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4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4-05-31 11:13文字大小:[    ]背景色:       


 

梁永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启动濉溪古城农历三月十八古庙会”的提案我局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对我县城市建设发展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古庙会的启动、选址、规划等工作不是我局职责。市场监管部门主要承担对古庙会等各类市场交易主体和交易秩序的监督管理。近年来,我局一直致力于通过组织和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不断强化市场秩序产品质量特种设备食品药品等监督管理切实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后,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继续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和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计量价格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良好、放心的购物环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