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通报

来源:濉溪县委督查考核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12-29 14:09文字大小:[    ]背景色:       

濉溪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

办理情况通报

孙  进

2020年11月

主席、各位副主席、秘书长,各位常委,同志们:

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会议通报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一、委员提案提出和交办情况

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以来,政协各界别及全体政协委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坦陈己见,提出了许多积极中肯、颇有见地的提案,经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审查,交由县委县政府办理的提案共161件。按类别分:工业经济发展方面14件,城乡建设管理方面56件,农业农村发展方面23件,教科文卫体方面54件,其他方面14件。这些提案内容涉及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真实反映了全县人民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体现了政协委员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对县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这些提案后,县政府立即安排县委(县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逐件梳理归类,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制定交办方案。对县政协主席会议确定的重点提案,及时呈送县委书记、副书记和县政府县长、副县长批示。4月8日,县政府与县政协联合召开县直40家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对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上,孙进副县长和李家龙副主席对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办理要求。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刘铁主席和各位副主席像往年一样,给予了大力支持,先后对重点提案开展了督查,对提案办理进行了视察,并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有效推动了提案工作高质量办理。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在提案的整理、审查、交办、督办中也做了大量有针对性的工作。

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161件提案先后完成了答复,已收到的办复征求意见满意或基本满意率达到100%。从办理结果看,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86件,占提案总数的53.4%;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75件,占提案总数的46.6%,办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发展方面的提案落实较好。第1号、3号、4号、5号、9号、11号、15号、42号、124号、135号、145号等14件提案,是关于实体经济、项目建设、产业集群及园区建设等方面的提案。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正确研判,科学应对,精准施策,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工作,主要经济指标回升向好。

一是工业经济方面。1-10月份,292家规模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增长3.3%,较前三季度、上半年分别快1.0、3.2和8.9个百分点,较全市快1个百分点,居全市第二位(不含市高新区,下同);技改投资增长6.9%,较前三季度提高8.5个百分点,实现由负转正。

二是固定资产投资方面。1-10月份增长4.1%,较全市低2.2个百分点,较上半年、一季度快1.7和26.5个百分点;房地产完成投资50.5亿元,增长37.7%,居全市第一位。

三是财政收支方面。1-10月份完成财政收入33.3亿元,下降7.7%,降幅较前三季度、上半年收窄4.7和11.4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17.9亿元,下降0.6%,较前三季度收窄5.1个百分点;财政支出52.8亿元,下降10.7%。

四是招商引资方面。1-9月份,全县新增在谈项目94个,涉及投资额238.06亿元;新签约项目38个,涉及投资金额79.07亿元;新开工项目31个,涉及投资金额76.83亿元。1-9月份,利用省外资金104.26亿元,同比增长10.46%,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60亿元)的65.16%;全县实际利用外资15606万美元,同比上升27.7%,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1.27亿美元)的122.5%。哈尔滨东盛铝基新材料、家园铝业等一批投资强度大、带动能力强的优质项目成功签约。

五是重点项目建设方面。1-10月份,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78.2亿元,占年度计划的92.5%,超序时进度9.2个百分点,新开工项目80个,开工率96.3%;竣工项目40个,竣工率80%。其中,省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19.7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17.9%,市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49.7亿元,占年度计划111.8%,投资完成率、开工率、竣工率居全市前列。预计全年完成投资21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0%。

(二)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提案成效显著。第13号、18号、30号、35号、44号、64号、90号、133号、136号、161号等56件提案,是关于县城建设管理、道路交通安全、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提案。今年以来,县政府紧紧围绕打造宜居生态城市,加大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一是加快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续建的沱河西路污水泵站及管线工程、虎山路人行道改造工程、河西区规划四路建设工程已竣工验收,东一地块雨污分流工程已基本完工,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竣工,正在试运营。城区雨污分流完善及城西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于5月份开工,正在分多个工作面加快推进,其中浍河路顶管完成、淮海路东西侧雨水管网清淤完成、东侧污水管网清淤完成、虎山路正在开挖段污水管网施工、城西沟西支流350米抽水清淤完成。

二是强力推进南部次中心建设。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中南建筑中标实施的南部次中心起步区基础设施PPP项目总投资26.297亿元,包括28个子项目,今年内计划建设“六横四纵”10条道路。雁鸣大道西段及综合管廊现已完成雨污管网及南半幅3.3公里路基施工和部分路面沥青摊铺,综合管廊工程完成1800米;龙腾路、青沟路、振兴路、经一路、纬四路、纬八路等6条道路正在施工雨污管线和路基及水稳层;青阳路、纬三路、纬七路等3条道路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全长3.9公里的雁鸣大道东段工程正在进行雁鸣湖大桥桩基施工。截至目前,基础设施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2.9亿元。配套项目加快启动。南部次中心计划实施的配套服务项目包括九年制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县医院南院区、濉溪中学南校区、县公安局、县委党校、科创大厦、农产品交易展示中心等8个子项目,估算总投资28.4亿元,主要采取EPC捆绑土地开发模式分批次招标建设,年内分批启动,2年内建设完成。目前,拟捆绑出让地块已全部锁定,九年制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已获专项债批复2.75亿元)、县医院南院区(已获专项债批复5亿元)已经开工,濉溪中学南校区、县委党校、县公安局正在进行规划设计,科创大厦、农产品交易展示中心已启动设计招标。

三是积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围绕疫情防控,开展“春季攻坚战”、集中攻坚、双进绿化行动。截至11月中旬,全县绿化植树20060亩,全县沟塘清淤疏浚990口,清理乱搭乱建3130户,清理废弃广告牌3260个,清理残垣断壁3230处,清理农村生活垃圾107120吨;持续实施户改厕项目,任务已超额完成(任务14600户,完成15908户),已验收12290户。

(三)农业农村等方面的提案积极落实。第2号、6号、22号、36号、89号、115号、119号、154号等23件提案,是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农业产业化、现代生态农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提案。我县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一是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实施“158”行动计划,濉溪县“专用小麦”进入省“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示范创建名单,百善现代农业产业园进入省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名单。19家农产品加工企业获评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谋划农业发展项目28个,涉及资金12.6亿元。培育“三品一标”产品14个,累计完成区块链技术应用1个。

二是持续推进农田水利建设。怀洪新河洼地治理项目累计完成投资8600万元,完成工程总投资98%,年度累计完成投资7000万元。五座沟口新建涵闸主体全部完工,完成11座桥梁桥梁板吊装,三条大沟治理孟沟上段完成治理22.7km。灾后水毁项目(朱寨沟闸重建工程),2020年6月8日进行完工验收,目前该工程己移交刘桥镇政府投入使用。孟沟中下游段完成治理约7km。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2个,已全部完工。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7个,计划建设高标农田10万亩,项目财政总投资为1.5亿元。目前项目已全部开工,计划年底完成工程量的80%。

三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紧盯318户1016人剩余贫困人口脱贫目标任务,以“抗补促推”专项行动为抓手,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九大工程,确保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今年全县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87亿元,已拨付94.29%;88个已批复产业扶贫项目全面完工;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3514.5万元,带动954户贫困户、边缘户发展产业。实施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贫困户8373户,覆盖率93%;5635户自种自养贫困户稳定发展并保持达标水平以上;建成扶贫园区22个,带动贫困户5771户;整改贫困户、边缘户危房264户。全面完成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及省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

(四)教科文卫体方面的提案得到有效落实。第31号、33号、39号、66号、73号、98号、99号、101号、114号、146号、159号等54件提案,是关于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关注青少年教育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的提案。

一是强化社会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累计12214户25140人,发放低保补助资金10460.66万元。累计为4376人特困供养对象发放补助金3824.57万元。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883人次,救助金199.475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40352人次,补助金842.11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82679人次,补助金463.11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补偿49715人次,补偿金额1384.3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中新农合参合96.09万人,累计支付资金4.66亿元;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补偿21389人次,补偿金额4246.4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累计发放养老金1.62亿元。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351”和“180”工程分别补偿资金48.44万元和331万元。

二是加大民生投入。扎实推进31项民生工程建设,全年计划投入资金17.35亿元。截至10月底,已累计拨付各类资金15.96亿元,占全年投入计划的91.99%,资金均按序时进度拨付,拨付率100%。全面提升义务教育保障能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校舍维修改造完成75个,完成投资2165万,完工率100%;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新建、改扩建幼儿园5所。全县设立3252个核验点,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是提高教育发展水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2020年招聘新任教师42名。继续落实《濉溪县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实施方案》。制定印发了《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意见》,落实《濉溪县乡村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和《濉溪县乡村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指导意见》。重视家校共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推进学生良好习惯养成。扎实落实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开展了对全县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督查,切实提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四是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与淮北师范大学合作,谋划我县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新思路,完成了《濉溪县“十四五 ”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研究》课题。依托隋唐运河柳孜段,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大运河文化旅游带。开发淮海战役红色文化资源,将文昌宫、小李家、双堆集旅游景点串珠成线。整合打造成两条精品旅游线路:乾隆湖→老城石板街→临涣古城→小李庄总前委旧址→双堆集烈士陵园;乾隆湖→老城石板街→隋唐大运河遗址博物馆→临涣古城→铁佛古城汉墓。深入推进柳孜文化园申报国家4A级景区,积极准备全省旅游百佳品牌及四级联建申报工作。

三、委员提案办理主要做法

县政府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把办理委员提案与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同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完善办理机制,规范办理程序。主要有以下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落实办理责任。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提案办理质量和效果的双提升工作,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亲自抓部署、抓落实,主动参与办理工作。县政府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调度重点提案办理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推动部分提案快速落实。县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交办会议,要求各承办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协调,自觉接受督查督办,按规定时限完成办理任务。各位副县长积极关注分管部门承办的提案和重点提案,主动协调处理办理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办理工作顺利推进。承办单位负责同志直接协调办理委员提案,成立专门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邀请政协委员调研座谈,当面听取意见,着力解决问题。县文旅体局、县教育局等承办量大的单位,召开各种会议,研究办理方案,明确办理时限,落实办理责任。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办理单位,以按期办结率、面商率、满意率三个100%为目标,对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县公安局、县交通局等办理单位,进一步明确内部办理工作流程,确保件件有专人办理、事事有专人落实。

(二)密切沟通协作,推动提案落实。多数承办单位做到办前联系、办中见面、办后回访,将全方位、多层次、多样化的沟通作为办好提案的重要环节。针对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提案,主办单位认真负起牵头责任,与协办单位共同开展调研;协办单位积极参与,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委等单位及时向牵头单位提供意见,保证委员提案答复及时准确。

(三)加强督查督办,提高办理水平。县政府和各承办单位把加强督促检查作为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的重要手段,保证了办理工作顺利进行。一是集中督办。县委督查考核办联合县政协提案委对承办单位进行集中督查调度,各位副县长召开督办协调会,针对承办单位办理中遇到的困难,积极进行解决,保证了办理质量。二是重点督办。针对县政协主席会议确定的重点提案和往年提案,县政府采取多种方式重点督办。由县委督查考核办牵头,或直接到承办单位了解办理情况,或陪同各位县领导督查重点提案办理情况,或电话联系提案人,了解其对提案办理情况的意见。三是严格把关。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规范化加强指导,对不规范的答复件退回重新办理,提高答复件质量。对未能征求委员意见或未提供征求意见表的,拒收答复件,以此提高沟通交流见面率。四是严格考核。县政府把提案办理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加大了考核力度。各承办单位也加大了对各承办科室考核管理力度,有效保证了办理工作的落实。

主席、各位副主席、秘书长,各位常委,同志们,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县政协的工作要求相比,与政协委员们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客观因素的影响,部分提案落实进度受到影响。个别单位由于机构调整、人员变动,还存在业务不熟、答复件不够规范的现象,影响相关提案的办理进度和质量。对此,县政府高度重视,将积极开展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督促各承办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办理好每一件政协委员提案,以政协委员提案高质量办理为抓手助力濉溪高质量发展。

