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濉溪县供电公司2023年企业信息公开年报

来源:濉溪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4-01-05 17:24文字大小:[    ]背景色:       

2023年,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濉溪县供电公司根据《电力监管条例》、《供电监管办法》、《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省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广大电力客户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企业供电工作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1.电量情况:电网最大负荷67.24万千瓦,售电量38.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9%,综合线损率2.39%,同比下降0.81个百分点,

2.客户服务规范率完成值99.9%。

(二)供电基本情况

1.两率基本情况:2023年农网供电可靠率99.9606%,同比增长0.015个百分点;2023年综合电压合格率99.858%,同比增长0.043个百分点,其中城网电压合格率99.980%,农网电压合格率99.747%,市区电压合格率99.999%,镇区电压合格率99.980%,乡村电压合格率99.631%。

2.全年停电情况:全年未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

3.故障抢修情况: 全年共处理95598故障报修工单1237张。

4.全年电网安全生产无事故。

(三)供电服务基本情况

国网濉溪县供电公司以确保电网安全,为客户提供可靠电力和优质服务为己任,致力于区域经济的发展。

1.深化“项目长”负责制。全面落实国办129号文件,更新出台“零投资”政策,供电公司资金100% 落实到位。促请政府出台政策,引导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投资小微企业6635户,投资金额2113.4万元,完成高压用户接电505户,公司责任环节平均时长7.07天。实现“不动产+用电”联合过户、水电气讯联办。

2.完善供电服务内控机制。稳妥有序开展机构优化设置,深入推进县城区营配融合,成立供电服务中心,实施管办分离。高质量完成营销2.0、采集2.0上线运行。制定公司服务质量管控专项奖惩实施方案,开展供电服务全流程管控和业扩“体外循环”专项治理。

3.服务保障地方经济发展。密切跟踪政府“双招双引”项目动态,解决客户用电问题16项,完成弘昌新材料等2个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快速接电,打造淮北首个孙疃港口岸电示范项目,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电力保障得到市县政府领导批示肯定。

4.电力保供展现作为。坚持政府主导,召开全县迎峰度夏电力保供会议,完成了县、镇两级电力保供网络体系建设,建立了电力保供专班,完成签约负荷24.12 万千瓦,助力提升能效水平;助力重大活动保电,完成全国村干部视频会议、溪水长街开幕式、高标准农田现场会等保电,获得县委县政府表扬。

5.乡村振兴服务有效。全力保障农时灌溉、万亩良田用电,探索“扫码用电”新模式,实现“一点安装、多户使用、即扫即用”的共享用电,灌溉成本由每亩12.4降至3.7元,“扫码取电”服务典型经验被淮北市《政务要情》、典型做法在央视进行宣传报道。

6.充分发挥公司对外门户网站作用,及时督促公开客户关切的内容,及时发布各类公开信息,塑造公司为民服务良好形象。

二、企业供电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制度建设,机构设置情况

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公司积极建立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工作机制,明确由公司分管领导负总责,办公室归口管理,各级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初步构建起了信息公开事事有人负责、层层有人管理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公司各有关部门分别明确部门分管负责人和日常工作联系人,日常工作联系人负责相关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发布,并负责监督指导公司有关业务信息的更新发布工作。公司明确本单位分管负责的领导、各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和日常工作联系人。

(二)主动信息公开工作内容

2022年,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濉溪县供电公司主要通过供电营业厅、公共媒体认真做好电价、收费标准、业务流程等主动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保障信息发布的实效性。

主要公开内容包括:

(1)供电企业基本情况。企业性质、办公地址、营业场所、联系方式、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及编号等。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有关信息。各类用户办理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性质等用电业务的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办理环节、申请资料以及业务办理环节中涉及审核查验事项的范围、明细和依据等。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3)供电企业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供电企业向各类用户计收电费时执行的政策文件以及收费标准和依据等。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4)供电质量情况。包括供电可靠性、用户受电端电压合格率等政策文件和相关标准。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电压合格率和供电可靠性指标按季度发布,供电可靠性指标应根据国家能源局统一发布的指标进行公布。

(5)停限电有关信息。包括停电区域、停电线路、停电起止时间及供电营业区有序用电方案、限电序位等信息。供电企业应按国家规定将有关情况及时公布。

(6)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所执行的法律法规以及供电企业制定的涉及用户利益的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7)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承诺以及供电服务热线、12398能源监管热线等投诉渠道。供电服务热线与12398能源监管热线标识同步、同对象公开。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供电企业应主动将供电服务热线号码与12398能源监管热线号码通过即时通讯软件、短信、移动客户端等渠道推送告知到用户。

(8)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公平开放相关信息。供电企业执行的规范用户受电工程市场行为的政策文件和制定的相关制度文件。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9)可开放容量有关信息。供电企业执行的规范用户受电工程市场行为的政策文件和制定的相关制度文件。可开放容量有关信息按季度发布,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10)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下一步企业信息公开和供电服务工作开展计划

下一步,国网濉溪县供电公司将继续贯彻落实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华东能监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加强政策宣讲,提高督查指导,进一步完善企业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扩大电力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优质电力服务。

地        址:濉溪县淮海南路134号  

邮        编:235100  

联系电话:0561-607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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