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程

来源:濉溪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4-04-22 15:16文字大小:[    ]背景色:       

濉溪县政协提案工作流程图

提案征集

每次全会开幕前3个月至全会规定的提案截止时间

●召开政情通报会,安排提案征集工作

●印发提案征集通知和参考选题

●召开由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联络组和界别召集人参加的集体提案协商座谈会,安排集体提案征集工作

 

提案审查

全会规定的提案截止时间至提案交办前

●提案(审查)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审查立案

 

 

●提出提案交办的初步建议

 

 

●初步遴选重点提案

 

 

 

 

提案分办交办

全会闭幕后至提案交办前

●提案委会同县委督查考核办、县委编办协商确定承办单位

 

●通过提案交办会议或提案信息系统交承办单位办理

 

●闭会期间经审查立案的提案,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考核办交有关部门办理。

 

 

 

提案督办

提案交办后至9月底

提案全部办复前

●召开重点提案办理协调会和调度会

5-6

●县委县政府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7

●提案委会同县委督查考核办开展提案办理大督查(8

●各专门委员会以协商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督办(提案交办至9月底

 

 

提案双向评议

提案全部办复后

10月至11月

●提案承办单位和提案者面对面协商交流

●提案承办单位对提案质量进行打分

●提案者对提案办理质量进行打分

 

 

 

提案表彰

提案全部办复后

至全会召开

●根据提案撰写质量及对推进工作的实际作用,参考评议结果,评选表彰优秀提案

●根据提案承办单位办理建章立制、协商交流、办理实效等情况,参考评议结果,评选表彰先进承办单位

●根据提案办理实效及单位推荐,评选表彰先进提案工作者

 

 

 

提案公开

提案全部办复后

至全会召开前

●提案内容和提案办理复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原则上应全文公开。

政协提案委员会负责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重点提案等情况的公开

案承办单位负责所承办提案内容及提案办理复文的公开。

政协提案委员会、督查考核办公室联合做好提案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工作动态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提案归档

提案办复后至全会召开前

提案审查立案后制作提案汇编合订本

制作提案答复与提案办复征求意见表合订本并连同提案汇编一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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