附件: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161件委员提案办理简况

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简况

(161件)

关于加快推进“新庄菊花特色小镇”项目建设的提案(1号):一是继续完善资金扶持机制。为规模种植大户提供资金贷款扶持。县财政不断增加财政资金向农业的投入,每年列支专项资金用于菊花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示范、推广等工作。二是建立多元投资机制。把争取国家支持、政策扶持、项目支持、信贷支持、农民投资和企业投资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加大菊花小镇项目的投入力度。三是建立社会共帮机制。菊花小镇项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特别是利用设施农业发展菊花涉及到土地调整、基础设施配套、基地的规范建造等,因此,农业、电力、科技、土地等相关部门要在设施、机械、技术、信息等方面共同协助,群策群力,形成合力,促进菊花小镇项目更快发展。(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的提案(2号):一是坚持政策扶持,在投入上再加大。继续完善资金扶持机制,为规模种植大户提供资金贷款扶持。二是坚持示范带动,在规模上再突破。实施大规模生产,形成地域优势和规模优势,依靠规模占领市场。三是坚持拓宽渠道,在流通上再顺畅。培育销售经纪人队伍,培养营销大户,拓展外销市场。抓好批发市场建设,创造良好的农产品交易流通平台,保证农产品货畅其流。四是坚持品牌战略,在质量上再提升。加快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步伐,以绿色食品、生态农业、精品名牌为努力方向,实施农产品精品名牌战略。(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规划建设大型商贸物流和仓储配送中心的提案(3号):结合我县实际,《濉溪县商业网点规划(2017-2030年)》中对我县商贸物流做了详细规划布局。濉溪县委、县政府已在县经济开发区濉溪县欣诚五交化有限公司厂区西,顺延白杨路规划1400亩用地,由濉溪县建设投资集团利用国家专项债建设一座集会展、物流、电商运营中心、平台经济区为一体的商业经济中心。目前正在办理前期手续中。(承办单位:县商务局)

关于快速盘活县经济开发区土地资源的提案(4号):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加快处置“僵尸企业”,盘活土地资源,结合濉溪经济开发区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南湖度假村项目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拟签署收储协议,淮北天悦工贸、天润祥物流(恒泰工贸)评估评审已结束,东邦科技已签约三方租赁协议,新企业已入住,凯强力项目已签约工程款清还协议,可引入新企业入住。综上所述,可盘活土地资源500亩左右。(承办单位:县经济开发区)

关于借助“云大物移智”发展,助力濉溪经济提质增效的提案(5号):根据省政府出台的数字经济发展文件,我县抢抓机遇、顺势而为,加快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在路径上,企业实现网络化智能化,首先要数字化,坚持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坚持发展智能制造产业和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并重,以建设数据驱动的制造体系为重点,分行业、分区域、分企业加大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力度,实现人工转机械、机械转自动、单台转成套、数字转智能。在方法上,从“点、线、面”布局智能制造,大力发展机器人、智能化基础制造装备、智能成套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大力实施智能制造示范工程,开展智能制造诊断和培训,分行业、分产业链推进智能制造。(承办单位:县经信局)

关于加快产业融合,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6号):按照“124”现代农业发展布局,建设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推进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示范园)以及百善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支持百善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争创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实验示范区,五铺现代农业科普示范区争创国家级农业科技示范区。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培育农产品加工强县(区)、强园、强企,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质量,力争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增长7%以上。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打造面向长三角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目的地,实现接待人数100万人次、营业收入3亿元。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打通农产品进城“最后一公里”。培育农村产品上行超千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2家以上,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达7亿元。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县工作,做好资源整合,完善返乡创业体制机制,完成2个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建设,打造良好创业环境。(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减税降费工作的提案(7号):针对我县减税降费工作存在的问题,濉溪县税务局以“六加强”保障减税降费工作落实落地,减轻企业负担。一是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有效解决财政增收和收支矛盾。二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强化政策全面落实。三是加强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形成全覆盖网络。四是加强跟踪督查,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五是加强组织领导,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六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减税降费长效机制。(承办单位:县税务局)

关于抢抓机遇,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提案(8号):我县围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农村脱贫攻坚工作,按照补短板、强弱项的思路,制定完成、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规划,创新乡村振兴思路举措,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一是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二是全面补齐“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三是切实保障重要农产品生产;四是大力发展乡村富民产业;五是推深做实农村重点领域改革;六是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招商引资”提升为“招商引税”的提案(9号):一是制定招商培训计划。每年招商人员全面培训上下半年各1次,专题业务培训每年3-5次。通过提高招商人员素质,为引进高质量项目奠定基础。二是出台《濉溪县招商引资项目管理意见》《濉溪县招商引资重大项目一事一议实施办法》《濉溪县投资项目准入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在项目流程化管理的过程中融入项目质量考评,择优准入。三是对高质量项目进行奖励。在年度招商大会中,对建设速度快的项目、工业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制造企业、优秀制造企业和优质成长型制造企业进行奖励。同时对税收贡献高的企业高管奖励个人所得税。(承办单位:县商务局)

关于开展耕地质量限制因子普查的提案(10号):一是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促进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通过技术推广,全县主要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5%以上。二是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委托安徽农业大学正在实施。三是开展耕土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根据各项调查数据、查阅相关资料,将全县耕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三类。四是进行有机肥补贴试点。2019年招标采购商品有机肥1040吨,补贴于17个示范点,通过示范带动,起到了减少化肥使用量、改善土壤结构的效果。(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科学利用采煤沉陷区资源,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提案(11号):现有采煤沉陷区大多采用“以租代征”的方式租用农民土地,虽然已经塌陷形成水面,但土地性质未能及时转换,依然是耕地,不利于实施综合治理。针对这种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借助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将上述数据成果上图入库,现正在国家、省级核查中。二是综合利用塌陷区大水面,建立漂浮式光伏电站230MW,年发电量10亿千瓦时,产值近2.5亿元,税收3000多万。失地农民亩均增收450元。三是加快乾隆湖生态修复,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亿多元,复垦建设用地1200亩,中央资金项目已通过验收。四是正在实施凤栖湖生态修复工程,探讨失地农民集中安置和生态修复相结合的模式,正在实施的百善矿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探讨生态修复与大运河柳孜遗址文化旅游相结合的模式。(承办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加快我县优质小麦产业发展的提案(12号):制定《濉溪县优质小麦生产基地建设方案》,成立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的优质小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的指导工作。成立以县农水局局长为组长的项目实施小组和以县农技中心、相关镇农林技术服务中心参加的技术指导组,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加快“两站双城”建设的提案(13号):一是南部次中心工作推进情况。先后编制完成《淮北南部次中心战略规划》《淮北南部次中心总体城市设计》《淮北南部次中心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淮北南部次中心道路竖向、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燃气、通信、管线综合等13项市政专项规划,为南部次中心项目设计和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指导依据。南部次中心年内计划实施“六横四纵”10条道路及青沟公园、九年制学校、县委党校、职业高中、新城医院和示范高中等6个配套服务项目。二是“两铁两站”推进情况。目前淮宿蚌城际铁路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项目土地预审、规划选址、项目环评以及社会风险评估已完成,可研报告文本已报送至国家铁路集团待批复;淮宿阜城际铁路项目国家不参与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为省级政府,项目的可研和初步设计审查需委托国家铁路集团进行。项目的社会稳定分析已经完成,可研文本2020年4月14日已经通过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初步预审,6月10日至12日,省发改委组织相关单位对项目可行性报告进行审查,2020年8月10日至12日,通过中国铁路集团总公司组织的可研评审,目前设计单位正在按照审查意见完善项目可研报告文本。(承办单位:县发改委、县住建局)

关于加快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提案(14号):一是进一步开展电商技能培训。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电商经营氛围。三是开展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四是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商发展政策支持体系。五是进一步提升“五体系”质效。六是加快推进新经济产业园二期建设。建成集创业孵化、科技、商贸、物流、跨境等为一体的综合园区。(承办单位:县商务局)

关于加快我县电商产业发展的提案(15号):县商务局组织业务人员认真学习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完善电商产业发展措施,加快推进实施。一是强力推进,电商产业发展进入快跑阶段。二是培育主体,电商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三是完善政策,电商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四是强补短板,加快完善物流配送服务体系。五是引培结合,提升电商人才培育质量。六是培育品牌,打造濉溪电商产品名片。七是发展数据经济,助力县域经济发展。八是广泛宣传,培育电子商务示范典型。(承办单位:县商务局)

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劳资双方信用体系建设的提案(16号):一是开展各类招聘会,积极提供就业岗位。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招聘会,春风行动期间,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为求职应聘人员提供平台。二是强化技能培训,提升创业能力。建立1个县级创业服务指导中心,12个创业服务指导站,形成以县创业服务指导中心为主体,镇指导站为分支的创业服务体系。三是增强企业经营法律意识,促进行业规范用工。营造企业合法合规开展业务的氛围, 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信用淮北”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共享和双公示,及时报送相关数据,公示各行各业承诺书,加大数据报送的时效性,提升数据质量和数量。(承办单位:县发改委、县人社局)

关于加强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提案(17号):为进一步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制定了《濉溪县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加强推进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市信用办建立的“信用淮北”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共享和双公示,各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加强平时调度通报,加大数据报送工作力度,实现了与县政府之间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增强诚信意识,通过宣传诚信文化建设,引导干部职工树立诚信为本、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培养干部职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敬业奉献”的优秀品质。号召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树立“重信用、讲信用、守信用”的良好社会风尚,提高全县人民的诚信道德素质。(承办单位:县发改委)

关于规划建设淮北高铁南站公交客运交通枢纽总站的提案(18号):经多方调研论证,拟规划建设淮宿蚌高速铁路淮北南站枢纽,该项目位于拟建高铁淮北南站广场对面,占地约160亩,估算投资约3亿元,拟建项目集城市公共交通、长途客运、出租车及社会车辆于一体,并与淮宿蚌高速铁路淮北南站无缝接驳的交通枢纽换乘中心,枢纽内配建停车场、商服等公区服务设施。项目建成后,将以高效率、大容量、无缝接驳、以人为本的特点,构建和谐交通、效益交通,完善城市功能,同时可将现有淮北公交站和汽车站退城置换,释放城区发展空间。后因高铁线路规划调整,高铁站选址变更,高铁南站改为高铁西站。县交通运输局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高铁线路规划的调整工作,谋划高铁西站客运交通枢纽总体规划,相关方案目前正在研究阶段,县交通运输局将积极跟进,力争项目早日立项实施。(承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发区内企业到县行政服务大厅办事停车收费给予优惠的提案(19号):濉溪政务服务大厅为县人民政府租赁鼎元集团有限公司天之和风雅苑建筑,车辆管理属鼎元集团进行管理。关于开发区企业到县政务服务大厅办事停车收费优惠的建议,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与鼎元集团进行了多次协调,并制定了专门优惠措施。开发区所有企业由主管部门证明后,到局机关办公室领取车辆通行证即可免费通行。(承办单位: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关于我县工业园区内高压线路重新调整布局的提案(20号):经核实,濉溪县工业园内强电廊道均经过规划,且架设时开发区管委会已认可,具体10kV线路为:海棠南路103、女贞路107、玉兰西路109、海棠北路104、龙泉路106、玉兰大道110、淮海国际113、国槐路114、开发区122等。目前,线路均在廊道内正常运行。(承办单位:县供电公司)

关于吸引优秀青年回乡发展的提案(21号):一是创业担保贷款优惠政策。在濉溪县境内创业并经县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原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各类人员,均可按规定申请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二是创业场地优惠政策。全县依托工业集中区新建和利用废旧学校、厂房、闲置的办公场所等改建一批创业园。返乡青年创办企业可以入驻创业园,三年内享受房租减免优惠政策,第一年房租费全免,第二年、第三年房租费减半。三是创业培训优惠政策。免费为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返乡青年和各类劳动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在每年组织的素质提升培训中给予返乡青年一定的名额,免费赴高校进行素质提升培训,以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四是创业奖励政策。每年按照小老板企业规模、发展前景、职工工资水平、带动贫困劳动者就业人数等从返乡创业企业中评选出60名创业明星,各给予2万元表彰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承办单位:县人社局)

