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主要帮扶政策基本分类

来源:濉溪县乡村振兴局发布时间:2023-05-04 10:34文字大小:[    ]背景色: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主要帮扶政策基本分类

增收类

产业帮扶

特色产业奖补:发展特色种养殖和加工业,按照《2023年农业特色产业到户项目补助标准》要求,对符合奖补标准的予以奖补,每年补助不超过3000元。

乡村旅游:发展乡村旅游业,带动增收。
消费帮扶:帮销助销农产品。
其他:光伏收益补贴等。

就业帮扶

技能培训:凭培训券免费参加所在地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劳务输出:组织外出务工就业。
外出务工补贴:省外就业创业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每人每年500元。
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且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
以工代赈
经营主体就业:在就业帮扶车间等经营主体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务协议的,享受岗位补贴每人每月300元。

金融帮扶

小额信贷:18-65周岁,申请3年以下5万元以内贷款,新发放贷款在2023年年底前产生的利息给予全额贴息,2024年、2025年产生的利息给予70%贴息。

公益岗位帮扶

乡村公益性岗位:16-59周岁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标准每人每月800元,60-75周岁每人每月400元。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类

住房安全保障

危房改造:房屋重建,补助3万元;修缮加固,补助0.8万元。

饮水安全保障

饮水安全保障:开展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摸排,保障饮水安全。

健康帮扶

参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享受50%资助。
大病保险: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负担的合规医药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费用段按比例报销。
医疗救助: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报销后的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按3000元以上的部分不低于60%比例救助。经三重保障制度支付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医疗倾斜救助(限省内医疗机构,需按规定办理转诊),救助起付线1.5万元,救助比例50%,年度最高救助限额2万元。
其他:家庭医生签约等。

义务教育保障

劝返,送教上门。
生活费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寄宿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125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625元)。

其他教育帮扶

雨露计划: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子女在大、中专职业教育全日制在籍在校生补助1500元/学期。
幼儿资助:学前教育每生每年1000元。
国家助学金:高中生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助学贷款: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在读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兜底保障类

综合保障

低保: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标准一档家庭月人均 466 元;二档家庭月人均 446 元;三档家庭月人均 426 元。农村低保分类施保标准 A类人员140元/月,B 类人员100 元/月。
特困供养:分散供养特困人口,基本生活费937元,完全自理护理补贴42元,部分失能护理补贴276元,完全失能护理补贴483元。
临时救助:救助标准根据困难原因和困难程度,不超过我县低保月保障标准的10倍;救助金额在我县低保标准6倍以下的,由镇(园区)审核确认。
残疾人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80元。
防贫保险:参加“防贫保”综合保险,按照50%比例予以补贴。

其他类

社会帮扶

社会捐助等。

生产生活条件改善

户厕改造,饮水设施改造提升,土地整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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