态措施落实和工程治污规划实施,组织沿线河道(湖泊)水质监测,组织沿线入河(湖)排污口水质监测,开展工程沿线水污染物排放企业日常环境监管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等。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与市交通局衔接,组织审查审批涉及交通运输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负责衔接交通运输工程竣工验收等。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指导工程建设临时用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以及种质资源保护等。
县水务局:负责对接省水利厅、市水务局、省引江济淮集团公司,落实相关工作部署,协助做好水利行业监督监管;负责全县引江济淮主体工程和相关配套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审查、报批等工作。
镇(园区):沿线各镇(园区)是工程征地拆迁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按计划完成工程建设用地的征收、拆迁安置、临时用地占用等相关工作;保障工程建设环境,维护地方社会稳定等。
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能落实职责,为引江济淮工程及相关配套水利工程建设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