关于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提案(22号):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2013年以来,凡获得市级认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财政奖励4000元资金,凡获得省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省级财政奖励3万元至5万元不等。据不完全统计,至目前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共获得奖补资金1000万元左右。二是完善服务网络,把握关键环节。设立了县土地流转(托管)交易服务中心、乡镇土地流转(托管)服务中心、村级服务站,形成了县、乡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托管)服务网络。积极完善托流转制度,全面加强土地托流转工作的规范管理。三是加强农业人才培养。加强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农业创业培训和农业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通过培训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科学种田本领和生产经营能力。四是开展科技对接服务。鼓励农技人员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对接,建立长期协作服务关系,实现“一社(企)一顾问”,促进农业科技供需对接和成果转化。五是加强农产品营销服务。组织开展农产品生产单位(基地)和经销、加工、消费单位对接活动,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时销售、采购农产品,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有效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提案(23号):一是增强队伍力量,锻造高素质调解队伍。针对调解队伍人员少、专业化程度较低的问题,吸纳提案中的建议,开辟退役军人专项岗位,吸收96名退役军人,推行分层级定制菜单培训模式。镇(园区)组织各村(居)调委会主任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每年不低于1次,调解骨干、调解能手等参加市、县培训每年不低于1次,专职人民调解员上岗前参加初任培训。二是强化经费保障,将有限经费用在关键点上。现行标准为口头调解案件并登记在册的每案补贴10元,书面调解案件材料齐全、文书制作规范的每案已提升至100-300元,2019年全县人民调解案件补贴8.62万元。三是创新工作模式,开创调解工作新局面。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决策部署,开展《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排查走访和主题宣讲相结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宣传普及工作,引导人们以合法理性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纠纷、维护合法权益。(承办单位:县司法局)

关于进一步调整县镇财政分配体制的提案(24号):为切实保障各镇人员工资、基本运转、基本民生等重要支出的需要,结合我省其他县市经验做法,我县准备对县镇财政体制重新调整,目前正在进行前期调研,数字测算,制定方案,征求意见,预计今年底前进入实施。(承办单位:县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提升法院强制执行社会效果的提案(25号):一是坚持党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绝对领导。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始终把执行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县法院党组定期听取执行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从人、财、物等方面,向执行工作一线倾斜,保障执行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加强执行联动,增强执行威慑。整合信用公示平台资源,以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和人民法院案件库等为依托,共享公安、市场监督、银行等单位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完整地呈现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信用情况,方便各类主体查询,便于各类主体选择交易对象,对失信行为,加大惩戒力度。三是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手段的作用。近年来,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已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特别是网络查控技术,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的效率和水平,改变了传统的“登门临柜”的查人找物办案模式,使执行人员坐在办公桌前,轻点鼠标,就能达到查询、控制、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效果。(承办单位:县法院)

关于加快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提案(26号):按照《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县司法局积极协调各镇(开发区),加大和法律服务机构的对接,认真遴选法律顾问人选,截至目前,我县12个镇(开发区)已全部建立“一村一顾问”微信群,群成员主要有村居法律顾问、司法所所长、村居两委成员等组成。定期在群里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及时了解村民的法律需求,积极化解村民法律困惑,不断增强村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全县3家律所的36名执业律师、10家基层法律服务所的14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机构的2名律师,分别与全县213个行政村(社区)进行洽谈、配置、对接。下一步将举行法律顾问签约仪式,安排村(社区)与法律顾问签订法律服务合同,从九月份至十二月底,免费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承办单位:县司法局)

关于加强全县司法信息化建设的提案(27号):根据《司法部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县司法局大力推广和应用新的信息化技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体系,目前辖区内12个乡镇司法所已实现互联互通。一是基层基础保障不断加强。加强局机关局域网升级建设, 为12个司法所配备了计算机、扫描仪、彩色打印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建设濉溪县司法局指挥中心这个信息化中心枢纽,接入社区矫正中心、12个司法所等司法行政重要场所监控点。二是刑事执行能力不断提升。借助社区矫正信息平台、手机电话、QQ、微信等方式,配置定位腕表及开通手机定位,配合开展上门走访排查,确保不出现社区服刑人员脱管现象。三是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积极推进“互联网+法律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吸纳人民调解员、公证员、律师、司法行政干部等人员加入“法在身边”微信群,提供覆盖全域的法治宣传、矛盾纠纷调解、法律咨询等服务。四是加大视频会议和远程探视工作投入。2020年投入近40万元,为全县12个司法所开通了视频会议系统,远程探视工作只需省厅统一安排,即可开通,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安装调试阶段。五是全面加强应用。注重发挥全省司法行政指挥平台的作用,强化对工作流程、业务进展的监督检查。(承办单位:县司法局)

关于解决蔬菜安全问题的提案(28号):一是扎实推进追溯工程,提前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11家“三品一标”产品进入国家追溯平台,实现追溯。二是广泛宣传,积极引导。通过设置宣传咨询台、展板、条幅,向过往群众散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印制成的宣传手册,在农产品生产基地设置标识语,引导生产者重视农产品安全,增强群众主动监督和举报意识。三是在镇村两级强化“四员”队伍建设,镇级设立47名监管员、60名检测员,村级设立211名协管员,农产品生产单位设立89名内检员,并严格按照民生工程项目要求,强化项目管理。(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天眼工程”监控射灯亮度过高,应采取补救措施的提案(29号):现已对孙疃境内濉刘路(县道009)秦口村纪圩路段,孙任路(乡道037)六八里村路段等地的监控补光灯进行调整,一是将补光灯照度从600lx降低至300lx,二是将补光光源从单点补光模式修改为环境补光。(承办单位:县委政法委)

关于清理县政府和老来酒店间巷子停车占道的提案(30号):濉溪镇政府多次与县文明办和公安交警部门沟通协作,但问题至今未解决。建议由县公安交警部门对巷口设立禁停标识,通过行政处罚等措施解决车辆乱停放问题。(承办单位:濉溪镇)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学校素质教育的提案(31号):一是坚持内涵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大力实施体艺工作,加强体艺活动与学生社团活动的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国学经典诵读,继续深化学校德育工作。二是坚持文化立校,加强学校规范管理。进一步彰显校园文化,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进一步提高管理实效,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三是加强主题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继续深化爱国教育活动,继续开展感恩教育活动,继续抓好养成教育活动,继续开展环保教育活动,继续做好学生转化工作,继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四是坚持人才强校,强化教师素质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文化业务水平,实施骨干培养工程。(承办单位:县教育局)

关于丰富中小学生业余生活的提案(32号):一是发挥校外活动中心功能。充分利用濉溪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开展一系列有益于广大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向上情绪的文化艺术活动。二是发挥劳动实践基地功能。先后建立了多个社会劳动实践基地,并注意充分发挥这些基地的教育功能。三是发挥研学旅行基地功能。不断挖掘资源文化内涵,积极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基地科学普及的社会职能。四是着力开展读书阅览活动。通过开展以读书为内容的大量阅读实践活动,让名著陪伴学生的成长,丰富学生的精神生活,让学生快乐读书,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五是着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培养主动积极的学习态度和实践活动能力,形成自己的学习策略与方法,养成制定学习活动计划和总结的习惯。(承办单位:县教育局)

关于加大农村家校共育力度,助推濉溪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的提案(33号):一是深化学校教育。强化学校党建和管理工作,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专业素质,优化教师学生评价体系,提升学校安全管理能力。二是优化家庭教育。当孩子进入学校教育阶段后,家长在保障孩子获得同等教育机会的同时,有义务配合并主动支持学校的工作,为学校教育其子女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资源,有责任创设良好的家庭和学校学习环境,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保障。三是强化社会教育。将教育同政治活动、生产劳动、社会生活、娱乐活动等密切结合,融为一体,发挥社会教育作用。(承办单位:县教育局)

关于强化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提案(34号):当前政府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为了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引导城镇居民合理住房消费,调整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满足一定财产条件要求下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具有特殊贡献的住房困难人群。2008年以来,县政府累计投资建设公租房小区5个(含廉租房小区2个),建设公租房共计3973套(廉租房688套),总建筑面积20.1万平方米,总投资4.4亿元。项目分别位于濉溪镇春光里小区(廉租房)220套、东苑小区(廉租房)468套、宁山花园小区1112套;开发区和谐家园小区1656套;濉芜园区濉芜星城一期517套。从2011年底项目开始陆续分配入住,截至目前,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共计3973套,已全部分配。房源建设规模基本满足城市和园区发展需求。(承办单位:县住房保障中心)

关于加大居民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治理力度的提案(35号):一是抓深做实“两个常态查”。推进社区居委会“常态查”,由各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经常性检查,督促居民小区业主、物业及主管单位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对存在问题的小区严格限期整改到位。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常态查”,按照“电瓶车一律不停放楼道间等区域,电瓶车一律不过夜充电”的“两个一律”要求,组织人员开展巡查,对违规停放的电动车进行搬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充电行为。二是继续推广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和智能充电桩建设。大力推进电动车库(棚)建设,并安装智能化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对于没有合适场地建设电动车充电车库(棚)的老旧小区,由各镇(园区)负责,设置专门充电线路,规范充电线路敷设,设立简易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明确住户专人负责。三是加大违规停放与充电行为查处力度。社区居委会和物业公司加大对居民小区、出租房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加大对违规停放电动车、违规充电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四是落实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积极认真研判辖区内消防安全形势,明确电动车火灾防范的工作职责,督促物业公司将电动车火灾防范纳入日常工作范畴,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开展经常性检查。(承办单位:县住房保障中心)

关于建管并重高质量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提案(36号):一是编制完成了《2019-2020年农村饮水两年应急实施方案》《濉溪县农村居民供水安全保障规划》《淮北市濉溪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二是工程建设严格遵循“六制”,施工中严把工程质量。三是制定《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测工作方案》《濉溪县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出台《濉溪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措施,健全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工程运行管理。四是开展村级水管员培训,印发农村供水服务卡,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宣传力度。(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提案(37号):多年来,濉溪县五好家庭创建活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充分发挥县五好家庭创建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作用,围绕平安、和谐、美好濉溪建设,以提高城乡文明程度,推动社会和谐进步为活动宗旨,不断拓宽工作领域,丰富创建活动内涵,在全县广泛开展主题丰富的各类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全县群众文明素质显著提高,促进形成文明和谐社会新风尚。县镇妇联评选各类先进家庭和个人达1000多户,仅2019年、2020年评选县级“最美家庭”20户,五好家庭标兵户40户,五好家庭350户,推荐省最美家庭3户,市五好家庭、最美家庭(角色)50户(人),开展家教家风巡讲活动5场。(承办单位:县妇联)

关于依法规范化解社会矛盾,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提案(38号):一是认真落实“四最”( 最多投一次、最多跑一地、最多交一回、最后访一回)“四下基层”(领导干部“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等信访制度。坚持县镇两级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大接访和包案制度,认真负责地解决信访积案和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二是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认真贯彻实施《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加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实体平台和在线平台,将各类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地化解在基层和一线。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平安濉溪建设。(承办单位:县委政法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医共体建设的提案(39号):一是进一步完善医共体运行机制。优化医保基金包干机制,建立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包干机制,成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完善内部工作机制。二是全面推进医共体重点工作。落实基层首诊,引导双向转诊,推进急慢分治,深化医防融合,加强智慧医疗建设,推进信息化应用。(承办单位:县卫健委)

关于努力消除城区大班额,全面提升我县教育质量的提案(40号):科学明确学校布局规划的范围及其重点,布局规划依据主要是城市化发展趋势,综合考虑新城区建设、老城区改造、经济开发区和河西新区带来的城区人口增量等因素,着眼未来5-10年城区教育需求,重点做好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规划,努力实现城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协调发展、优质均衡发展、高位发展。(承办单位:县教育局)

