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实录】濉溪县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新闻发布会

来源:濉溪县教育局发布时间:2026-08-14 11:07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发布会主题

濉溪县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主办单位

濉溪县教育局

三、新闻发布会时间

2026814日(周五)上午 9:00

四、活动地点

濉溪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五、主持人

局宣教中心负责人   彭先进

六、参加人员

濉溪县教育局党组成员、总督学李想,教育股负责人孟令健、副股长任宇飞,市传媒中心,县融媒体中心,濉溪新闻网的记者朋友。

七、新闻发布会议程

(一)介绍来宾

主持人:市传媒中心,县融媒体中心,濉溪新闻网的记者朋友们,大家好!我是濉溪县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韩梅,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濉溪县教育局党组成员、总督学李想,县教育局党组成员、系统党委副书记张东岳,教育股负责人孟令健、副股长任宇飞参加濉溪县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发布会,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二)下面,请县教育局党组成员、总督学李想同志介绍濉溪县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总体情况和要求?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总督学李想:

为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淮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根据实际情况,

1、今年濉溪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计划招生初中15116人(其中民办:1735人),小学10603人(其中民办:4240人)

招生报名时间:815818日进行网上报名819日进行线下报名820821日核查报名材料。

2、报名方式:

适龄儿童少年要在其法定监护人的带领下,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电脑端)或皖事通(手机端)登录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佐证资料并选报志愿学校,经审核同意后,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

3、总体要求: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向所属镇(园区)政府或县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要切实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要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学校实行免试、划片、就近招生入学原则,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录取学生;不得招收特长生;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严禁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三)合理划定学校招生范围。城区、开发区公办学校由县教育局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统筹划定学区,下达招生计划,其他中心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划定辖区内学校招生范围。城区、开发区民办学校在城区、开发区范围内招生;其他民办学校原则上在本镇辖区范围内招生,各学校制定招生简章及宣传材料要经县教育局审查通过后方可对外发布。寄宿制学校要保障留守儿童住宿需求,落实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有关政策。要自觉维护招生政策严肃性,认真落实招生计划,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不得扰乱招生秩序。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分、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招生入学咨询及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

(四)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民办学校一律通过县教育局规定的网络系统报名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或推迟招生。要严格按照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规定范围内招生。继续举办的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凡符合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可根据家长和学生意愿选择直升的方式升入本校七年级就读,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由县教育局通过统一系统实施电脑摇号入学。在摇号随机录取过程中将引入公证机构参与,由纪检监察机关及家长代表等全程监督。随机摇号录取结果由县教育局负责公布,未被录取的,可回原对应的学区公办学校报名。停止招生的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中凡符合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严格按规定控制班额,小学、初中班额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按国家规定消除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大校额。

(五)规范报名入学信息采集。各学校要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等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通过大数据查询或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严格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实行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

(六)全面落实阳光分班要求。起始年级全面落实“阳光分班”要求,严格执行“五坚持三严禁”准则。坚持全面覆盖,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除仅有一个班级的以外,均应采取阳光分班。坚持均衡配置,力求每个班级师资配备合理均衡、学生总数基本一致、男女生比例大体相当。坚持阳光公开,做到方案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随机生成,可采用先随机确定学生,后由学校均衡组建的教师团队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班级。坚持班级稳定,分班结束后,学生不得随意调整班级,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的,学校需制定调整方案并上报县教育局同意。对分班后到校登记报到的学生,也要严格按照“阳光分班”的要求均衡分配到班,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存。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入学考试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以及其他形式的特殊班级,严禁将竞赛成绩、证书证明作为编班依据。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严禁以各类名义收取选班费等。

(七)严格学籍管理。各学校要严格学籍管理,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入学后,学校须202697日前为其注册学籍。新生入学后,学校采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不允许挂靠学籍;不得招收人籍分离的借读生和无学籍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入学的学生。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八)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各学校的收费必须按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教育局核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执行,不得自立名目另行收费,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借读费。享受义务教育保障资金的民办学校,应在收取学费时按照义保资金等额减免学费。对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收费时按购买标准减免学生学费。

(九)落实招生预警工作机制。2024年起,我县已建立招生预警工作机制,各学校要积极对接镇(园区)政府,形成合力,加强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数据的分析研判。可根据辖区热点学校学位紧张程度,启动并发布招生预警,明确招生预警学校,并科学制定学位供给保障方案。学位短缺的学校可结合实际采取校内挖潜扩容、借址办学、改扩建等方式,解决学位供给问题,并依法依规保障新增学位达到办学条件要求。

三、请问招生对象和报名程序是如何制定的?

