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1号提案书的答复
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1号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慧委员:
您提出“关于调整冬季路面洒水时间”的提案,已知悉,经我们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为解决冬季路面洒水对市民出行的影响,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县城管局严格要求玉禾田公司,按照作业标准进行洒水作业,充分考虑冬季气候特点,明确规定当气温低于2度时,停止洒水作业。二是根据每日天气预报,密切关注气温变化,科学合理调整洒水车作业时间、洒水量、频次,尽量将洒水作业安排在白天温度相对较高的时段洒水;同时避免在早晚学生上、下学及市民上下班高峰期时洒水,引导洒水车驾驶员在红绿灯路口停车等待时关闭水阀,最大程度降低因冬季洒水对市民出行的影响,避免路面结冰造成安全隐患。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濉溪县城市管理局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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