关于全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的提案(41号):抓认定、广申报,健全非遗保护名录体系。两个县级非遗项目被淮北市政府命名为市级非遗(临涣小磨麻油、临涣羊肉汤)。强中心、重交流,夯实非遗文化保护工作。3月25日组织召开省非遗表演类项目调研工作及优秀作品征集工作推进会,各个非遗传承人相互交流如何做好非遗保护工作,如何推广非遗项目等。多宣传、深了解,积极普及非遗文化。春节期间,非遗过大年活动成功举办10场。(承办单位:县文旅体局)

关于加快产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的提案(42号):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出台《濉溪县2020年“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实施方案》《濉溪县2020年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到村到户项目补助标准》等文件,制定特色种养业奖补标准、申报程序、带动模式。二是加强技能培训。开展自种自养贫困户特色种养业技能培训,根据贫困户实际需求开展分类培训,增强贫困户生产技能。三是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截至目前,全县实施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贫困户8373户,覆盖率达93%;5635户自种自养贫困户持续稳定发展并保持达标水平以上;建成扶贫园区22个,主体带动贫困户5771户。四是全力推进消费扶贫。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积极推进“电商+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推出“菜篮子”“邮乐购”等线上服务,实施农产品产销“八进”“四送”行动。五是规范光伏产业运行。制定《濉溪县2020年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分配方案》,建立完善分配机制,做到运行专业规范,电站收益的89%用于扶贫公益岗位开发及村级公益岗位劳务费用。六是稳步实施旅游扶贫。打造“荷塘月色”千亩荷塘、柳江口花海、菊花小镇、黑糯玉米基地、高端葡萄繁育等一批特色产业,预计增加村集体经济690万元。(承办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关于开通濉溪至袁店村公交线路的提案(43号):根据濉溪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的整体规划:开通城区、城镇、村村通三级公交线路,形成全县范围内公交线路无缝对接转乘公交网络。现在已经开通濉溪至五沟(623路)和五沟-白沙-袁店环线(655路)公交线路,还有濉溪至临涣(620路),基本满足白沙片区群众出行的需求。下步将组织技术人员继续进行现场勘察,条件成熟将适时开通该线路。(承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加快村级道路建设的提案(44号):“十三五”以来我县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共计1690.02公里。其中,2020年度全县实施农村道路扩面延伸工程249.921公里,总投资2.83亿元,项目涉及11个镇,分56个标段实施。目前工程已全部完工。截至2020年,我县已按照规划要求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100%通硬化路和100%通客车的“两通”目标。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使得农民出行更加方便、乡村振兴之路更宽广。(承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通铁佛镇文化旅游公交专线的提案(45号):根据濉溪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的整体规划,目前已经在规划铁佛镇政府—刘少奇博物馆—古城—银杏树公交环线;该线路途径的古周路正在重修。铁佛镇政府—刘少奇博物馆—古城—银杏树公交环线资料正在考察审批,一旦审批后,将先期开通铁佛—古城段公交线路;待古周路南段验收后,将铁佛镇政府—刘少奇博物馆—古城—银杏树公交环线全线运营,既满足沿线群众的出行,又能助力铁佛镇旅游资源的开发。(承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解决铁佛镇井井通电工程项目存在问题的提案(46号):供电所逐台排查核实反映的问题,供电所人员组织了相关用户对接会,充分了解用户需求,畅通报装绿色通道,完善流程手续,2020年3月至8月新设备启动26台,其中机井通配变18台,动力电新入户260户,机井通台区灌溉用电新入户160余户,基本满足了村民种瓜、午收等季节性用电需求。考虑供电安全,余10台配变因用户暂无用电需求,暂不投运,所内备用电表充足,随时可按用户需求快速到位安装。(承办单位:县供电公司)

关于打通汴河路与淮海路十字交叉路口通行的提案(47号):县公安局组织专家组对该路口的交通方案进行认真细致的调研,制定了整改方案,并认真落实整改。在该路口安装信号灯和电子警察,拆除了淮海路中心隔离柱,施画道路标线,完善禁停等标志牌,科学调配红绿灯配时,清除汴河路违法停车,现设备运行正常,路口畅通,行人过街安全。(承办单位:县公安局)

关于加强我县青少年视力健康保护工作的提案(48号):按照国家教育部、卫健委等八部门制定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各中小学校结合“世界爱眼日”等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各种途径,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在全社会宣传普及近视眼防治知识,及时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有计划地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提高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并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承办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委)

关于扩建濉溪县城关中心学校的提案(49号):县教育局根据县中小学布局中长期规划及县域内中小学布局规划,已于老城区新建城关第二小学及附设幼儿园,城关第三小学及附设幼儿园、城关第四小学附设幼儿园、城关第五小学,工程将于2021年度上半年交付使用。(承办单位:县教育局)

关于开通濉溪县教育专线的提案(50号):为了解决濉溪中学、开发区中心校、龙华学校、濉溪二中、新城第一实验学校、濉溪第一实验学校师生的出行和加强这些校区与县城的联系,现已开通801路(开发区公交首末站—蒙村)、803路(恒大公交首末站—彭楼)、807路(恒大公交首末站—县法院)、609路(恒大公交首末站—任圩)四条公交线路;801路途经濉溪二中(老校区)、濉溪实验小学、濉溪中学、龙华学校、开发区中心校,803路途经濉溪二中(老校区)、濉溪第一实验学校、濉溪中学、龙华学校、开发区中心校,807路途经城关初中、城关六小、濉溪二中(老校区)、七小、新城第一实验学校、濉溪二中(新校区),609路途经濉溪二中(老校区)、七小、濉溪二中(新校区)。以上四条公交线路的开通基本覆盖了上述学校,基本满足师生的出行需求。(承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在开发区合欢路与银杏路交口安装红绿灯的提案(51号):县公安局及时与濉溪县经济开发区沟通联系,组织专业人员对该路口的交通方案进行认真细致的调研。开发区管委会认为该路口因向北道路正在拆迁中,路口不完整,待路口建设完成再安装规范的红绿灯。此前先摆放移动式太阳能红绿灯,规范交通运行,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现设置的移动红绿灯运行正常,路口畅通,群众满意。(承办单位:县公安局)

关于加强强弱电合理布线的提案(52号):县政府组织相关牵头部门,供电公司积极配合消除强弱电混合搭挂的安全隐患,杜绝公共安全事件发生。目前老城区、西城区新建小区强电已入地,在建小区同样按照政府要求标准入地建设。主要隐患在新城区,县政府组织县安监局、县文明委牵头开展了两次强弱电整治消缺工作,两家牵头部门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消缺方案,消除了空中飞线、强弱电安全距离不够、沿墙撕拉乱接“蜘蛛网”等安全隐患。(承办单位:县供电公司)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共自行车管理的提案(53号):由于我县公共自行车站点大都建设在道路两旁,临近处都有绿化和建筑,如加装雨棚首先会影响县城的整体建设布局,其次会影响临街店铺商家的视线和绿化树木的生长。考虑我县街道较窄、整体市容美观以及建设成本等问题,同时参照其他城市公共自行车站点布局建设也未安装雨棚。另外,公共自行车和站点本身就具有防水、防晒和抗腐蚀的功能,所以经过综合考虑,我县未建设公共自行车站点雨棚。(承办单位:县城管局)

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提案(54号):一是加大宣传,营造治理氛围。通过在人群密集的场所发放传单、进村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加强监督,全面规范治理。严把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突出监管重点,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三是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有效合力。县市场局加强与县城管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供销合作社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推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善食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线索移交机制,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涉及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承办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在烈山路与淮海路交叉口处香舍黎十字路口安装红绿灯的提案(55号):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已邀请专家实地调研勘查,提出可行性方案,拟在该路口安装红绿灯和电子警察,设计方案和预算已上报县政府审批,争取资金支持。(承办单位:县公安局)

关于拆迁县医院东供销社家属区、皖北大厦生活区及县汽车站的提案(56号):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县医院东供销社家属区、皖北大厦生活区及县汽车站拆迁项目已纳入县医院补短板能力提升项目。县医院补短板能力提升项目,总用地约111亩,总建筑面积38000㎡,总投资3.15亿,其中,申请专项债2.5亿,中央预算内投资6500万元。该项目已完成工程设计,正在进行地质勘探。县医院东地块已纳入政府整体拆迁计划,拆迁工作已启动。(承办单位:县卫健委、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打开御溪美景南门绿化带缺口的提案(57号):根据不同时段观察,目前该小区出入口基本能满足居民出行需要。其中南门所处闸河路为城区东一地块主干道,车流量、人流量大,且南门距东西路口较近(距东侧路口约70米,西侧路口约120米),为保障车辆及行人的安全出行,减少交通隐患,建议车辆从东、西门支路上出入。根据实际情况及安全规范要求,御溪美景南门闸河路绿化带不宜打开缺口。(承办单位:县住建局)

关于构建濉溪县义务教育网络教育APP的提案(58号):2019年,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对进入校园的教育类APP实行备案审核制,从源头上对教育类APP进行了规范。县教育局按照要求,对全县中小学使用的APP排査清理,要求进入校园的教育类APP必须进行备案,引入了部分优质教育APP供师生选择。疫情期间,这些教育APP在线上教学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为了让教育APP更好服务于教育教学,下一步,我县将依托国家和省教育资源应用平合,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积极探索线上教学和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模式,逐步建立教育类APP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形成风清气正的“互联网+教育”的育人环境。(承办单位:县教育局)

关于规范礼让行人通道管理的提案(59号):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组织人员对县城主次干道斑马线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制定了安装人行道红绿灯和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监控系统方案,现已完成在浍河路第一实验小学门前、淮海路杨柳巷东头、沱河路六小门前、S238中医院门前等4处斑马线安装人行道信号灯,预算约36万元,正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取得资金支持。(承办单位:县公安局)

关于使用规范字作为店招门头的提案(60号):组织人员深入到县城主干道、商业街道,针对各商铺牌匾用字、样式规格、材料等影响县城市容市貌的问题,开展语言文字规范使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人员每发现一处问题都对商铺进行一一解释,详细说明如何整改,并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广大市民群众广泛宣传规范语言文字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促进社会语言文字用字规范化、标准化,取得了一定成效。(承办单位:县城管局)

关于加大乡镇街区管理力度的提案(61号):关于城镇管理工作,县城管局已于2017年下发《关于加强城镇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濉城管〔2017〕87号),明确了城镇管理的总体要求、具体任务、管理标准和督查考核办法。2017年以来,县城管局平均每年抽调城管执法人员三百多人次,执法车辆八十余车次,对全县各个镇政府驻地、乡镇主要集市及工业园区,督促、协助各镇(园区)对街区加强管理和治理,重点推进以治理镇区“五乱”(车辆乱停、垃圾乱堆、摊点乱摆、广告乱设、工地乱建)、治理乡村“四堆”(柴堆、垃圾堆、粪堆、料堆)为重点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同时要求各镇根据季节进一步整治镇区街巷乱摆乱卖、占道经营、跨门槛经营等问题。(承办单位:县城管局)

关于加强百善镇政府门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提案(62号):县公安局已组织专家对百善镇道路交通进行认真细致调研,研究制定完善百善镇镇区红绿灯等交通设施建设方案,在G343与御河路交口、S238与古驿路交口安装红绿灯和电子警察,在镇政府门前路段安装测速监控设施,在街区道路安装4处机动车违停自动抓拍监控系统,完善百善镇交通安全设施。该工程目前正在招标中。(承办单位:县公安局)