县教育局教育股负责人孟令健:

(一)招生对象

1、小学阶段:截至2026831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房产有效证明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通过网上报名。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61231日须年满6周岁,不得超班额招收不足龄学生,对于放宽年龄招收的,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张榜公布。

2.初中阶段:六年级全体毕业生。

(二)招生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可在户籍所在地或房产(房产是指完全房产,不包含分割房产)所在地的学区学校报名严格落实学区学位制度,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房屋所有权人在一个就学周期内不得发生变更,同一套住宅在一个学段内(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只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住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

2.原房产在学区内、尚未安置的拆迁户且在本县无其他房产,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原有房卡、房产信息档案等原始证明材料,在原房产所在学区学校报名;已经安置的,在安置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3.出生申报落户在集体户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本县有固定房产的,到房产所在地学区学校报名;法定监护人本县无固定房产的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报名。

4.已入住新购房屋但暂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需提供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正式销售发票或银行提供的按揭贷款证明材料。因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房产证的,应提供濉溪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出具的抵押证明材料及房产信息档案材料。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淮政〔202517号),在20251231日前备案的购房合同,可享受与现房同等入学待遇。

5.人为挂户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其法定监护人原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报名。无法确定适龄儿童少年实际住所的,以法定监护人户口、房卡(房屋产权、土地使用证等有效证件)地址为准,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6.对出生申报并随其父母一同(或单独)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即就学者户口无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且父母在本县无房产(提供证明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信息为准)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可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房产所在地入学。

7.居住公房未参加房改、集资建房和自建住房未能办理房产证且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双方在本县无其他住房(以濉溪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信息为准),可在居住地所在学区报名。

8.在本县无固定房产的孤儿按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三)报名流程

1.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电脑端)或皖事通(手机端)上的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并选报志愿学校。如线上报名不成功,其法定监护人也可在学校公示的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学校进行线下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包括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有效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2.学校对线上报名材料,在网上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对需补充报名材料的要及时告知;对线下报名材料,要会同辖区派出所、不动产登记部门核查户籍和房产的真实性,采取入户调查,社区核查等多种形式,一人一档,逐一核对相关报名材料。报名结束后由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3.县教育局将对各学校新生的招生情况进行抽查比对。各学校要将所有学生的入学材料复印存档,作为学生的纸质档案材料。

4.各学校公示入学名单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记者提问环节】:

一、请问特殊群体适龄儿童少年是如何入学报名的?

县教育局教育股副股长任宇飞:

(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学校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相关要求,需要符合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

无固定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本人的身份证、居住证(县外)、务工单位证明、租房证明、户口簿等相关有效材料,在网上向相关学校提出入学申请,若报名适龄儿童少年数少于本校学位余额,由学校全部接收;若报名适龄儿童少年数超过本校学位余额,将引入公证机构参与,在纪检监察机关及家长代表等全程监督下,通过摇号方式确认接收对象并予以公示。未被摇号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在其他公办学校就读。根据我县公办学校的布局和生源状况,2026年秋季学期,濉溪县第一实验学校、新城实验学校、城关中心学校第一小学,在完成学区内招生入学后,如有空余学位,经县教育局审批后可以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经审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结果,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残疾儿童少年

1.具有本县户籍,经县级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认定,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残疾儿童少年,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残疾证、户口簿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报名登记。

2.招生入学前,各学校要与镇(园区)民政部门积极沟通,做好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人数摸排统计工作,广泛动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按照一人一案的政策落实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建立学籍档案。

3.推进残疾儿童少年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普通学校不得拒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重度残疾儿童由濉溪县特殊教育学校接收。对无法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上门服务,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积极宣传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因贫、因残失学辍学。

(三)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无住房的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入学,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及家庭成员的有效低保证明、无房产证明,在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学校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安排入学。

(四)其他特殊情况适龄儿童少年

1.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按照《淮北市教育局 淮北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关于印发〈淮北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淮教〔201999号)执行,并予以公示。

2.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执行,功模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关于优化功模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淮公政治〔202491号)执行,并予以公示。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执行,并予以公示。

4.其他符合上级政策要求照顾入学的,按照政策执行,并予以公示。

二、请介绍一下,转学工作如何安排的?

县教育局教育股负责人:孟令健:

(一)毕业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二)新学期开学后的前两周,各学校在学校门口公示栏公示学校空余学位,并办理转学登记。

(三)原则上非毕业年级学生转学需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转学学生的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地址一致(简称两个一致,房产是指完全房产,不包含分割房产)。无固定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本人的身份证、居住证(县外)、户口簿等相关有效材料,按照转学工作安排,向相关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如没有空余学位则不接收转学;如转入人数超出空余学位,采取摇号的方式确定转学学生名单。具体转学学校与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学校一致。

另外,濉溪县2026年城区、开发区公办学校学区划分和招生计划等,请登录濉溪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查看文件通知;

还有其他不明白的事宜,可以拨打招生咨询电话:0561-60702710561-6076016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会到此结束。下次再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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