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25号提案书的答复

来源:濉溪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布时间:2025-12-22 16:09文字大小:[    ]背景色:       

 

 

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25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丁桂平委员:

您提出“关于推进濉溪县已建成的街头游园开放使用”的提案,已知悉。经我们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收到您提出关于推进濉溪县已建成街头游园开放使用的提案后,我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召开专项协调会议,开展相关工作落实与情况梳理。

经了解,御溪翡翠城公园由御溪翡翠城小区开发商代建目前,该公园绿化养护工作已移交至园林处进行管理公园已面向公众正常开放。针对公园内公共设施损坏的问题,我们已安排专业维修人员着手进行修复,全力保障市民游园的安全性与舒适性。路灯所已经现状接收,并对现有路灯设施及路灯线路进行修复,现已亮灯正常。同时,我局已安排专人持续跟进公共厕所的移交工作,现未正式移交,待内部设施完善后,将于近期纳入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实施保洁作业,为市民提供便利服务。

通过对御溪翡翠城公园的管理工作梳理,我们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其他公园的管理现状。后续,对于其他已建设完成的公园,我们将严格按照既定流程,加快移交管理工作进度,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建立常态化的管理维护机制,保障公园设施完好、环境整洁,为市民提供优质的休闲活动场所。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濉溪县城市管理局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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