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王溪、张惠委员:
您们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书第21号提出的关于《关于老旧小区增设新能源汽车公用充电桩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一是完善办理责任机制。县发改委高度重视对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接到交办的政协提案后,第一时间召开办公会议,根据提案情况,按照职责分工,及时交办,明确分管股室和具体责任人进行负责。按照要求积极与委员沟通对接,倾听委员的建议,明确具体要求,抓好督查督办,确保该提案得到及时、准确和让委员满意的答复。
二是增强提案办理实效。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坚持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履行办理程序,做到态度认真、程序规范。及时会商对接涉及职能部门,落实提案中具体事项,按照政策支持方向和县内资源禀赋,针对性给予答复。
二、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科学编制专项规划,濉溪县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全县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科学规划建设规模、网络结构、布局功能和发展模式,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电动汽车充换电需求。目前濉溪县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已融合至淮北市《淮北市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规划至2025年,新增集中式公交充换电站1座,各类充电桩 1065台。截止目前濉溪县已建成各类汽车充电桩1676台。
二是加快建设进度,按照全市打造充电设施一张网,由市发展改革委对公共充电设施进行备案,市交控集团统一实施建设运营。目前濉溪县发改委、国网濉溪县供电公司积极协助市交控集团有序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开发建设,对符合要求的汽车充电桩应接尽接,引导市交控集团利用小区周围的的可利用地或市政道路停车位,设置一些电动汽车充电桩,充分满足居民小区群众的充电需求。
三是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成立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濉溪县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明晰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建设。濉溪县旧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1年启动以来,分3个年度实施改造,共计改造片区32个,包含老旧小区117个,改造区域北至刘桥铁路线,东至符夹线,南至淮海南居,西至S202省道,总占地面积约321.67万平方米、居民2.6万户。截至目前各年度任务已完成改造。主要改造内容有:新建、改建污水管道154公里、 雨水管道123公里;修建道路49万平方米、弱电管线整治1.7万米、立面改造14万平米、新增停车位926个、增设电动车充电桩320个。
四是新建小区列入规划,县自然规划部门在今年出让住宅小区地块的规划条件中,按照不低于车位总数的30%配建,配套设施机动车充电桩,按照不低于车位总数的35%配建,其他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非机动车充电设施按车位总数的50%配建,其他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三、存在问题
一是居民自用充电桩,居民小区充电桩多为私人单个安装,品牌杂乱,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部分产品处于采购链最末端,成本成为唯一考虑因素,缺乏系统的维护与管理。虽然目前私人拥有电动汽车比例仍较低,居民小区的私人充电桩使用频次也低,而且以慢充为主,目前质量问题尚不突出,但在电动汽车普及后,这终归是一个问题。
二是部分居民缺乏安全意识,建成的充电设施只考虑电价,也不会主动到集中充电点进行充电,导致私拉乱扯。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配合市发展改革委按照《淮北市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3-2025年)》督促建设运维单位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开发建设。
二是持续额引导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在老旧小区周边可利用的土地或市政道路停车位优先建设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
三是鼓励相关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缓解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感谢王溪、张惠委员对濉溪县发展改革委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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