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王峰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来源:濉溪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5-10-29 08:49文字大小:[    ]背景色: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峰同志任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聘期三年);

崔清文同志任县百善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淮北南部次中心管理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聘期三年);

  雪同志挂职任县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挂职期一年)。

免去:

  峰同志的县百善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淮北南部次中心管理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崔清文同志的县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副主任职务。

 

 

       濉溪县人民政府县长:

      2025102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