关于加强农村道路养护管理的提案(63号):县交通运输局制定了针对全县县道及农村公路的长期养护规划,落实主体责任,并负责养护计划的实施。铁佛养护中心和杨柳养护中心主要是对县道及农村公路和附属设施分轻重缓急进行预防性养护,对路面晒粮堆放杂物、建材、标志牌被遮挡等现象已进行了清理。同时印发了《禁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的通告》及宣传条幅,并发放到周边进行宣传。对重点隐患路段,已确定设计单位进行调查设计,现图纸已评审,已通过县政府批准建设。(承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加快县城旧城区改造的提案(64号):一是做好重大项目谋划。全面梳理县城道路交通、地下管网等市政设施存在的短板及问题,共打包谋划重点市政项目5项,总投资约15.8亿元。二是加快实施雨污分流及黑臭水体治理。从改善水环境入手,在完成东一块雨污管网疏通及修复工程的基础上,又实施了沱河西路污水泵站及虎山路、浍河路污水管网工程,全长约2.5公里,投资2000万元。三是加强市政设施管养。根据县城市政管养范围,成立六个巡查维修组,实行划片管理,坚持每日两巡查,发现损坏市政设施,及时维修更换。(主办单位:县住建局)

关于加大县城南大门规划建设力度的提案(65号):五里郢桥南侧的区域,已纳入县城建设整体规划中,在《濉溪县城市总体规划》及《濉溪县绿地系统规划》中该地块用地规划为公园绿地。目前为农机站、农机城加油站和部分散住居民,情况复杂,实施征迁难度大,需县政府统筹考虑。近年来,县住建局在绿地建设,增加城市绿量,提升县城各出入口绿化水平方面加快进度,提升品质,目前建成区绿地总面积1125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5平方米,绿化管养市场化水平逐步提高,我县被评为全省和国家园林县城。(承办单位:县住建局)

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的提案(66号):一是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二是开展特色专科建设。三是推动乡村医养结合PPP项目。四是借力世行贷款,助力医改。五是推进县级医疗资源下沉,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六是建立编制周转池。七是构建急诊急救体系。(承办单位:县卫健委)

关于引进和培养中医药人才的提案(67号):一是发挥区域卫生规划引领作用。二是提升县级中医院服务龙头带动能力。三是加快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四是持续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五是扎实推动中医综合服务区建设。六是改革中医医保支付方式。七是鼓励学历提升。(承办单位:县卫健委)

关于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提案(68号):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使困难职工档案在对困难职工家庭精准帮扶、解困脱困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总工办发〔2017〕18 号),对城镇困难职工的信息进行建档立卡,并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承办单位:县人社局、县总工会)

关于加强四铺镇四铺村公共厕所建设的提案(69号):四铺镇建设所和四铺村一起就公厕选址问题进行了调查,查看了几处相对合适的地点,但在征求群众意见时,达不成一致意见,主要原因是没有集体用地,修建公厕需占用个人宅基地或承包地,当事人均不同意。下一步,四铺镇政府将会同四铺村再进一步进行调查,争取做好选址工作,彻底解决群众如厕难的问题。(承办单位:四铺镇)

关于对旧城区各种管网线统一规划建设的提案(70号):县住建局已于2014年实施了濉溪县地下管线档案平台建设地下管线普查探测工程。目前正结合管网普查资料加大力度对旧城区的老旧管网进行清於、检测、修复、贯通,逐步完善旧城区的管网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完成城区雨污分流工程、东一地块雨污水管网、沱河西路污水泵站及管线工程等建设,正在加快推进城西沟黑臭水体治理及雨污分流完善工程建设。(承办单位:县住建局)

关于新建临涣中心学校本部校区的提案(71号):目前根据县中小学布局中长期规划,濉溪县南部次中心现已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一所,普通高中一所;另根据县规划,浍河两岸居民搬迁等情况,将减少临涣中心校招生压力。下一步县教育局将根据临涣中心学校生源情况、县布局调整规划情况及结合县财力情况,具体规划临涣中心学校的扩建。(承办单位:县教育局)

关于修缮孙疃徐圩村桥梁的提案(72号):孙疃镇徐圩村闵家老杨沟桥已申报损毁危桥项目待实施。(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完善教师流动机制,缩小城乡校际差异的提案(73号):为解决全县教师的不平衡,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2017年县教育局制定了《濉溪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按需动态统筹调整机制,村小和教学点编制统一核定到中心学校,中心学校辖区内实行无校籍管理。为确保边远学校、教学点开足开齐课程,中心学校加大了支教、走教力度。制定下发了《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意见》(濉政办〔2020〕5号),县教育局将会同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无校籍管理”,使优质教师资源有效流动。为减少农村优秀教师流失,打通农村学校教师流动城区学校,从2019年开始实施“濉溪县城区学校公开遴选乡村教师”制度。(承办单位:县教育局)

关于为中小学配备专职心理教师的提案(74号):近年来,老师和学生因心理原因导致的极端事件屡见不鲜。加强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开设,已成为学校一项重要教学任务,2019年我县已经开始招聘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但是从目前的数量方面还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今后将加大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招聘力度,并要求各学校进一步摸排教职工和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建立心理健康档案;督促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减轻教师和学生的心理压力,及时化解教师和学生日常心理问题,减少重大事件的发生率。(承办单位:县教育局)

关于维修改造东一块人行道路面的提案(75号):目前正在积极整体排查,排查完成后形成整修建议方案向县政府报告,待政府同意审批后,将尽快组织对东一块人行道进行统一修复。(承办单位:县住建局)

关于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的提案(76号):一是健全乡村医生管理制度。二是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三是创新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四是推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五是及时选树表彰先进典型。六是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七是优化乡村医生执业环境。(承办单位:县卫健委)

关于在县城区规划设置预防接种门诊的提案(77号):为进一步提高我县预防接种门诊管理水平,全面规范接种流程,提高接种质量,保证接种安全,推动预防接种工作更好开展,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按照安徽省统一部署,我县把儿童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化建设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县共建有20个标准化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实现了儿童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化全覆盖。(承办单位:县卫健委)

关于在杨柳中学和沟西小学门口安装减速带的提案(78号):校门口来往的车辆很多,车速也快,但校门口却没有设置减速带,这给上下学的学生人身安全造成不小隐患,县教育局高度重视,积极与县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督促尽早解决安全隐患,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承办单位:县教育局)

关于在道路规划建设中增设非机动车道的提案(79号):按照濉溪县城建设计划,老城区沱河路、北环路、乾隆湖路、龙脊山路工程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即将进行实施改造,在道路设计阶段中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分别设置了非机动车道及绿化带等。对于县城区所有道路,已积极建议进行全面提升改造,包括车行道刨洗罩油、增设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改造、提升道路绿化等,下一步将结合道路提升改造逐步实施。(承办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

关于在恒大电动车总站附近增设公共自行车站点的提案(80号):经县城管局会同公共自行车运营机构现场勘查,认为所提议的地点不适合建设站点,因为此位置与现有的恒大西门自行车站点直线距离只有300米,而且恒大东门、九点阳光西门、御溪美景东门均有站点,如同一区域同时建设更多站点,我县财政承受能力将面临巨大压力,因此,将在以后扩大建设时予以考虑。(承办单位:县城管局)

关于在天之和小广场建立公厕的提案(81号):根据住建部《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公厕设置密度3-5座/平方千米,该处天之和南广场内、香舍黎饭店东侧、交警队北侧路东三角广场、五里郢红绿灯南侧、濉河公园龙兴桥南段、濉河公园排灌站各有一座公厕,而且服务大厅内各层也有公共厕所,完全可以解决市民如厕需求。(承办单位:县城管局)

关于整治代庄环境卫生的提案(82号):濉溪镇政府已安排保洁公司加大对垃圾桶数量的投入,并要求每天日产日清,进行冲洗,确保加大保洁力度,同时要求社区对保洁公司进行监管考核,确保各个巷道每天打扫干净。代庄道路因县自来水公司及燃气公司维修管道,路面遭到破坏,后期又恢复不彻底,导致目前路面坑洼不平。下一步濉溪镇将召开镇党政联席会议进行研究。(承办单位:濉溪镇)

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提案(83号):一是组建县域医共体。二是开展特色专科建设。三是扎实推动中医综合服务区建设。四是落实县招乡用机制。五是持续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六是加快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七是优化乡镇中医诊疗机构布局。(承办单位:县卫健委)

关于开放学校体育场馆,提升城市建设软实力的提案(84号):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是社会公共资源,县教育局响应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坚决贯彻学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工作的有关要求,努力缓解我县体育运动场地不足和学校周边新建社区锻炼需求的矛盾,充分发挥学校体育设施的功能。满足了广大群众、社会团体组织、特别是青少年学生体育健身的需求,充分发挥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等的社会效益,推动了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构建和谐社会。(承办单位:县教育局)

关于加快推进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的提案(85号):县城管局联合县住建局、濉溪经济开发区、濉芜产业园及濉溪镇等四家单位多次开展现场整治行动,实行每月一例会,每周一督查工作制度,针对龙湖佳苑、幸福家园、九点阳光、紫薇苑、玉兰花城等20余个小区乱拉乱扯飞线、楼道停放电动车问题进行了现场整治,共清理乱拉乱扯线路644起,清理整治消防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815辆,清理整治行动得到广大市民一致好评。截至2020年8月,我县66个小区已建设电动车充电桩小区57个,建成电动自行车充电桩737组,充电位9547个。(承办单位:县城管局)

关于加强快递、送餐行业人员及车辆管理的提案(86号):县公安局会同邮政局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调研,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加强源头管理,会同邮政局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一是主动深入快递、送餐企业,检查驾驶员及车辆台账,要求公司规范管理。二是参照提案的建议,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快递、送餐行业从业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三是城区执勤民警全天候在各个主要路口开展非机动车违章集中整治,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四是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在城区的主要路口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化宣传,逐步提高群众出行的安全意识。(承办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局)

关于尽快建立和实施幼升小、小升初升学网上报名系统的提案(87号):县教育局主动向市教育局咨询,市教育局向淮北市数据资源局发出请求工作协助函,将数据提供部门共享,得到的答复是:暂时不能实现资源共享。也向县数据资源局建议,向县公安局申请调用户籍信息,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调用不动产信息,向县民政局申请调用结婚证信息等。县数据资源局可为各部门数据共享交换提供技术支撑,并协调数据提供部门及时提供和更新相关数据,以确保数据的可用性。如需开展网上审核报名材料相关工作,应规划建设相关信息系统,明确具体应用场景后申请数据资源进行综合分析使用,为报名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就目前情况来看,暂时还不能实现学生信息共享。(承办单位:县教育局)

关于电动公交车开通至宿州与濉溪交界处的提案(88号):根据濉溪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的整体规划:开通城区、城镇、村村通三级公交线路,形成全县范围内公交线路无缝对接转乘公交网络。现在已经开通濉溪至四铺(619路)和四铺-铁佛店孜环线(650路)公交线路,完全可以满足四铺东部群众出行的需求;如果遇大客流时,会适时增加运力,确保群众的出行。(承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促进我县生猪生产及保障市场供给的提案(89号):积极开展稳定生猪生产工作,目前生猪生产平稳,能够满足市场供给。一是多措并举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成立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启动I级应急机制,先后下发10多个相关文件。建立了监测排查工作责任制,实行网络化管理。结合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在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做好口蹄疫、禽流感等其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二是强化生猪生产扶持政策落实,加大投入力度,继续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加快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全面落实保险政策、落实养殖用地政策、禁养区整改调整政策,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依法科学划定禁养区。(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加强河西新区交通管理的提案(90号):县公安局报经县政府同意,2019年9月完成了河西新区道路交通设施红绿灯、电子警察和标志牌的招标工作,今年5月份开始施工,现已安装完毕,投入使用,运行正常。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安全通行,交通标线、交通护栏正在招标中。(承办单位:县公安局)

关于在镇卫生院设立老年人康复中心的提案(91号):根据市政府办《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淮政办〔2016〕34号)文件,我县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开展。做好各项政策的落实,着力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一是出台配套文件。二是加快医养结合项目建设。三是落实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四是实施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五是为特困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承办单位:县卫健委)

