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5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濉溪县民政局发布时间:2024-10-16 09:21文字大小:[    ]背景色:       

胡四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社区服务效能,夯实基层治理根基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基层。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基层治理工作,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这个根基,提高社区服务效能,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城乡社区工作事务进一步规范;城乡社区治理基础日趋完善;城乡社区移风易俗深入开展。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基层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基层治理力量,指导村(社区)建立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立公共卫生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环境和卫生等下属委员会。对出缺的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联审并补选。配套完善村(居)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居)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等有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在基层公共事务中进一步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二)规范村(社区)基层工作事务。加大推进《濉溪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履行职责的实施办法》《关于印发<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等四个清单的通知》《濉溪县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重点任务清单》《关于建立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基层减负政策文件的落实力度,健全完善村(社区)依法履职、依法协助和不应承担工作事项清单;探索建立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审核准入制度。依法厘清镇(园区)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深入村(社区)开展督查指导,全力推进各项政策制度落实见效。

(三)落实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议事规则,全面落实村务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村务联席会议。深入推进全省第二批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围绕“六规范一满意”标准要求,逐步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制度,依法规范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形式、公开阵地、公开管理。切实保障村(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

(四)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制定出台并组织实施《濉溪县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方案》《濉溪县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议事协商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议事协商工作的通知》等村级议事协商制度文件,细化完善议事协商目录。加强社区议事协商工作培训和指导,实现村级议事协商机构全覆盖。创新议事协商形式和活动载体,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协商格局。扎实推进刘桥镇王堰村国家级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建设,总结提炼好的做法经验,进一步巩固议事协商创新实验成果。

(五)推动多部门、多元化协同治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社会治理体制,加强统筹指导、组织协调,积极推动组织、政法、宣传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在城乡社区治理中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履职,主动作为,形成治理合力。持续完善党建引领的社会参与制度,积极发挥城乡社区结对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培育并发展壮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和社会慈善组织队伍,逐步打造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会工作者为支撑,以社会志愿者为辅助,以社会慈善组织为补充的“五社联动”治理机制。

(六)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村(社区)“两委”成员缺配补录工作,出缺的成员及时补选到位,保持村(社区)“两委”班子满位运行。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开展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进修培训。配合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制定濉溪县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岗位相适应的薪酬制度。每年动态调整村“两委”干部工作报酬标准,同步调整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并为村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常态化开展“五方面人员”进镇领导班子工作。注重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镇公务员、招聘镇事业单位人员。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力、服务高效的区工作者队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县民政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治理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市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各项部署和要求,以服务城乡居民群众为宗旨,以建立现代社区治理体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养为目标,不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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