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督查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濉溪县督查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0.79 |
0.29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0.79 |
0.29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 |
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 |
0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濉溪县督查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79万元,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完成预算的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严格控制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濉溪县督查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9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持平,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 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59万元,下降67%。下降的原因是按照规定严格控制支出。2018年濉溪县督查室国内接待共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4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外地客商投资洽谈、接待上级和督查工作等公务往来支出等。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濉溪县公务接待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持平,本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018年底,濉溪县督查室公车保有量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