关于进一步改进产业扶贫工作的提案(92号):一是扶贫与扶志相结合。采取“一对一”入户解答、小范围座谈、开展主题文艺巡演、选树脱贫典型等方式,开展一系列贴地气、有温度的扶贫政策宣讲活动,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调动贫困群众自主脱贫积极性。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出台《濉溪县2020年“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实施方案》《濉溪县2020年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到村到户项目补助标准》等文件,引导贫困群众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变“输血”为“造血”。三是加强技能培训。开展自种自养贫困户特色种养业技能培训,根据贫困户实际需求开展分类培训。四是加大产销对接力度。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积极推进“电商+基地+合作社+农户”“你种我销,你养我卖”模式,举办多场扶贫产品展销会,组建了淮北中瑞果蔬产业化联合体。五是规范光伏产业运行。制定《濉溪县2020年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分配方案》,建立完善分配机制,做到运行专业规范。(承办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关于对沱河路老城段升级改造的提案(93号):濉溪县沱河路(烈山路至孟山路段)已列入濉溪县老城四条路(沱河路、北环路、乾隆湖路、龙脊山路)道路改造工程,目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建设内容包括:车行道、慢车道、人行道,绿化、照明、排水设施等,投资概算1.5亿元。由于沱河路两侧正在进行棚改建设,根据进度实际情况适时开工建设,即结合老城棚户区改造规划退让红线一并实施。(承办单位:县住建局)

关于加强电动车交通安全整治的提案(94号):县公安局研究制定了整治方案:一是加强源头管理,会同县商务局加强行业监管,严查非法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车行为。二是开展交通秩序管理,严查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承办单位:县公安局)

关于深入推进群众性文化建设的提案(95号):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2020年春节期间在全县组织开展乡村春晚活动65场,现场直播11场,观众达356.53万人次,其中线上355.69万人、线下18400人。(承办单位:县文旅体局)

关于尽快完善大运河柳孜遗址公园规划的提案(96号):委托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对《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柳孜运河遗址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进行编制。方案编制方将通过参考《大运河文化带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规划》《大运河遗产(安徽段)保护规划》《柳孜运河遗址保护管理规划》等资料、并结合实地考察、研究沟通等方式,对项目主题定位、建筑设计、风貌协调等方面进行整体规划。(承办单位:县文旅体局)

关于修复建设临涣香山庙的提案(97号):为切实保护好这处文化遗产,县文化文物部门想方设法积极筹措资金,委托安徽小青瓦古建筑设计公司编制《临涣香山庙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现设计方案已经完成,下一步将会同临涣镇政府全面实施修缮工程,年底前可望完工,届时香山庙古建筑本体不仅能得到妥善保护,院内院外周边环境也将得到较大提升。(承办单位:县文旅体局)

关于保护开发老城区古酿酒作坊遗址的提案(98号):县文物部门在做好酿酒遗址临时性保护措施的同时,积极联系在国内具有实力和影响力的设计单位,编制《濉溪长丰街酿酒作坊群遗址保护利用工程设计方案》,依据方案,采取政府主导、企业参与模式,建设集保护、参观、体验、科普于一体的濉溪长丰街酿酒作坊群遗址博物馆,并借助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契机,积极融入、丰富大运河文化内涵,整合口子酒文化博物馆、濉溪老街、口子老井老窖池等文物及旅游景点,打造濉溪酒文化旅游专线,真正做到社会效益、文化效益、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积极依次申报市级、省级、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切实把这处珍贵的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承办单位:县文旅体局)

关于发挥名人效应,开发建设濉溪名人馆的提案(99号):组织相关人员赴外地参观考察,学习借鉴外地的进馆人物筛选、场馆设计建设、布展形式档次及场馆管理运营等方面的经验,请设计公司根据展出人物数量、展馆面积、设计档次等估算列出初步经费预算,拿出名人馆建设的初步实施方案,提请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争取将名人馆建设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待政府批准后,尽快立项,筹措资金,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实施建设工作。(承办单位: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关于恢复重建嵇康故居,打响“嵇康故里”文化品牌的提案(100号):一是编印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临涣古镇建设规划,形成初稿交专业机构给予修编印制;二是对临涣历史遗存、遗迹、古人、古事、传说等调查摸底拍照、编印、装订成册;三是对鹿鸣村、魏晋风情园、竹风岛周围地形进行测绘,绘制地形平面图;四是邀请古建设计部门对蹇叔故里—鹿鸣村、对嵇康故里—魏晋风情园及竹风岛进行规划、设计;五是对南阁街中段进行古建修复,对南阁重建、龙须泉保护、游客中心、名人走廊进行规划设计,对棒棒茶文化展示馆进行展陈设计、布展;六是对谋划的文化旅游项目做可研报告。(承办单位:临涣镇)

关于在濉溪老城改造建设中加大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开发、利用的提案(101号):对老城区进行详尽的文物普查,重新确认了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10处单体建筑和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5处单体建筑以及75处历史建筑。县文旅体局、县文物局在濉溪老街整体的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单位修缮设计方案的编制、评审,修缮资金的争取等方面给予积极配合,并对修缮过程进行监管和指导,争取省文物保护资金100万元,对71号、86号店铺和宅院进行修缮保护。在老城改造过程中,县文物局积极协调县建投、北京园林古建、旧房拆除单位等,对拆迁中发现的碑刻、古代建筑构件等文物及时征运,集中保管;协调公安部门对“探宝”“挖宝”、破坏古建筑、盗取古建筑构件等行为进行打击。协助签约单位黄山文旅开展相关工作。积极做好濉溪长丰街酿酒作坊群遗址保护利用工作。(承办单位:县文旅体局)

关于加快推进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业发展的提案(102号):2017年以来,先后成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建设等领导小组,充分整合我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文化民生工程等专项资金,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坚持把文化惠民工程作为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抓手,以基层为重点扎实推进。(承办单位:县文旅体局)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文化建设发展的提案(103号):坚持把文化强县建设作为构建和谐濉溪的重要内容来抓,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先后制定《濉溪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2016-2020)《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为我县农村文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不断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县、镇、村三级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增加农村服务总量,每年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1000多场(次),文化惠民工程取得显著成效。创新服务形式,拓宽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花结果。(承办单位:县文旅体局)

关于加强农村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的提案(104号):实地调研农村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情况,走访各镇文体广站,听取其意见。每年平均投入150-200万进行全民健身器材采购,并根据精准扶贫、美好乡村及各镇实际分配到镇村。截至目前,我县60%以上乡镇建成“三个一”,即1个小型室内健身中心、1个全民健身广场、1个多功能运动场;全县村级全民健身广场达136个,累计投入3200万元,面积达32万平方米。(承办单位:县文旅体局)

关于加强我县图书馆建设的提案(105号):推进县图书馆新馆建设,完善新馆的软硬件设施,尽快让新馆投入使用,以满足我县人民群众读书学习休闲等多方位的精神需求。(承办单位:县文旅体局)

关于开发临涣旅游产品,丰富临涣古城旅游内涵的提案(106号):立足长远,以全力打造旅游文化特色小镇为抓手,加快旅游产品、特产的原产地保护申请和非物质文化申请工作,同时引导成立临涣古镇食品行业协会,规范商家经营,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站位,有关部门加快推动旅游产品生产厂家技术升级,使产业形成规模,同时扩大宣传,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加大招商力度,有效整合旅游产品资源,通过市场化运作途径,让游客得到满足,让临涣的旅游产品发扬光大。(承办单位:临涣镇)

关于口子古镇开发建设中突显“刘伶故里,千年酒乡”文化主题的提案(107号):争取在老街改造、业态实施过程中充分融入地方酒文化元素。整合口子酒文化博物馆、濉溪老街、口子老井老窖池、濉溪长丰街酿酒作坊群遗址等资源,精心规划,打造濉溪酒文化旅游专线。(承办单位:县文旅体局)

关于推进农村文化阵地建设的提案(108号):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增加农村服务总量,每年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1000多场(次)。采取多种形式,常年开展送文化、图书、电影下乡活动。坚持依托和扶持基层民营团体,指导参与农村政策宣传、民间节庆、红白喜事等活动,一大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扎根农村、服务农民,成为活跃农村文化市场不可或缺的力量。(承办单位:县文旅体局)

关于挖掘和利用文旅资源,打造我县经济新的增长极的提案(109号):濉溪县与淮北师范大学合作,以濉溪县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为题,系统地开展相关研究,以期通过课题研究,为濉溪县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出谋划策,对濉溪县“十四五”文旅产业发展规划、文旅产业政策制定、文旅产业创新实践提供依据,为地方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提供应用借鉴价值,同时进一步拓展和丰富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本次研究濉溪县域文化旅游资源涉及4个主类,8个亚类,37个基本类型。在对濉溪县文化与旅游资源开发价值评估基础上,结合文旅资源产品转化投入需求、周边配套基础条件等,确定濉溪县文旅资源梯度开发。(承办单位:县文旅体局)

关于加强乡村文化队伍建设的提案(110号):成立“濉溪县2020乡村春晚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三个业务指导组和两个拍摄团队,并组织各村文艺骨干和文化志愿者,于2020年春节期间在全县组织开展乡村春晚活动65场,现场直播11场,观众达356.53万人次,其中线上355.69万人、线下18400人。送戏进万村工作进入招标公告公示阶段。组织文化馆非遗小分队开展《非遗过大年文化进万家》活动。(承办单位:县文旅体局)

关于整治农村高价彩礼的提案(111号):按照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文明办、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妇联《关于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大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民基〔2019〕39号)精神 ,对全县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进行修订和完善。明确要求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尤其针对滥办酒席、天价彩礼等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目前全县各村(居)民委员会按照要求,已经完成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和完善。将整治滥办酒席、天价彩礼等突出问题纳入到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中,引导和监督村(居)民严格遵守。(承办单位: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加大运河文化挖掘力度,重绽运河文化光彩的提案(112号):继续深化打造柳孜文化园,增加相应观光、娱乐项目,提升游客参观游玩体验。积极参与大运河文化带规划编制,积极提供基础资料,积极争取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项目。濉溪县被划入规划核心区,柳孜运河遗址被列入国家“文化遗产保护展示工程”。已委托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高标准、高规格对该项目方案进行编制。(承办单位:县文旅体局)

关于加强双堆红色文化保护和利用的提案(113号):一是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优势,积极开展宣传纪念活动。每年利用清明节期间,积极开展缅怀先烈、祭扫烈士墓、烈士事迹宣讲等活动,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优势,对广大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二是充分发挥爱国主义基地资源优势,广泛开展未成年人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烈士陵园常年组织开展“少年先锋岗”“红领巾爱祖国”等主题教育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学习和社会实践的基地,积极做好青少年来园活动的服务、接待工作。三是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助力陵园红色文化进一步拓展。利用每年“七一”“八一”“十一”等重要节日广泛开展各种纪念活动。四是组建陵园英烈宣讲团,开展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教育的广度和覆盖面。双堆集烈士陵园组建了英烈事迹宣讲团,精心打造挖掘一批淮海战役英烈事迹。结合实际,深入村(社区)、学校等单位,进行上门宣讲,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和青少年对革命英烈的认知度,进一步扩大了革命英烈事迹的教育范围。(承办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大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的提案(114号):一是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发挥环境育人功能。各校利用廊道、墙壁、教室、办公室、橱窗等场所设立中华传统美德的图片、警句、诗词歌赋等,创设传统文化环境,突出传统文化气息。二是大力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扎实有效开展教育教学。各学校结合师生实际,通过开展“读、说、抄、写、评”等形式,提高师生听、读、说、写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中国节日。深入挖掘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内涵,增进各族师生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四是开展经典诵读、爱国主义读书、诗词楹联进校园、演讲比赛、艺术展演等活动。将中华传统文化有机融入活动中,让学生感受经典传统文化的魅力。(承办单位:县教育局)

