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反馈】关于公开征求《濉溪县地震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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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修改意见 |
采纳情况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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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濉溪县财政局 |
1.附件1濉溪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第10项,建议修改为“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应为县应急管理局,财政局配合工作,对争取到的资金会同县应急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及时分配下达。” 2.附件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六、监测评估组(三)重点任务第5项县财政局指导灾区做好保险理赔和给付,由于财政局无保险职能,建议删除”。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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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单位及公众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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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