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7号提案书的答复
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7号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梁艳委员:
你提出“关于整修改造烈山路(烈山北路-碱河路段)的提案”,已知悉。经我们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濉溪县烈山路(烈山北路-碱河路段),因道路东侧没有建设雨水排放系统,导致雨后路面积水,致使部分路面破损严重,路面坑坑洼洼,裂缝、起伏不平等问题。现已将此路段纳入2025年度城市更新项目进行更新改造,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烈山北路的更新改造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包括道路、排水、路灯等。设计完成后进行项目施工招标,烈山北路整修改造施工指日可待。路灯工程施工验收完毕后由路灯管理所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灯具的正常运行。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濉溪县城市管理局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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