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复
张宝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进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报销办法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自2020年1月1日起,淮北市医疗保险实现市级统筹,我县执行全市统一医疗保险政策。您提出的建议一:根据淮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政策的通知》(淮医保秘〔2022〕63号)文件,我县已经取消城乡居民普通门诊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报销5次的限制,参保群众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就医报销,不受次数限制,单次报销上限30元,年度限额150元。建议二:参保群众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数据,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不互通,医疗机构不能调取前期就医数据,故在某一医疗机构不能显示参保人年度基金总使用情况。针对此种情况,参保群众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安徽医保微信小程序查询专区,查询往期就医基金使用详细情况,也可就近到各乡镇医保服务站通过柜台或自助查询机查询。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答复。
濉溪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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