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73号提案书的答复

来源:濉溪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布时间:2025-12-22 16:01文字大小:[    ]背景色:       

 

 

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73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周庆九委员:

提出“关于治理浍河路与烈山路交口交通堵塞”的提案,经我们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城管部门联合交通管理部门对浍河路与烈山路交口进行了实地查勘,认定你提出的建议很好,立即联系设计部门对该交叉路口进行了优化设计、施工招标。目前该交叉路口已改造完毕并投入使用。

一、对路口进行了拓宽改造。非机动车道放在了人行道上,实行了“人慢一体”,增加了机动车道。

二、把箱涵西端限高架向东移了10米。去除了10米绿化带,拓宽了东西方向的机动车道,优化了交通标线,增加了直行车辆排队长度。

三、交叉路口的空间改造。利用现状人行道空间,改造为“人慢一体”设置独立的非机动车道及等待区,消除机非冲突点;优化右转弯半径,缩短行人过街距离;重新施划交通标线,更换交通标志杆、标志牌等。改善了以往交通拥堵的状况,提高了居民出行的便利性和安全性,增强了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濉溪县城市管理局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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