关于加强养殖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提案(115号):一是通过发放养殖环境规范宣传资料、明白纸,不定期的进行环境保护相关政策的宣传,科学规范养殖方面的技术指导,让养殖户树立环保意识。二是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业务工作,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目前达到90%,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8%。大力支持养殖场(户)粪污处理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建设,促进生态养殖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加强生态养殖方面的监管。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严格控制饲料添加剂、抗生素的使用,确保肉蛋奶食品安全。(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巩固造林成果提升绿化水平的提案(116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各位县级林长,分别于2020年1月13日、2月28日、3月18日和4月14日召开濉溪县林长制工作会、造林推进会,要求各镇(园区)强化部署,把握时节,全力推进春季植树造林工作,保障造林的速度和质量,确保完成省市目标任务。“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强力推进。全面落实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以打造“森林进村庄 经果林进庭院”示范区为重点,以实现全县所有村庄范围内路旁、宅旁、沟堤坑塘旁、庭院全面绿化为目的,着力提升城镇、村庄绿化水平,强力推进全县“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承办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严厉打击废物倾倒污染环境行为的提案(117号):为遏制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频发态势,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生态环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要求和县领导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制定了专项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承办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关于加快凤栖湖湿地公园建设的提案(118号):本项目总投资2.4亿元,目前已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6300万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专项基金5000万,资金缺口1.3亿元。该项目主要为凤栖湖水域治理、湿地恢复与保护工程,项目为无收益的半公益性项目,无法自求平衡。自《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文件出台后,政府不得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利用平台公司为工程建设融资。因此该项目目前不能自求平衡,无法取得银行贷款支持。正积极谋划凤栖湖湿地公园二期,将一期、二期项目打包,包含湿地公园、土地收储及收益性项目,重新编制可研和落实相关前期批复手续,利用国家加大对非标专项债渠道投放的窗口期,争取低成本债券资金,保障项目后续建设。(承办单位:县建投集团)

关于加快推进孟沟中下游综合整治,改善孟沟水体生态环境的提案(119号):孟沟中下游清淤治理项目已开工建设,从煤化工东侧至童亭入浍河处,全长8.41公里,沟断面设计底宽6米,上口宽28米,边坡1:2,土方工程12万方左右,正在实施。(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加强巴河治理的提案(120号):巴河清淤治理工程将上报省水利厅“十四五”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库,并纳入淮水北调二期工程实施工程,省淮水北调二期工程已在规划设计。(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在农业综合开发和高标准农田项目中做好植树造林工作的提案(121号):2020年高标准农田设计中,将安排设计单位结合实际对已绿化树木予以保留,减少重复建设,需砍伐的,依法办理砍伐手续,及时补植到位。(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整治孙疃镇刘圩、陈楼新村街道的提案(122号):县城管局积极督促协助孙疃镇对刘圩、陈楼新村街区加强管理和治理,开展集中整治活动,重点治理车辆乱停、垃圾乱堆、摊点乱摆、广告乱设、工地乱建等,下步将协助指导镇村进一步开展整治工作。(承办单位:县城管局)

关于综合整治生猪养殖环境污染的提案(123号):一是组织专业人员和各镇农林服务中心深入养殖场(户),全力做好畜禽科技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与服务,指导养殖场对粪污处理利用基础设施和装备进行改造升级,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总量减量化。二是积极参加省市县关于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畜禽健康养殖技术、畜禽养殖业全链条抗菌药减量替代技术、使用发酵饲料减少养殖废气等培训,结合我县实际,积极探索,集成和提炼出适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全力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三是积极争取落实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稳定生猪生产、恢复家禽生产等相关政策,推动养殖场户积极补栏。四是建立生猪养殖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认真开展“回头看”抽查、“攻坚战”包保等活动。(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加快开发区一期工业企业退城进区,推动产城融合一体化发展的提案(124号):濉溪经济开发区新的土地集约利用规划设计近期内即将完成,按照最新规划设计,王引河以东的一期用地规划为住宅商服区,当前一期规划范围内现有的企业厂房尚有许多。开发区将加紧盘活收储二期三期的空闲土地厂房,腾出国有建设用地给更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使用,逐步淘汰老旧落后产能,另正在实施中德产业园项目,其中铝基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占地约500亩,建设标准化厂房约27万平方米,以及道路、绿化、水、电等配套设施。待项目完工后,可用以接纳部分一期优质企业。(承办单位:县经济开发区)

关于重建百善镇龙沱村余楼闸等基础设施的提案(125号):余楼闸改建项目属S203淮六路一期工程(现更名为G237)附属工程。S203淮六路一期工程是淮北市2013-2015年度建设项目,项目业主是淮北市公路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原市公路局)、承建单位是中建七局,全长34公里,2016年建成通车。淮六路一期工程跨沱河大桥主桥一处桩基,桥墩位于余楼闸闸口前方,按设计要求,需对余楼闸移位重建,并纳入工程建设概算。县政府在进行征迁安置时,对余楼闸移位重建区域内的土地、房屋及其他地面附属物已进行补偿征收。淮六路一期工程属PPP项目,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因工程建设质量和结算问题产生分歧,导致部分改沟改路和余楼闸后续项目停建。县交通运输局协调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加以推进,力争尽快解决。(承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在河西新区“五馆一场”建设停车场的提案(126号):目前,根据规划设计条件,新体育场内设有停车位294个,文化馆/图书馆内设有停车位208个,各个小区内都规划建设停车位,基本能满足日常居民需求。随着河西新区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以及人员、车辆的不断增加,下步公安交警部门将在慢车道上施划停车位,同时县住建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在县城区规划选址建设2-3个公共停车场,以满足居民停车难的需求。(承办单位:县住建局)

关于在惠民巷安装路灯的提案(127号):县住建局立即组织路灯技术人员对惠民巷巷道进行实地勘察。该巷道宽仅2-2.4米,南北长145米,巷道狭窄且路口及巷道内有石墩无法进车作业。(承办单位:县住建局)

关于对老旧小区进行电梯改造的提案(128号):根据《濉溪县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实施方案》,改造主要内容为“疏通、改建地下管网,实施雨污分流;修整、翻建小区道路,做到道路畅通;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庭院路灯,环卫设施更新改造;整修屋面,改造提升外观,整修楼道内墙、扶手、栏杆等;规范、完善文化宣传设施;完善楼宇安全系统,疏通消防通道等”,暂时还没有涉及到对老旧小区进行加装电梯的问题。目前安徽省出台了《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凡未列入近期房屋征收改造范围的城市既有住宅,在不改变原有建筑主体结构、不破坏原建筑基础且符合城乡规划、房屋安全、消防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增设电梯。但是具体实施程序非常复杂,实施协调难度非常大,需要大部分业主同意出资、论证设计、报批、后期维护运营等,目前市县还没有配套文件,待出台相关文件后方可组织实施。(承办单位:县住建局)

关于原址修缮保护抗战烈士陈文甫墓的提案(129号):《烈士安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未在烈士陵园或者烈士集中安葬墓区安葬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并征得烈士遗属同意,迁入烈士陵园或者烈士集中安葬墓区”。根据上述精神,拟将陈文甫烈士墓迁移至淮海战役双堆集烈士陵园安葬,更能发扬和传承陈文甫烈士的革命精神,更好地保护陈文甫烈士墓,增强全社会对革命烈士的尊崇感。(承办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推行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提案(130号):目前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成,智慧平台正在采集数据,到10月底投入试运行;全县镇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覆盖面达到100%;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中心)已建成运营6个,有7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建成待验收,3个社区建设进入装修阶段,还有6个社区因拆迁或小区配建房源没交付等原因正在协调。村级社区养老服务站按每镇辖区内建设2-3个村级养老服务站推进。2019年我县投资近100万元打造一个县域养老服务智慧平台,2020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初步实现对全县16家(10个公办和6个民办)养老机构和所有社区养老服务站(中心)运营监管、对居家养老服务以及对第三方评估监管。(承办单位:县民政局)

关于完善淮海南路五里郢路口安全设施的提案(131号):县公安局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强化措施落实。一是在淮海南路五里郢路口西向北左转弯时安装礼让行人摄像头。二是行人由北向南和由北向东过路口时绿灯时间各延长10秒。三是机动车由南向西和由西向东左转弯时单独设置红绿灯保证行人能顺利通过。同时加大警力投入,强化路面巡逻管控,严格处罚违章行为。(承办单位:县公安局)

关于尽快明确包浍河河道保护范围的提案(132号):县农水局按照各级河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河长制工作意见要求,已开展了河道确权化界工作,目前,浍河等河道正在开展确权划权工作的实施。(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在县交通局东和濉溪二中东铁路涵洞口增设路灯及建设下水道管网的提案(133号):委托上海铁路局设计建设,目前已完成方案设计及专家评审,并获上海铁路局批复,计划分批实施,力争尽快开工建设。工程概况:二中东、北环城路涵洞仅3米宽,刘专线虎山北路涵洞仅4米宽,按照道路红线拓宽铁路下穿改建立交净高4.5米,双向4车道,宽度分别为24米、35米、40米,以上三座铁路立交涵洞拓宽改造总投资约2.6亿元。(承办单位:县住建局)

关于建议设立政协委员联络组活动经费的提案(134号):县政协办公室将委员活动经费列入2020年度财政预算,县财政拨付8万元作为委员开展活动经费。委员活动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各委员联络组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时交通及必要工作餐费用。为规范县政协委员活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委员有效履行职能,2020年5月,经县政协十届三十六次主席会议研究,县政协办公室出台了《濉溪县政协委员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办法》对委员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经费使用要求及使用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承办单位:县政协办公室)

关于大力支持我县民营企业发展的提案(135号):一是服务民营企业形式多样。今年以来,相继开展了服务民营经济进园区银企对接活动、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宣讲活动、金融产品推介活动和民营经济资金纾困活动,依托两家省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开展企业新职工安全知识岗前培训及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培训系列活动。二是实施“专精特新”培育工程。坚持梯次培育、动态管理,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打造具有持续创新力和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群体。三是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县经信局认真研究省市有关制造强省和新型工业化的政策,竭力为企业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四是打造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淮海壹号众创空间被评为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现代服务中心被评为国家级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平台。(承办单位:县经信局)

关于缓解县城区停车难问题的提案(136号):县公安局认真开展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主动征得住建、城管、县文明办等部门的支持,制定了科学详细的社会停车场建设和临时停车泊位设置方案,报经县政府批准实施。目前在县城各主次干道、支巷道施画临时停车泊位5500个,淮海路人行道内能施画停车泊位的一律施画,批准建设了县汽车站等3个社会停车场,停车位的布局进一步趋于合理,停车管理措施进一步落实,大部分路段机动车停放有序,停车难问题得到缓解。(承办单位:县公安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的提案(137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认真研究办理措施。一是加大文明养犬宣传工作。二是建立管养制度,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三是建立流浪狗收治及领养制度。四是完善城镇配套措施。五是加强联合治理。(承办单位:县公安局)

关于加强村级卫生室建设及村医管理的提案(138号):一是健全乡村医生管理制度。二是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三是创新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四是推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五是及时选树表彰先进典型和事迹。六是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七是优化乡村医生执业环境。(承办单位:县卫健委)

关于解决城区学校周边交通拥堵问题的提案(139号):县公安局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认真整改。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加强道路交通设施优化,对学校门口的道路路网进行交通优化,畅通学校门前交通秩序,会同县教育局加强行业监管;二是开展交通秩序管理,严查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四是设立护学岗,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安排民警开展护学行动,指挥车辆快速通行。五是在学校门前设置学生安全绿色通道,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六是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规范停放。(承办单位:县公安局)

关于加强淮海路公交站台改造及疏通秩序的提案(140号):县公安局协调交通运输、住建、规划、城管执法等部门,并邀请专家实地调研勘查,研究制定了可行性整改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公安交管大队将加强公交站台交通秩序日常管理,安排警力在站台开展执勤活动,加强指挥疏导,清理违法停车,保障交通秩序畅通。(承办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

