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濉溪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濉溪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6-04-30 08:29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制定背景及政策依据

202517日,安徽省办公厅修订印发了《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251号);2025815日,淮北市政府办修订印发了《淮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淮政办秘〔202527号)。目前,我县现行的《濉溪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濉政办秘〔202224号)于2023年修订实施,为使我县适应新时代救灾救助工作要求,同时保证我县《濉溪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与省、市级预案统一衔接,县应急局决定对《濉溪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也重新修订。依据《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淮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淮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

二、制定意义及总体要求

本次预案修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立足濉溪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际,总结历年应对自然灾害的实践经验。通过完善救灾指挥体系、细化工作规程、优化响应条件、明确部门职责,构建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体系,实现灾害发生前精准预警、发生时高效处置、发生后有序救助,最大程度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大局稳定。

三、起草研判过程

20258月开始起草《濉溪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初稿)。

2025926日~1014日向县直有关部门公开征求《濉溪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共反馈意见建议1条,采纳1条。

202616日~2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无反馈意见建议。

20251228日,聘请市应急管理专家库3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濉溪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进行评审,并通过专家论证。

202632日,通过政法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审查。

2026330日,通过县市场局的公平竞争审查。

2026430日,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濉政办秘〔20266号)正式印发实施。

、主要内容

按照省应急管理厅要求的体例,预案正文分总则、组织指挥体系、运行机制、保障措施、附则、附件6部分,主要有5个特点:

一是优化启动标准。将原来响应等级的核心指标(包括因灾死亡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数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倒塌或严重损坏房屋数量等)标准做了调整和完善,降低启动响应条件,提高应对灾害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完善流程图表。一、二、三、四级响应均有清晰直观的启动流程图;还增加了主要环节流程图,可供领导决策指挥使用,相当于决策指挥一张图

三是增加过硬举措。增加了五停措施和五断准备:明确必要时采取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等应对措施,做好断水、断电、断网、断路、断气等极端情况应急准备。这是减少人员伤亡的有力措施。此外,还明确了灾情报告先报后核做法,丰富了八项保障措施。

四是调整组织指挥体系。为与市级预案保持上下对应并减少重复描述,组织指挥体系中有关成员单位组成及职责进行了优化描述。增加了县委社会工作部等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并根据有关单位名称变更情况进行了修订。

五是完善预案架构。新修订《预案》的附则中增加了责任奖惩,增强了预案的完整性。

三、落实举措

一是调整县级指挥体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学习,做到吃准吃透、领会精神实质,真懂会用、明确工作方向和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能,将原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并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执行《濉溪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为组织实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供坚强的支撑,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是修订完善本级预案。根据上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情况,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镇、村(居、社区)的救灾预案,研究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灾害应急响应启动标准,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和适用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完善抢险救援、紧急转移、临时安置等机制或工作规程,提高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能力和综合减灾能力。

三是强化救灾应急准备。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确保一旦发生灾情能及时妥善应对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四、咨询部门和电话

解读单位:濉溪县应急局救灾和物资保障股

解读人:蒋明辉

联系电话:0561-6889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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