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87号提案的答复
蒋晓莲委员:
您好!首先感谢您们对濉溪公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濉溪县电动公交车运营布局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1、濉溪恒瑞公交公司所有公交车购置后投入运营时间均未满8年,最晚的一批不足6年,车身涂装均是统一颜色、统一图案,公交车均是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开展维护和机动车性能检测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营,另外针对公交车动力电池老化的情况,公司已分批次对老化的动力电池陆续更新,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公交公司所有公交车均是按照运营协议规定的路线和首末班时间运营的,运营的班次均是根据实际客流合理安排,如遇客流异动的情况,公交公司将会适时科学安全的调整运营班次,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便捷、有序的出行。
3、每逢节假日假期,公交公司均提前对客流进行预判,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调整运力运量,同时和部分学校对接,上门服务,开通学生定制班线,确保广大群众包括学生能安全、及时的乘车。
4、濉溪县作为全省第二批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示范县,县委县政府规划了较为完善的城区通、城镇通、村村通三级公交网络,同时根据交通运输部村村通客车的政策要求,“村村通”公交车暂时达不到直达县城的条件。针对“村村通”公交车上客率低下的情况,公交公司已在积极调研,拟增大“村村通”公交车的运营周期,减少“村村通”公交车的运营周班次,有效利用公共交通资源。
5、公交车属于特殊的大型交通工具,与其他客运车辆不同,公交车限乘人员数都是大于车辆座位数(就是说可以按规定站员),而其他客运车辆限乘人员数是以车辆座位数为标准的。如果公交车运营时车内站有乘客,车速较快会有较大的安全风险,同时根据全县的道路实际路况和风险,公司本着安全便捷的原则,规定公交车限速:普通道路≤45(含)公里/小时,快速通道≤65(含)公里/小时;部分路段公司限速与法律法规限速冲突时,以法律法规限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