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中共濉溪县委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文件解读
一、背景依据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第三十三条“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每年4月1日之前,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规定,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由县委依法治县办负责起草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从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3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汇报,并予以公布。
二、起草过程
2023年11月27日,中共濉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近期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的提示函》,要求全县各单位做好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依法治县办在梳理各镇(园区)各单位年度报告基础上,形成了《中共濉溪县委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初稿,组织机关领导和专业人员对初稿进行了充分讨论。2月27日,《中共濉溪县委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上报至市委市政府并在濉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开。
三、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突破年各项任务,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建设现代化美好濉溪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四、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报告》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七个方面对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二是从法治政府建设公众参与力度不高等三个方面分析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三是从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等五个方面对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
五、范围期限
濉溪县人民政府2023年1月至12月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六、咨询单位
濉溪县司法局
七、联系电话
0561-6078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