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9号提案书的答复
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9号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牛晓玲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县医院门口路段管控”的提案,已知悉。经我们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我局采取以下措施:
一、多措并举,强化车辆停放管理
联合交警部门开展县医院周边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停放车辆采取“劝离+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在医院门口及周边道路增设禁停标识,施划黄色禁停标线500余米,引导市民规范停车;对长期占用公共车位的“僵尸车”依法拖移3辆,清理违规停放车辆180余辆次。设立道路隔离护栏,将道路分隔成快、慢车道同时,协调医院优化内部停车资源,增设临时停车位,缓解停车压力。目前,医院门前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显著减少,道路通行效率提升约30%。
二、疏堵结合,规范早餐车经营行为
针对早餐车占道经营问题,我局采取“集中整治+定点疏导”的管理模式。分别在早、中、晚时段增派1名执法人员定点值守,对违规占道经营的早餐车进行劝离,累计劝导整改45次;对屡教不改的摊主予以暂扣经营工具处理,有效保障了早高峰道路畅通。
三、长效管理,巩固整治成果
1.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与交警、市场监管、医院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巡查机制,每周开展2次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管理合力。
2.宣传引导。通过发放倡议书、现场宣讲等方式,向市民和摊主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规,累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营造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濉溪县城市管理局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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