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答复
社科特邀委员联络组、丁怀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濉溪县城区电动乘用车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县公安局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积极推进电动车专项治理,强化驾驶人安全宣传,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持续向好。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常态化深入城区各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引导学生及学生家长有序过马路、规范停车,减少占用非机动车道,提高学生及学生家长群体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二是开展电动车清理。调度专门警力,配备一辆清拖车辆,配合城管部门开展电动车违停清拖工作,加大城区电动车管理力度,目前已清拖电动车400余辆,帮助摆放电动车5万余辆次。三是强化违法查处。持续加大电动车违法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共处罚逆行、不佩戴安全头盔5.7万起,有效震慑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感谢联络组、丁怀军委员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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