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濉溪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濉溪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濉溪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过程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濉溪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卫健委牵头起草了《濉溪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群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县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害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4月,县卫健委组织市、县专家调研会商,对现行的《预案》进行研判,决定对预案进行修订并起草了《濉溪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听取多方意见,形成《预案》初稿。5月16日,将《预案》发至县直各有关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共收到18份修改意见反馈,县卫健委积极与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民政局等多个部门就征求意见稿进行沟通,对相关意见进行了采纳,对预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濉溪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讨论稿)》。5月16日至6月15日进行公众意见征集,未收到意见反馈。8月22日经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于9月15日印发实施。
五、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阐明了《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事件分级。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第二部分是明确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责。县政府设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副县长任副总指挥的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由20个部门组成,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委主任担任。《预案》明确规定了县指挥部、县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工作组职责及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职责。第三部分是监测、预警与报告。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和报告作了明确规定,并对责任报告单位、责任报告人、报告时限、程序以及报告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第四部分是应急响应。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同时,要遵循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和影响。第五部分是善后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取消限制性措施,恢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县卫生健康委应在县政府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作出贡献的有功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第六部分是保障措施。《预案》通过对技术保障、队伍保障、培训和演练、物资经费保障、通信交通保障等多方面的要求,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整体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并对社会公众的卫生应急知识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做出了规定。第七部分是附则。
六、创新举措
本次预案修订主要是在2017年版《预案》的基础上增加了三年新冠疫情的处置经验,一是在县应急综合指挥部下设置“一办六组”,在面对不同类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可根据需要增减工作组,健全应急处置期间工作体系,加强联防联控。二是进一步梳理了报告程序和响应原则,使得报告和响应流程更具可操作性,确保在应急状态下能有条不紊进行报告和响应。三是细化实化应急处置措施,结合新冠疫情处置经验,处置措施包括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隔离转运等全方面全流程,确保闭环处理。
七、咨询方式
预案牵头制定科室:县卫生健康委应急办,联系方式:0561-6886087
2017年12月4日县政府办印发实施的《濉溪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濉政办秘〔2017〕182号)同时废止。
《濉溪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
救援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过程
为保障我县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安徽省卫健委《关于印发安徽省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规划(2023-2025)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在深入调研、会商相关部门的基础上,在系统内部反复征求意见、建议,修改完善,草拟了《濉溪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积极与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民政局等多个部门就征求意见稿进行沟通,并通过书面形式征求了各部门意见建议,根据意见对预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濉溪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讨论稿)》。
二、编制目的
指导和规范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与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事件及其可能造成的危害,最大程度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三、主要内容
《预案》由由总则、事件分级、组织机构与职责、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保障措施、医疗卫生救援的公众参与、附 则等7部分组成,明确了事件分级和工作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工作,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淮北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内容,确定了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分工,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建立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发生时间、发生场所等因素,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根据事件发展情况,应对事件的分级适时进行调整。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机构、日常管理机构、医疗卫生救援专家组及医疗卫生救援机构的职责,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突发公共事件现场设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三)规范应急响应与终止
明确了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分级响应原则,响应等级,响应措施,响应调整及终止的情形。一是发生事件时,市、县区政府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及时启动响应,重点区域或重大活动期间发生的事件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二是根据事件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市应急指挥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对事件的分级标准适时进行补充和调整。三是对符合终止条件的事件,由卫健委组织专家分析论证,同级应急指挥机构提出建议,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及时终止应急响应。
四、创新举措
此次预案明确了各有关部门从信息系统、卫生救援队伍等方面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并做好经费、物资、通信、治安、交通等方面的保障,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有序推进。
五、咨询方式
预案牵头制定科室:县卫生健康委应急办,联系方式:0561-6886087
2017年11月27日县政府办印发实施的《濉溪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濉政办秘〔2017〕17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