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议案第3号

来源:濉溪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发布时间:2019-06-17 13:39文字大小:[    ]背景色:       

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议案第3号

案 由:关于高标准做好村庄布点规划修编,统筹谋划乡村发展的议案

代表姓名(10人):方立君、谢友勇、孙浩、李健、杨文学、李岩、吴飞、李金军、郑思海、许明英

案 据:我县虽然于2012年编制了村庄布点规划,但是近几年在这方面的工作成效不明显,规划管理粗放、规划落实不到位、与村情民意结合不紧密;一些村庄规模小,居住零散,基础设施不配套,公共资源闲置浪费现象突出;另外,随着我县境内一些重大项目设施落地,如高铁、高速公路、压煤村庄搬迁等,也将对原有的村庄布点规划提出新的要求。

方 案:建议县人民政府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指导下,认真分析研判我县人口流动和村庄集聚的趋势,统筹考虑,认真谋划,高标准做好我县村庄布点规划修编工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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