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王峰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王 峰同志任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聘期三年);
崔清文同志任县百善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淮北南部次中心管理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聘期三年);
赵 雪同志挂职任县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挂职期一年)。
免去:
王 峰同志的县百善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淮北南部次中心管理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崔清文同志的县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副主任职务。
濉溪县人民政府县长: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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