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答复
周志东委员:
关于加强濉溪县高架桥下空间综合治理利用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合理利用高架桥下空间,加强桥下空间规划建设,提高综合利用率,对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居住品质具有积极作用。提案中的高架桥地属我镇茶安村,隶属路桥公司。在交办过程中,我镇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根据职责做好以下工作:
1.召开部署会,督促指导工作。百善镇组织数次现场检查,召集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议商讨具体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按照部门职责,主要从桥下空间清理、市容市貌改善、空间活化利用等多方面开展整治提升,全面推进整治进程。
2.加强日常管护,纳入治理考核。整治工作部署后,高架桥所属村茶安村对其进行了日常管护工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净化桥下空间环境,组织开展了桥下垃圾清理、绿化补种、停车规整等工作。在禁烧结束后对高架桥下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并纳入文明创建考核项目中。
3.落实商户责任,做好“门前三包”。百善镇城管执法部门事先与各家商户明确门前责任区范围,采取“走访入店”的方式对辖区商户进行“门前三包”入户宣传,讲解“门前三包”责任制相关政策,通过多种方式引导商户自觉遵守“门前三包”管理规定,规范车辆停放,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提示商户进行整改,推动辖区“门前三包”问题持续向好治理,做好高架桥下环境秩序整治工作。
在此,也感谢周志东等委员对关于加强濉溪县高架桥下空间综合治理利用的的关心、关注,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支持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多提宝贵建议,与我们城管、城建、人居办等部门一起,携起手来,共同为城市创建工作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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