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和辅导机构的提案(141号):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县政府联合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县教育局负责查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法经营的机构,并在做好办学许可证审批工作基础上,重点做好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的监管工作,牵头组织校外培训市场综合执法;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做好相关登记、收费、广告宣传、反垄断等方面的监管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做好职业培训机构未经批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监管工作;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局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卫生、食品条件保障的监管工作。(承办单位: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加快现代化城市建设的提案(142号):近年来,我县着力加强城区路网、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针对雨污混流主要问题症结,积极开展雨污分流设计、施工。坚持标本兼治解决突出问题,分步实施城西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对濉溪县虎山路(浍河路—濉河路)人行道进行改造,新建非机动车道,改善县城行人及非机动车出行环境。(承办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盘活空置楼宇,发展楼宇经济,推进濉溪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143号):一是科学定位,加快形成楼宇经济发展思路与框架。根据濉溪县的区位、交通和商贸业发展情况,结合重点板块产业发展特点和城市建设实际,确立楼宇经济发展思路,重点以商务楼宇为主要载体,加快引进国内外大型公司、知名企业的区域总部或分部、研发中心、销售中心,协调发展现代物流、广告中介、信息咨询、金融保险、法律会计等相关服务业,努力形成由区域性特色商务楼组成的产业链,增强区域经济的核心竞争力。二是有序推进,加快搭建楼宇经济发展平台。引导推进商务楼宇建设,在积极推进商品住宅类房地产发展的同时,加大城市经营力度,鼓励引导县内外各类社会资本在规划区内投资建设商务楼宇。三是强化招商,加快运作濉溪特色楼宇。加强商务楼宇招商,创新城市经营理念,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积极吸引国内外规模大、实力强、理念新的房产开发公司在河西新区、开发区和濉芜产业园建设高品位、高格调、高档次商务楼宇。力争通过几年时间的努力,逐步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特色商务区。四是强化措施,努力营造楼宇经济快速发展环境。加强政策扶持,尽快制定出台扶持促进楼宇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对商务楼宇开发建设、商务楼宇招商和入驻企业、物业经营管理企业等给予优惠扶持,以宽松优惠的政策培育楼宇经济做大做强。(承办单位:县经信局)

关于深化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提案(144号):一是全面打响村庄清洁行动全民战。积极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各阶段行动,面上聚焦“八清三改”抓落实,突出房前屋后、院落、道路、河塘“四大区域”,紧抓门口、路口、村口、河口“四大关口”,努力构建“干净、整洁、有序、舒适”的农村人居环境。二是以自治助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创新村民自治有效形式,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功能,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激励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三是加大工作宣传引导力度。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宣传。(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加快氢能源产业发展的提案(145号):一是加快推进双创孵化园项目建设。濉芜产业园双创孵化园项目总投资约31.58亿元,总占地面积约1907亩,含三个子项目:孵化综合服务中心、孵化产业区及配套、生态及交通项目。二是积极开展涉氢产业招商。积极通过驻点招商、产业链招商,主动对接洽谈涉氢上下游项目。三是加快申报“氢能特色小镇”。在县发改委指导下,园区积极筹备氢能特色小镇前期各项工作,目前已委托第三方编制氢能特色小镇概念性规划和申报服务咨询,积极准备申报材料,及时申报省级氢能特色小镇。四是深入推进研发平台合作。主动对接中科院上海应用物理所、华中科技大、中科院(淮北)产业研究院等科研院所,重点推进涉氢科技成果在濉转化。同时,与中科院(淮北)产业研究院探讨在园区设立氢能产业研究院,为培育氢能产业提供指导。邀请中科院(淮北)产业研究院、淮师大等院校组织相关专家为园区入驻涉氢项目可行性把脉论证,提高入园项目的质量。(承办单位:濉芜产业园)

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的提案(146号):充分发挥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学生会、班委会、团委、团支部、年级组、学科组、备课组、班集体等的作用,对留守儿童充分关注,对他们的学习、生活给予关心,营造了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建立并完善教师与留守儿童的结对活动。要求教师必须掌握留守学生的基本情况,关怀学生的精神成长。(承办单位:县教育局)

关于建议筹建西瓜销售大市场的提案(147号):结合我县实际,《濉溪县商业网点规划(2017-2030年)》中对我县菜市场、农贸市场、社区农产品零售终端、专业市场做了详细规划。关于在铁佛镇道口村东部、四铺镇颜道口适当位置进行选址,各筹建一处西瓜交易市场的建议,县商务局将积极与四铺镇、铁佛镇对接,结合实际与两镇《总规》、《濉溪县商业网点规划(2017-2030年)》,选择合适地块筹建西瓜交易市场。(承办单位:县商务局)

关于进一步加快城镇化建设的提案(148号):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县住建局于去年牵头组织编制《濉溪县村庄布点规划(2019—2035)》,在反复征求县直职能部门和各镇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村庄布点规划成果稿。规划目标至2035年我县将形成“1+1+10+12+132”的县域村庄布点发展体系。即1个濉溪县城,1个南部次中心,10个除县城外的乡镇,12个集镇,132个特色村庄,并且在特色村庄外的区域集聚形成66个集中居民点。县域人口规模形成“4-3-3”的总体结构(不含矿区人口12万)。即40%人口进城(濉溪县城40万和南部次中心10万);30%人口进入城镇(37.5万),成为城镇人口;30%人口留在乡村(集镇和乡村),成为乡村振兴的主要人口(37.5万)。(承办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加强濉河公园管理,改善休闲环境的提案(149号):组织文明宣传队在濉溪县公园张贴“文明游园”倡议书,悬挂 “文明休闲、共建共享”等内容的宣传条幅,引导广大市民锻炼休闲的同时营造良好文明的城市公园氛围。积极组织养护企业及园林工作人员加强对公园广场的巡查,并与广场舞人员和徒步人员进行沟通,劝导他们降低音响音量、调整锻炼时段、单队通过等方式进行活动,尽量减少对周边市民的影响。(承办单位:县住建局)

关于加强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 统筹协调和保障投资的提案(150号):一是坚持空间规划的龙头作用。正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针对城区风貌提升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明确了五年城区景观绿化提升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等30项建设内容,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县城面貌的同时,逐步打通断头路,完善配套设施。二是老旧小区改造提上议事日程。由县住保中心牵头,在县委县政府驻地的旧城区,即北至刘桥专用线、东至符夹线、南至淮海南居、西至S202范围内,计划改造实施28个老旧小区,涉及2.6万户。三是注重重大项目谋划。全面梳理县城道路交通、地下管网等市政设施存在的短板及问题,共打包谋划重点市政项目5项,总投资约15.8亿元。(承办单位:县住建局)

关于建议政府支持宗教团体创办养老院的提案(151号):根据《濉溪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规定,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及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后成立的法人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在民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的各类养老机构,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的,按照不低于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对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标准不低于6000元每张床位;对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的标准按照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确定,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的,按照收住对象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分别上浮50%、100%和200%以上。”对宗教界依法设立的老年服务机构,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享受相关扶持和优惠政策。(承办单位:县民政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餐饮行业食品卫生监管的提案(152号):一是有效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常态化。持续深化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扎实推进风险分级和量化分级管理,着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二是切实强化重点环节隐患排查与治理。加强对网络订餐的监管,开展重点品种的排查防控,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一氧化碳中毒暨食品安全事件防控。三是扎实推进餐饮监管制度机制创新。全力推动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提升,扎实推进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可追溯管理,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四是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大力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全力以赴做好餐饮服务示范店创建工程,着力推进“明厨亮灶”建设提质扩面。(承办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提高省道S202濉溪至百善段限速的提案(153号):县公安局积极邀请市公路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开展联合调研,经实地勘察,该省道沿线穿村庄较多,与县、乡、村道交叉口较多,中间隔离带缺口较多,交通流量较大,未设置非机动车道,存在机非混行现象。按照公路最高限速依据,结合公路等级、周围环境、路面状况、车辆流量流向、交通事故发案情况、交通复杂状况等综合考量,该路段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对车速应科学限制。为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市公路局研究决定,该路段车速不宜过高。目前设置的省道202濉溪至百善段的最高限速值是60公里/小时,符合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此限速暂不提高。(承办单位:县公安局)

关于改进脱贫攻坚中特色种养业发展的提案(154号):一是出台《濉溪县2020年“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实施方案》《濉溪县2020年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到村到户项目补助标准》《濉溪县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将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镇,明确了特色种养业奖补标准、项目申报程序和项目资金管理。二是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组织产业扶贫专家组,对各镇申报的产业扶贫项目进行论证,将效益低、风险大、不适宜当地条件的项目删除,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督。(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扶贫开发局)

关于整治物业管理问题的提案(155号):一是加大“治”的力度,坚决遏制非法转包现象。制定濉溪县物业服务质量综合测评细则,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认真开展物业服务质量综合测评和奖惩工作,严格执行承接查验制度和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制度,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坚持群众监督与专项督查相结合,设立物业监督举报平台,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转包”现象,以强有力的监督惩处促进物业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二是打造“阳光”物业,以公开透明促进依规履约。加大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业主对物业服务是有偿服务的认识。督促物业企业及时规范做好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公示公开,以公开透明的广泛监督提升公信力,引导广大居民如约缴纳费用。三是坚持安全至上,全面加强电梯维修监管。居民小区配备的电梯属于特种设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承包物业服务的物业企业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必须依法依规开展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承办单位:县住房保障中心)

关于建议尽快兑现我县事业单位车补的提案(156号):按照省市车改办要求,我县出台了总体方案和政策解释,并对成员单位进行分工。遵循省市车改工作统一部署,全县直属参改事业单位车改方案于8月27日批复完成。目前,县直属、非直属参改单位共261家,实有参改事业人员数11929人。改革前各类公务交通总费用支出3642.7534万元,改革后各类交通费用总支出2759.0491万元,综合节支率24.26%。(承办单位:县发改委)

关于建议用人单位向女职工发放必要的卫生用品或卫生用品补助的提案(157号):经咨询安徽省总工会女职工部,答复是:“关于女职工卫生费的问题,全省做过一次调查,最低每月40元,最高每月80元 ,各单位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而定,依据为安徽省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费用不能从工会账上(经费)开支,只能从单位行政账上开支”;经请示淮北市总工会女职工部,给出的建议是每月最低30元,每月最高80元,各单位自行研究标准,且不能从工会经费支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濉溪县总工会倡议,各单位结合实际,尽快研究女职工卫生用品发放标准,及时发放到位,以保护女职工应享有的权益。(承办单位:县总工会)

关于改进农村公交运营管理的提案(158号):一是针对公交站点布局不合理,澥河以南的村民乘车难问题。经过现场勘查,澥河桥南的路段正处在连续弯道路段,达不到设置公交站点的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二是针对站牌设置不醒目、不显眼、不规范,陈桥村部站牌绑在电线杆上等问题。现场勘查后情况属实,公交公司立即予以整改,埋设规范公交站牌,统一站牌尺寸。三是针对公交车路过时间不准确等问题,公交公司已再次通知所有驾驶员严格按照班次、线路发车运营,规范靠站,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真正让群众满意。(承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努力提升中小学思想道德品质的提案(159号):为保证思想德育不缺位、学生成长不延期,我县各学校积极开拓线上德育的新模式,组织开展一系列教育活动。各学校始终秉持“服务育人”的中心思想,以德育创新为动力,以行为养成为核心,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抓手,开展德育工作,努力为学生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承办单位:县教育局)

关于加快孙半路沿线配套设施建设,努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的提案(160号):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建管股、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相关人员对该路段进行统计调查,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争取列入2021年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的建设计划,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将组建道路安全宣传小组通过印发宣传彩页、微信公众号、村镇广播等可行的方式对当地村民进行道路安全宣传工作。(承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加强濉溪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建设的提案(161号):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制定了针对全县县道及农村公路长期养护规划,负责组织所辖农村公路范围内养护业务的各种检查调查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所辖路段及各个平交路口进行了全面排查。县公安局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强力推进农村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二是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强力推进两站两员建设;三是加强农村公路交通秩序管理,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四是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民交通安全意识。(承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备注:办理情况截至提案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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