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使用管理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强化项目谋划、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等环节的全链条监管,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我县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是围绕“一个目标”,确保项目落地见效。年初紧紧围绕“建成一个项目、受益一方群众、巩固一批人口”的目标,从项目库中择优精准选择项目,严格项目的申报、审批程序,规范实施项目,建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涉及项目322个,资金规模11.98亿元,其中产业类项目占比76.88%。
二是实现“两个按时”,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一是按时开工。对纳入当年度实施的各类衔接资金项目,要求在下达批复的60日内必须全部开工建设,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开工的项目,按照程序及时进行调整或取消实施。二是按计划完工。对纳入当年度实施的项目,各项目实施单位详实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确保项目按时完工,及时发挥项目实施成效。在项目验收上,由项目实施主体自验后,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最终联合验收,确保衔接资金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三是实行“三级公示公告”,确保群众满意。一是严格执行县、镇、村“三级”公示制度。实现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年度计划县政府网站等主要媒体公示,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实施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效益等内容在镇、村和项目区进行公示;到村到户扶贫补贴类项目,在所在镇、村公告进行公示。二是做到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三个全覆盖”。年度实施的项目和资金公示公告“全覆盖”,包括资金的来源、资金的分配结果、项目规划和实施。项目实施内容公告“全覆盖”,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进度、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额度、补贴标准、效益目标等。公示公告主体“全覆盖”,按照资金“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项目“谁安排、谁实施、谁公开”的原则,县、镇、村和各实施部门都充分利用政府网站、镇村宣传栏、公示栏进行公示公告。所有公开公示要件齐全并保留文字、影像等备查资料,确保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公开、透明,接受受益对象和广大群众监督。
(四)执行“四个严格”,确保项目实施规范严谨。严格执行村申报、镇初核、主管部门审核、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等项目实施程序;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由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制定项目计划、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及资金支付;严格执行项目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执行到户类项目户申请、村核查、镇审核的程序。
二、取得成效
2023年,我县充分发挥财政衔接资金的联农带农作用,以产业振兴为根本要求、以增加群众收入为根本目标,实施自种自养项目,发放资金1153.3万元,覆盖脱贫户、监测户4760户,户均增收2422.9元;18个龙头企业、29家合作社、225家家庭农场(能人大户)通过务工就业、订单生产、土地流转、入股分红带动脱贫户及监测户992户2427人增加收入。9个就业帮扶车间带动82名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就业;乡村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人口5578人,发放岗位补贴2818.57万元,人均5053元;开展脱贫稳就业培训34期,培训人数1718人,发放培训补贴121.8万元;发放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200.2万元,受益人口4004人,人均500元。实施到村产业类项目19个,投入财政衔接资金10625万元,项目覆盖标准化钢构厂房、温室大棚、研学基地、菊花加工等,预计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530余万元;安排4428.63万元建设四好农村公路112.134公里,惠及11个镇20万人口出行;投资4328万元,用于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极大的改善了我县农村人居环境。